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问界车祸
4月28日凌晨看到4月26日的运城问界车祸后,在抖音表示支持家属确认真相,讨回公道,顺便截了两张图发在知乎,主要攻击点在家属视频下HIGO毫无人性的回复,然后被狗+乎封了3+7天,这算是领教到了某厂面对真正的危机时候的公关力度,现在无法在知乎驳斥HIGO,非常憋闷,但很多话很多疑问忍不住还是得写出来,10天后如果事件真相被查清,这文就不发了,如果像闪存门251那样纯用海军掩盖舆论慢慢消除影响,我就继续发,我看你个B+乎会不会继续封,我不想说什么邪不压正之类的话,但真相不可以被埋没。
被封的原因就是截图了类似在家属视频下发表这个言论的HIGO这种言论,并骂了两句,就在28日凌晨5点和9点连续被删帖+封号两次。
对于问界,我是极度厌恶,对于不停鼓吹问界怎么怎么样的自媒体,一律归类为收钱办事或者邪教分子,有心情对线的时候都是直接开骂。但不明真相的购车者真买了问界,我虽然感慨于S子太多骗子不够用,但建议仍然是一定要人驾为主,智驾为辅,开车时自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正常人不可能漠视人的生命,这是最基本的良知。HIGO当然没有这方面的心理负担,在他们眼里,这3个人怎么能出车祸死了,给别人“抹黑”问界的机会呢,死都不会好好死,这类评论随处可见。在没出事故前,对于一些冷嘲热讽,像是“买问界,是花粉的福报”类的言论,我虽然不是很反感,但真出了事故特别是人命事故,对这种话是无法认可的,现在还这样讽刺的人,我只能说,你们也着魔了,鼓吹问界的HIGO是推人入地狱的恶魔,你们也只不过是幸灾乐祸的凉薄人(当然,我相信你们如果身处现场,肯定也会积极救援。但人死为大,还像以前一样刻薄真的很不应该,这种话怎么还能说的出口),两者同样对生命缺少敬畏,尽管草菅人命的不是你们。
事件经过的视频网络上只有家属发的一些车祸后救援、救援失败后车子燃烧的,并没有车祸即时的任何信息。
据家属给出的信息,有几点是可以确定的,1、现场有2名红衣人员和1名黑衣大哥施救,1名绿色马甲在超车道示警,后其中1名红衣人移动到路旁,这四人可以说是现场目击者,或许还有更多人,事故发生后交通锥已经摆放;2、施救时,右后车窗已经被砸开,黑衣大哥正在做施救动作;3、施救时的视频看不到家属丈夫,燃烧视频可以在超车道左侧看到家属丈夫,两个视频对比,大致可以确认丈夫在施救时还在车内;4、施救时的视频无法看到撑开的安全气囊;5、车祸两小时后,家属接到问界(某厂)售后的回访电话,售后此时仍不知已发生车祸(存疑);6、问界车型号是新款的非智驾版M7;7、车子后面基本上可以算是被烧完,行车记录仪的记录、气囊已被完全烧毁。
问界官方4月28日发了个声明(跟闪存门、251的声明一个德性,高高在上,我没有责任的态度表露无疑),内容如下:
问界提供了三个信息,发生事故时车速115公里/小时,,安全气囊正常打开,动力电池包特性均正常,这种狡猾黑心的厂商肯定只会公布部分对他们有利的信息,没有人会怀疑这点吧?
我们按时间来分析下各个信息的细节和疑点吧。
1,洒水车是停止在超车道并是否放置交通锥,还是在超车道慢速行驶未确认,这点可以通过涉事人员确认,但目前并没有确切的消息放出;
2,驾驶员是弟弟还是丈夫目前仍没有确认,但根据家属给出的信息,大概率是弟弟在开车。丈夫是坐在副驾驶还是坐在后座也没有确认,儿子坐在后排应该没有什么疑问,这些疑问目击者可以确认;
3,关于问界声明,在碰撞前,所有行车数据是否已传回问界,碰撞后,因为断电,行车数据是否确定已物理隔断无法再上传?115公里/小时的车速究竟是行驶时的车速还是碰撞时的车速?事故前几秒钟115的时速说是发生事故时车速不知道说不说得过去。宣称安全气囊正常打开,打开的是所有气囊还是某个气囊,确认气囊打开的信息来源是什么?在车子烧毁后是否还有方法验证气囊是否打开?现场目击者对于确认气囊是否打开,打开几个是决定性的证据,但这几位目前并未发声,从家属传上网的信息来看,这几位目击者暂时并没有联系过她,给过她现场实际情况的信息。
4、据家属称,她丈夫是被甩出车外身亡的,但她并不在现场,也并未详细说明她的信息来源。根据视频对比,可知她这个消息是错误的;
5、救援的时间,车祸发生后,几位目击者的施救行动,尝试打开车门未成功,到暴力砸破窗户时,相隔时间是多少,这点可能目击者也无法给出准确时间,毕竟现场救人心切,要通过他们描述经过推断;
6、事故发生时间,交警赶到时间,车子全部烧完时间,这些也需要个明示。
7、丈夫是在施救时从玻璃处拉出的吗,在救援者放弃救援时车门是否已打开?根据燃烧完后的视频看,最终车门是打开了的,但不确认是燃烧前还是燃烧后打开的。
8、交管部门核实事故时,家属方是否可以安排人员参与?是否还需要第三方参与(我觉得小米出技术人员挺合适的,康熙王朝电视剧明珠审索尔图嘛)?问界说已成立专项小组跟进,如果由问界的人员主导技术核验,我非常不信任。
列出以上疑问点后,那要了解真相,需要做到的条件就很明朗了,鉴于此事件社会关注度极大,希望能够公开所有信息,而不是专门职能部门调查完后出个公告(别说什么要完全相信交管部门,对于不公开完整信息的,我就是不信任):1,几位目击者的证词、描述,尽快公开(虽然这样说对这几位大哥很不敬,毕竟这几位现场救人的行为是绝对值得赞颂的,但以某厂的一贯作风,我觉得这几天某厂对他们紧急公关是相当大概率的事情);2,要求问界给出事故前几分钟所有的行车信息,比如是否开启辅助驾驶(我是懒得记这些破车企发明的什么LCC、NCA名词的),有没有踩油门,有没有踩刹车,驾驶员的每一个行为的详细时间点;3,要求问界公布此款M7的被动安全配置所有的细节,别一个自媒体说采用博世方案超过80KM/小时AEB不生效,有人贴出博世的澄清公告,马上被攻击是伪造的,然后再来一个媒体说智驾方案是第三家的,接着博世官方又不得不出来证明确实是他们的公告,各种信息把水搅浑;4、问界公告里称此版本车型没有配置高阶智驾,那配的是什么性能等级的“低阶”智驾?有哪些功能(比如AEB的生效范畴这类),当然是要在公布行车信息后确认驾驶员开启了这个“低阶”智驾的前提下;5、核实事件时最好是交管部门、家属方人员、第三方(小米或其他跟问界有竞争的车企技术人员)、问界四方组成,问界仅提供信息没资格提供意见,需要提供什么信息由其他三方提出,重点是问界车辆本身的被动安全设计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像大家提的最多的车门打不开。
对于AEB,我个人是没有多大兴致去了解的,我的理念是必须人驾,一切责任我自己承担。看网上贴出的参数对比,非智驾车相比智驾车少了GAEB(看字面意思是异型障碍物,这个异型应该不包括前面大货车这种物体吧),普通AEB都是有的。问界来解释下普通AEB的作用,不要含糊的提个什么多少时速以上无效,这个AEB上限说的是刹停做不到吧,难道还存在80时速AEB就工作,超过80时速AEB就罢工?而不是80时速确保刹停,而超过80虽然不能刹停也必须有减速的行为吗,然后驾驶员一直以115时速行车,并全程不刹车,你的AEB连一点减速动作都没有,然后115时速直接撞上去?那高速上开车跟没有配置AEB的车辆有什么区别,假如真是这样没有区别,是否应该直接告诉消费者,低速时AEB有效,高速就等于没有AEB(老老实实承认AEB没有那么神,高速不仅做不到刹停,连减速也做不到,直接不工作),所以高速必须人驾,说人话提醒消费者就这么难吗。
这个事件肯定是追尾,不管是人驾还是智驾,责任按现有交通法仍然是驾驶员责任,如果洒水车作业没有违规那就是驾驶员全责,这点没什么争议。但在有施救行动情况下,后排乘客有获救的机会,却因为问界车辆本身安全设计的问题(车门,其他待确认),延误了救援时间,造成两人死亡(当然也有可能碰撞时已死亡,但也有可能并未死亡有获救的机会),不论家属能否找问界索赔成功(我坚决支持家属讨回公道,不仅是对问界,洒水车如有违规作业同样需要负对应的责任),其他购车者也可以以此为理由要求问界召回所有此型号车辆。
我之前发过两个问界事故的分析,我觉得问界智驾最喜欢干的事,就是把原本没有风险的驾驶场景变成有风险,然后再惊险避开,或者没有危险创造了危险后及时被驾驶员人驾避开,又或者没避开出现事故了刚好却发生了驾驶员激动之下的误操作让问界找到了逃避责任的借口,甚至还有驾驶员未介入最终造成事故的因损害较小最后私了了结了的。
回到此次事故,因为目前能看到的确切消息非常少,主要的确认点大概在这三个方面:如果问界给出的详细行车信息,证明是全程人驾,家属只需要穷追车门无法打开,致使错过营救时机,导致儿子死亡,再找问界车的责任,在这一点问界是无论如何逃不掉的;如果目击者可以证明安全气囊没有打开(也就是问界撒谎或者气囊机构故障导致上传信息打开实际却未打开),那驾驶员的身亡也可以追究问界的责任,你别跟我杠那个速度下气囊开了也没用,气囊都没打开你凭什么断言打开了也没用?115的时速也非常可疑,问界鸡贼的只写了车速,却没写碰撞时车速,不公布详细行车信息,谁知道你是不是说的是碰撞前的速度,这点要是公路上有摄像头拍到就好了,不过这个可能性较低。碰撞前洒水车停止或者即时车速可以由洒水车司机回忆(虽然可能不准但既然是缓速那偏差不会太大,如果是静止作业就是0更不会有偏差了),这样可以确认碰撞时的相对速度,这点虽然对于追究问界责任作用不大,但可以揭露问界汽车抗碰撞的真实性能。
鉴于某厂一贯高超的规避法律问责的手段,想要在这事上找某厂问责的可能性不大,但赛力斯可就别想躲过了,你这个名称的存在对某厂最大的用处就在于承担责任。
这次出了人命这样严重的事故,某厂这个压制舆论的手段居然还敢用,真建议将相关人员(包括舆论攻击质疑方的HIGO和自来水,像是什么大熊、什么前HR、什么蒜苗之类的)一律起诉判刑。你的产品闹出了人命事故,不管你究竟有多大责任(就门打不开这项,完全无责是不可能的),面对民众的质疑要求,你唯一能做的就是老实配合取证,一点一点的澄清自己。你和你眷养的HIGO没有任何权力去攻击声讨方,生命高于一切这么基本的道理都敢对抗,还以为是手机打口水仗可以冠以商业竞争技术纠纷的名头么,真以为自己要建国当皇帝了么。
要是带智驾的问界,出现一起因为智驾(人工未干预)的人命事故,我觉得都可以直接逮捕XX东,以宣扬邪教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拿人命当小白鼠试验不符合人类伦理学的智驾,你以为你是谁啊(马斯克也一样,黑心资本家,就他那宣扬智驾的歪风邪气,吊死他绝对不冤枉),不能保证绝对的安全就不要放到市场上(别拿火车、飞机、地铁这种固定线路甚至专用轨道的来混淆概念,你能真的做到一车一道再跟这些比),即使你愿意以命抵命也不行,按照现行法规能达到L5政府会放行,我也认可这点,不过你做得到吗。所有不把人命当回事的黑心企业家,都悠着点,匹夫一怒,不过血溅五步而已。
某厂啊某厂,大家都在声讨你眷养的HIGO的时候,你居然官方放出小折叠挂在狗脖子上的视频,你这是多么瞧不起支持你的消费者啊。这次车祸,家属的丈夫弟弟儿子同时殒命,你的售后居然在两小时后做电话回访询问车主的用车感受,这位弟弟对你的支持在他生前几小时时还在帮你免费宣传,你不把你的支持者彻底羞辱一番就满足不了你的变态欲望吗,要不XX东你亲自去找这三个人问问他们用车的感受如何?(售后回访此事存疑,未确认)
某厂不倒,中国不兴。
还有一个最离奇的事故发生原因,弟弟开车,可能受外界影响,觉得自己的M7虽然不带智驾,也能够满足高速路上无人接管自动驾驶,然后坚定的信仰让他在危险来临时仍然相信M7的AEB,不踩刹车也能刹住,最终造成了此次悲剧,但再也没有办法去确认了。
众多HIGO喜欢攻击我们这些为家属讨回公道而发声的人,说我们吃受害者的人血馒头,贼喊捉贼实在是玩的溜,明明一直吃人血馒头推荐问界的是你们,我们一边讨伐问界,一边为死者哀悼,试图用群体发声为家属讨公道,这两个顺理成章一脉相承的事情,硬是在你们颠倒黑白的言论下,说我们讨伐问界是为了吃受害者的人血馒头。我只能说,人在做天在看,下一个被吃人血馒头的说不定就是你了(虽然大部分HIGO肯定是买不起问界的,但还有小部分拿真金白银支持的,比如这次事故的遇难者),你为问界“捐躯”了,我们又得在网上发声为你讨回公道,然后再面对你们这样的人的抹黑、污蔑倒打一耙,这种行为我们确实自己也觉得自己有点犯贱,但没办法,我们敬畏生命,即使是现在你们这些良知泯灭的HIGO的生命。
因知乎被封后,此文发在贴吧,当晚家属发出最后的声明,随即此文被HIGO举报系统删帖,4月30日凌晨的事情。
家属最初的诉求是要讨公道,我们正常人齐齐发声帮助家属讨公道,现在家属已经放弃,我们按理来说已经没有多大必要再纠结这个问题了,不管家属最后的声明是车祸的实际情况还是解决不了问题把人解决了的结果。
但是之后发生的几件事情让这件事还是有些微妙的变化,4月30日,新京报先发出救援人(帮忙摆交通锥,后续还帮忙指挥交通,不是围在车子旁救援的三个人之一)的采访,他给出的信息,明确的信息大概有,最初车门确实打不开(不管是车子锁死还是因为救援人不熟悉问界车,在门把手未弹出的情况下不会开门),只能砸窗。救出丈夫后,听到砰砰声,为了安全救援者不得不放弃继续救援,从开始救援到放弃救援门都没打开(但并没有直接说丈夫是从窗户中拉出的),因为他不是直接救援人,车门、安全气囊的真实情况仍然不能完全断定但现在这个视频找不到了,只找到网友截图。
然后4月30日晚,XX东终端BG的CEO职位被撤(问界是属于终端BG不属于车BU),转而新设了个董事长的职位就任。
5月1日上午,新京报再次放出黑衣救援人的采访视频,几个重要的信息。“如果我要是早一分钟,我就能把所有人都拽出来”、“消防去的时候,哎呀,我在现场大哭”、“是隐藏门把手,没弹出来啊”、“没有看到小孩”、“车里三个人已经撞晕了”、“不想因为这个事情被打扰”,同样此次采访也没有披露丈夫是砸窗后从窗户里救出的还是砸窗后再开门从门里救出的,也不能认定当时车里人的状态(不能说一定死了,也不能说还活着,救援人在现场当然只有一个念头,先把被困的人从车里拉出来),也没有提到砸窗花了多久时间。还有目击者金先生的采访(没有什么关键信息)。
结合两位救援人的采访,再回头看家属的最终声明,第一时间破窗并开门救出我的亲人,并开门救出我的亲人,此句存疑,我不得不表扬下能写出这么严谨同时又不详细说明情况的话的人,第一时间破窗,那是肯定的,但是破窗花了多久时间呢,这个肯定不能提(详细时间是肯定给不出来的,大概的1分钟内3分钟内或者说5分钟内总是可以的吧,或者说一开始想开门,发现门把手打不开,然后才想到砸窗,这中间隔了大概多久呢,去拿灭火器,然后开砸,砸了多少下,费时又是多久呢。砸破窗户后,找到方法开门又花了多久呢。最后究竟丈夫是从门出来的还是从窗出来的现场救援人能不能给个确定的说法) ,虽然已经因为车辆碰撞失去生命,这也有疑问,即使是医生也不可能隔着车门看着人就能断定是已经死亡还是伤势严重即将死亡吧又或者是重伤晕眩吧。丈夫在家属发声明时已经下葬,弟弟在尸检,但并没有提到丈夫有没有经过尸检,弟弟在驾驶室,碰撞当场死亡的概率肯定比丈夫高。
某厂规避法律责任那是登峰造极的水平,官方发布的营销文中,任何一句错的或者负面的都找不到,他只说对自己有利的,自己做不好的地方从来直接不说,这样你压根没办法说他是在虚假宣传。家属的声明也是给我这个感觉,你只能说有疑问,但你不得不说文中的内容没问题,但不知道有没有删除其他更关键的信息。
关于这次事件的舆论,我真的无法理解,作为消费者,我买任何产品,只要我付钱了,我想怎么骂你就怎么骂你,仅仅是看买的产品不顺眼,都可以以这个理由开骂,你可以回复我说的主观性太强不是事实,但你不能说我是特意抹黑你,比如一个手机宣传照的外观很好看(专业摄像拍出来的),我网购买回来实物差很多,我就可以开骂,虽然我不能以此为由退换货(超期的那种,现在一般都是7天内无理由换货,但好像这点唯一做不到的就是某厂),我是消费者我付钱了,我就是上帝,你可以不满足上帝的所有要求,可以说上帝提的要求内容是无理的,但你没资格说上帝提要求这个行为是错的。
何况这次事件,家属失去了三个亲人,三条命面前,家属任何质疑都是合理行为,你没有任何理由说家属造谣。自家亲人丧命,你又没有给家属提供详细完全的事故分析报告,家属怎么说都可以,你得一个个自证家属对事故的猜测是错的,然后公告声明。至于家属找舆论对你的声誉有影响,关家属屁事,谁让遇难者是在你的车上遇难的。如果你给出了完备的事故调查报告,完全证实了家属之前的说法都是错误的,并告知了家属。之后家属还要拿之前的言论在网上传播造热度,你才可以说家属在造谣,现在公众什么报告都没见到,你拿什么证明不是私下拿钱跟家属私了,以掩盖自己产品的质量问题的?那些说什么为家属讨公道的是吃人血馒头的无良言论,还是省省吧,不值一驳,在人命面前,一切质疑讨公道的言论才是真正的吃人血馒头。不过HIGO这个群体早就习惯了颠倒黑白、贼喊捉贼了,在这些方面跟他们争论没有任何意义。
新京报敢在家属发出最后声明退网后,继续发现场救援人员的采访,而且采访的内容和声明想引导的结果有明显差异(跟声明的内容倒没什么差异,因为声明的内容包含的东西太少了),说明新京报完全不怕被问界追责。而且在家属已经退网后,新京报接着就发了救援第4人的采访,再接着XX东被免职,再接着新京报还发出了黑衣救援人的采访。这个顺序我换个阴谋论的角度来看,完全可以说,问界想凭着自己的某些关系和金钱,搞定受害者家属,从而完全躲开这次危机,这点他确实做到了,但事实肯定证明问界这车本身是有问题的,所以新京报才敢发声,某厂也抛出XX东作为示弱的表示,但是新京报(包括后面的支持者,当然不是我等屁民)并未完全满意,继续敲打了一下。
如果没有新京报这两次报道,XX东卸任CEO担任董事长,那有两种理解,一是这是正常的职位调动与此次事件无关,一是此次事件三条人命让某厂意识到了得先切割XX东,这样后续再有恶性交通事故发生时,可转圜的余地肯定比XX东一直在台上来的要大。加上新京报的行为,我甚至觉得某厂对XX东的处理可能是压力之下不得不为。
疑团还是很多,在没有新的有公信力的公告和证据出来之前,所有的都只能是猜测,不过家属已经退网,这事大体上是不会再引起什么舆论波动了。
来假设事故发生的两种极端情况吧,一种对问界最有利的,一种对问界最不利的。
先说最有利的,驾驶员人驾,因走神导致追尾,而且AEB也反应过来了有减速动作,但因车速太快,还是未能避免碰撞,在安全气囊打开的情况下,碰撞时车内三人当场死亡。而车把手因碰撞刚好撞击了某些线路,没有弹出(这点是板上钉钉的事实,没办法再优化了),但实际可以手动锤击门把手,强制拉开(这点我根据网上洗地的加上去的,我不确认在断电的情况下,隐藏门把手是否真的可以敲一头,另一头冒出),可是救援人不熟悉问界车,只好采用砸窗方式。他们一秒钟都没有耽搁,再花费了取灭火器、砸窗户(就算5下好了)的必要时间后,成功砸破窗户并马上打开了门,接着将丈夫救出,准备接着救剩余两人时,车辆发出砰砰声,救援不得不终止。救出丈夫时发现丈夫已经死亡,而剩余两人在车内状况更惨,比如驾驶员已经被撞击变形的金属部件刺穿,小孩因碰撞的惯性从后排直接撞击到前排血肉模糊了,所以可以说破窗开门后,三人确实已经因碰撞死亡。在这个最有利的假设下,车门不能马上打开虽然还是不利于问界,但因为三人因碰撞直接死亡,车门延缓很小的一段时间才能打开并不影响三人的存活。家属最终的声明差不多就是往这个意思引导。
再说最不利的,驾驶员智驾(低阶智驾也是智驾),而且驾驶员由于受小视频影响,完全没有开车,一切交给智驾(那个什么自适应巡航?),但还是在事故发生前发现了危险,并人工刹车。这里有个分支,一种是刹车失灵,车子以115速度撞上去,一种是刹车未失灵,但时间太短,减速不够,比如说只减到80,加上前车的行驶速度,相对速度不到80的情况下撞车了,后续推演按后一种来。全程AEB无任何动静(就等于没配备AEB的效果),低阶智驾在刹车时退出交给人工接管同时并未发出提醒,默默的退出。安全气囊只是发出了打开的信号,但一个安全气囊都没有打开,但万幸三人都未在碰撞时死亡(80碰撞速度,碰撞相对速度可能只有50)。但因为车门打不开,救援人员花费最短时间砸窗后,打开车门还是花费了相当多的时间(从窗户中把人救出难度太高,也不符合黑衣人说的多给他一分钟就能把人全部救出的说法),中间可能有因为车门确实打不开尝试过从窗户救人最终还是放弃,回到打开门这条路上,最终开门时间可能花费超过20分钟才把门打开(这个花费的时间长度非常重要)。这个时间造成了车内三人因撞击受到的内伤未及时救治、起火引起的窒息毒烟等原因死亡。而后续尸检报告明确支持如果早救出10分钟,人员不会死亡的说法(死亡原因这块我完全不懂,胡诌的)。这种推演下,所有的情况都是不利于问界的,假如是这种情况,问界可以马上宣布破产倒闭。(发之前发现这个不利的情况分析的还不够到位,不过懒得再改了,就这样吧。)
目前只有事实完全属于最有利于问界的情况,问界才可以只用承受比较小的损失将这件事翻篇,任何一个不利的分析被证实,问界压力就大一点,智驾、刹车、门打开时间过长,任意一个,问界都得召回,如果三个都是,啧啧。
问界第二次公告后,还存在的疑问点。
1、驾驶员是否开启低阶智能驾驶(ACC自适应巡航、LCC车道巡航辅助),问界官网上事故车没有搭载ADS高阶版,但全系标配ACC和LCC(高速和城区两种都有),AEB官网查不到,网上说是做进了智驾系统里面。为何不明确这点?
在确认车子是否开启低阶智驾的前提下,在碰撞前,车子有没有刹车动作(已经公告确认刹车功能未失效)。公告中这次明确写出碰撞发生时车速115KM/H,那就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更高速行驶,碰撞前刹车降速至115,一种是车速一直是115,碰撞前未刹车。
按网上查的ACC的效用来看,跟车距离近了会减速甚至是刹停,公告中提到了AEB因超出生效范围而不工作,那是不是说明这个ACC的减速功能就是通过AEB实现的?还是ACC的减速和AEB的减速刹停是两套单独的系统?
司机开启智驾,全程无接管,而低阶智驾在车速超过AEB范畴时,并不能自动减速,也就是这个ACC在85KM/H以上,就相当于单独的定速巡航功能,在85KM/H以下才有跟车功能。如果是人驾,则因车速超过85KM/H,完全等同于高速追尾。
问界在宣传时,能否对这个普通版说清楚点,在车速超过85的时候,车辆仅有定速巡航功能,不能自主减速,让购买者对这个版本车辆的性能有个清楚认识。
2、车辆起火,这个没多大疑问,反正不管啥原因导致的,车辆就是起火了,电池没起火。
3、安全气囊是否正常打开。问界公告信息来源是后台数据。驾驶位系安全带,其他座位未系。安全气囊状态检测正常,碰撞时正常打开。
这个就很鸡贼了,从文中来看,安全气囊是打开了,但并没有说是打开了1个还是全部打开。也没有明确问界车的设计是否是未系安全带的座位气囊就不打开。而且这些全部都是后台数据反馈的结果,并不对应现实中实体是否打开。
即使现实中所有座位安全气囊都未打开,问界声明的这个也不能说虚假公告。
4、车门打开问题,扭扭捏捏的绕了半天话术,结论是门把手未弹出,救援人破窗后拉动门内的机械把手开了门。
缺少的细节有,在门把手未弹出的事实下,有没有物理方式能把门把手拔出?救援人不熟悉这种隐藏式门把手的可能存在,但这个门把手有没有物理方式拉出的方法呢?
没有明确自动解锁功能是否生效,仅仅只说门把手未弹出,那请问在自动解锁功能生效和未生效的前提下,用钻头钩住未弹出的门把手,能不能开门?
5、需要现场救援人员的详细描述和行车数据的详细信息才能解释事故的经过。比如第1点提到的碰撞前车辆操控状况,第2点提到的气囊实际打开情况,施救行动开始到破窗开门所花费的时间有多长(如果开门时间过长,是否可以假设如能直接开门,车内乘客有在救出后抢救生还的可能?),尸检报告分析的死因,这个我不懂,不太确定碰撞死亡、碰撞重伤后来不及救助而死亡、因火窒息中毒死亡这类有没有办法分辨,感觉乘客因碰撞死亡的可能性更大(但不一定是瞬间死亡,由于重伤而且没有抢救的时间,这个时间由救护车抵达的时间定,并不由救出车外的时间定)。
总体来说,从安全性上看,车门这块设计有问题,但此次事件造成乘客死亡的原因跟车门关系并不大(除非能明确确认车门打开所耽搁的时间,影响了乘客的抢救事件,不过救护车来的时候貌似已经把丈夫救出来了),见第5点说的救护车抵达时间定,也就是跟车企关系不大(当然如果还要杠,丈夫是来不及,另外两个人可能可以抢救,这种就属于无法证实了,找到支持这种说法的证据大概不存在)。气囊如果实际并未弹出,虽然可以假设如果弹出,乘客受伤可能会减轻,就有抢救的可能,但这种说法即使存在,也不能将责任归到车企身上,因为未系安全带而弹出气囊,气囊本身就有对乘客造成伤害的可能。反而是驾驶员如果使用了ACC,但因为对此车性能不了解,过于信任宣传和小视频,在主观上要承担这个事故责任,但按现在的法律,这个主观上的责任全部在于驾驶员,不在车企,车企要担的是过度宣传导致购车者错误认知并引发事故丧身的舆论责任。
最终真相还得等交警部门的通告了,但按目前能接受到的消息,车企除了过度宣传的舆论责任外,对事故丧生的三人,是没有什么责任可以追究的。
这篇写完一年多了,仍然没有交警部门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