五人墓碑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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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越低,贫富差距就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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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起这么个反常识的标题是为了吸引眼球,这说法成立自然是有限定条件的,文中详述。

上篇《宏观经济指标》初稿写完后,有一些疑点没有想通就没写进去,这几天一直在思考这些问题,今天终于有了眉目,就不在原文里面增补了,原文太散了,单独开一篇,将来修改所有经济类文章时再一起整合吧。

 

1、国民核算中的固定资产折旧。

之前一直不理解,为何生产法中,固定资产折旧不算做中间投入。我的疑问在于,生产法的中间投入,实际上对应的是“某企业”的供应商,这些中间投入不算做此企业的GDP,但是会算作供应商的GDP,扣除中间投入是为了避免重复计算。但此企业的固定资产投入,同样会算作这批“固定资产”供应商的GDP,这就涉嫌重复计算GDP了。而支出法中,用于消费的支出和用于固定资产投入的支出是分开算的,看起来没有重复计算。生产法重复计算、支出法没有重复计算,这是怎么回事?

答案在于,支出法只统计最终产品的销售额,如果将固定资产也当作中间投入,那在支出法公式里,就需要取消固定资产投资这项。而收入法为了匹配生产法,也就只能在公式中加上“固定资产折旧”这项,这里生产法和收入法的细微差异就出来了,对于某个企业来说,它的“固定资产投入”和“固定资产折旧”不一定是相等的,虽然对计算结果没影响(因为生产法不会计算固定资产这一块),但总感觉有点别扭。不过这不是问题,对于整个社会,长期来看,固定资产折旧也恒等于固定资产投入,毕竟折旧就是将当初的投入摊到未来5-10年摊平嘛,同一台设备,购买额和总折旧的金额自然恒等。

举例说明:

三家企业,M设备提供厂,R原料厂,B终端厂。M买机器给B,金额100(投资品),R卖原料给B,金额100(中间投入),B生产产品销售300。假设M、R各无其他中间投入。

生产法,M增加值100,R增加值100,B增加值=产出300-中间投入100=200,合计=100+100+200=400;支出法最终消费=300,投资=100,合计=300+100=400。

可以说,折旧这块,确实属于重复计算。原因在于GDP概念设计的时候,考虑到固定资产虽然是投入,但不是马上就消耗完的,所以只好把他单列出来,然后用折旧的方式把这笔投入在未来5-10年内摊掉,生产法不把固定资产投入当作中间投入,收入法为了平衡就加上了固定资产折旧这一项,支出法也不把固定资产投入当作中间投入,所以花在固定资产的支出也被列入,但是又不算最终消费支出,而是单独列了个资本形成总额(包括固定资产投入和存货)。

于是,就有了国内净收入NNP/国民净收入NNI、NI=GDP/GNI-折旧,从收入分配的角度来看,全民(或者说国民吧,反正企业、政府部门的钱最终还是要转移到个人)收入的总数是不包括折旧的。在这点上,《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从GNI到国民可支配总收入的时候,并没有减掉折旧,得出的是GNDI,而不是NI, G是Gross代表毛收入,N是Net代表净收入,用GNDI的结果除总人口,得出的人均可支配收入还是包括人均折旧的,这无论怎么看都有点说不过去。如果一切数据都100%精确,那应该是NI/总人口=人均净收入,PI/总人口=人均可支配净收入,但现实中做不到,所以人均可支配收入(这个从含义上肯定是减去人均折旧的净收入)只好用抽样调查的方式去计算,而国民经济核算只核算到GNDI为止。

扩展来说,衡量一个国家真正的收入,只能是NI而不是GNI,GDP统计中对固定资产投入的“重复计算”,使得每年都有一项固定资产折旧作为包袱,在计算净收入时就必须扣除。但是这并不是说投资不重要,GDP不应该计入这一块,因为没有先期的投资,就没有后期的产出,即使没钱投资也可以举债投资,举债投资产生的GDP也是GDP,但举债不是无偿的,借了债就要还,这个要还的债就体现在每年净收入需要扣除的折旧上。

如果一个国家连续多年投资占GDP比例很高,这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因为国民需求是有上限的(仅指旧需求),即使产出远远超过国民所需可以谋求出口,但谁都知道,现实中,总不可能让你一家就把全世界的市场都占光吧?以中国为例,近年投资拉动GDP效力越来越低,原因有二:单一的就需求产能供大于求,造成价格降低而市场饱和以后总需求增长却有限,导致最终销售额增长幅度变小,也就等价于投资越来越拉不动GDP了;政治层面主导的投资,会在领导们对GDP增长要求和现实中的饱和双重作用下,无效投资越来越多,各地建无用的“标志”建筑就是个鲜明的案例。

国内的负责经济的高官们中有专业人才,也知道这点,所以近年一直在提新质生产力,目的是想开发出新需求,这个大方向当然没问题,但是实际中做不到,中共政治制度这种根源上的问题,使得他们永远不会解开对中国民众的枷锁,更不可能把一切真的交给市场,他们永远不会也不敢接受正确的做法:政府只致力于维护市场正常合规运行,而绝不能为市场指定方向(注意,不是指明,是指定)。这样的后果就是,国内各行各业“翘楚”们,借国外开源或者从国外通过各种方式搞来的技术,大干快上,头部几个企业得享盛名,其他周围的也围上来,大家一起骗补贴,最后留给中国民众一地鸡毛。

 

2、为何说税率越低,贫富差距就越大?

我一直试图建立GDP和民众收入的联系,上一篇并没有想通这个问题。写的时候觉得分析分配公平性问题,还是用基尼系数这些专业指标更核实,但是依赖这类指标全部都是抽样调查估算,既然是抽样就一定有局限性;二来每一年的收入分配最终都是从NI里面来的,NI=全民净收入嘛,蛋糕就只有NI这么大,我试图从总蛋糕的角度解析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点思路,以下为了省事,默认设定GDP=GNI,忽略国外的净生产要素收入。

根据GDP收入法计算公式,可以得出NI=GNI/GDP-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这三者分别对应劳动者、政府、企业的收入,之前我一直陷入在一个陷阱里,因为政府的收入当年就花掉了,这部分又会转化成劳动者和企业的收入,突然间想明白了,这就是初次分配的比例,政府就作为一个部门获得了这个收入,不用再操心政府把收入花到哪去了,因为劳动者和企业获得收入也同样会花出去,收入法给出的数据就是当年最终的分配比例。

既然如此,那从GDP收入法上判断劳动者获得的报酬比例,那就直接删除掉政府获得的部分,只留下劳动者报酬,和企业留存中的利润(可以给股东分红)。

我去统计局翻了翻,结果发现这统计局是真鸡贼呀,号称综合采用生产法和收入法,但统计年鉴中只有生产法和支出法的结果,没有收入法,继续翻,终于在2024年的统计年鉴中发现一个2020年投入产出基本流量表的中间使用部分表,这个表格里面有增加值合计这项,四个分项,正好是收入法的四项,增加值合计为1016422亿元,而当年的GDP值生产法为1005451.3亿元,支出法为1025628亿元,三个数据非常接近,可以将这个表格里的1016422亿元看作是收入法GDP的数值了,如图:

即劳动者报酬为529565.5亿元,生产税净额为89580.2亿元,固定资产折旧为150582亿元,营业盈余为246694.3亿元。营业盈余里面包含企业所得税,这部分虽然是企业的毛收入,但是无法转化为股东分红。

再去财政局找2020年的财政收支情况,税收总额154310亿元,其中个人所得税11568亿元,企业所得税36424亿元,其余的税种就全部当作企业税好了,那归到营业盈余里的税额可以约等于总税-个人所得税-生产税净额=154310-11568-89580.2=53161.8亿元,其实其他税种有一些也是从个人身上收的,这里就忽略掉,全部算到企业头上。那可知营业盈余-53161.8=193532.5万亿。即劳动者报酬与企业税后利润比值为2.74:1(这是实际摊到个人头上的收入的分配比例,也就是劳动者占73.26%,老板占26.74%),这就代表了在全民净收入中双方的分配比例。

这次不能再次进入循环陷阱了,即认为企业税后利润,老板既可以选择给自己分红,也可以选择投资。这些企业税后利润今年挂在企业账上,明年会用掉,那就可以说明这只是一个“延迟支付”,去年的今年花,今年的明年花,明年的后年花,每年的劳动者报酬和税收占比不变,企业年年都投资、都分红,最终这个税后利润占比还是不变。这就可以确认:企业利润就是股东分红

全民净收入由三个部分组成:劳动者报酬、政府税收、股东分红,PWT的表格里面,中美两国从2015-2019这几年(PWT只更新到了2019年),劳动者报酬占GDP比例都是接近60%的数值,就当近几年(2020以后)这几个国家这个数值都为60%吧,那就需要找出剩余的比例了,FRED显示美国2020年的固定资产折旧比例为17%周围几年都在16-17%之间,还是做个表格吧:

美国的数据来自于FRED,总税额34210亿和企业所得税2120亿来自于美国财政部。

可以得知,在劳动者报酬占GDP比例相同的前提下,固定资产折旧+政府税收所占比例越高,企业留存的税后利润就会越低,老板们的分红收入也就会越低。也就是我标题里的,税率越低,贫富差距越大的原因,老板们数量自然比劳工数量少的多,却占据了不小的份额,自然是这块份额越小,贫富差距就越小。以中国2020年为例,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劳工只分了52.1%,老板们却占了19.04%,美国比中国更平均的点在于:

第一他固定资产占比比中国还高2.2%,进一步压缩了企业税后利润所占比的空间;

第二他税率比中国高,企业税后利润所占比例会比中国的小很多(此处存疑,不过最终得出的结果,企业税后利润仍然比中国低4.5个百分点);

第三,美国公司的股权极为分散,利润分红这块是按持股数量、比例来分的,这块分红普通民众也可以分到一些。三重原因加持之下,美国普通民众所获得实际税前收入占国民净收入的比值会高于中国普通民众。此处推理忽略了,老板本身给自己发的工资也属于劳动者报酬范围内,各国的老板工资和员工工资比值应该会差不多,这块详情实在是不了解。

补充:这里说的税率只是指狭义税率,更准确的是说狭义税收扣除个人所得税的部分。

拿美国来举例实际是不恰当的,因为美国的狭义税率只比中国高1%……用法国或许会好很多。且美国的税制基本上都是各种所得税、工资税,S型企业更是直接将税穿透到个人身上,也就是股东利润直接当成个人所得税去征收了,FRED倒是有提供生产税净额,但因为个人所得税和股东利润的混杂,使得难以按中国的标准去拆解美国的税收,口径不同无法比较,理解我想表达的意思就行了。

税率高低真的就代表政府压榨民众的程度吗?这里要说下个人看法,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到,税率的高低并不代表什么,高税率的国家要去看他们政府财政支出的大头用在哪里,如果用在给全民(一定得是全民)普发福利、养老金这些,那就无所谓,毕竟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兼减缓贫富差距;如果税率高财政支出还不透明,或者如本文分析的税率低导致最终很大一部分的NI份额(约四分之一)成为企业留存利润,最终被少数人瓜分,都代表贫富差距会比较大。本文不讨论高税率对民众赚钱积极性的不利影响。

理清了这些,无意再去深入研究了,我理念中的新税制,是对企业免税,把所有企业都当成美国的S型企业来处理,越直接越清爽。像现在这样整一大堆税种,又是直接税又是间接税,民众们连税率高还是低都搞不清楚,自己负担了多少税也搞不清楚。最终被五毛们浑水摸鱼,以中国税率低说明中共很有良心,再往中国分配很公平的方向去误导人。

 

3、从劳动者报酬中再细分中国贫富差距。

上节提到,以PWT的数据来看,中英美三国近几年劳动者报酬占GDP比例都是58-59%,可以说是一样的,单独从这个看,中英美三国在初次分配的公平度是差不多的,而老板们和劳工的差异是由市场决定的,各国不好比较,只能认为是差不多的。

但中国有中国自己的特殊国情。中国的劳动者报酬并不能简单认为都是同样的劳工,中国社会有两个明显的阶层划分,体制内和体制外,而中国的体制内的薪资报酬并不是市场行为,当然我也不敢说每个国家政府雇员的薪资都是市场决定的,但大家默认政府雇员的薪酬得位列各行业的中游吧。

可中国体制内的不仅仅是上游,且综合来看就是中国收入最高的阶层。回想2012年左右,我还在老家苦苦寻找月薪5000的工作,但那个时候国家电网、银行(不是前台那些柜员)、运营商(也不是前台那些办业务的)平均收入已经是30-40万了,国内收入最高的行业就是他们,阿里、百度、华为这些所谓的普通打工人天花板也就跟他们相当,但工作强度和时长不是一个等级的。

这点在统计局中的中国统计年鉴也有所体现(2023年数据,当然这个数据比我经历的现实情况不知道多挂了多少遮羞布),外资、港澳台高于国有单位高于民企,但容纳就业人数前两者加一起才2000万,国资5400万(不知道有没有把公务员算进去),民企1.42亿。具体收入对比统计局很鸡贼,分的是行业,没有一个叫做公务员的行业,但几个牵涉到公务员行业的,国资收入远大于民企,如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高近50%。

虽说体制内外员工的工资差异不像一个企业内普通员工和CEO的差距那么夸张,但有1.5倍(这个数据只能靠猜了,明面上工资确实就这么多,加上各类福利会涨到2倍或更多)就已经足够对贫富差距产生巨大的影响了,因为体制内员工数量实在太多了。且体制内相较于体制外的高收入,并不是市场结果,而是权力带来的优惠。体制内员工数量多不仅仅指公开出来的数量,如民企中如金融业就业人员647.3万,国资的才57.7万,两者收入反而是民企更高,但是金融业的民企很多都是红色家族的产业,这类实际上是不能算市场竞争中的普通民企的,这些企业的普通员工比体制内普通员工收入高很多。

还有一种分阶层的方式,城镇和农村,以2023年为例,城镇人均收入是农村的两倍多(5.1万对2.1万,人口占比66%对34%),这里就不单独作分析了。

阶层的划分,基本上就可以划分中国的分配高低阶层了,官员(这个比较特殊,官员的收入主要来自灰色收入,在GDP中被隐藏起来了,在GDP中官员就属于较高的普通劳动者报酬),体制内其他人员(包括普通公务员、国企、学校、医院、事业单位等)/外资员工/红色家族的民企(金融业尤甚)/行业风口头部民企员工(就那么几家,小米都不算),小米等“正规”大公司民企员工/港台公司员工,“正规”公司民企员工,更差的民企员工(上限很低,无下限)等。老板们就不单列了,人数占比少且收入差异巨大。

以上种种,简化成自由派们的一句话,在中国,只有1亿天龙人才是人,其余的都是韭菜,这虽然不符合实际,但却非常形象。实际上中国是跟官员有利益关系的,那就能赚钱,而傍上关系的老板们,自然会有各类人才去投奔拿高薪,以官员为中心,辐射出来的圈子,才是高收入群体,为这个核心做事的,技术含量越高的收入也会越高。网络新兴的企业貌似不符合这点,但这块的内幕我无从知晓(层级不够,接触不到这类大佬及其核心圈),再说了,总得给民众留一点挣高薪的路子嘛,再再说了,无论你有多牛,党还是可以收归国有的嘛。

 

1.4、灰色收入藏在GDP哪里?

上节提到官员,他们的高收入大都来自于灰色收入,在GDP的分项中是找不到的,我们就来找找,所有以灰色收入为主的人群,他们的收入被藏在哪里了。

还是从收入法公式去看。先看劳动者报酬,这块很正规,没有灰色,但非要说腐败那也是存在的,比如华为高薪招聘官员子女来自己公司上班,实际上不用去公司躺家里拿高薪就可以了,但这种形式,名义上就是正规的,毕竟发工资也是要买社保交税的,这一块“实际”上的腐败在名义上不是灰色收入;生产税净额和固定资产折旧就不用说了,一个是政府收走早就被财政支出花掉了,一个是死物算净收入都要扣除的;那就只剩下营业盈余了。

没错,灰色收入的大藏身处就是营业盈余,扣除所得税后,剩余的就是老板可以自由支配的了(包括销售费用这些),对这块的再分配中,除了老板们,多了一个官员来吃蛋糕,这批人常年占据着约四分之一的实际收入份额(上文提到2020年这个占比为26.74%,这个比例就可以用在货币供应量上面了,比如居民总存款150万亿,这些少数人就占四分之一,当然实际上不能这么算,因为财富不仅包括存款还包括资产),人数又极少,能不富裕么。

具体方式非常多(都是我道听途说听来的,不知道实际怎么操作的,这种事情,估计在国内当过老板的都门清):比如直接下单给和官员有隐性关联的公司或者说去和官员有隐性关联的店铺去消费,比如请官员吃饭必须去他指定的小饭馆,菜价非常昂贵,等于直接计入了生产法的产值,但不知道这种方式按收入法那家店铺怎么把钱转给官员;

从正规的销售费用抵扣里抠,这个比例应该很低,网上查是0.5%,之前打交道的供应商业务人员有说2%的,有说1%的,搞不清楚,但只要销售额巨大,能抠出来的也不是个小数目。

我能想起来的就这两种了,最终都是从营业盈余里面出。

据说近年因为今上严打腐败,灰色链条里的人又创造出了很多新的隐形捞钱方式,不过这种有很多都跟资本运作有关,而资本转移是不属于国民核算的收入分配交易里的(经常转移才算),这种就跟GDP核算无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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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了一次。万维这个网站,搞得网页版是更新后的内容,手机版却是更新前的内容,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或许过几天会一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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