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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的終極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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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1-16, 20-24; 100; 1:15-23; 25:31-46

終極審判:基督是慈愛與公義的君王 – Christ the King

馬太福音第24和第25章記載了耶穌在伯大尼受膏[1]及在各各他被釘十字架之前,於橄欖山對門徒作最後的講論,被聖經學者稱爲“橄欖山講論”(Olivet Discourse)。這篇講論聚焦在基督再來的預言和末世審判的警誡;其後半部(25章)由三個比喻組成:十個童女的比喻(1-13),才幹的比喻(14-30);本講選讀其中的第三個比喻“綿羊和山羊”,是耶穌末世教導的高潮,展現了一幅生動而極具張力的最後審判的圖景

一、終極審判的背景

在這個比喻中,耶穌不再像先前那樣用新郎、主人等角色來隱喻,而是他自己親自以人子、君王、審判者的身份坐在榮耀的寶座上,顯示這是終極審判。綜觀耶穌的全部教導,終極審判將發生在這個世界的末了。

雖然耶穌多次强調“末期”何時到來無人知曉,但他在橄欖山講論(24-25中回答門徒“你降臨和世界的末了有甚麼預兆”(24:3)時,卻十分明確地應許說:“這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然後末期才來到”[2]24:14)。

據此推論,當審判來前,萬民都有機會聼到、並選擇是否信從福音。耶穌作出這樣的應許,彰顯了上帝的仁慈與大愛,表明祂對人從來沒有“不教而誅”,任何審判絕非“言之不預”,突然降臨。

從“亞當之約”(2:16-17)開始,上帝與人所立之約,既包含愛的恩典,也列有審判和懲罰的條款[3]。上帝審判和懲罰的施行都是“有言在先”;總是先立下誡命,教人向善,對故意違抗或“屢教不改”,甚至“死不悔改”的人才施以懲罰。耶穌的福音以及他的教導/命令也是如此。耶穌的這一應許表明,上帝在施行終極審判前,確保所有人都有機會回應祂的呼召,體現祂的公義與憐憫。

二、上帝的愛與審判是福音的兩大核心要素

基督的福音包括愛的救恩與公義的審判基督福音的核心就是愛,在祂的救恩中得到彰顯[4]。耶穌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因為上帝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约3:16-17


耶穌基督也是公義的,藉著審判顯明祂的公義。耶穌說:“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约3:18-19)。


審判是上帝的權柄;上帝的愛與公義是福音兩個缺一不可的要素,在審判中得以彰顯。在四部福音書中,《馬太福音》尤爲強調末日審判的主題;審判的信息自始至終貫穿其中。


施洗約翰在約旦河一帶宣講悔改的洗禮,為耶穌基督的福音預備道路的時候,就已經預言了主的末日審判。他告誡前來受洗的人說:“你們要結出果子來,和悔改的心相稱”(太3:8)“現在斧子已經放在樹根上,凡不結好果子的樹就砍下來,丟在火裏”3:10)。施洗約翰進一步宣告:“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他手裏拿著簸箕,要揚淨他的穀物,把麥子收在倉裏,把糠用不滅的火燒盡(3:11-12)

《馬太福音》5-7章記載了耶穌的第一篇講論,即“登山寳訓”,被比擬為“天國大憲章”,展示了天國子民應有的品格、行為準則與價值觀。表明天國是以上帝爲中心、以愛為核心的國度。在這篇講論的末了,耶穌論及最後審判,說:“凡稱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啊,主啊,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太7:21-23

《馬太福音》第13章是耶穌關於天國奧秘的講論,包含7個比喻。其中“麥子和稗子”和“撒網的比喻”發出明確的信息:世代的終結要“把惡人從義人中分別出來,丟在火爐裏,在那裏要哀哭切齒”(42, 50,義人要在他們父的國裏發出光來,像太陽一樣”(42)。表明審判是天國奧秘的一部分。

23章全篇是耶穌對當時宗教領袖的審判。耶穌譴責他們雖然佔據“摩西的位”,宣講上帝的律法,但卻口是心非,言行不一,“能説不能行”。在揭露了他們一系列違背上帝旨意的惡行後,耶穌對他們說:“你們怎能逃脫地獄的刑罰呢”?(太23:33

以上經文在在表明,上帝的愛和審判是福音的兩個核心要素;愛是福音的根基,上帝為保守愛、彰顯愛,而施行對違背愛、破壞愛者的審判。審判的依據為:是否信耶穌的名,遵從上帝的旨意,行出上帝的愛。

三、誰是耶穌的弟兄 

本講選讀的“綿羊和山羊”的比喻展開了“終極審判”的畫卷。耶穌說:“當人子在他榮耀裏,同著眾天使來臨的時候,要坐在他榮耀的寶座上。萬民都要聚集在他面前。他要把他們分別出來,好像牧人分別綿羊、山羊一般,把綿羊安置在右邊,山羊在左邊”(太25:31-33。接著,王開始宣判。

右邊的“綿羊”在王的“弟兄”飢餓乾渴、赤身露體、無家可歸、遭逢病患、身陷囹圄時,出於憐憫和愛心,扶持、救助、安慰了他們。王稱這些人為義人,對他們說:“這些事你們做在我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25:40)。“你們這蒙我父賜福的,可來承受那創世以來為你們所預備的國”(25:34,“義人要往永生裏去25:46)。

而左邊的“山羊”面對王的“弟兄”身處困境和危難,遭遇迫害時,卻無動於衷,毫不憐憫,沒有提供過絲毫幫助。王對他們說:“這些事你們沒有做在任何一個最小的弟兄身上,就是沒有做在我身上了”(太25:45;“你們這被詛咒的人,離開我!進入那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預備的永火裏去!”(25:41 這些人要往永刑裏去”(25:46)。

這是終極審判,裁決不可逆轉。在如此生死攸关的重大裁决中,从字面上看,分別綿羊和山羊,并對他們作出宣判,是根據他們如何對待王(the King)的弟兄。可見,王的弟兄是這個審判中的關鍵因素。因此,必須澄清究竟誰是耶穌所認同的弟兄。對這個問題的解釋向來頗有歧義,我們應當從《聖經》,即上帝的話語中尋求答案。

首先,耶穌自己簡潔明瞭地說:“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兄弟、姊妹和母親(太12:50);這與“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天國)”(太7:21)一致,表明耶穌所認同的弟兄就是和他同在天國的人

其次,使徒書信中多次論到耶穌的弟兄就是上帝的兒女。《希伯來書》論到那使人成聖的耶穌,認同那些得以成聖的上帝兒女為他的弟兄:“因那使人成聖的,和那些得以成聖的,都是出於一[5]。為這緣故,他(耶穌)稱他們為弟兄也不以為恥”(2:11)。

《羅馬書》説得更加明確:“凡被上帝的靈引導的都是上帝的兒子”(8:14);“若是兒女,就是後嗣,是上帝的後嗣,和基督同作後嗣”(8:17);“因為他(上帝)所預知的人,他也預定他們效法他兒子的榜樣,使他兒子在許多弟兄中作長子”(8:29)。

《馬太福音》第10章是耶穌差遣門徒的講論,涵蓋了賦予門徒的使命、權柄,他們負有的責任,要付的代價,以及未來可能面對的逼迫。耶穌表明他與他們同在,同為一體:“接納你們的就是接納我;接納我的就是接納差遣我來的那位……無論誰,只因門徒的名,就算把一杯涼水給這些小子中的一個喝,我實在告訴你們,他一定會得到賞賜10:40, 42。這與這些事你們做在我弟兄中一個最小的身上,就是做在我身上了”(太25:40)是平行經文。

顯而易見,在“綿羊和山羊”的比喻中,耶穌所認同的弟兄,就是那些信從耶穌,肩負他賦予的使命,遵行上帝旨意的門徒;他們可能因傳揚基督福音、對萬民作見證,而遭遇困苦,經歷磨難,受到迫害[6]。王對綿羊說,只要幫助過他“弟兄中一個最小的”,就是幫助他了。由此可見,認同王的弟兄”,就是認同福音、認同耶穌了;幫助他們,就是幫助傳揚福音,幫助耶穌的事工了;與耶穌的弟兄建立了彼此相愛的關係,就是愛耶穌[7]了。

四、綿羊“不知不覺接待了天使”

如前所述,按照耶穌基督在“橄欖山講論”中的應許,終極審判是在“天國的福音要傳遍天下,對萬民作見證”之後才到來(太24:14)。既然那時在基督臺前的“萬民”中有綿羊,也有山羊,那麼照此推論,那些“需要幫助”的人當中,也不僅有耶穌的弟兄,還可能包括敵對基督福音的人,甚至是違抗上帝旨意的人——這也與“常識”,即我們在現實生活中的經驗相符。那麼,“綿羊”要如何在“萬民”中的那許許多多受苦受難、需要幫助的人裏,分辨出誰是真正的“耶穌的弟兄”呢?

我們知道,唯有上帝完全公義,唯有祂擁有審判的權柄;也唯有祂確切知道誰是祂的兒女、誰是耶穌的弟兄。正如耶穌所說:我認識我的羊,我的羊也認識我(约10:14)。人既無權,也無能對他人作出最終的判斷。

雖然“綿羊”無法從萬民中辨認出誰是真正屬主的“耶穌的弟兄”,但他們依然遵行“愛人如己”的誡命,像“好撒瑪利亞人”那樣,主動去幫助那些身處困境甚至危難之中的人——即使其中有的行過不義的事。

因爲耶穌說過:“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迫害你們的禱告。這樣,你們就可以作天父的兒女了。因為他叫太陽照好人,也照壞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5:44-45,和修)。使徒保羅也説:“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喫,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羅12:20);或許他們會因此而悔改。

“主説:‘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12:19),審判的主權在主手中;綿羊這樣的作為,正與耶穌在“麥子與稗子”的比喻中所的教導相一致。論到如何對待混雜生長在麥子裏的稗子時,耶穌說:容這兩樣一齊長,等著收割。當收割的時候,我要對收割的人說,先將稗子薅出來,捆成捆,留著燒;惟有麥子要收在倉裏”(太13:30)。

可以認爲,在那時福音廣傳天下的背景下,“綿羊”已經成了“被揀選的族類”,他們信從福音,遵行上帝的旨意,活出了普世的愛。他們把上帝的愛帶給身處危難中的人,卻不知其中就有王的弟兄。這樣,就“不知不覺接待了天使”(希伯來書13:2);哪怕他們幫助過的人中只有王的一個最小的弟兄。因此,基督君王宣佈“綿羊”爲“義人”,他們要往永生裏去。

而山羊卻作了和綿羊相反的選擇,他們對福音充耳不聞,或“口惠而實不至”,至終不信耶穌的名,依然故我做“硬著頸項(Stiff-necked)的百姓”(出埃及記32:9),對遭遇危難者毫無憐憫,冷酷無情。他們就是那些耶穌在 “天國大憲章”的末了,論到末日審判時所譴責的“聽了我這些話而不去做的人”(太7:26)。他們必將因此而失去生命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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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通過“綿羊和山羊”的比喻描繪終極審判的場景,是橄欖山講論(馬太福音24-25章)的高潮和總結。橄欖山講論是耶穌最重要的末世教導;“綿羊和山羊”是最生動的末日審判比喻。但是,耶穌所有關於末期的教導,都不是叫人刻意關注末日的情形,或憑空猜測末日到來的時間。

因此,在論到末日時,耶穌總是對門徒說:“你們要儆醒! 因為不知道你們的主是哪一天來到”(太24:42)。耶穌的許多比喻都是要人關切並把握好當下,那就是:時時警醒,常常祈求,遵行主道,恪盡職分,盡力於主所賦予的使命;這才是對基督再來的最好預備。

“綿羊和山羊”的比喻凸顯了愛是基督福音的終極關懷。“上帝愛世人”,表明上帝的愛是普世的愛,是不求回報的愛。“上帝愛世人”的方式,是“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 愛的救恩是上帝慷慨的賜予;人的得救是“本乎(上帝的)恩也因著(自己的)信”。領受不領受這恩典,則在於各人自己的選擇。

全部聖經從《創世記》第三章起在在表明,上帝的救恩,重在人的靈性生命;因爲人的靈性生命源於“上帝的形像”(參閲創2:7),是上帝所賜榮耀的彰顯。耶穌的教導亦復如此,他説:“聖靈賜人生命,肉體毫無用處。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6:63,和修)。耶穌“登山寳訓”中的“八福”全都指向靈性生命;他的《彌賽亞使命宣言》(路4:18-19)中說“傳福音給貧窮的人”,而不是供衣食給貧窮的人。

基督的救恩是叫人靈性生命脫離罪惡和捆綁,而不單是肉體生命脫離貧困和囚禁。由此也可明白,比喻中王的弟兄,必與耶穌在靈性生命上相通,他們就是那些因傳揚福音而在身體上遭遇困苦、受到迫害的門徒。雖然作爲比喻,綿羊關懷的是他們的基本需求—衣食住行和人身自由,但這卻是綿羊向他人行出普世之愛的表徵。這個比喻的戲劇性結局是:儘管綿羊不知道究竟幫助了誰,但卻在無意中接待了天使(希伯來書13:2)。

普世的愛是基督福音的終極關懷。耶穌在“登山寳訓”中所成全的律法中,就有“愛你們的仇敵”。聖經教導“上帝就是愛”(約壹4:8),愛是誡命(愛上帝,愛人如己,彼此相愛),愛必須實行出來:“主為我們捨命,我們從此就知道何為愛;我們也當為弟兄捨命……我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約壹3:16,18)。

耶穌對門徒說:“你們若彼此相愛,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13:34);可見,彼此相愛是真正基督門徒的必備特質。在賦予我們的大使命中,耶穌發出强烈的呼召:“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太28:19),這表明,福音的目標是天下萬民都成爲彼此相愛的基督門徒。我們要祈求主幫助,使我們像他愛我們那樣,彼此相愛。



[1]《馬太福音》記載,耶穌被賣之前,伯大尼的一個女人(約翰福音說是馬利亞)拿極貴重的香膏澆在他頭上。耶穌說:“她把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作準備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甚麼地方傳這福音,都要述說這女人所做的,來記念她”26:6-13。可見,這個事件預示耶穌受難,意義重大。

[2] 這與耶穌賦予門徒宣教大使命時所説“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20)一致。

[3] “亞當之約”所包含的愛的恩典:“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審判信息和懲罰條款是:“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創2:16-17)。

[4] 耶穌基督的愛,通過他的犧牲與救贖展現出來:他是愛我,爲我捨己”(加2:20),“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罪惡”(啓示錄1:5)。

 

[5] “因那使人成聖的(耶穌基督),和那些得以成聖的(“信他名的人”),都是出於一(一父、一上帝)”。

[6] 參閲《馬太福音》10:9-10, 16-17; 24:9等。

[7] 耶穌對門徒說:“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約13:34);“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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