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破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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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自由,要缩减乃至取消官媒 (外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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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制改革,先从整肃媒体业开始


沙皇



在当代社会,许多人对“新闻自由”存在一种普遍但危险的误解:他们认为只要媒体数量众多,言论自由就得到了保障。然而事实远非如此。真正的新闻自由,不在于媒体数量的繁复堆砌,而在于新闻机构的独立性与真实报道的能力。而这一切的前提,正是要缩减、乃至彻底取消官方媒体的存在。



实际上,在美国这个新闻自由度颇高的国家,报纸的数量却十分有限。比如,在笔者所在的公司,办公室之间流通的不过是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华尔街日报以及一两份本州本地的报纸。不是公司没钱订报纸,而是就这么多报纸可订阅。不是数码时代纸媒式微,而是百年来一直这样。这样媒体的集中并非限制了言论,而是通过高标准的新闻职业伦理和市场机制,维护了信息的质量与公信力。



相反,中国报纸数量之多令人咋舌。各地街头报摊上均可见大报小报许多。以笔者的故乡杭州为例,有“钱江”打头的日报、早报、晚报若干,有“杭州”打头的报纸若干,更有“浙江”打头的报纸许多,还有一批全国性报纸,以及强制摊派到学校荼毒学生的中国青年报。


报纸泛滥,信息冗余严重 。这种媒体过剩导致内容同质化,重复报道浪费资源,公众难以提炼有价值的信息。部分报纸为博眼球,热衷耸人听闻或碎片化报道,削弱深度分析空间。更甚者,有些报纸,比如中国青年报,出于不可告人的目的或受利益驱动,传播不实信息或隐性宣传,扰乱社会认知。



在媒体乱象中,中国青年报的恶劣行径尤为突出。中国青年报早已背离了新闻媒体的职业伦理,沦为迫害异己、颠倒黑白的工具。该报污蔑诽谤哈佛博士陈琳,对他人格、名誉和事业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更令人发指的是,中国青年报不仅在国内进行舆论迫害,其触手还延伸至海外,通过海外网警和代理人破坏陈博士揭露真相的努力,还试图杀人灭口,在纽约行刺(未遂)。这种从文字暴力升级到物理暴力的行径,充分暴露了其恐怖组织的狰狞面目。




今日,当社会上要求体制改革的呼声日高时,建议中国政府从整顿媒体格局开始。建议中国政府大幅削减官媒数量,优先取缔像中国青年报这样以传播谎言、施行迫害为主要职能的媒体。同时,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让公众看到正义的回响。剩下的媒体则应朝着非政府控制、社会信任、专业独立的方向发展。


新闻自由从来不意味着信息无序泛滥,而是要在制度保障下实现真实、独立、多元的传播环境。削弱直至取消官媒,是中国媒体生态走向健康的起点,也是迈向真正新闻自由不可绕过的第一步。只有如此,社会才能真正拥有“自由而负责任”的言论空间,也才能为未来的体制改革打下坚实的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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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出版署能有所作为吗? 


 沙砺 


 国家卫健委对协和医院丑闻的果断处理,展现了“有法必依,有错必纠”的作风,令人欣慰。然而,转向国家新闻出版署(以下简称“新闻出版署”),我们却看到截然不同的景象。


2002年,《中国青年报》捏造证据,诽谤归国哈佛博士陈琳,虽被第三方媒体揭露真相,新闻出版署至今未对《中国青年报》及其相关人员作出任何处罚。这不禁让人质疑:新闻出版署究竟能否担当重任? 


 新闻出版署的不作为可能有以下原因: 首先,2002年信息传播受限是重要因素。当时尚未有社交媒体或热搜平台,中国青年报的恶劣行为未引发广泛舆论关注。缺乏公众监督与强烈声讨,新闻出版署的行动动力自然减弱。这暴露了监管机构对舆论压力的依赖。 


 其次,新闻出版署可能被中国青年报的谎言蒙蔽。回顾“哈佛博士事件”,该报惯于编造谎言。若新闻出版署曾尝试调查,却被虚假说辞误导,误以为其行为未违法,便可能中止追究。这反映出其在信息核查与虚假报道鉴别上的不足。


 最令人担忧的可能性是,新闻出版署明知真相,却因高层指令而“鞭长莫及”。若抹黑陈琳博士的行动来自更高层,新闻出版署即使清楚中国青年报违反新闻法规与国家法律,也可能因无法干预而搁置。此情景不仅挑战法治精神,更动摇新闻监管机构的独立性。


 新闻出版署的无所作为,使中国青年报逍遥法外,继续发表诽谤文章,最终毁掉陈琳博士的声誉和职业生涯。这位本可在计算金融与量子计算领域引领第四次工业革命的专家,因此无法施展才华。这不仅是个人悲剧,更是国家损失。 


 古训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如今,“时候”是否已到?面对中国青年报长达二十余年的恶行,新闻出版署还能继续沉默吗? 作为新闻出版的最高管理机构,新闻出版署肩负维护新闻真实、打击虚假信息、保障公民权益的重任。若连二十多年前就已经坐实的造谣诽谤都无法处理,其公信力何在?其职责何存?


新闻出版署有责任彻查中国青年报及其涉事人员,依法严肃处理。这不仅是对受害者的迟到正义,也是对新闻行业的拨乱反正,更是对国家法律尊严的维护。 我们期待新闻出版署效法国家卫健委,展现“有法必依,有错必纠”的魄力。只有果断行动,才能回应公众关切,捍卫公平正义,让“善恶有报”在现实中得以彰显。国家新闻出版署,行动的时刻已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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