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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敬父母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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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蒙福的"秘訣” (二) 


 神藉著世上的父母,使兒女降生;神也藉著父母,含辛茹苦地將兒女撫養長大。如果不是父母的精心呵護,兒女無法健康成長。所以,"孝敬父母”、紀念父母的養育之恩,是神對兒女的要求。雖然世上有個別父母自私自利,只生不養,也不教,但是,大多數父母都在兒女身上付諸了厚愛和心血。尤其母愛更加偉大,近乎是無條件的。

有一個姐妹常回憶母親對她和哥哥的付出。她說,母親的工作對健康有影響,因此,單位每天提供免費"保健午餐”。在當年那個貧困時代,母親想到家裡的孩子吃不到有肉和細糧的飯菜,根本不捨不得吃,每天都帶回來給孩子,十幾年如一日;母親每天花心思、早晨起來做各種孩子愛吃的食物,但她自己卻也從未吃過。早餐做好後,母親總是帶著鹹菜和玉米餅子趕去上班;孩子得病時,母親哪怕借錢也要給他們看病、買好吃的水果和零食;有一次其中一個孩子不見了,母親像瘋了一樣到處尋找、大聲呼喊、直到找到;.....。

所以,如果常紀念父母之恩:母親十月懷胎之苦;每天起早貪黑操持家務;父親為家人餬口,不辭勞苦辛勤做工;.....,對父母的感恩就會油然而生,孝敬也心甘情願。


一:世人"孝敬父母”的標準

人人都明白"百善孝為先”這句老話。可見,"孝敬父母”在世人眼裡,從古至今都是天經地義的事兒,是人該具備的一種極高的傳統美德。

然而,放眼望去,世上有多少兒女會覺得"孝敬父母”是理所应當的呢? 

在國內六七十年代以前,如果兒女為爭財產和父母決裂;或佔據父母房子、把父母趕出家門;或無所事事、躺平啃老;或訓斥謾駡父母;或棄生病父母而不顧等等,皆會遭到世人的鄙視、厭惡和唾棄。可之後的幾十年呢?對父母不敬不孝、不管不顧的現象極其普遍,人們習以為常、早已不覺得是該遭"天譴”的事了。

不久前跟一個姐妹聊天,她講到在國內已經三十歲的女兒時,心裡極其傷痛,淚水一下子像開了閘止不住。她說她剛到國外,人生地不熟,語言也不通,找的工作很辛苦,薪水很低。為了彌补不在女兒身邊的虧欠,她每月把打工轉來的錢大部分寄到國內,希望女兒衣食無憂,過得好謝。但女兒根本不滿足,也從未對母親感恩過,反而誤以為母親在國外賺了大錢、只給她一點點而已。為了讓女兒明白她賺錢不易跟女兒解釋,女兒沒有一丁點兒心痛,相反責備母親為什麼不找一個有錢的老外? 並對母親説她周圍朋友的母親找的都是有錢的老外,給兒女如何多的錢,過得如何風光。......

我們曾認識一對夫妻,沒有信主。他們做生意,經濟條件不錯。女兒過來讀書時,見到他們女兒從頭到腳一身名牌,就知道他們對女兒有多嬌慣。女兒從國內過來留學到達沒幾天,父母立刻送她最昂貴的手機和電腦。女兒拿在手裡心安理得,絲毫沒有一點感恩。

有一年春節,我們被邀請到他們家做客。那時他們女兒研究生即將畢業,準備回國發展。父母不捨得她離開,希望她留下來在這邊找工作。父親不厭其煩地告訴女兒在這邊發展如何有前途。未曾想到女兒一臉厭棄、不耐煩地對父親説:"你懂個屁!” 

當時我和丈夫面面相覷、不知所措。驚奇的是,那對夫妻沒有感覺被冒犯被羞辱,反而卻稀鬆平常地笑笑,沒有吱聲。相信女兒在家裡對父母的這種態度和言語早已司空見慣、他們也就見怪不怪了。

儘管如此,世上對父母有感激之情的”良心”兒女還是有的。就世人的眼光,能做到下面一二,就已經達到了"孝敬父母”的標準了。如:

1.記得父母生日

不管是與父母同住,還是因結婚成家、離開父母,每年能記得父母的生日,並陪父母吃飯、送他們禮物,已經是很孝順的事了。

常聽到一些兒女説:"今年要回家給父親(母親)過六十歲,或七十歲,或八十歲大壽。” 他們會準備很多禮物以及蛋糕,做一桌子美味佳餚,讓父母開心享受;有的帶父母到五星級餐廳吃一頓,最後把買來的蛋糕放到餐桌上,點上蠟燭,全家一起拍手為父親(母親)唱一首"祝你生日快樂”的歌。父母高興得嘴合不攏,大家吃得也心滿意足,之後就道別了。至於下次什麼時候再給父母過生日,可能來年,也恐怕是幾年後的事了。儘管如此,相比那些從不記得父母生日的兒女,他們算是孝順之子。

2.節日回家探望父母

現今是一個使人忙碌、腳步不停、一直在拼命追逐各樣東西的時代。所以,兒女沒有太多時間回來看望父母。衹有每年節日放假,可以回來跟父母相聚、陪伴他們幾天。

節日期間,聽說兒女要回來,很多父母都望眼欲穿地等待他們的到來,有時提前一兩個月父母就開始準備:從家裡衛生、裝飾到購買食物,翹首盼望那一天的到來。兒女節日回來陪伴父母雖然祇有幾天而已,但是,相比那些幾年都不見人影兒,或節日期間安排跟朋友遊玩的兒女來說,他們已經算是很"孝敬”的了。

3.願意贍養父母

通常,除了農村以種地為生的父母,多數父母自己有退休金,所以,父母幾乎不需要兒女贍養費。但有些兒女仍然願意在金錢上奉養父母,每週或每月定期給父母一些生活補貼,同時給他們買一些生活用品和食物。對比那些一毛不拔、還啃老的兒女們,願意出錢奉養父母的,可能算為"孝敬的極品”了。也許父母並非需要兒女的錢,但兒女的這樣行為卻會給父母帶來很大的滿足和安慰,因為父母看到兒女對他們的辛苦養育有報恩之舉。

4.甘願照顧父母

父母年老了一定會生病,有的長期臥床。是否願意照顧他們,對兒女的"良心”是一個極大的挑戰。往往如果父母有些存款、每月有退休金,有房子,這樣的父母可能兒女願意照顧的可能性比較大,尤其兄弟姐妹兩個以上的,有時會爭著照顧。

我有一個遠方親戚,家中有四個弟兄姐妹。父親患有癌症,母親膝蓋疼痛不能行走,都已年事已高、將近九十歲。兩個老人大部分時間在床上,身邊需要人照顧。家中老二自報奮勇照顧二老,其他兄弟姐妹也高興,願意讓父母的一切財產和存款歸老二,自己不必負責照顧。

即使老二可能是因為父母的財產、願意照顧年老生病的父母,但是相比那些把生病的父母丟在醫院或家裡不聞不問的、最後還要爭父母財產的兒女,這家老二也算是孝順的了。其實對父母來說,他們喜歡自己的兒女照顧,也方便的。

5.帶父母出去遊玩

這也是世人表達"孝敬父母”的方式。在父母體力尚好時,有的兒女願意帶父母出去走走,一方面使父母換換環境,另一方面讓父母也看看外面的世界。遊玩期間,跟父母吃住行都在一起,可以增加彼此的感情,兒女也可以瞭解父母的心思。有的兒女因工作孩子、沒時間陪伴父母一起出遊,但他們願意提供資金費用、還為父母安排好旅遊全程,讓他們自己遊玩。相比那些衹顧自己享受、周遊世界的兒女來說,他們對父母已經算是非常的"孝順”了。

這些都是世人眼中"孝敬父母”的標準。然而,神對屬於祂兒女"孝敬父母”的要求,卻不僅僅是這些。


二:神的"孝敬父母”標準

世上的標準都是相對的,而神的標準卻是絕對的。因此,祇有"絕對標準”才稱得上"標準”。

1."孝敬父母”是神的命令

從聖經裡得知,"孝敬父母”是神的命令。"命令”的意思,不是人可做可不做,或應不應該的可選擇條件,而是"必須”做的事,是無條件要做的事。所以,"孝敬父母”是神的命令,同時神也賜下應許。

1).在舊約時代,當神的選民以色列百姓從埃及為奴之地被拯救出來之後,神便給他們頒佈律法和"十誡”。"十誡”中前四條說的是人與神的關係,重點告訴他們世上祇有一位神,就是帶領他們出埃及地的那位創造宇宙萬物和生命的神;另外六條提醒百姓與人的關係,而與人關係首要的一條,就是要他們"孝敬父母”。

神藉著摩西告誡他們説:”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埃及記:20:12)

又說:”當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申命記:5:16)

如果對父母不敬的,神警告選民説:”凡咒罵父母的,總要治死他,他咒罵了父母,他的罪要歸到他身上。”(利未記20:9)

輕慢父母的,必受咒詛,.....”(申命記:27:16a)

”咒罵父母的,他的燈必滅,變為漆黑的黑暗。”(箴言:20:20)

2).新約時代,神同樣提醒屬於祂的兒女要"孝敬父母”。

主耶穌説:”當孝敬父母,又當愛人如己。”(馬太福音:19:19人)

保羅再次重申舊約時代神的命令:”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以弗所書:6:2)

可見,在神的眼裡,"孝敬父母”至關重要! 

2.神的"孝敬父母”標準

那麼如何"孝敬父母”才符合神的心意呢?神如何要求信徒的呢?

第一:在主裡聽從父母

1).聽從父母的訓誡

聖經説:”我兒,要聽你父親的訓誨,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因為這要作你頭上的華冠,你項上的金鍊。”(箴言:1:8-9)

我兒,要謹守你父親的誡命,不可離棄你母親的法則,要常繫在你心上,挂在你項上。你行走,他必引導你,你躺臥,他必保守你,你睡醒,他必與你談論。因為誡命是燈,法則是光,訓誨的責備是生命的道。”(箴言:6:20-23)

從經文中看到,父親給兒女的誡命和母親的法則是什麼呢?為什麼一定要聼呢?父母告訴兒子的是什麼呢?

從接下來的經文瞭解到:”能保你遠離惡婦,遠離外女諂媚的舌頭。你心中不要戀慕他的美色,也不要被他眼皮勾引。因為妓女能使人只剩一塊餅,淫婦獵取人寶貴的生命。”(箴言:6:24-26)

聖經説:”智慧子聽父親的教訓,褻慢人不聽責備。”(箴言:13:1)

所以,如果父母的提醒是符合神心意的,兒女要聽從、免走彎路,這是不是對父母的極大孝敬呢?如果受教,他就是一個有智慧的人。

2).在主裡聽從父母

聖經説:”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以弗所書:6:1)

又説:”你們作兒女的,要凡事聽從父母,因為這是主所喜悅的。”(歌羅西書:3:20)

這兩節經文有矛盾嗎?神說的話絕不會自相矛盾。"在主裡聽從父母,這是理所应當的”,表示這是兒女該做的事,是本分,即使是世人也懂得這個道理。

衹要父母的教訓不違背神的旨意,都要聽從,即使父母沒有信主。如,大多父母在兒女小時會告訴他們要好好學習,對長著有禮貌;不可罵人打人;青少年時父母都會囑咐他們不可亂交朋友,不可抽煙喝酒吸毒等;到了結婚年齡,父母會根據自己的經歷,要他們選擇德行和性格比較好、勤勞不懶惰的對象等。這些都是很寶貴的。

第二段經文中的"凡是”,並非沒有原則,而是表明不違背神旨意下的"一切事”。當父母的要求不符合神的原則,如父母要求兒女欺騙、說謊、罵人、報復人等,要遵從神的話,就是彼得所説的:”順從神,不順從人,是應當的。”(使徒行傳:5:29)

神在舊約中也有這樣的提醒,説:”我在曠野對他們的兒女說:’不要遵行你們父親的律例,不要謹守他們的惡規,也不要因他們的偶像玷污自己。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要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以西結書:20:18-19)

第二:要贍養父母

"贍養父母”是兒女當盡的本分,因為要回報父母的養育之恩。在新約聖經裡,主耶穌特別強調不可仿效那些假冒偽善的法利賽人。他們把自己該捐給神的錢私自留下,卻拿本該奉養父母的錢捐給神,從而逃避贍養父母的責任。神根本不悅納他們的奉獻。

所以,主耶穌指責法利賽人説:”.....無論何人對父母說:’我所當奉給你的,已經作了供獻。’ 他就可以不孝敬父母。這就是你們藉著遺傳,廢了神的誡命。”(馬太福音:15:5-6)

用這種取巧的方式討神喜悅,是神所憎惡的。

第三:要尊重父母

父母年老體弱時,他們覺得自己力不從心:耳聾眼花、體力不支,什麼事都不能做了,會覺得自己不再有價值,會很自卑很敏感,這時兒女更是要特別尊重他們,而不是輕視或嫌棄他們。兒女不可以因為怠慢而使父母傷心難過。兒女怎樣對待父母,也是給自己的孩子作榜樣,好與不好對他們都有很大影響。

世上沒有父母是完全的。神並沒有説祇有父母完全兒女才應孝敬和尊重他們,而是處於對父母的養育之恩,任何時候都要尊重他們、孝敬他們。

聖經説:”智慧子使父親喜樂,愚昧人藐視母親。”(箴言:15:20)

你要聽從生你的父親;你母親老了,也不可藐視他。”(箴言:23:22)

不但不可對父母的疏忽,也不可讓父母擔憂。

聖經説:”.....智慧之子,使父親歡樂,愚昧之子,叫母親擔憂。”(箴言:10:1)

愚昧子使父親愁煩,使母親憂苦。”(箴言:17:25)

你要使父母歡喜,使生你的快樂。”(箴言:23:25)

真正"孝敬父母”,不是衹在父母生日或節日期間,對他們說”生日快樂”或"節日快樂”等一些"冠冕堂皇”的”話,要有實際的"孝敬”行動。

第四:要照顧父母

教會中有這樣的偏激現象,就是有些所謂很"屬靈”的人,誤解了什麼是"以神為大”。為了逃避照顧在床生病父母的責任和辛苦,而跑到教會敬拜、服事、查經、團契等,認為這是"愛神”的行為。

其實,神的教導是什麼呢? 保羅説:”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神面前是可悅納的。.....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提摩太前書:5:4;8)

當然,如果父母和家人無恙,或者父母可以自理,到教會敬拜、服事、參加查經和禱告會,都是必要的,是基督徒該做的事。可是,如果父母或家人明明臥在床上需要照顧(餵飯,換尿布,洗澡等),或是在醫院裡病危,卻棄之不顧或丟給保姆、自己在教會忙來忙去,在眾人面前展現一副"愛神”的"屬靈”假像,這是神所不喜悅的。

什麼是"愛神”、"以神為大”? 不就是遵行神的話嗎?聖經不是説的很清楚麽?”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 為什麼不照著去行呢?這不是逃避照顧病人辛苦和責任又是什麼呢?

不幸的是,有些牧者沒有按照聖經真理解釋神的話,有時誤導信徒"以在教會多多服事、多多捐錢”來代替"屬靈”的追求和生命的成長。

要知道,當父母臥床不起時,他們最需要的是兒女在身邊照顧,這會給他們的內心帶來極大的安慰。如果把他們棄在床上或丟在醫院,找保姆代替自己責任,自己卻在教會又是舉手敬拜,又是忙於服事,想想父母的心情該有多麼難過! 難道在家照顧父母就不是"愛神” 嗎?

人若不愛看得見的人,又怎敢説愛看不見的神呢?

神怎麼説的呢? ”.....若有人說自己有信心,卻沒有行為,有甚麼益處呢?這信心能救他嗎?若是弟兄或是姊妹,赤身露體,又缺了日用的飲食,你們中間有人對他們說:’平平安安地去吧!願你們穿得暖,吃得飽’,卻不給他們身體所需用的,這有什麼益處呢?這樣,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雅各書:2:14-17)

如果比較在家裡照顧父母和在教會敬拜服事,哪一個辛苦呢? 哪一個"體面”呢?一定是照顧父母辛苦,在教會服事比較"體面”,不是麼?但是神喜悅哪一種呢?當然一定是前者!

如果臥在床上的父母信主,他們的頭腦尚清楚的話,他們一定希望能敬拜神。兒女可以帶著父母一起讀經、禱告、敬拜,這樣既可以讓父母可以享受在主裡的喜樂,兒女也可以隨時照顧到父母的需要,不是兩全其美麼?如果父母不信主,那就更應該在家裡"行孝”、陪伴和照顧他們,用自己的實際見證感動父母,使他們願意認識兒女所信的神、認罪悔改、接受主耶穌做他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這豈不是更美、更符合神心意的事麽?

第五:要原諒父母

多年前在教會曾遇到過一個高中生,性格內向靦腆,跟所有人不交往,也不說話。為了瞭解他的情況,有一次邀請他吃個便飯。未曾想到他竟然答應了。也許因為我是長輩,他不好拒絕。吃飯中跟他講到神的愛,用父母的愛為例,希望他能體會到什麼是愛。雖知他不屑一顧地説:"如果説像父母的愛,那就算了。我從未感受到他們愛我,常常都是數落我,打擊我,羞辱我,説我就是一個廢物。.....” 

我當時很震驚,心裡非常難過。不得不承認世上的確有這樣的父母。然而,我對這樣一個還不真正認識神的青少年要求什麼呢?他又如何从父母的傷害中走出來呢?唯一能做的,就是有一天聖靈光照他看到自己是個罪人,也有問題,願意轉回到神的面前、接受神的赦免,神的生命就會進來,神的愛會充滿他,他才能擺脱"苦毒”的折磨,願意原諒父母曾對他有過的傷害。

我聽過一個信主姐妹的見證。她說當她裡面真正有神的生命和神的愛時,她就可以原諒父母對她曾有過的傷害,而父母也因女兒的生命改變而信了耶穌。神的愛最終使她和父母的關係和好。這是一個極美的見證。

主耶穌説:”你們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饒恕你們的過犯。你們不饒恕人的過犯,你們的天父也必不饒恕你們的過犯。”(馬太福音:6:14-15)

保羅説:”主怎樣饒恕了你們,你們也要照樣饒恕人。"(歌羅西書3:13)

父母是人,是人就一定會犯錯。兒女同樣也有很多傷害父母、惹他們難過的時候,不是麽?

所以,如果對父母的過犯耿耿於懷,即使對父母再順服,再高尊重、再多照顧、給他們再多錢,都是在做"表面”文章,因為已經失去了神説的"孝敬父母”的本質。

第六:給父母傳福音

不可否認的事實是,給家人傳福音比給外人傳更難,因為他們太熟悉我們的本來面目。如果不是神的憐憫、聖靈的工作,人不可能信主。但是,神也藉我們生命上的改變,使家人看到我們真實的改變,會引發他們思想神的事情。

如果真的疼愛父母,真的"孝敬父母”,除了前面説的那些"孝敬父母”該做的事外,為父母禱告,給父母傳福音、讓他們認識神、成為神的兒女,是"孝敬父母”的最重要部分,因為這關乎到父母死後去哪裡的大事! 

不管父母是否願意信主,基督徒都該盡本分孝敬他們,顯出美好的見證。前五點正是基督徒在實際生活中、"孝敬父母”該有的見證!


三:孝敬父母,使家蒙福

聖經説:”敬畏耶和華的,大有倚靠,他的兒女也有避難所。”(箴言:14:26)

行為純正的義人,他的子孫是有福的。”(箴言:20:7)

親愛的弟兄姐妹,"孝敬父母”、使全家蒙福的意義在於,會正面影響我們的後代。如果對父母不孝不敬,不顧不養,對他們的錯揪著不放、不肯原諒,那麼我們的兒女在"潛移默化”中、不知不覺是會仿效的。等我們年老時,他們也會如此待對我們。如果我們按照神的心意"孝敬父母”,我們的兒女會看在眼裡、記在心上,同樣他們也會孝敬我們。

神説:”你要謹守聽從我所吩咐的一切話,行耶和華你神眼中看為善,看為正的事,這樣,你和你的子孫就可以永遠享福。”(申命記:12:28)

凡敬畏耶和華,遵行他道的人便為有福。你要吃勞碌得來的。你要享福,事情順利。你妻子在你的內室,好像多結果子的葡萄樹,你兒女圍繞你的桌子,好像橄欖栽子。看哪,敬畏耶和華的人,必要這樣蒙福。”(詩篇128:1-4)

所以,如果基督徒敬畏神、遵從神的教導:"孝敬父母”,這個家庭一定得蒙神的祝福。

幸福家庭的標準是什麼? 是以財富多少、兒孫多少來衡量的嗎?還是家庭和睦:夫妻彼此相愛、敬重對方;兒女順服、孝敬父母呢?

神如此看重"孝敬父母”,可見神非常重視兒女與父母的關係。神也希望我們藉著這樣的關係,讓我們瞭解與神的關係。我們若與父母有好的關係,我們必須先與神有好的關係,順服聖靈的帶領,用神的愛來愛我們的父母。反過來,如果我們跟父母的關係不好,毋庸置疑,我們與神的關係一定是有問題的。與神的關係如何,決定我們與人的關係如何。

聖經警告你我説:”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加拉太書:6:7)

親愛的弟兄姐妹,希望你我以敬畏神的心"孝敬父母”,使你我將來在見神的面時,不被主責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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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朋友,是否"孝敬父母”,是人與人關係的頭等大事,因為不單單關乎到個人或家庭的幸福,也會影響到整個社會和國家和諧。

你希望做一個"孝敬父母”的人嗎? 就人的本性來說,不容易做到,因為我們心裡沒有忍耐、沒有愛。即使做了一些,出自人標準的"孝敬”也是殘缺不全的,與神的標準有很大差距。

三十幾年前曾認識一個"黑老大”,他的辦公室跟我在同一層樓,年齡小我幾歲。二房東是個商人,他也在同一層樓辦公。他把整層樓都租了下來,然後再對外出租。

初次見這位"黑老大”,見他的裝束和神態就可以猜出幾分:寸頭、墨鏡、不苟言笑、一身整潔黑衣、....。他有自己的公司,手下有幾個人,到底做什麼生意沒人曉得。

這個"黑老大”搬進來比我晚,幾乎每天到我辦公室溜達一圈兒,有時坐在沙發上問東問西。他說:"大姐,我就喜歡跟你這樣有文化的正派人聊天,我自己沒有讀多少書,但我很羡慕上過大學的人,因為你們說話就是跟我們不一樣。...” 當然跟他連中學都沒有讀完的人相比,在他眼裡我算是"文化人兒”。

他對我從不掩飾他是一黑社會幫派的小頭目,有時會談論他跟別的幫派打架的事。

有一次他很"義氣”地對我説:"大姐,我看出你人很好。如果以後有什麼人欺負你,告訴老弟,我一定找人把他給處理了。” 

當然我心裡清楚,黑幫做事很離譜,即使有需要,又怎麼敢隨便要他幫忙呢?

由於他常過來聊天,便對他就有了一點點瞭解。

"你父母知道你加入黑社會嗎?” 有一次我問他。

"這種事怎麼可能告訴他們? 他們不知道我在干什麼,如果知道哪能睡得著覺。但我每週都會回家看望他們二老,給他們買些東西送去,也常給他們些錢,讓他們自己想買什麼就買什麼。” 他説。

那時我開始有些欣賞他。從世人角度,他是一個比較正直很仗義的人,可以為朋友兩肋插刀、在所不惜;他也不欺負窮人、弱者、婦女或兒童;對父母非常孝順尊重、很盡責任;跟”文化人”交談也很得體等。但對一些道貌岸然、私情邪欲的官者商人,他手下卻毫不留情,甚至會用不當的手段進行威脅,最終逼他們用錢擺平。所以,他可以分文不付租金,是因為他抓到了二房東的姦情。

有一次他對我説:"房東就是個人渣兒,專門搞年輕婦女,......我專門對付這樣的人。” 

他就是我信主前眼中的"善人”,"孝子”。其實,我只看重了他用物質”孝敬”父母的一面,而忽略了他不法殘忍的另一面。更無法想到有一天他因犯法被送進監獄,他父母的心如何。那時還敢説他是"孝子”麽?

親愛的朋友,如果你沒有信耶穌,裡面沒有神的生命,人的"善言善行”或"孝敬父母”,就是一塊骯髒的破抹布,被罪污穢了,不能達到神的要求,裡面也沒有神的"愛”。

神藉著保羅説:”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卻沒有愛,我就成了鳴的鑼,響的鈸一般。我若有先知講道之能,也明白各樣的奧秘,各樣的知識,而且有全備的信,叫我能夠移山,卻沒有愛,我就算不得甚麼。我若將所有的賙濟窮人,又捨己身叫人焚燒,卻沒有愛,仍然於我無益。”(哥林多前書:13:1-3)

神説的"愛”是什麼呢?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愛是永不止息。.....”(哥林多前書:13:4-8a)

朋友,你希望擁有這樣的”愛”嗎?如果希望,就跪下來在神面前禱告,坦誠自己是個罪人,願意認罪悔改,接受耶穌做自己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如果誠心誠意做這樣的禱告,神的靈就會進入你的生命,伴隨你一生、永不離開。之後藉著你對神話語的瞭解和順服,神的愛會在你裡面逐漸增長,使你慢慢懂得如何做才是真正"孝敬父母”,而且也有能力做到,因為聖靈會隨時幫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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