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处少数民族居住地和返程遭劫——旅行撷趣录184
2004年11月我们从阳朔一路往北,首先到达阳朔县与临桂区交界的白沙镇的“世外桃源”。景区内设有苗族、侗族、壮族、瑶族等少数民族表演场所。景区以陶渊明的“世外桃源”冠名,然而,表演者一个个裸露上身,柱子上挂着家畜的骷髅,完全没有桃源的悠闲而是一派野蛮。
桂林以前早就去过,这次路过顺便参观了市中心的榕杉湖。湖区位于中山中路两侧,东为杉湖,西为榕湖,中心由历史悠久的阳桥相连。因岸边生长的榕树与杉树而得名。阳桥又称“青带桥”,建于宋代,后毁后重建。现代以钢筋混凝土为主体,饰以花岗岩与汉白玉。 日月双塔位于杉湖,塔形铜质结构,日塔和月塔之间由18米水下观光隧道相连。日塔位于湖中央,月塔则色泽清雅。玻璃桥建于榕湖上的中国首座实用性水晶玻璃桥,全长22.4米。
广西龙胜梯田(又称“龙脊梯田”或“龙胜田园”)位于桂林东北约?100?公里的龙胜各族自治县龙脊镇,是典型的“龙脊背脊”形梯田。其历史可追溯至元朝(1271–1368),历时数百年开凿而成 。梯田蜿蜒从山脚延伸至山顶,海拔约?300–1100?米 。居民以壮族、瑶族为主,村落多为吊脚楼建筑。当地妇女留长发,做针绣活计。也有外国游客来访。一名外国女性被当地妇女包围要求强买她们的物品,后来忍无可忍,发起脾气来了。
参观完了龙胜梯田就开始沿高速返程,后半程由我太太驾车。到阳朔南面的灵峰镇下高速往贺州方向开。
才下高速不久,就被一名年轻交警拦住,说她超速了,要我们到前面的一辆交警车去等候处理。交警车里坐着一名中年警察,他没收了我太太的驾驶证,开出一张1000元的罚单,吩咐我们必须到贺州交警大队去交罚款。我太太开车从来是小心谨慎,哪可能超速,但是这时候也只能由他们摆布。
贺州交警大队是一座七层高楼,好气派。相比之下我们江苏省会的南京的交警大队办公地点都只是几间低矮的平房。更不可思议的是,当时刚过十二点钟,交警大队关门休息,要到下午三点才开门。11月份居然中午还要休息那么长时间。
没奈何我们只能坐在大楼前的台阶上等候。过了大概大半小时,一名年轻女子路过,好奇问我们干什么。我们说了情况。她就说,她认识交警大队的人,答应帮我们说情。过了半个小时后,她来电话说,交警大队的人正在休息,需要到三点钟以后才能联系上。过了三点后,她来电话说,交警说罚款300元,愿意接受这个处理吗?在人屋檐下哪能不低头,当然只能接受,还要感恩戴德。
3点钟以后,大楼大门打开了,我们交了费拿了收据,再回到原地拿回驾照,这时已接近下午五点钟了,只能在附近找地方过夜了。开到贺州后,看到路边有一个接待住宿的店面房,就进去了。服务人员开了张条子,吩咐我们往前开大约一百多米右拐,马路边第一个大院就是。没想到那个大院是交警大队的院子,居然同时兼办旅馆业务捞外快。大院里有四栋豪华别墅小楼。当晚,我们就入住在其中一栋的二楼的一个房间里。原来如此,他们罚了款攒足了钱就盖起楼了。院子里不提供伙食,也不敢出去,好不容易点了外卖。
回家后,我写了封人民来信,将我们车下高速的时间和被罚款的时间作为附件,说明那么短的距离,那么长的时间,怎么可能超速?然后寄到中央相关部门。
2011年,我们再次路过贺州,此时高速已经通了,一路上有自动检测,不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了。那些交警大概又去找别的生财之道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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