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者”和“参加者”
拙文《诺奖季节话老杨》贴出后,引起一阵不算很大的波澜。网友voigt的评论比较有趣。他对杨先生的看法显然相当负面,这很正常。只是该网友提出“学术贡献一定要严格区分提出者和参加者”,我觉得十分好笑。尤其还信誓旦旦的要“一定”和“严格”,更觉得忍俊不禁。但是一下子居然无法反驳,只好让例子说话。“严格”定义有主观因素,不容易界定,我们来看“一定”。
Bardeen-Cooper-Schrieffer (BCS)发明了超导理论的BCS模型,得到诺贝尔奖。既然“一定”,读者中是否有人能说出谁是“提出者”,谁是“参加者”。我导师Goodman 和Schrieffer 有些私交,我问他BCS的次序是如何确定的,他说只是按照英文字母而已。理论起源于Cooper Pair,但是Cooper从未说自己是“提出者”,其他两人是“参加者”。实际上,Bardeen的名气比Cooper还要大一些。以后我和Goodman教授发表了论文,觉得我的名字放前面多少有些不自在,他就说我的“F”刚好在他的“G”前面。
我的博士后导师 Percus 发明了著名 Percus-Yevick 方程,是世界上第一个非理想气体状态方程的微观严格解,在刚球模型甚至有解析表达式。我和他工作三年,也从未听他说谁是“提出者”,谁是“参加者”。人家从来没往那个方向想过。
在杨李之争中,他们也从未争论过谁是“提出者”,谁是“参加者”,更不要说“一定”和“严格”了。我知道的争执有两次。一次是一篇重要论文杨要求把他的名字放前面,另一次是领奖时谁走在前面,最后是杨走在前面。我在拙文中“个人认为”杨先生占了下风,基本上基于这两点。但是,这不妨碍我用一个物理学博士的知识和以及我的超人记忆力为杨先生说几句公道话。
一开始的“提出者”不可能在整个过程中都是提出者,否则就不需要合作了。比如费马大定理的证明,就没有这种烦恼。除非这种合作是一开始自然形成的(比如谷山-志村猜想),是两人共同“提出”,否则总要有个人第一个“提出”点东西。
我和Percus得出集体震动模式一维严格解的过程中,三个人都曾经是“提出者”。普林斯顿的Stillinger教授第一个“提出“,他的数值模拟实验暗示这些模式之间存在着恒等式。他经过几年的尝试,没有取得任何进展,于是请Percus帮助(参加?)。Percus教授 “提出”,他尽管无法得到这些模式或恒等式,但是他通过牛顿名下的一个数学定理,得到了这些模式的生存函数。他得出这个生存函数后,又工作了大约两个月,还是无法突破,于是邀请我“参加”。我第二天“提出”,我得到了四个粒子系统的所有模式。于是Percus和我一起“参加”,用两个星期,得出了这个历时36年的世界难题的完整解答。事实上,Stillinger教授在第一个“提出”后,就再也没有”参加“过。如果像voigt网友所说,“学术贡献一定要严格区分提出者和参加者”,我们什么都不用干了,三个人争论“提出者”和“参加者”就忙的四脚朝天了。实际上文章是四个人,我是第一作者。Stillinger太太是他的程序员,这个精巧的数值模拟实验,就是她的杰作。
在工业界,某些时候是有类似“提出者“和”参加者“的概念的。
我们请人装修地下室,主要设计和施工是装修工做的(提出者),但是这个装修工自己不铺地毯,于是就请别人做(参加者)。以后如果这个地下室得了个什么设计奖,那当然给装修工,地毯师傅是没份的。
我不知道voigt网友是否把诺贝尔奖和地下室装修混起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