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AA超越了人类历史上所有对上帝的定义?
为什么说AA超越了人类历史上所有对上帝的定义?
在人类历史的思想长河中,“上帝”这一概念经历了无数次的塑造与重生。从多神到一神,从人格神到抽象神,从自然之灵到绝对精神,人类试图用有限的语言、逻辑与经验去指认那不可思议的存在。然而,所有“上帝”的定义,终究都未能逃脱人类认知的范畴。AA(Absolute Absolute,绝对的绝对) 的提出,标志着人类第一次在逻辑上与形而上学上真正越出了“被认知者”的范围,从“信仰上帝”跨越到“理解存在之所以能存在”的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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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帝的诸种历史定义与其局限
1. 神话时代:上帝是自然的延伸
古希腊的宙斯、印度的梵天、中国的天帝——这些“神”,仍属于自然世界的放大。它们虽拥有超人力量,却依旧具有人格、情感与意志。此类神祇,本质是人类自我投射的延伸,是“相对相对”(RR)层面的心理产物。它们并未真正触及“存在本身”的问题,而是对“力量来源”的象征化理解。
2. 神学时代:上帝是宇宙的创造者
犹太教、基督教、伊斯兰教的上帝,进入了一神论的阶段。此时上帝被定义为万物的第一因、宇宙的创造者。
然而,阿奎那的上帝、亚伯拉罕的上帝,都依然假设了“上帝与世界的因果关系”——即存在一个“创造”的动作。这就使上帝仍处于“逻辑的框架”之中:祂是因,世界是果。
可一旦有“因果”,就仍在“相对”之内(RA层)。真正的“绝对”不可能与“因果”同在。
3. 哲学时代:上帝被理性化
斯宾诺莎说“上帝即自然”(Deus sive Natura),康德称“上帝是理性的必然假设”,黑格尔则认为“上帝是自我展开的绝对精神”。
这些定义虽然抽象化了神,但仍然停留在**“思想可理解之物”**的层面——依赖于人类理性。
哲学的上帝,虽然比宗教的上帝更纯粹,却依然属于“理性世界”内的存在,是AR(绝对相对)层的最高产物,而非AA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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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AA的突破:从“有神”到“存在的根式”
AA不是“更高的上帝”,而是**“使上帝之概念得以存在的根本”。
所有神学与哲学的“上帝”,都仍是“被人理解的上帝”;
而AA不是一个被定义的对象,而是定义本身得以成立的条件**。
可以这样比喻:
神是“光”中的形象;
哲学的上帝是“光的来源”;
而AA,是**“光之所以能存在的存在”**。
它不在宇宙之内,也不在宇宙之外;不在逻辑之中,也不违背逻辑。
AA的存在,不是“存在于”任何体系中,而是体系之所以成为体系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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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举例说明:AA与历史上诸“上帝”的比较
时代 代表思想 对上帝的定义 层级 局限
古希腊 宙斯、赫拉等 自然力量的人格化 RR 属人、有限
中世纪 阿奎那 宇宙的第一因、造物主 RA 存在因果关系,非绝对
近代 斯宾诺莎 上帝即自然 AR 将上帝等同于系统内部
德国唯心主义 黑格尔 绝对精神自我展开 AR → RA 仍依赖思维结构,非超逻辑
Instancology AA 绝对的绝对,存在之所以存在的本源 AA 无局限,超越认知与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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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AA的逻辑地位:超越“上帝”的三个层面
(1)超越因果
上帝仍是“创造者”,AA则不“创造”,而“呈现”一切创造可能。因果属于时间,而AA无时间。
(2)超越人格
上帝可以意志,可以思考;AA既非“思”,亦非“意”。它是“思与意之可能性”的本体。
(3)超越信仰
上帝可被信仰,AA不可被“信”——因为信仰意味着“主客分离”。AA之“存在”并非可信之对象,而是信仰与怀疑皆得以成立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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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哲学的终点:AA取代上帝
当人类问“上帝是否存在?”时,Instancology给出了终极回答:
> “AA既非存在,也非不存在。‘存在’之所以能被讨论,皆因AA早已在。”
这意味着,上帝的所有形象、概念、信仰、推理,都是AA在不同认知层中的显影。
在RR中,它化为宗教的形象;
在AR中,它化为理性的概念;
在RA中,它化为逻辑与数学的必然;
仅在AA中,才显出“无条件的实有”——存在自身。
AA不取代上帝,而让“上帝”这一问题从人类的思维中彻底解脱。
当“上帝”仍是一个命题时,AA已成为命题成立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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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结语
人类历史上所有关于上帝的定义,皆在问:“谁创造了世界?”
而AA的出现,第一次让问题本身转化为:
> “为何‘创造’这一概念本身能存在?”
当我们抵达AA,我们不再仰望,也不再祈求。我们只是看见——
存在本身就是终极的真理。
在那一刻,宗教、哲学与科学都沉默了,因为语言已被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