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孙两次击杀非利士人>
<参孙两次击杀非利士人>
读经【士15: 1-20】【过了些日子,到割麦子的时候,参孙带着一只山羊羔去看他的妻……。】在士师记第十五章中记载了,参孙两次击杀非利士人,就是参孙为报复岳父大大击杀非利士人;参孙又用驴腮骨击殺一千非利士人;之后神使洼处裂开涌出水來,解參孙干渴;当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时,参孙任士师二十年。本章首先说到:【过了些日子,到割麦子的时候,参孙带着一只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说:‘我要进内室见我的妻。’他岳父不容他进去,说:‘我估定你是极其恨她,因此我将她给了你的陪伴。她的妹子不是比她还美丽吗?你可以娶来代替她吧!‘】“过了些日子,到割麦子的时候,参孙带着一只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说:‘我要进内室见我的妻’”。“割麦子的时候”,大约是阳历五、六月间,参孙的怒气已经渐渐平息,他就带着一只山羊羔去看他的妻子。他说:“我要进内室见我的妻”。“内室”除了父亲和丈夫,没有任何别的男人可以进去,所以参孙要求进内室去见他妻子,是应该的。而参孙的岳父以为参孙恨透他的妻子,因为她在婚宴期间泄露了谜底,所以就把他的妻子给了他的陪伴非利士人。参孙万万没有想到,他的妻子现在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了!因之前参孙的岳父已收过他的聘礼,因此提议娶他的次女,以避免报复。但参孙发现他的岳父竟把他的妻子给了他的陪伴,非常愤怒,他觉得自己有足够的理由去击杀非利士人。
【参孙说:‘这回我加害于非利士人不算有罪。’于是参孙去捉了三百只狐狸(或译:野狗),将狐狸尾巴一对一对地捆上,将火把捆在两条尾巴中间,点着火把,就放狐狸进入非利士人站着的禾稼,将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并橄榄园尽都烧了。】“参孙说:‘这回我加害于非利士人不算有罪’”。参孙的妻子给了别人这件事,在参孙看来并不只是他妻子家人对他个人犯下的罪恶,而是非利士人对以色列人所犯下的罪恶,所以参孙要以以色列人的士师来报复和刑罚非利士人,而不是只去报复他妻子的家人。可见参孙心里所存的并不是他个人的私仇,乃是对辖制以色列民族的非利士人的仇恨,这也是参孙的伟大之处。“于是参孙去捉了三百只狐狸(或译:野狗),将狐狸尾巴一对一对地捆上,将火把捆在两条尾巴中间,点着火把,就放狐狸进入非利士人站着的禾稼,将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并橄榄园尽都烧了”。“狐狸”可能是野狗,因狐狸非群居动物,不容易抓到三百只。但要抓到三百只野狗,又不让它们逃走,也不是很容易的事。除了力气之外,还要有十分敏捷的身手和智慧。而参孙竟然活捉了三百只野狗,这显示了神加给他的胆量和能力。参孙将“狐狸”的尾巴一对一对地捆上,将火把捆在两条尾巴中间, 点着火把,就放狐狸进入非利士人站着的禾稼。三百只狐狸带着点燃的火把,疯狂逃窜。它们所到之处,倾刻间成为火海,将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并橄榄园尽都烧了。参孙利用三百只狐狸来替他在非利士人的田园里到处放火,这是很智慧的作法,否则他一个人很难走很多地方去放火。而非利士人的损失可想而知,一年辛辛苦苦的收成,一下子就化为乌有。于是非利士人就要找出谁是罪魁祸首。
【非利士人说:‘这事是谁做的呢?’有人说:‘是亭拿人的女婿参孙,因为他岳父将他的妻给了他的陪伴。’于是非利士人上去,用火烧了妇人和她的父亲。参孙对非利士人说:‘你们既然这样行,我必向你们报仇才肯罢休。’参孙就大大击杀他们,连腿带腰都砍断了。他便下去,住在以坦磐的穴内。】“非利士人说:‘这事是谁做的呢?’有人说:‘是亭拿人的女婿参孙,因为他岳父将他的妻给了他的陪伴。’于是非利士人上去,用火烧了妇人和她的父亲”。可见非利士人是一个相当强悍的民族,他们是讲究暴力和杀戮的。神就要借着这件事,让参孙来攻击强悍的非利士人。“参孙对非利士人说:'你们既然这样行,我必向你们报仇才肯罢休。'参孙就大大击杀他们,连腿带腰都砍断了”。“连腿带腰都砍断了”,是表示杀人成堆。“他便下去,住在以坦磐的穴内”。参孙知道非利士人必会报复,所以没有回家,躲到犹大境内“以坦”悬崖的山洞里。
【非利士人上去安营在犹大,布散在利希。犹大人说:‘你们为何上来攻击我们呢?’他们说:‘我们上来是要捆绑参孙,他向我们怎样行,我们也要向他怎样行。’于是有三千犹大人下到以坦磐的穴内,对参孙说:‘非利士人辖制我们,你不知道吗?你向我们行的是什么事呢?’他回答说:‘他们向我怎样行,我也要向他们怎样行。’犹大人对他说:‘我们下来是要捆绑你,将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参孙说:‘你们要向我起誓,应承你们自己不害死我。’他们说:‘我们断不杀你,只要将你捆绑,交在非利士人手中。’于是用两条新绳捆绑参孙,将他从以坦磐带上去。】“非利士人上去安营在犹大,布散在利希。“犹大人说:’你们为何上来攻击我们呢?‘他们说:‘我们上来是要捆绑参孙,他向我们怎样行,我们也要向他怎样行‘”。因参孙在犹大人的“以坦磐的穴内”,非利士人就安营在犹大地,犹大人就来问他们,为何来攻击他们?非利士人回答说,他们要的只是参孙。犹大人知道后,他们不但不保护参孙,还动用三千人去捆绑参孙,可见犹大人落到多么可悲的光景,他们甘心受非利士人辖制。参孙是神所立的以色列的士师,是为了拯救以色列人脱离非利士人的手才去攻击非利士人。可是当非利士人要来抓参孙时,以色列人竟然没有与参孙站在一起对抗非利士人,反而要来捆绑参孙。“参孙说:‘你们要向我起誓,应承你们自己不害死我’”。参孙要求犹大人不要杀他,这样他就不必流犹大人的血。然而对犹大人的懦弱和邪恶,参孙感到失望。但他的仇敌是非利士人,不是同胞。此事也加剧参孙对非利士的憎恨,因为正是他们使同胞变得如此卑劣。当谈妥条件后,犹大人用两条新绳捆绑参孙,把他交在非利士人手中,他们将参孙从以坦磐带上去。
【参孙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着喧嚷。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臂上的绳就像火烧的麻一样,他的绑绳都从他手上脱落下来。他见一块未干的驴腮骨,就伸手拾起来,用以击杀一千人。参孙说:’我用驴腮骨杀人成堆,用驴腮骨杀了一千人。‘说完这话,就把那腮骨从手里抛出去了。那地便叫拉末利希。】“参孙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着喧嚷”。当非利士人看到参孙被捆绑时,他们都欣喜若狂,对着他大声喊叫。但就在这时“耶和华的灵大大感动参孙,他臂上的绳就像火烧的麻一样,他的绑绳都从他手上脱落下来。他见一块未干的驴腮骨,就伸手拾起来,用以击杀一千人”。因神的灵大大感动参孙,捆绑他的绳索如火烧一样脱落,他用路边的驴腮骨击杀一千非利士人。这是非利士人绝对没有想到的。“参孙说:‘我用驴腮骨杀人成堆,用驴腮骨杀了一千人。'说完这话,就把那腮骨从手里抛出去了。那地便叫拉末利希”。“拉末利希”的意思就是“腮骨之丘”或者“抛出腮骨”。叫人听到就会想起参孙这次用“一块未干的驴腮骨”击杀一千非利士人。因参孙的作为都是在神的主权之下,就使仇敌喜乐的欢呼声,倾刻间转变为痛苦的呼叫。
【参孙甚觉口渴,就求告耶和华说:‘祢既借仆人的手施行这么大的拯救,岂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礼的人手中呢?’神就使利希的洼处裂开,有水从其中涌出来。参孙喝了,精神复原;因此那泉名叫隐哈歌利,那泉直到今日还在利希。当非利士人辖制以色列人的时候,参孙作以色列的士师二十年。】“参孙甚觉口渴,就求告耶和华说:’祢既借仆人的手施行这么大的拯救,岂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礼的人手中呢?‘”参孙与普通人无异,他在击杀一千个非利士人后“甚觉口渴”,就是及其干渴,可周围又没有任何水源。而一般人在快要渴死之际,都会立刻自己想办法去找水喝。但参孙不是自己去找水,而是向神发出了信心的呼求,他“求告耶和华说:‘祢既借仆人的手施行这么大的拯救,岂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礼的人手中呢?‘”从这里可以看到,参孙一点没有自满、自夸,以为是因自己的勇力杀死一千非利士人,而是完全谦卑的见证是神使他得胜。“神就使利希的洼处裂开,有水从其中涌出来。参孙喝了,精神复原”。这是多么大的神迹!只是为了给参孙解渴,神就施行了这一神迹!而这样的神迹是参孙从未经历的,但他因着信就能如此享用。参孙自称是“仆人”,反映他有拯救以色列的使命感,也渴望自己被神使用。“参孙作以色列的士师二十年”。士师只是神所使用的器皿,所以拯救不在乎士师的所能、所是或属灵光景,神自己才是真正的拯救者。这“隐哈歌利”的意思,就是“呼唤者之泉”。神使用参孙,神也供应参孙的需要。但愿我们今天都要从士师记中看到,参孙比起其他的属灵伟人,更加的有血有肉,有情有义。在新约希伯来书中,参孙不是被列为失败者,而是一位有信心的属灵伟人!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