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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国家卫健委处置肖董的决定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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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闻总署能有所作为吗?


沙砺


协和医院丑闻的处理,展现了国家卫健委“有法必依,有错必纠”的工作作风,令人欣慰。然而,将目光转向国家新闻总署,我们却看到了截然不同的景象。2002年中国青年报捏造证据,诬蔑诽谤归国不久的哈佛博士陈琳,在被第三方媒体揭穿后,国家新闻总署至今仍未对中国青年报及其涉事人员进行处罚。这不禁让人质疑,国家新闻总署究竟能否有所作为?


新闻总署的无动于衷,可能有几种原因:


首先,信息传播的局限性可能是一个原因。2002年,自媒体、社交媒体和热搜等新闻传播工具尚未出现。中国青年报虽然行为恶劣,但该事件并未在当时形成巨大的舆论热点,新闻总署因此可能没有感受到足够的舆论压力。在缺乏公众监督和强大舆论声讨的情况下,相关部门的作为动力自然会减弱。


其次,新闻总署可能曾尝试问责,但被中国青年报的谎言蒙蔽。回顾中国青年报在“哈佛博士事件”中反复炮制谎言的过往,可以看出,编造谎言以应对问责是其惯用的伎俩。新闻总署在问责后,或许被这些谎言所迷惑,误以为中国青年报没有违法乱纪,从而停止了进一步的追究。这暴露出新闻总署在信息核实和鉴别方面的潜在不足,以及对于媒体虚假报道的警惕性欠缺。


第三种可能性,也是最令人担忧的一种,便是新闻总署明知真相,但因某种更高层的指示而“鞭长莫及”。如果攻击抹黑陈琳博士的指令来自高层,那么新闻总署即使清楚中国青年报的行为违反新闻法规和国家法律,也可能因无法干预而选择搁置,导致事件至今悬而未决。这不仅是对法治精神的极大挑战,更是对国家新闻监管机构独立性的严重质疑。


新闻总署的无动于衷,导致了中国青年报逍遥法外,继续发布更多诽谤文章,最终使陈琳博士身败名裂,一位本该成为第四次工业革命的领军人物的计算金融/量子计算专家,因而无法施展抱负。这不仅仅是个人的悲剧,更是国家层面的损失。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都报。”这句古训所言乃是天道,寄托着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期盼。如今,“时候”是否已经到来?面对中国青年报长达二十余年的恶行,国家新闻总署还能继续无动于衷吗?


作为负责新闻出版事业的最高管理机构,国家新闻总署肩负着维护新闻真实性、打击虚假信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职责。如果连如此明显的造谣诽谤事件都无法处理,那么其公信力何在?其职责又如何体现?新闻总署有义务也有责任对中国青年报及其涉事人员进行彻底调查,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这不仅是对受害者的迟到正义,更是对整个新闻行业的拨乱反正,以及对国家法律尊严的维护。


我们期待国家新闻总署能够像国家卫健委一样,展现出“有法必依,有错必纠”的魄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回应公众的关切,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理在现实中得以彰显。国家新闻总署,是时候有所作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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