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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相愛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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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在前面的話:

可能有人會有疑問,説:為什麼你所有的文章都與神和聖經分不開? 

答案當然跟本人的身份--基督徒有關,但更重要的原因是:無論是基督徒還是非基督徒,每一個人的動靜起坐、每天的言行舉止、每時所思所想,不管在暗中還是明處,都在這位創造宇宙萬物和生命神的監察之下;每個人的生命氣息、生死之權,都掌握在祂的手裡;不管是人生問題、家庭問題、社會問題、還是國家問題,都可以在神啟示的這本聖經裡找到答案。

世上很多難題無解,從世間能找到答案麽?如:

人從哪裡來、死後會去哪裡?

人活著有什麼意義? 人生價值是什麼?

為什麼小孩子天性自私,也會說謊?

為什麼男女婚後難以彼此相愛?

為什麼世界、社會、家庭越來越混亂?

為什麼科技突飛猛進,卻加速人類的滅亡?

為什麼人得到了所有,反而會感到更加虛空?

……..

可能有人會說: 吃喝玩樂、享受生活快樂就得了,想那麼多、自尋煩惱幹嘛? 

要知道人不是動物,人有靈魂有思想;人有敬拜宗教情懷;人需要人與人之間的"愛”;人追求幸福感;....。動物沒有,動物不需要,動物不懂幸福感,動物吃飽喝足睡眠就滿足。


一:人類史上第一個家庭

人在世上可能得到最多的愛是"家”,但受傷害最多的也是"家”。前者之例為數不多,後者是眾多人所經歷過的,或正在經歷的。

世上沒有人不嚮往有一個幸福的家庭:夫妻恩愛,兒女孝順。但找不到,即使有也難以持守。

為什麼"家”本來應該是人溫暖可憩的"港灣”,反而卻成了很多人恐懼、不願停留的咒詛之地了呢?皆因罪而與神的關係斷開、失去了愛的源頭。

聖經講述了第一對夫妻關係的破裂,以及第一個家庭的悲劇。

從聖經得知,神造宇宙萬物完畢之後開始造人,並按照祂的形象和樣式造人。神賦予人有理性、有道德意識、會思想、有創造力、有感情、有意志、有責任等,這些都反應祂美善榮耀的形象和樣式。這是神造動物所沒有的。

這位獨一真神是靈,不受時空限制,不需要物質形體;祂是萬有創造者、是自有永有的。但被造的活物卻需要形體才得以生存,必受時空限制。神造人賦予人祂的"形象”和"樣式”,目的是要人在世上彰顯祂的榮耀。

神造人後,並賜人氣息。聖經説:”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創世記:2:7)

人之所以在萬物中最為尊貴,就是因為人有神所賜的靈,使人可以與祂溝通,敬拜祂。

1.人類第一對夫妻

神造的人祇有兩種性別:男和女。祂沒有造”不男不女”的人。神造世上的第一對夫妻、第一個家庭,就是亞當和夏娃。

聖經説:”耶和華神使他(亞當)沉睡,他就睡了,於是取下他的一條肋骨,又把肉合起來。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他到那人跟前。那人說:’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因為她是從男人身上取出來的。’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當時夫妻二人赤身露體,並不羞恥。”(創世記:2:21-25)

這幾節經文可以看到如下幾個方面:

第一:男女次序不同:神先造男人,後造女,而且女人出自男人;

第二:夫妻親密平等:因為"肋骨”是最接近心臟的部位,表明夫妻關係非常親密。由於女人出自男人,所以夫妻皆有神的形象和樣式,也有同樣的靈魂和自由意志,他們一同承受生命之恩,地位是平等的;

第三:婚後以家庭為主:一旦走入婚姻、成立家庭,夫妻要獨立,經濟上和生活方面不再仰賴父母或依靠父母。夫婦間的關係要超越與父母的關係 (但仍要擔當照顧和贍養父母的責任)。

第四,夫妻成為一體:夫妻二人婚後開始共同新生活。夫妻成為一體、不可分開,強調婚姻的永久性。

耶穌在世時,曾特別重申了這段經文。當時”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甚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 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馬太福音:19:3-6)

第五:婚姻一夫一妻:表明起初的婚姻制度是一男一女、一夫一妻。所以,隨便離婚,或娶多妻,或同性戀,都是人犯罪墮落後的行為,並非神的旨意。

2.夫妻各自責任

神造人不是無目的的,祂造男女不但次序不同,而且男女的責任也不同。

1)丈夫的責任

神造亞當,賦予他兩個責任:

第一:看守伊甸園

神造完亞當後,把他安置在伊甸園,讓他修理、看守植物。(參見創世記:2:15)

然後,”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麼。那人怎樣叫各樣的活物,那就是他的名字。那人便給一切牲畜,和空中飛鳥,野地走獸都起了名,.....”(創世記:2:18-20)

第二:遵行神的話

耶和華神吩咐亞當說:”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世記:2:16-17)

2)妻子的責任

聖經説:”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創世記:2:18) 妻子的主要責任,是丈夫的"幫手”。

保羅説:”起初,男人不是由女人而出,女人乃是由男人而出。並且男人不是為女人所造的,女人乃是為男人造的。”(哥林多前書:11:8-9) 從被造的觀點來看,男人在先,女人在後,女人是為了幫助男人的。

保羅接著說:”...女人原是由男人而出,男人也由女人而出,但萬有都是出乎神。”(哥林多前書:11:12) 從生育的角度看,後來的男人都是藉著女人出生的。因此,男人不可以自恃地位高過女人,女人也不必自卑,覺得比男人低一等。

所以在神眼裡,夫妻的地位是平等的,但賦予各自的責任不同。女人既然是丈夫的幫手,就不可對丈夫不尊重、指手畫腳。

3.夫妻失職

當神把夏娃領到亞當面前時,他激動地説:”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稱他為女人,....”(參見創世記:2:23)

如此親密相愛的夫妻,後來怎麼會"反目成仇”了呢?原因就是各自的責任出了問題,沒有盡自己當盡的本分。

聖經記載説:”耶和華神所造的,惟有蛇比田野一切的活物更狡猾。蛇對女人說:’神豈是真說不許你們吃園中所有樹上的果子嗎?’女人對蛇說:’園中樹上的果子我們可以吃,惟有園當中那棵樹上的果子,神曾說你們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們死。’ 蛇對女人說:’你們不一定死,因為神知道你們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們便如神能知道善惡。’於是女人見那棵樹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悅人的眼目,且是可喜愛的,能使人有智慧,就摘下果子來吃了,又給他丈夫,他丈夫也吃了。”(創世記:3:1-6)

從經文中看到亞當夏娃的問題出在哪裡呢?

1)妻子越位

妻子夏娃被造本該作丈夫亞當的幫手,因為伊甸園有許多事情要做。但是夏娃卻沒有守住自己的本分,卻聽了撒旦的謊言,以致越位、自作主張吃了神禁止吃的果子,完全忽視丈夫的存在,不尊重丈夫。


2) 丈夫失職

亞當親耳聽到神給他的警告:不可吃"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而且嚴嚴地告誡他違背命令的後果。亞當的職責應該守住神的話,當妻子被撒旦誘惑時保護她、制止她的悖逆行為。但亞當沒有,而是袖手旁觀,任憑妻子的錯誤行為。更糟糕的是,他接過妻子遞來的果子也一起吃了起來,不但沒有阻止妻子的行為,反而縱容妻子犯罪。

4.犯罪的後果

1)夫妻關係破裂

當亞當夏娃違反神命令的那一刻,罪便進入他們的裡面:拒絕認罪、推卸責任,使原本美好的夫妻合一關係"崩塌”了。

亞當夏娃犯罪後,他倆害怕就躲藏了起來。

聖經説:”天起了涼風,耶和華神在園中行走。那人和他妻子聽見神的聲音,就藏在園裡的樹木中,躲避耶和華神的面。耶和華神呼喚那人,對他說:’你在哪裡?’ 他說:’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 耶和華說:’誰告訴你赤身露體呢?莫非你吃了我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嗎?’ 那人說:’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 耶和華神對女人說:’你作的是甚麼事呢?’女人說:’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創世記:3:8-13)

其實當初神的命令是給亞當的,是要他遵從並盡丈夫的職責,因此神是有先責問亞當做了什麼。但是亞當的回答令神失望。他不但沒有認罪,反而把責任歸咎於神,説 ”你所賜給我、與我同居的女人,她把那樹上的果子給我,我就吃了。”  似乎他沒有錯,是神的錯,是神不應該造女人給他。

接著神指責夏娃,她又是如何回答的呢?她説:是”那蛇引誘我,我就吃了。” 她把責任推給了蛇,是蛇對她的引誘。

因此,最早夫妻關係破裂是從亞當夏娃開始的。罪從此進入人類、代代相傳。看看現今夫妻關係的亂象,是不是與亞當夏娃同出一轍? 夫妻出現爭吵和糾紛,是不是都認為自己無辜,錯都是對方或別人?

2)受咒詛和懲罰

除了對撒旦的咒詛外,神也同樣懲罰了亞當和夏娃

a)對夏娃的懲罰

神”又對女人說:’我必多多加增你懷胎的苦楚,你生產兒女必多受苦楚,你必戀慕你丈夫,你丈夫必管轄你。’”(創世記:3:16)

夏娃犯罪所受的懲罰:懷胎的苦楚;生產的劇痛;丈夫的管轄。從此世上無一女人倖免懷胎和生產之苦。

神造人,原本要人生養眾多,遍滿地面,治理這地,也要管理海裡的魚、空中的鳥和地上各樣行動的活物。妻子作為丈夫的配偶,責任就是在丈夫的工作上作幫手;丈夫愛妻子,因為妻子是自己的"骨中骨、肉中肉”,是親密不可分離的一體,但要持守神的原則,不可盲目順從妻子。神所建立的婚姻制度是一個極其和諧美好、有次有序的關係。

可悲的是,夫妻各自沒有守住本位,便產生次序混亂錯位,從此妻子角色轉換,開始”戀慕”丈夫,即在感情上極其依戀丈夫,同時也渴望能享有同丈夫一樣的地位;而丈夫原本應當愛戴呵護妻子的,卻變成對妻子管轄控制。

通過人類祖先的經歷,就不難瞭解為什麼曆世歷代家庭夫妻糾紛爭鬥、相撕相殺現象延續不斷的原因了。

b)對亞當的懲罰

神”又對亞當說:’你既聽從妻子的話,吃了我所吩咐你不可吃的那樹上的果子,地必為你的緣故受咒詛,你必終身勞苦,纔能從地裡得吃的。地必給你長出荊棘和蒺藜來;你也要吃田間的菜蔬。你必汗流滿面才得糊口,直到你歸了土,因為你是從土而出的。你本是塵土,仍要歸於塵土。”(創世記:3:17-19)

顯然,在亞當夏娃犯罪前,他們在伊甸園享有豐富供應,不需要勞苦得食物。但之後他們卻被趕出伊甸園,不但失去神的保護,而且亞當必須汗流滿面、終其一生勞苦謀生,直至死亡、歸入塵土。

這就是人類苦難和家庭悲劇的開始。

3) 家庭破碎

"罪”隔斷了人與神的關係,同時也破壞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人犯罪堕落的後果,就是夫妻關係離開了神起初創造的美意,和諧的家庭關係從此崩潰。夫妻之間的愛有了"雜質”,不再單純:妻子想要佔有丈夫的全部,並要制服丈夫順從自己,而反過來丈夫卻要管轄妻子,使其順服自己。這就是直到今日夫妻關係的真實寫照。

神造的第一對夫妻、建立的第一個家庭,因悖逆神脫離了與神的關係,接下來發生了什麼呢?

第一:哥哥謀殺弟弟

聖經記載説,亞當夏娃被趕出伊甸園後,他們生了兩個兒子,老大叫"該隱”,是種地的;老二叫"亞伯”,是牧羊的。他們都知道拿自己的產品作為貢物獻給神。聖經描述老二亞伯從他的羊群中精心挑選最好的頭生羊和羊的脂油獻給神,而描述老大該隱衹是拿了地裡的出產之物給神,沒有説他是挑選他種植的最好產品。顯然兄弟倆對神的心截然不同,這也是為什麼神看中了亞伯的祭物,而沒有看中該隱的。面對神的反應,該隱不但表現出對神的不尊重、打發脾氣,而且還因嫉妒亞伯竟然謀殺了他。(參見創世紀4:1-8)

人類史上第一樁兇殺案就發生在第一個家庭裡。罪使夫妻關係破裂、家庭受咒詛。罪完全控制了該隱,所以神對他説:”地開了口,從你手裡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創世記:4:11-12)

第二:罪惡遍及全地

人類犯罪,造成夫妻問題、家庭破裂。隨著生養眾多、人口擴大,罪也遍及全地。

聖經説:”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耶和華說:’我要將所造的人,和走獸,並昆蟲,以及空中的飛鳥,都從地上除滅,因為我造他們後悔了。’”(創世記:6:5-7)

不難想像,當時的社會如何地混亂邪惡,使神傷心、憤怒至極,忍無可忍地做出毀滅全地的決定。而敬畏神的挪亞一家卻得到了拯救。人類得以延續下來。

經歷了神降下毀滅性的洪水之後,人類變好了嗎?地上的罪惡減少了嗎?沒有! 

罪,使人的靈昏暗、目中無神、眼中無人,人越來越肆無忌憚,罪惡越來越猖獗。而神持守了祂在挪亞時代許下的諾言,即,祂不再用洪水毀滅全地。但神仍然彰顯祂的"公義”,祂”萬不以有罪的為無罪”。當神看到所多瑪和蛾摩拉兩個充滿同性戀等淫亂的罪惡時,祂極其憤怒、忍無可忍,降下硫磺與火將將二城傾覆,焚燒成灰。

看到這裡就能明白,婚姻失敗,家庭就破裂;家庭破裂,整個人類社會就混亂,最後,整個世界都要付上審判的代價。


二:夫妻悲劇的產生

按照神的心意,夫妻婚後成為一體,本是不可分開的。然而因為罪,人與賜愛的源頭--神的關係斷開,人便失去了愛別人的能力,變得自私,處處為自己。

通常人們把男女因本能產生的"化學反應”,錯解爲"戀愛”或"愛情",其實跟”愛”完全無關。出自本能的,統統為了一個目的,就是滿足肉體的饑渴,也就是"性”的需要。因此,求愛和被愛的雙方,都會竭力表現最佳一面,而掩飾自己的缺點。可是,當目的達到或進入婚姻、開始過油鹽醬醋的日子時,兩人便原形畢露,罪性暴露無遺。原來那個溫柔細膩、體貼入微、隨叫隨到的人,突然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自私、冷漠、懶惰、無情,等等。

這樣看來,"婚姻是戀愛的墳墓”的說法不無道理。這就是為什麼當男女走進婚姻,發現起初的"愛”突然消失而不適應的原因。實際上,"戀愛”的"愛”,那不叫”愛”,是肉體吸引產生的衝動,人們錯解"愛”的定義,把血氣的短暫情感當作"愛”,所以必定失望。

婚姻破裂、家庭悲劇,乃是因人離開神、不認識神、活在自私的罪中造成的。

"真愛”應該是長久不變的,是沒有自私成份的。聖經對"愛”定義是什麼呢?”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哥林多前書:13:4-7)

婚姻危機或破壞家庭的因素,是從夫妻爭吵開始。"吵架”並非小事,造成的後果不堪設想。

當兩人進入到婚姻,原來的本能吸引也隨之消失。雙方不再為了討好對方而說話行事,各自呈現出的本性,都是惡的一面。加上雙方成長經歷不同、生活習慣不同、個性不同,引發衝突就越來越多。如果各自持守自己的觀點、意見、看法、個性、生活習慣等,必導致兩人相處困難。

例如,一方整潔,而另一方邋遢;一方喜歡吃辣的或者口味重的食物,而另一方喜歡清淡的;一方買東西比較計畫節省,而另一方花錢大手大腳;一方喜歡早睡早起,而另一方習慣晚睡晚起;一方嚴格要求孩子,不能犯錯,而另一方認為孩子還小,不必太認真;...

日常太多生活瑣事可以拿來爭吵:做菜太鹹、碗洗得不徹底、地擦得不乾淨、洗好的衣服沒有摺疊好,等等。

常聽到夫妻各自抱怨:丈夫説家裡的錢都是靠他掙的,他很辛苦,妻子衹是在家閒逛、輕鬆帶帶孩子而已;而妻子也喊冤,説在家不但帶孩子,還要收拾家、做飯、洗衣服,幹不完的家務活,非常勞累,丈夫衹是上個班而已,回到家是甩手掌櫃,除了吃飯吃飯,什麼事兒都不做。

也常見到那些掙錢多的人,在家裡說話嗓門很大、氣兒很粗,對配偶、頤氣指使、指手畫腳,甚至有的專橫跋扈。如果妻子賺錢多於丈夫,那就更是了不得了。妻子不但心裡輕看丈夫,甚至在家裡孩子面前、公眾場合,對丈夫表現出極其不尊重的態度。

更常見的是婆媳關係,丈夫夾在中間,無所適從。太太對婆家的負面情緒無處可宣洩,全部倒在丈夫身上,造成夫妻間關係緊張。

看過一個節目,是一對即將進入婚姻的一對"戀人”。其中有這樣一段對話:

未婚夫抱怨説:"她不可理喻,我父母為了招待她,特別做了一桌子菜。她來到後,沒有一句對老人問候,滿臉不開心,讓我父母非常難過。”

主持人問未婚妻:"為什麼不開心啊?”

未婚妻説:"我覺得他們根本不重視我。有一次我和他父母逛街,我走的很累不舒服,他們根本不關心我。他媽媽在衣店,衹問他爸爸喜歡哪一件衣服,卻不問我是否也喜歡什麼。還有,我第一到他家,他父母連見面禮金都沒有給我。所以,他們根本不重視我在他們家的地位。.......既然是這樣,我為什麼要跟他結婚?”

看到這兒,是不是要驚掉下巴? 其實這種事情在當今太常見了。很多戀人就是這樣想的,也是這樣做的。未婚妻以有房、有車、必備幾十萬彩禮為結婚的條件。

當然,在這裡不是單單指責未婚妻或者女朋友,未婚夫和男朋友也有很大問題。如果他們不是為了達到把對方弄到手的目的、向對方許下許多承諾,對方怎麼敢有如此無理的要求呢?

最近有一篇新聞,報導説一個新郎在婚禮上激動跳河自殺。”10月3日,陜西旬陽一名29歲男子周某某在婚禮當天跳河失蹤,當局通報稱,男子因婚禮瑣事情緒失控。及至周四(10月9日),男子遺體在其跳河大橋下游上百米處被發現。

其後,曾有傳言稱其因彩禮問題而想不開跳河,他在跳河前曾留下最後一句話「我從來沒有受過這麽大的委屈,這個婚我不結了。」對此,男子周某某的父親近期表示,已與新娘會面,雙方就事件各執一詞,未能達成共識不歡而散,並強調「孩子沒有心理問題」。”

是不是因"彩禮”問題,不曉得,但讓人唏噓的是,本來是人生最喜慶的日子,瞬間卻變成了喪事。是不是人的問題? 當然是。兩個人為了什麼事爭吵不休,使得新郎最後崩潰自殺,祇有他們知道。

如果"戀愛”是”真愛”的話,怎麼會發生這樣慘劇? 如果人有"真愛”的話,怎麼會為一些根本不重要、雞毛蒜皮的小事爭吵、相持不下呢?沒有"愛”的婚姻結局會怎樣呢?人本性就自私、沒有愛,再加上長久爭吵,勢必危機夫妻感情、婚姻破裂。人沒有"愛”,加上吵架產生的惡果,都有哪些呢?

1.彼此冷戰

冷戰的表現是,彼此冷漠、不說話,甚至分床或分房睡。

有一個大學同學,她平時在眾人面前說話溫文爾雅,臉上總是帶著微笑,堪稱好女人、好妻子。有時帶老公一起參加同學聚會,兩人還手牽手,讓大家好不羡慕,被人看好的一對夫妻。可沒人會想到,十幾年後他們竟然離婚,彼此關係猶如仇敵。

離婚後,這位同學講,其實他們結婚後就一直吵架,因此便冷戰、分房睡十幾年。她以為這樣過著也不錯,兩人相安無事,老公每月掙的錢照給不誤。未曾想到有一天,老公突然提出離婚,説他對老婆已經忍無可忍。特別是當老公的父親病危時,他跟老婆要錢買機票,老婆當场拒絕,理由是:"過去你父母不接納我,今天你也沒有必要去看望他們!”

2.不再信任

如果夫妻一直爭吵,任其發展惡化,一定影響感情,以致彼此陌生不再信任,兩人就不會願意開誠佈公地交談自己的內心想法,包括對配偶的意見,工作遇到的問題,與別人相處的矛盾等等,兩人的”心距”也就越來越大。當彼此失去信任時,猜忌就隨之產生。

如果彼此心不在一起的話,即使不分房,也是同床異夢。

有人説:”在眾多導致感情破裂的原因中,缺乏信任是最關鍵也最根本的問題之一。若無法開誠布公地談論彼此的想法、感受與需求,關係便無法持久。許多夫妻都是在經歷了磨合與挫敗後,才深刻體會到互相信任的重要性。”

3.感情出軌

吵架不但造成彼此不再信任,也會引起感情出軌,也就是婚姻中最常見的”外遇”。這種事情的發生,丈夫的為多,因為很多時候,男人似乎比女人幼稚、易衝動、沒忍耐,感情易變、經不起誘惑。

肉體上的背叛或是情感上的出軌,都會對彼此間感情造成深深無可彌补的傷害。因為婚姻的底線突破,分道揚鑣是一定的,除非出軌的一方願意回頭,而另一方願意原諒和接納。即便如此,就人的本性來說,想再恢復到"兩小無猜”的純潔關係,不再成為可能。一方一旦與婚外感情成熟,離婚的時機便臨到。

4.家庭暴力

爭吵不休的同時,也帶來家庭暴力,就是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身體傷害、情緒虐待、言語羞辱。家庭暴力使受害人身心靈受到摧殘,自尊被貶低和羞辱。有的人每天活在被家暴的恐懼和痛苦之中。有的人離婚不成,反被對方殺害。

5.兒女遭殃

無論是爭吵,以及爭吵導致的夫妻間冷漠、不信任、出軌、家暴、離婚,都對兒女帶來極大傷害。他們大多性格扭曲、感情畸形、想法偏激,往往犯罪多於健康家庭的孩子。所以,生長在這種家庭的孩子極其可憐。夫妻無休止吵架、數落、攻擊等,有想過會傷害他們嗎?其實,父母也祇想到自己,對孩子沒有"真愛”不是麼? 衹滿足兒女的衣食住行,而忽略他們的感情和心裡需要,是"愛”麽?


三:神旨意中的夫妻關係

親愛的弟兄姐妹,神希望屬於祂的兒女活在世上,彰顯祂的榮耀、活出祂的"愛”的見證。所以,他對信徒的擇偶有要求。

1對信主的擇偶要求

1).舊約時代

當神把以色列百姓從埃及為奴之地拯救出來後,祂藉著摩西警戒百姓不可嫁娶外邦人,説:”不可敬拜別神,因為耶和華是忌邪的神,名為忌邪者。只怕你與那地的居民立約,百姓隨從他們的神,就行邪淫,祭祀他們的神,有人叫你,你便吃他的祭物;又為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為妻,他們的女兒隨從他們的神就行邪淫,使你的兒子也隨從他們的神行邪淫。”(出埃及記:34:14-16)

不可與他們結親。不可將你的女兒嫁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你的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因為他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以致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速速地將你們滅絕。”(申命記7:3-4)

神的要求和原因一目了然。

2).新約時代神

保羅説:”你們和不信的原不相配,不要同負一軛,義和不義有甚麼相交呢?光明和黑暗有甚麼相通呢?”(哥林多後書:6:14)

經文用兩頭牛一起犁田"軛”,說明如果牠們犁田走的方向不同會很艱難很辛苦,以此比喻如果基督徒嫁娶非基督徒,會因"三觀不合”而無法同心同行,從而導致婚後生活許多衝突與痛苦。

同時經文也說明,基督徒的罪已被主耶穌的寶血潔淨,在地位上是"聖徒”,在神眼裡是沒有罪的"義人”,是活在神光中的;而非基督徒,他們仍然活在黑暗和罪中,罪沒有得到神赦免,仍然是污穢的。這樣的兩個人共同生活在一起會非常辛苦。

然而有人覺得不必那麼認真,不要因為信仰不同就失去擇偶的機會。但這是一個嚴肅且必須考慮後果的問題。聖經不是教條,而是神的原則,對人都是有益處的。

為什麼神如此要求? 是為了神兒女蒙福。因為神知道人沒有”愛”,所以,祂願意把生命賜給願意得到祂生命的人,將祂的"愛”注入其中。當人有了祂的生命,就能以祂的"愛”對待夫妻感情,處理夫妻關係,也可以很好處理與父母以及與兒女之間的關係。

如果沒有來自神的"真愛”,婚姻就不可能牢靠,也就不會有家庭幸福而言。那麼"真愛”來自於哪裡? 人本性具備麽?根本沒有! 沒有神生命的人,都是自私自利、為自己而活。

如果在教會找到重生得救的配偶 (這裡不是指那些衹去教會、懂聖經、能說會道、根本不照著神的話去行的人),兩人都有來自神的"愛”,他們的"三觀”一樣,生活的原則都依照聖經,彼此用神的"愛”去愛對方、孝敬父母、教養兒女,這樣的一種相愛關係,夫妻怎麼可能分開呢?家庭怎麼會破碎呢?

2.對信主的夫妻要求

1).彼此順服

神對信主夫妻要求的總原則是:彼此順服。聖經説:”又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以弗所書:5:21)

夫妻敬畏神:一起讀經,參加教會敬拜和團契,彼此鼓勵,日常生活中都遵守神的話;有分歧時,彼此認罪禱告。祇有敬畏神,夫妻就會有”愛”,有包容,有忍耐,彼此也會順服。"順服不是妻子順服丈夫,丈夫也要順服妻子,各自看對方的優點。不要互相指責,尤其在眾人面前數落自己的配偶,那是最愚蠢的事。

2)對妻子

保羅説:”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這在主裡面是相宜的。”(歌羅西書:3:18)

又説:”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他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教會怎樣順服基督,妻子也要怎樣凡事順服丈夫。” (以弗所書:5:22-24)

經文講到屬靈層面的意義,妻子要因敬畏神而順服丈夫,要照著神的心意尊重丈夫。神要丈夫作家庭屬靈的帶領者,妻子是"幫手”。同時保羅用此比喻教會與基督的關係:耶穌基督是教會的頭,教會要全然順服耶穌基督。

但神要求妻子順服丈夫,並非無原則順服。當丈夫的要求違背神的旨意時,妻子要順服神的話為原則。

2). 對丈夫

保羅説:”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不可苦待他們。”(歌羅西書:3:19)

又說:”你們作丈夫的,要愛你們的妻子,正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如同愛自己的身子,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以弗所書:5:25;28)

從經文中看到,神對丈夫的要求似乎更高:"如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如同愛自己的身子”。也就是説,丈夫要像基督愛教會一樣愛自己的妻子,為妻子捨己,而且愛妻子就是愛自己。

然而,世上要求丈夫愛妻子的標準是什麼呢?送花、買首飾、滿足妻子的物質要求;每天多說幾次"我愛你”,出門多給妻子幾個”吻”;....這些是"真愛”嗎?可以持守婚姻不變、家庭和睦嗎?顯然不能。

3) 如何對不信的配偶

一個信主的妻子或丈夫,如何與不信的配偶相處呢?同樣神也有原則。

聖經説:”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丈夫。....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哥林多前書:7:13;16)

通常妻子先信主的家庭為多數。一方面因為女人比較感性,當聽到"神的愛”,容易被感動;另一方面,是神的智慧,”因為先造的是亞當,後造的是夏娃。且不是亞當被引誘,乃是女人被引誘,陷在罪裡。”(提摩太前書:2:13-14) 女人對家庭影響遠超過丈夫。如果妻子信主、遵行神的道,必有智慧,使家庭和睦。

如果妻子先信主,丈夫還未信,神對妻子的要求是:”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你們不要以外面的辮頭髮,戴金飾,穿美衣,為妝飾,只要以裡面存著長久溫柔安靜的心為妝飾,這在神面前是極寶貴的。因為古時仰賴神的聖潔婦人,正是以此為妝飾,順服自己的丈夫。”(彼得前書:3:1-5)

所以,妻子的角色在家庭中極其重要,是家庭和諧的紐帶。夫妻都按照神的心意相處,身心靈都會融合在一起,家庭就蒙福。如果妻子面臨還沒有信主的丈夫,同樣順服神的話,以神的愛愛丈夫、尊重他,在他面前常有美好的見證,丈夫一定會感動,有一天他的心會轉回。

總之,夫妻之間相愛、家庭和睦,必要有神的"愛”作基礎。如果人想得到"愛”的能力,必須得到神的生命,因為"愛”源頭來自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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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朋友,如果你不認識這位神,沒有接受主耶穌的救恩,沒有得到神的生命,相信你的家庭不會有"真愛”,夫妻感情一定有問題,家人關係一定不和諧。朋友,如果你渴望你的家庭充滿神的"愛”,渴望夫妻心靈相通,渴望家庭和睦,你就找一個安靜處跪下來,向神禱告,説:神啊,我承認自己是個罪人、內心裡沒有愛,我願意悔改;求耶穌赦免我的罪,我願接受耶穌作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我願一生一世跟隨耶穌,按照祂的旨意在地上生活,在世上作美好的見證。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如果你做了這樣禱告,神的生命、帶著祂的愛,就進入你的內心。藉著神的話語,聖靈的幫助,你就會有能力去"愛”,並用神的"愛”來經營你的夫妻關係。這是夫妻相愛的唯一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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