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禁食”
一:
古人雲:"民以食為天”。如果有食物不吃、非要"禁食”,豈不是無事生非,故意標新立異?
但"禁食”在聖經裡卻有著特別的意義。"禁食”對現今常在教會聚會的基督徒並不陌生,但對"禁食”的意義和目的有瞭解的人恐怕並不多。若不是教會有人提出疑問,本人也不會特別去思考這個問題。
"禁食”原是在舊約時代神為祂的選民,即以色列百姓所頒佈律法中的規定之一。
當以色列百姓從埃及為奴之地被拯救出來、到了曠野後,神藉摩西對百姓説:”每逢七月初十日,你們要刻苦己心,無論是本地人,是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甚麼工都不可作,這要作你們永遠的定例。因在這日要為你們贖罪,使你們潔淨,你們要在耶和華面前得以潔淨,脫盡一切的罪愆。”(利未記16:29-30)
"刻苦己心” 通常包括"禁食”、懺悔以及禱告。後來到了新約時代,人在神的律法上加上了很多規條,使其變了味兒:不但"禁食”跟悔改無關,而且成了猶太宗教領袖(法利賽人)表現自我為義、虛假敬虔的一種儀式。
聖經記載主耶穌曾設過一個比喻,講的是一個法利賽人和一個稅吏兩人的不同禱告。
主耶穌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阿,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路加福音18:9-13)
所以,主耶穌對門徒説:”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路加福音18:14)
”禁食”定義是什麼? 簡單地説,就是自願在某段時間內不吃食物,甚至有時也不喝水。
"禁食”和"禱告”是分不開的。從聖經瞭解,如果想通過"苦待己身”來取悅於神,或想體驗某種經歷,”禁食”是毫無意義的。而"禁食”之所以有意義,是因為在某些情況下,神的兒女因為遇到危險急難時,或痛苦悲傷時,或為犯罪難過時,不思飲食,專心在神面前禱告、懇求、反省。
聽說有的教會牧者很看重"禁食”,認為是”屬靈”或"敬虔”的一種表徵。記得多年前有一個姐妹告訴我説,她們教會的牧師每年有一次四十天禁食。我聽了覺得非常詫異、不可理解。
”為什麼? 他不吃飯不會餓出病來麽?”我問。
”對牧師應該沒有問題吧?他每年都這樣禁食一次,應該習慣了。據說牧師想要親自體驗主耶穌饑餓時的痛苦。” 姐妹説。
她說的是否完全屬實我不知,即使是確有此事,我也不敢隨便判斷。但心裡不免畫了幾個問號:
第一:聖經對信徒有要求體驗主耶穌之苦的麽?
第二:四十天"禁食”,即使喝水也難以活下來。神會因人虔誠地苦待自己而行神跡不會讓人死亡嗎?如果是這樣,豈不是在強求神服從自己的意願麽?
這種"禁食”是為了什麼? 到底有什麼意義呢?
有一年BBC新聞有過一篇報導,説有一位在非洲的牧師,因仿效耶穌四十天禁食,在第二十五天時,生理機能急速惡化,最終導致急性貧血、消化器官衰竭而身亡,享年39歲。
有人把牧師的死歸於"殉道”,但這種"殉道”有何意義呢?聖經有這樣要求嗎?是為了神的榮耀,還是為了自己得稱讚呢? 神知道,這位牧師自己也應該知道。
二:
難道神不喜悅人"禁食”嗎? 當然不是! 否則聖經裡怎麼還會記載著很多人"禁食”的事呢?尤其連主耶穌自己也曾禁食過四十晝夜。然而,為什麼神又厭惡人"禁食”,主耶穌在世時也斥責法利賽人"禁食”呢?
應該從聖經中可以找到一些答案。
1.在罪中的"禁食”
百姓對神說:”我們禁食,你為何不看見呢?我們刻苦己心,你為何不理會呢?”(以賽亞書58:3a)
神回答:”看哪,你們禁食的日子,仍求利益,勒逼人為你們作苦工。你們禁食,卻互相爭競,以凶惡的拳頭打人。你們今日禁食,不得使你們的聲音聽聞於上。”(以賽亞書58:3b-4)
神對百姓說:”我所揀選的禁食,不是要鬆開兇惡的繩、解下軛上的索,使被欺壓的得自由,折斷一切的軛嗎?不是要把你的餅分給飢餓的人;將飄流的窮人接到你家中;見赤身的,給他衣服遮體,顧恤自己的骨肉而不掩藏嗎?”(以賽亞書58:6-7)
這幾節經文一目了然,神不悅納百姓的宗教式"禁食”,因為他們互相爭競鬥毆、壓榨窮人、沒有憐憫之心。
神藉著先知説:”不要為這百姓祈禱求好處。他們禁食的時候,我不聽他們的呼求,他們獻燔祭和素祭,我也不悅納,我卻要用刀劍,飢荒,瘟疫,滅絕他們。”(耶利米書:14:11-12a)
所以,神並非厭惡祂兒女"禁食”,而是厭惡人邊"禁食”邊犯罪、得罪神的行為。例如,如果一個人"禁食”向神祈求某件事情,自己內心卻充滿了對人的冷酷、詭詐,對財富和婚外情感的貪戀,神怎麼會悅納這種人的"禁食”呢?即使他表現得再虔誠,哪怕四十天、一百天,神也會置之不理的。因為這種人不瞭解神是"聖潔”的,來到祂面前必須持有一顆聖潔而單純的心。
2.動機不純的"禁食”
"禁食”往往與祈求分不開的,所以,有人"禁食”是為了滿足個人的需求。如,有的信徒為了升職,或進名校,或某件事情或某個生意的成功,甚至有人"禁食”是為了減肥,等等。
曾有一位教會團契小組的姐妹,她對丈夫極為不滿,説丈夫不屬靈、不愛神,自己很胖,又有血壓血糖問題,卻從來不肯"禁食”,一頓飯都不能少。顯然這位姐妹希望丈夫"禁食”的目的不對。好在丈夫自己不明白"禁食”的意義,也沒有稀裡糊塗聽從太太的"建議”。
有的信徒認為除了向神祈求禱告外,如果再加上"禁食”,就會增加神垂聽祈求的機會。也許他們覺得加上"禁食”的敬虔方式,可以"脅迫”神垂聽禱告。他們心裡可能這樣想:神啊,我都"禁食”許多天在你面前,難道你還不應許我的禱告嗎?
還有人為了得到別人的稱讚,故意以苦待自己的方式、告訴別人自己有多敬虔。聖經記載的法利賽人就是這類人。主耶穌提醒門徒不要學他們,説:"你們禁食的時候,不可像那假冒為善的人,臉上帶著愁容。因為他們把臉弄得難看,故意叫人看出他們是禁食。我實在告訴你們,他們已經得了他們的賞賜。你禁食的時候,要梳頭洗臉,不叫人看出你禁食來,只叫你暗中的父看見。你父在暗中察看,必然報答你。”(馬太福音6:16-18)
也有人把"禁食”當做是親近神、愛神的表徵。"禁食”就說明愛神麽? 關於怎樣做才是愛神,主耶穌講得清清楚楚。其實很簡單,就是照著神的話去行。
所以,祇追求"禁食”的外在敬虔行為,而內心動機不純、沒有敬虔的實質,這樣的"禁食”是神所厭惡的。
3. 無意義的"禁食”
僅僅為了"禁食”而"禁食”,毫無無意義,衹是一種例行公事的宗教行為。單純把"禁食”當作"攻剋己身”的苦修,並非是神所要的。人應該正常吃東西,是身體的需要,衹是當存感恩的心領受,因為食物都是神所賜的。
保羅説:”凡神所造的物,都是好的,若感謝著領受,就沒有一樣可棄的。”(提摩太前書:4:4)
神之所以厭惡"禁食”,是因為人"舍本求末”,把次要的當作主要的。例如,主耶穌在斥責法利賽人時説:”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馬太福音:23:23)
主耶穌如此嚴厲責備法利賽人的虛偽,因為他們看重"禁食”等表面上的敬虔行為,過於遵守神的"公義、憐憫、信實”等屬靈的事,他們的目的是要得到人的稱讚和敬佩。
所以,親愛的弟兄姐妹,值得對你我提醒的是:
切勿以"禁食”,要求神成就自己的意願;
切勿以"禁食”,代替內心的悔改;
切勿以"禁食”,代替追求神、愛神;
切勿以"禁食”,代替屬靈生命成長;
三:
關於"禁食”,聖經的確有很多例子。也許可以從中瞭解到底"禁食”的意義是什麼? 神喜悅怎樣的"禁食”?
1.舊約時代
1)摩西兩次四十天"禁食”
聖經記載過摩西有兩次"禁食”四十天,不吃不喝。摩西帶領以色列百姓出埃及,剛到西奈山,神呼召他上山,親自領受神頒佈給以色列百姓的十誡、律法和典章。摩西第一次為了仔細聆聽神要百姓做的事情:神頒佈祂的誡命;指示摩西如何建造會幕、然後敬拜,並為百姓設立獻祭、安息日以及節期等制度,他在山上四十晝夜、不吃也不喝。這是摩西第一次"禁食”。摩西第二次上山"禁食”,是為百姓犯罪禱告、求神赦免。
摩西臨終前,在回憶神的恩典時,其中他跟百姓講述了他兩次"禁食”的原因。他説:
第一次:”我上了山,要領受兩塊石版,就是耶和華與你們立約的版。那時我在山上住了四十晝夜、沒有吃飯、也沒有喝水。.....過了四十晝夜,耶和華把那兩塊石版,就是約版交給我。”(參見申命記9:9-11)
第二次:”因你們所犯的一切罪,行了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他發怒,我就像從前俯伏在耶和華面前四十晝夜,沒有吃飯,也沒有喝水。.....我因耶和華說要滅絕你們,就在耶和華面前照舊俯伏四十晝夜。”(參見申命記9:18-25)
摩西的第二次"禁食”,是向神懇求赦免百姓拜偶像的罪,與第一次有所不同。而摩西的第一次"禁食”方式,現今還需要嗎?還需要以"禁食”來得到神的話語嗎?應該不需要,因為神已將祂的心意完全陳明在聖經裡,祂的啟示已經完畢。如果神的兒女想瞭解祂的旨意,不必靠"禁食”,衹要好好讀聖經、靠著聖靈引導、照著去行就是了。
2).先知但以理"禁食”
但以理為什麼"禁食”呢?但以理被擄到巴比倫後的第67年時,他因查考先知書耶利米書的25章,得知神復興以色列的時候將至,於是"禁食”、為同胞的罪向神禱告,祈求神拯救被擄的以色列百姓,使他們歸回。
但以理説:”我便禁食、披麻蒙灰,定意向主神祈禱懇求。我向耶和華我的神祈禱、認罪,說:’主阿,大而可畏的神,向愛主守主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我們犯罪作孽、行惡叛逆、偏離你的誡命典章。..以色列眾人都犯了你的律法,偏行,不聽從你的話,因此,在你僕人摩西律法上所寫的咒詛,和誓言,都傾在我們身上,因我們得罪了神。....我說話、禱告、承認我的罪和本國之民以色列的罪,為我神的聖山,在耶和華我神面前懇求.....(參見但以理書9:3-20)
3).以斯拉、尼希米"禁食”
在但以理之後一百多年,以斯拉、尼希米也有類似"禁食”禱告。
(參見以斯拉記9章):
當以斯拉聽說第一批回國建造聖殿的猶太人,與當地的外邦女子通婚,而且首領和官長在這事上為罪魁,不但完全違背神的律法,還破壞了信仰的純正性後,他極其痛心難過。他説:”我一聽見這事,就撕裂衣服和外袍,拔了頭髮和鬍鬚,驚懼憂悶而坐。....直到獻晚祭的時候。”(以斯拉記9:3)
以斯拉説:”獻晚祭的時候我起來,心中愁苦,穿著撕裂的衣袍,雙膝跪下向耶和華我的神舉手,說:’我的神阿,我抱愧蒙羞,不敢向我神仰面,因為我們的罪孽滅頂,我們的罪惡滔天。’....(以斯拉記9:5-6)
(參見尼希米記1章和9章):
尼希米為猶大省遭大難,受凌辱,耶路撒冷城墻被拆毀,城門被火焚燒而哭泣悲哀幾天,在神面前禁食祈禱。
尼希米説:”那時,有我一個弟兄哈拿尼,同著幾個人從猶大來。我問他們那些被擄歸回、剩下逃脫的猶大人和耶路撒冷的光景。他們對我說:’那些被擄歸回剩下的人,在猶大省遭大難,受凌辱,並且耶路撒冷的城牆拆毀,城門被火焚燒。’我聽見這話,就坐下哭泣,悲哀幾日,在天上的神面前禁食祈禱說:’耶和華天上的神,大而可畏的神阿,你向愛你,守你誡命的人,守約施慈愛。願你睜眼看,側耳聽,你僕人晝夜在你面前為你眾僕人以色列民的祈禱,承認我們以色列人向你所犯的罪;我與我父家都有罪了。我們向你所行的甚是邪惡,沒有遵守你藉著僕人摩西所吩咐的誡命,律例,典章。.....’”(尼希米記1:2-7)
接著,以斯拉帶領那些能聽得懂神律法的百姓讀神的話,慶祝住棚節。然後,尼希米在神面前悲哀、要百姓認罪、”禁食”禱告。
聖經記載説:”這月二十四日,以色列人聚集禁食,身穿麻衣、頭蒙灰塵。以色列人就與一切外邦人離絕,站著承認自己的罪惡和列祖的罪孽。”(尼希米記9:1-2)
4).尼尼微全國”禁食”
聖經也記載了尼尼微城,從國王到百姓”禁食”悔改的故事。神差遣約拿到尼尼微成宣告説:”......’再等四十日,尼尼微必傾覆了。’ 尼尼微人信服神,便宣告禁食,從最大的到至小的都穿麻衣。這信息傳到尼尼微王的耳中,他就下了寶座、脫下朝服、披上麻布、坐在灰中;他又使人遍告尼尼微通城說:’王和大臣有令,人不可嘗甚麽;牲畜、牛羊、不可吃草、也不可喝水;人與牲畜都當披上麻布 人要切切求告神,各人回頭離開所行的惡道,丟棄手中的強暴。’....於是,神察看他們的行為,見他們離開惡道,祂就後悔、不把所說的災禍降與他們了。”(約拿書4:3-10)
5).以斯帖記以及百姓"禁食”
(參見以斯帖記3-4章)
波斯王亞哈隨魯,是當時世上最大帝國的君王,權力與財富堪稱無匹,但性格喜怒無常、剛愎狂傲。當時王后瓦實提因違抗王的命令而貶入冷宮,使以斯帖順利被選入後宮,受王信任得寵,從而挽救了自己同胞的命運。
後來亞哈隨魯王輕信奸臣哈曼的誤告而下令屠殺、滅絕猶太人。所以在波斯境內各省各處的猶大人大大悲哀、哭泣哀號。
當以斯帖從叔叔末底改那兒知道這件事情後,便對叔叔說:‘你當去招聚書珊城所有的猶大人,為我禁食三晝三夜,不吃不喝;我和我的宮女,也要這樣禁食;然後我違例進去見王;我若死就死罷。’(以斯帖記4:16)
神接納了以斯帖和百姓的"禁食”和禱告,結果事情轉危為安,猶太民族避免了被屠殺滅絕的災禍。
2.新約時代
1)主耶穌"禁食”
主耶穌受洗後,順服聖靈帶領來到曠野、受魔鬼試探。祂"禁食”四十晝夜,目的是要對付魔鬼的試探。主耶穌是神,比魔鬼強大,其實祂不需要採用"禁食”的方式才能勝過撒旦。主耶穌完全瞭解父神差遣來到世上的目的,祂自己又是"人子”,可祂為什麼還要"禁食”呢?我們衹能很膚淺地瞭解:因為祂道成肉身、成為人的樣式來到地上,祂以人的身份,順服天父的旨意,給信徒留下榜樣。
聖經説:”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立比書:2:6-11)
主耶穌的”禁食”並非沒有目的和意義。在此期間,撒旦用各種方式試探主耶穌,卻一一被主耶穌抵擋勝過。同時,主耶穌告誡人一個事實,就是”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馬太福音4:4)
主耶穌説這話的意思,不是說我們不用吃食物,而是提醒人不要太看重肉身的需要,最重要是靈裡的生命,恢復和建立與神的關係,得到神永恆的生命。通常人認為人活著得靠食物,但並不明白人活著除了食物之外,最重要的是人的靈魂需要神的話滋養,因為真正”叫人活著乃是靈,肉體是無益的”。(約翰福音6:63)
2). 為差派宣教"禁食”
安提阿的教會要差派保羅和巴拿巴出去宣教時,教會”禁食”為他們禱告,併按手在他們的頭上。(參見使徒行傳13:1-3)因為他們不是按著他們個人的意思去作主的工,乃是順服聖靈的呼召。他們之所以”禁食”禱告,乃是非常慎重地尋求神的旨意,接受聖靈的差派,即使以後在事奉中歷盡艱難,靠著神的恩典亦在所不辭。
3) 為選立長老"禁食”
保羅和巴拿巴兩人,在各教會選立長老時,"禁食”禱告,把所選出的長老交托給神。(參見使徒行傳14:19-23) 保羅和巴拿巴"禁食”的目的,是要這些所選出的長老明白,他們要對主負責,而非對使徒負責,因为基督是教會的頭。
三:
上述可見,神並沒有反對"禁食”,祂厭惡的是那些表面的、虛假的、自私的、無內容的"禁食”。但是,如果信徒"禁食”為自己犯罪憂傷,為個人靈性軟弱,為福音特殊使命,為抵擋撒旦的攻擊等,神怎麼會不喜悅呢?因為這樣的"禁食”是因為犯罪太難過;撒旦攻擊擔心信心軟弱;渴望更多人認識神、轉向神,或在生命危機時,等等,根本吃不下食物,而不是故意不吃東西。
神藉著先知説:”....你們應當禁食、哭泣、悲哀、一心歸向我。你們要撕裂心腸、不撕裂衣服、歸向耶和華你們的神。因為祂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約珥書2:12-13)
大偉曾為自己的罪"禁食”,但神並沒有勉去對他的懲罰,反把他與拔示巴生的第一個兒子取了去。他有一篇認罪禱告,相信他是以"禁食”的心態跟神禱告。
他説:”神啊,求你按你的慈愛憐恤我!按你豐盛的慈悲塗抹我的過犯!求你將我的罪孽洗除淨盡,並潔除我的罪。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在你眼前行了這惡,以致你責備我的時候,顯為公義,判斷我的時候,顯為清正。我是在罪孽裡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你所喜愛的,是內裡誠實,你在我隱密處,必使我得智慧。......求你掩面不看我的罪,塗抹我一切的罪孽。神阿,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神所要的祭,就是憂傷的靈,神阿,憂傷痛悔的心,你必不輕看。”(詩篇:51:1-6;9-10;17)
"禁食”通常是個人在神面前所做的一種行為,不適合張揚,讓別人知道;也不是為了苦待自己使神喜悅。
如果真有感動想"禁食”,自己需要瞭解為什麼"禁食”,而且必須依靠聖靈的幫助。假如想戰勝或驅逐撒旦魔鬼的誘惑和攻擊,單靠"禁食”是不夠的。撒旦屬於靈界之物,比人狡猾詭詐,從亞當夏娃的經歷就可以曉得。所以,如果沒有對神的信心,不靠著神的話語和聖靈的幫助,是不可能成功的。
聖經記載了主耶穌受洗後退到曠野、"禁食”四十天的歷史。當時撒旦用三種不同的方式歧途誘惑主耶穌犯罪,但是,主耶穌都是用神的話抵擋了撒旦的詭計。(參見馬太福音4:1-11)
親愛的弟兄姐妹,總而言之,保羅告訴你我一個基本的屬靈原則,就是無論做什麼,都要考慮到是否"榮神益人”? 如果既不榮耀神,對他人也沒有益處,你我就要警醒、避免去行。無論這件事情表面看上去如何屬靈、符合神的心意。例如,讀經禱告、教會服事、金錢奉獻、宣教佈道,等,這些都很好,以為衹要多做,就一定符合神的心意。其實不然,如果動機不存、態度不對,方式方法不符合神的旨意,就不會蒙神悅納,做了也是徒勞,甚至做得越多,得罪神也就越多。
想想看,神會喜悅一個人例行公事式的讀經禱告嗎?看到有人為了得到人的讚賞、而用自己的聰明才智帶領教會,神會高興麽?一個沒有認罪悔改的富人,在教會慷慨大方奉獻金錢,神會悅納麽?一個平時在家裡根本沒有生命見證的信徒,很熱衷於宣教,神會紀念這樣人的服事麽?....
要知道,我們所信的這位獨一的真神,祂全知全能全在;祂信實憐憫慈愛;祂公義公平、不接受人的賄賂;祂喜歡誠實信靠祂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