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人墓碑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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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选举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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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想在国内了解选举的整体情况和细节,那是难如登天,搜出来的信息,永远是公平公正公开的选举,体现了民主之类的谄媚之语,但具体怎么个体现民主,那就是绝对不能透露的。

在看斯大林肃反秘史时,第一次知道等额选举这个名词,百度后,也是很简短的介绍,虽然大致能猜出中共大致是如何挂着选举的名义实现专制极权的,但还是缺少更多的细节来补充,无法写出完整清晰的流程。

后来找到吴国光先生的权力的剧场一书,本以为已经找到了答案,却不料吴先生此书写的过于详尽,又相当严谨,虽然分了几章,但却没有给出一个清晰的流程线,让人看得还是迷迷糊糊。这样有了自己写一篇的想法,遇到没有史料支撑(其实就是吴先生书中因为缺少证据没有提到的部分)的就用自己的假设补上。

首先,得解释一下真选举的普遍流程,按自由国家来看,基本都是普选,对某一个职位(比如议员),也就是几个候选人竞选,选民们(一般是普选)投票给中意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计票,票最多的当选。当然还有很多详细的情况,比如候选人有什么资质要求(一般门槛并不高),得票得多少才能当选,所有人都达不到这个标准怎么办,目前我本人也不完全清楚,这些就不详细去找了,本文重点不在此。

而中共采取的选举方式(从苏共那抄来的)却完全不是这么回事,而是等额选举,后来估计是因为被外界指责这种走过场的选举太侮辱人智商了,后面又加了个差额选举,这里我们先来解释下这两个名词。

直接贴维基百科:

等额选举,或称同额选举,指候选人数与应选人数相等的选举。在一些国家,部分或全部采用等额选举作为选举形式。在实行等额选举的时候,投票人的权力仅仅体现在是否决定认可候选人,故相对于差额选举,选举人的权力较小,只有确认候选人的意义。

有台湾研究认为,等额选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大常委选举上,是变相的“同额竞选”。19个人大副委员长及国家军委主席,采用等额选举,这种同额竞选方式只要提名就可以当选。

中华民国国民大会时期,中华民国由1954年至1990年的中华民国总统选举执政党中国国民党只提名一位总统候选人,蒋中正蒋经国李登辉第一个任期的总统选举均为等额选举。

1953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颁布。虽然该法对于等额选举原则虽未明文规定,但同年4月3日公布的《中央选举委员会关于基层选举工作的指示》指出“选举委员会提到选举大会上的代表候选人的名额,一般应与当选代表人数相等,即这个选举区域应选几个代表,就提出几个代表候选人”。

虽然在1979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其第十六条规定所有地方各级政府的正职领导人都应该进行差额选举,然而时至今日,在选举实践中,差额选举仅在最基层和选举代表、委员中实行,各级政府领导人仍是等额选举,企事业单位还是任命制。

过去,中国共产党党内选举一般采用等额选举。1980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了除党员数量少的单位实行等额选举外,党内选举一般采用差额选举办法产生候选人作为预选,然后进行正式选举,或者进行差额选举。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党内选举差额选举的范围小、层次低,差额幅度小,选举的竞争性不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制度中目前为差额选举与等额选举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语境下,朝向民主政治的差额选举趋势,企图推进差额选举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而目前在党内选举中规范差额提名、差额选举来体现选举人意志是官方发展方向。

在中共以党领政的政治思想下,差额制度被视为选举史的重要里程碑,是跳出同额竞选框框的必要。

等额选举的方式:

等额选举在实际被使用中,有两种不同的方式:

一次性等额选举。即不经过预选,直接向会议提出与应选人数相等的候选人,供选举人在会议选举中对其作出选择。

经过预选的等额选举。为了保证选举一次成功,在会议正式选举之前,通常在一定范围内安排一次预选,预选采用差额选举的形式。经过预选之后,根据预选的结果确定出与应选名额相等的正式候选人,以提交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实行等额选举的投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目前实行等额选举的,主要有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中国共产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此外,在实践过程中,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地方人大选举本级行政首长等正职领导人时也一般实行等额选举。

歌功颂德的评价就不贴了,辣眼睛。我们直接说实质吧,那就是,候选人几乎是必定当选,当然有个要求是得到的票数超过规定的比例,至于这个比例是多少,不确定,可能大部分情况为超过半数。

为了防止被人诟病,开了个口子,如果有某个候选人很多人都不认可,反对投票给他,并写上自己认可的人员(非候选人),只要这个非候选人中的某个人达到当选的比例要求,那就可以当选。这种情况貌似在历史上没发生过,毕竟反对某个候选人已经是小概率事件,还要这些反对者写的另一个非候选人有半数以上是同一个人,这概率几乎无限接近于零了。

流程就是,候选人被提出,名字全写在一张选票上,所有人同意打勾,不同意打叉,也就是得到赞成票或者反对票,投完计数,赞成超过一半就当选,至于得票有没有区别,那得看选的是什么职位,不能一概而论。

因为中国党大于一切,咱们就只聊这个,什么政府主席、国务院总理之类的政府职位就不管了。

目前中国还实行等额选举的是总书记、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员、所有纪委书记副书记。其他的有差额选举也有等额选举。

至于差额选举,那就是在等额选举的主要框架下,候选人数量大于职位数量,得票最少的落选,这个落选比例一般不超过10%。跟正常民主选举的2选1甚至3选1、4选1完全不是一回事,差额选举基本上是11选10这类大部分还是当选的。总的来说,换汤不换药,对中共领导层控制选举加大了一些难度。

这个差额选举很像一个普遍的社会现象,那就是反腐,大家知道,贪腐那是必然的,但反腐的各类规矩越加越多(除了真正有效的反腐措施不加),走过场也有了一定技术要求,所以现在各类五花八门的规避方法就出现了,可以谓之为看起来合法的权力寻租手段,这里就不展开讲了。

聊回正题,我们主要谈中央委员和以上级别的选举过程。

先说最高层,投票人为中央委员,因为是等额选举,也就是候选人就是政治局委员、常委、总书记。候选人名单一提出,那就是必然当选,排名根据得票多少来排,因为总书记这个老大职位,使得候选人(就一个人)必定在政治局和常委的的票中也得是第一。

要达成这种结果,必须要事先的安排好。不过除了斯大林、基洛夫那次出了意外不得不篡改得票数量,其他各次大会都没出过乱子。

斯大林那次按秘史所说,斯大林得票倒数第一,计票的直接篡改成第一,避免尴尬。不过秘史并无确凿证据证明,且说的是中央委员,而中央委员后面还得选总书记选政治局委员,疑点颇多,这里仅提一嘴。

在候选人名单这块,完全由领导层决定,上了名单就是政治局委员、常委,事先如果各方势力没谈妥,这个名单就出不来,出来即是结果。

在各人得票数量的控制上,那也必须事先谈好,选出中央委员后,一般第二天开一中全会选领导层,两个会议不是背靠背开的,有一个晚上的时间做工作,而都当了中央委员了,估计大多数人都不会不识趣,会配合着按领导们要求投票,中共都开过这么多次大会了,默契度想必不是什么大问题,至于是否会精确要求每个中央委员按指定的要求投票,这个没有证据就不好说了,但结果不出意外就证明一中全会前的工作是做的到位的,不会出现原本约定排第二当总理的,最后却成了倒数第一当副总理的情况。

接下来说说中央委员,这个就有点复杂了。

先从党代表也就是投票人说起吧,按照明文写出来的,党代表是由党员选举出来的,但吴先生指出,历史上的大会党代表的产生有上级指定的、本级党委推选的、真正选举的,而这个党代表的名单还是需要中央领导认可才能算数的,历史上就发生过已选出的党代表被撤销部分人,和中央再加上一批人的现象。也就是说,归根结底,能不能以党代表的身份参加大会并投票,由中央领导说了算。投票人这块基本是可以控制住的,毕竟谁也不想自毁前程对吧,而且从历次大会来看,这些投票人自己也知道自己只是帮忙走个过场,领导让选谁当中央委员就选谁。

吴先生提到七大,王明当选并成为44名中央委员的最后一名,是由领导示意投票人投的,很准确的控制王明的选票数量刚好在第44名,这个难度虽然大一些,但也并不是不能实现。还有另一种可能,那就是示意是示意过了,但没有精确的通知每个投票人该如何投票,投完票后,看王明是第几名,那就决定有多少个中央委员,剩下的当候补中央委员。基于吴先生的严谨态度,这里还是以吴先生的说法为准。

投票人搞定了,接下来是候选人,这个跟政治局委员及以上的一样的,全部由中央领导决定,具体名单当然也是各方商谈的结果。

候选人的预选就不想费力说了,不过是把差额选举分成了两部分,第一步先把多出来的候选人选成等额数量,黑箱操作更多。

这些都搞定了,那选举这个过场就可以走的很完美了,筹备大会主要就是做这些工作:决定投票人(必须听话)、决定候选人(各方博弈)、通知投票人该赞成谁反对谁赞成多少反对多少,这些工作都做到位了,那大会就是个成功、胜利、圆满的大会了,这些形容词是必须得写上的,庆祝中共无耻的完美走了个过场。

务必注意,中共这类组织,在所有环节都控制的情况下,即使出了天大的意外最后唱票数不符合要求时,还有直接篡改选票数量这最后一招(最近委内瑞拉就用出了这招),也就是说,实际风险为零。

这就是个当了婊子又想立牌坊,把自己折腾的不行,当然更主要的原因是党内权力斗争。

一个自称的民主选举,没有竞争,候选人即必定当选(差额选举这种就别拿来当遮羞布了,得票倒数的下去几个人不当选说明不了什么),候选人是自己定的,投票人也是自己定的,投票之前怕出意外还得具体通知赞同谁反对谁。真不知道中共哪来的脸把这个叫做选举?

诚然,等额选举特别是差额选举并不能完全说一点都不民主(毕竟从等额差额的定义上说,美国总统也是差额选举,但这是共党弄出来混淆是非的一个概念,好让自己的假选举蹭上自由国家的真选举的边),可问题是你把候选人和投票人的决定权都掌握在手里了。其他人想参选,不好意思,你不够格成不了候选人,其他人想投票,不好意思,你也不够格想投票都不行。党外的机构也是如此,党外人士能够捞少部分的投票资格(人大代表之类的,这里不得不展开说下,按法律规定,在最基层10个公民就可以提出一个候选人,然后据说是用普选的方式。可这仅仅是县级和乡镇级啊,先不说党肯定可以直接提名人大代表,到高一层那个代表屁民就没资格提了,何况各类职位的候选人普通人可没资格提,完全由党决定。中共这么玩,即可以拿基层的民选当牌坊号称自己是民主的代表人民意愿的,又可以防止任何权力丢失的风险,这真是双赢,赢两次)就已经是开恩了,至于参选资格,副职之类无实权的可以看舆论需要赏你一两个,不想赏那你一个都别做梦。

据蔡霞教授爆料,今上在福建时,等额选举居然还落选过,这个认可度实在是……不过落选了也没什么,等额选举落选了那就再选一次(这次只选落选的名额,已经当选的不用再选),参选人还是他,再多做点事前工作,最终还是可以当选。

简单的结论就是,中共此类号称选举的,只要是等额、差额选举,那就都是假选举,这个选举是完全虚假的,跟民主一毛钱关系都没有,纯走过场演戏忽悠自己民众的,忽悠不了正常人。

描述下二十大,今上接到各地党组织提交的党代表名单,一番审议增加删减后,按自己的意愿决定最终代表(投票人)名单,然后召集大伙进京演戏。

开会时,给出几百个候选人名单,代表们按事先要求打勾打叉(这个不会太精细,但对于政治局委员及以上的肯定会交代准确,不允许出意外),少数倒霉蛋落选中央委员或者候补中央委员,二十大就此胜利召开。

今上决定了7个长老和24或25个政治局委员的候选人名单,在一中全会上提出来,让中央委员们投赞成或反对,事先再安排后,中央委员们按领导意思挨个打勾打叉(打叉的不知道会不会写另外的候选人),然后计票(做好最后关头改票的准备),唱票,演戏圆满完成。

开会本身都能胜利,敢问还有什么事情不能胜利?

 

 

附:目前实行等额选举的,主要有党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和书记、副书记,党的地方各级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党的基层组织的书记、副书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实行等额选举。

中央委员和候补中央委员实行不到10%的差额选举

1.推荐提名。坚持走群众路线,推荐提名从基层开始,所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参加。基层党组织根据分配的名额,按照代表的条件和结构要求等,严肃认真推荐人选。基层党委根据多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集体研究遴选上报推荐人选。市、县和其他推荐单位对推荐人选进行研究遴选,召开党委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上报的推荐人选。选举单位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工委会议、党组会议),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

2.组织考察。选举单位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考察,充分听取基层党组织、党代会代表、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实行差额考察和考察预告。严把人选政治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考察人选的理想信念、政治品格和道德修养,着重了解人选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等方面的表现情况,防止把政治上的两面人选进来。严把人选廉洁关,认真落实“四必”要求,对所有考察对象都应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审核有关档案材料,对其廉洁自律情况和违纪违法线索具体、具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等进行查核、作出结论,考察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查核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坚决防止“带病提名”。

3.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选举单位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工委会议、党组会议),根据考察情况和代表结构要求等,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在选举单位范围内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进一步征求党组织、党代会代表和党员的意见。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确定前,应征求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金融机构、企业等方面的初步人选,还应有针对性地听取行政执法、行业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意见。

4.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选举单位召开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工委会议、党组会议),投票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可以等额确定,也可以差额确定。

5.会议选举。选举单位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进行选举。可以先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采用等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不经过预选,直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差额选举的比例应多于15%。

党的二十大召开前夕,要由二十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代表进行资格审查。

终于明白共产党是怎么打着选举的幌子,最终却是上级任命制了。

以上是党内选举,而对于政府选举,尽管县乡两级的人大代表是直选。但他们却无权决定参选县长的候选人。而这些官员一般又是等额或者很小比例的差额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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