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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畅:善与恶,法与情--再谈法律和国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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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畅:善与恶,法与情--再谈法律和国家制度

今天在X平台上看到两个真实的故事,令人感慨万千,也引发我对法律、人性与社会的进一步思考。

第一个故事是一位96岁的美国老父亲。他的儿子已经63岁,患有严重的癌症,家中无人照料,老父亲只得每隔两周亲自驾车送他去医院做血液检查。某次途中,因为超速被交警开了罚单。老父亲不服气,选择去法庭申诉。在法庭上,这位老人声音颤抖,带着悲伤向法官解释他开车的原因。他说自己平时不开车,这次是迫不得已,只为送儿子就医。他没有钱请人帮忙,唯有自己亲自照料患病的孩子。

坐在法官席上的,是美国一位非常知名的法官。他仔细听完老人的讲述,眼中含泪,动情地说:“你是一位伟大的父亲,值得所有人的尊敬。”最终,他决定撤销对老人的罚款。一个原本冷峻严肃的法庭,竟因为真实的人情和善意,展现出罕见的温度。这种人性化的司法实践,让人由衷敬佩。84bf85a65c21d5acd1759995fabf3de.jpg

第二个故事则如黑夜与白昼的对比,阴冷而震撼。一张推文中的照片显示,一个17岁的少女双手戴着手铐,面无表情,曾经美丽清纯的脸庞,此刻毫无光彩。她为何锒铛入狱?原来,她与两个年长的男朋友合谋,残忍地杀害了自己的母亲,并将尸体放入车内焚烧,以掩盖罪行。警方与法医很快识破了破绽,两名同伙先后供认,证实是女孩策划了整起谋杀案。

案件发生在2004年。由于她当时未满18岁,美国法院最终只判了她3年半监禁,并附带出狱后的社区监管措施。现在她已经获释,但她的故事仍在网络上传播,每每有人看到她的照片,都会震惊地问:“她怎么不笑了?”世界之大,善与恶常常交错共存。一个96岁为儿奔波的父亲,一个年仅17岁的谋母少女,两种极端,让人不禁对人性本身产生更深的感叹。0e972b6fb5c7d0a2c8d7dad0415e36b.jpg

从这两个故事,我想引申出几点反思。

第一,人性的光与暗在任何国家、任何社会、任何年代都会存在。善良、邪恶、天使、魔鬼——并不局限于性别、年龄或种族。正因为人类社会如此复杂,所以才必须要有法律的存在,用以界定边界,保护弱者,惩罚恶人。

第二,法律应是社会正义的保障。一个公平的法律制度,必须既能伸张正义,也要体现人性。美国法院能够撤销罚款,不是因为偏袒老人,而是因为法官在依法判决的同时,也在秉持一种对人情的理解。这是成熟法治社会的重要特征。

第三,我们也必须反思自身社会中的法律现状。我昨天还看到另一个令人痛心的案例:中国某地一位在路边摆摊的男子,因为拒绝配合城管收摊而发生冲突,最终在情绪崩溃中喝下农药自杀。摊子被推翻,人命被逼至绝境。这不禁让人质疑:这到底是执法,还是滥权?我们是否拥有真正保护弱者的法律?一个普通公民,连摆个摊子谋生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那法律的尊严又从何谈起?

第四,我们必须思考:法律服务的是谁?保护的是谁? 在文明社会中,法律是为了保护全体国民,尤其是弱势群体。而不是成为某些部门打压底层百姓的工具。如果法治之名只是浮于表面,实则暗藏不公,那么再完美的法律条文也不过是一纸空文。

最后,我想说,善恶之分,并不取决于国家是否君主制、是否民主,而取决于制度是否真正尊重生命、捍卫公平。今天世界上仍有一些名义上是“帝制”的国家,比如英联邦中的一些成员国,国家元首仍是英国国王查尔斯,但他们的法律体系高度文明,社会秩序井然。反观某些国家,虽自称人民当家做主,宪法写得冠冕堂皇,却依旧充斥着不公、粗暴和冷漠。

是制度,还是人性?是权力,还是公义?这才是我们真正需要深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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