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 Beauty 读后
On Beauty (《论美》)是英国作家Zadie Smith(查蒂·史密斯,生于1975年)2005年出版的小说。
AI推荐我阅读On Beauty,于是去找了来。当时心里没有多少期望的。然而看到AI对于各个年代英语作家的推荐都挺公允的,抱着试试看的心理开始阅读。
居然相当好看!
标题On Beauty看上去像学术论文,或哲理散文。然而当我开卷阅读之后,很快就忘记了标题,因为那些鲜活的人和事、那些人物之间的戏剧化冲突让你欲罢不能。两个知识分子家庭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在作者轻快、冷静、幽默的笔下徐徐展开。
查蒂·史密斯,英国小说家。现为美国纽约大学小说终身教授,2023年成为美国艺术和科学学院院士。
《论美》是她的第三部长篇小说。
故事的背景主要放在北美,讲述两个英国黑人高知家庭的矛盾与纠葛。
据说这本书有向英国作家Edward Morgan Forster(1879-1970)的小说Howard's End(《霍华兹庄园》)致敬的意思。然而我未读过那本名著,无从评价。
我个人读完后觉得《论美》和简·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有些相似:都是全知视角、第三人称叙事,都是围绕某一个家庭来展开,每个人有不同的叙事角度和故事。着眼点都在人物之间的戏剧冲突上。
笔调的轻松、幽默也是两部小说共通之处。两位作家都看出了人之愚蠢,都充分利用人物的愚行来制造冲突与张力。
不论是奥斯丁表现的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的英国,还是史密斯笔下的二十一世纪的美国与英国;不论是英国农村的地主家庭,还是英美高知的混血家庭,人性实在是相通的。
虽然如此,有一点应该是《论美》的独特之处:种族关系。
查蒂·史密斯自己是黑白混血儿。《论美》中的两个主要家庭,一个是黑白混血家庭;另一个是黑人家庭。其中写到的大部分次要人物仔细看也是黑人或黑白混血。
当然,不论英美,社会的主体是白人。而《论美》中一个主要角色,黑白混血家庭的父亲是个白人,艺术史教授。他还同一个白人同事发生了婚外情。然而从数量上看,《论美》中写到的人物是以黑人和黑白混血儿为主的。
虽然如此,读起来却似乎没有什么种族或文化的障碍。我怀疑主要的原因是:黑人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和白人中产阶级同质化了。他们的家庭环境、家人的政治倾向(有自由主义的,有保守主义的)、社交活动、艺术品味,等等,都相当中产。
由于黑人中产人士与英美主流社会的价值观之趋同,《论美》中微妙的种族关系很难用“种族歧视”来概括。
有没有白人对黑人的种族歧视?《论美》中牵涉的不多,小说中的两个主要的白皮肤人物:父亲/艺术史教授,另一个诗歌教授,都是自由主义的、带有进步倾向的高级知识分子,他们在主观上没有歧视的想法,客观上也没有歧视的行为。
有没有黑人对黑人的种族歧视?《论美》中几乎没有。更多的是阶层的偏见。同是黑人,有中产阶级家庭的黑人,有底层的黑人。他们之间的矛盾似乎不是种族的,而主要是阶层(级)的。
有读者会说:你的问题没道理。黑人怎么会对黑人有种族歧视?这就涉及社会心理学上的一个“内化的种族歧视”概念了。当黑人或其它有色人士被白人至上的种族主义观念洗脑之后,他们完全可能歧视与自己肤色相同或相近的其它有色人士。这就像中国人原先对于香港人歧视他们不理解的原因。在中国人看来,香港华人和他们同文同种,为什么可以歧视他们?一种解释就是:香港华人接受了白人至上的洗脑,认为白人第一,他们第二,那么中国人就不如他们了,就可以被歧视了。
因此,总体的感觉是:小说《论美》中种族冲突或种族歧视的色彩并不明显。当然,有可能在作者熟悉的黑人高级知识分子阶层的现实生活中,种族歧视确实是比较轻微或微妙的。
相对来说,《论美》中黑人群体之间,阶层之间的差别似乎更突出。比如,小说中黑白混血家庭中的女儿和小儿子青春期寻求种族身份认同,到街头和海地黑人同胞混,还帮助另一位黑人兄弟在大学里找到一份工作。然而在他们与街头黑人、底层黑人交往的时候,人物之间的阶层差别导致的戏剧冲突推动了小说情节的发展。
以上分析当然是一种社会性的分析,可以为读者了解当代英美社会提供一个参照。当然,作者的社会阶层、种族身份等等对于小说的影响是不可否认的。
然而小说不只有社会性,更要有艺术性。小说的艺术性在于语言。On Beauty 的语言让我想起《傲慢与偏见》的语言。
用一个词来形容,“witty"(风趣的)。在语言风格上,《论美》与《傲慢与偏见》同是风趣的。
对于人物的同情与嘲笑同时存在于作家的笔下。因为同情,所以那嘲笑并不尖刻,更多的是幽默。让我想到伊拉斯谟的《愚神礼赞》对笔下人物的态度。
读《论美》总感觉作者描写的笔力强大,让其笔下的场景栩栩如生,或者说画面感强。让我感觉像是在看西方的某类喜剧电影。
读小说像在看电影,《论美》值得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