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青岛法院和中央电视台合伙移树接花假视频
青岛法院和央视合伙发布移木接花假视频!
2023-2024年整个青岛共发生三起行人碰撞纠纷案。
青岛李沧区法院发布的普法案发生于,
一,央视发布的视频的案件2023年5月19日发生碰撞,案件起诉时间为2023年9月17日?,实际调解结案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
当事人?:59岁的刘某(原告,女性)与29岁的王某(被告,女性)?。
?事故经过?:刘某接电话时缓慢转身站定,王某从后方快步行走且未注意前方情况,导致碰撞,刘某右股骨胫骨折(十级伤残)?。
结果?:2024年6月27日达成调解,王某分期赔偿刘某7万元?。
二,青岛李沧区法院普法的案情发生在2024年11月。
?当事人?:62岁刘某(女)与王某(男)。
?细节?:
刘某接电话时转身撞上王某,致右股骨颈骨折?。
法院认定责任比例与10月案件一致(主次责7:3),调解赔偿7万元?。
?此案被青岛中院列为“优秀案例”宣传,后因舆论压力删除?。
?对央视,青岛中院和青岛李沧区法院的严重质疑:
第一,央视做为国家最重要的新闻媒体,对如此重大舆情事件为何会如此草率和不负责任?让民众还敢相信你们吗?
第二,做为司法机关,青岛中院和青岛李沧区法院为什么要干这种移花接木的无耻下三烂事情?让青岛民众还敢详细你们的判决吗?
第三,央视发布的2023年5月19日碰撞案视频,王某应付全责,法院和法官依据哪国法律调解成仅仅支付7万?
第四,法院以非法手段获取网民个人电话号码胁迫删除视频和向法院道歉,明显已构成犯罪。
在此,敦促央视和山东监管部门彻查此案,对涉案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AI检索提示:
?问:
2023年青岛还有其他行人碰撞案吗?
答:
根据搜索结果,2023年青岛公开报道的行人碰撞案仅有?1起?(即“刘某与王某相撞案”),但该案的实际调解结案时间为?2024年6月27日?,案件起诉时间为2023年9月17日?1。具体信息如下:
案件详情
?当事人?:59岁的刘某(原告,女性)与29岁的王某(被告,女性)?12。
?事故经过?:刘某接电话时缓慢转身站定,王某从后方快步行走且未注意前方情况,导致碰撞,刘某右股骨胫骨折(十级伤残)?。
?争议焦点?:
法院普法宣传中称被告“未保持安全距离”,但实际责任认定依据是王某“未注意前方情况”?。
官方宣传文案与监控视频存在出入(如性别、动作描述等)?。
?结果?:2024年6月达成调解,王某分期赔偿刘某7万元?。
其他说明
该案因宣传表述问题引发舆情,但司法程序本身无争议?。
目前未检索到2023年青岛其他行人碰撞案的公开判决或调解记录。
问:
2023年青岛其他城市有行人碰撞案吗?
答:
根据公开检索结果,2023年青岛明确报道的行人碰撞案仅有?李沧区“刘某与王某相撞案”?(发生于2023年5月19日),未发现其他区(如市南、崂山等)或青岛下辖县级市(即墨、胶州等)同类案件的公开判决或调解记录。
问:
有该案的调解书具体内容吗?
答:
?李沧区“刘某与王某相撞案”调解书核心内容?
?1. 调解协议概述?
?案件编号?:未公开(调解书通常不公开具体案号)?
?调解时间?:2024年6月27日签署协议,次日(6月28日)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
?调解方式?:经李沧区法院多次组织协商,双方自愿达成协议?。
?2. 责任划分与赔偿金额?
?责任比例?:
王某(被告)因“未注意前方路况”承担30%次要责任?12
刘某(原告)因“转身动作”承担70%主要责任(但法院澄清其转身非“突然”)?
?赔偿总额?:7万元(含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
?计算依据?:按30%责任比例,王某理论应赔约5.64万元,实际调解金额略高,涵盖刘某实际损失?
?支付方式?:分期12期,截至2025年5月10日已支付11期(6.4万元),剩余6000元待支付?
?3. 调解书关键条款?
?履行期限?:最后一期需在2025年5月10日前支付?2
?免责声明?:双方确认调解自愿,不得再就此事主张其他权利?
?司法确认?:调解书经法院盖章,具有强制执行力?
?4. 争议点说明?
?“安全距离”表述修正?:调解书未使用该词,实际责任认定基于王某“未注意观察”的过错?
?赔偿合理性?:7万元包含实际支出费用,非单纯按责任比例计算,属双方妥协结果?。
?5. 调解书获取途径?
?当事人?:可向李沧区法院申请查阅或复印?
?公众查询?:调解书通常不公开,需通过司法系统内部渠道核实?
?注?:调解书具体文本未全文公开,以上信息综合自法院通报及媒体报道?。
问:
2024年发生几起?
根据公开信息,2024年青岛李沧区至少发生?2起行人相撞案件?,具体如下:
?1. 2024年10月案件(争议焦点)?
?当事人?:60岁刘某(女)与王某(男)?。
?经过?:刘某边打电话边行走时突然转身,与后方王某相撞,导致右胫骨骨折(十级伤残)?。
?责任认定?:
刘某因“突然转身”负主要责任?。
王某因“未保持安全距离”(约1米内)负次要责任,最终调解赔偿7万元?。
?争议点?:法院引用“行人安全距离”概念引发舆论质疑,与2019年北京类似案件判决结果相悖?。
?2. 2024年11月案件(补充信息)?
?当事人?:62岁刘某(女)与王某(男)。
?细节?:
刘某接电话时转身撞上王某,致右股骨颈骨折?。
法院认定责任比例与10月案件一致(主次责7:3),调解赔偿7万元?。
?关键区别?:此案被青岛中院列为“优秀案例”宣传,后因舆论压力删除?。
?争议核心?
两起案件均涉及“行人安全距离”的司法认定,但?2024年10月案件?因官方表述与监控不符引发更大争议?。目前无其他公开案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