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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史記》77: 李斯列傳第二十七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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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高做郎中令, 所殺的人和官報私仇的事情非常多, 趙高但心大臣們上奏控告他的惡行,所以對二世説: 做天子的在大臣面前要有神秘感,讓他們只聞其聲不見其人, 另外您還年輕,涉世不深, 在朝廷上如果出現什麼失誤,也讓大臣們看到您不是總是光明偉大。 以後,您就留在宮中,不用上朝, 大臣們的奏折由我和幾個大臣來處理,這樣大臣們就不敢胡言亂語,也知道您的英明果斷。 二世一聽有理,從此君王不早朝,所有國家大事都由趙高處理。


趙高聽說李斯想勸二世不要修阿房宮, 於是對李斯說: 現在天下大亂, 而聖上卻大興土木興建阿房宮, 聚集狗馬等無用之物, 我很想勸阻他,但是我的位卑權微, 這都是國家大事,我還真不敢亂說。 李斯說:我想勸皇上很久了,只是皇上不上朝,我無從得見。 趙高說:這個好辦, 如果您想勸皇上,我可以幫忙見他。 


一次趙高看二世正和婦人們鬼混,就派人告訴李斯來見皇上, 說:聖上有空,快來晉見, 於是李斯求見,二世很生氣,說:平時我有空時,他不來見我,現在我在忙正經事的時候,他卻要見我,丞相是不是看我太年輕就來欺負我? 趙高說:這樣就很危險了, 丞相參與了沙丘之謀, 現在您已經稱帝,而丞相還是丞相,並沒有更加富貴,他這是想讓您封他為王啊。 還有一件事,如果您今天不問我,我也不敢講。 我聽說李斯的兒子李由做三川太守,和盜賊陳勝吳廣等暗地有來往,彼此設立攻守聯盟。 丞相在朝廷中的地位已經超過您了。 二世一聽,想要查辦丞相,但是有擔心沒有證據,於是派人去三川調查,李斯也聽聞此事。


李斯因為見不到二世,所以上書狀告趙高: 大意是,現在趙高專權,如果不盡早除去,將來一定是個大禍患。 二世回李斯道:趙高不過是一個宦官,但是他卻為朕分憂,這樣的好人,你怎麼那個懷疑他呢? 我現在年輕,而你又太老,如果我不依靠趙高,我依靠誰呢? 李斯說:趙高本是個賤人,貪得無厭,他的趨勢已經和您差不多了,但是還是貪心不止,的確是國家的危害。 二世擔心李斯把趙高殺了,於是把這件事情告訴了趙高,趙高說:現在他怕的就是我,如果把我除掉,他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二世於是下令,把李斯交給郎中令趙高查辦。


李斯下獄,仰天長歎,昏君如此,我還能為他做什麼呢? 現在天下有一半已經歸造反之人所有, 他還在睡夢之中,聽信趙高的讒言。 趙高拷打李斯,把李斯的家人親屬全部抓了起來, 逼迫他承認和兒子李由一同謀反。 李斯被打了一千多板子,受刑不過, 認證自己的罪名。 李斯之所以沒有自殺,是因為他知道自己沒有謀反,而且自己也能言善辯,希望說服二世回心轉意。 於是他上書二世: 我當丞相已經三十幾年了,當初秦國疆土狹小, 兵力薄弱,是我建議先王排人帶著黃金到諸侯國去活動,招攬賢士,同時在國內,操兵士兵,獎賞功臣, 最後兼併了六國,先帝也做了天子。 如果說我有罪,這大概是第一條罪了。 第二條罪是,兼併六國之後,我有幫助先王打敗匈奴,使我們的國土更加廣闊。 第三條罪, 在國內,我尊重大臣,提高他們的爵位,是他們對朝廷忠心。 第四條罪, 我為國家設立了祭壇,修築了宗廟,彰顯了皇帝的賢德。 第五條罪, 我改革了文字,統一了度量衡。 第六條罪, 我修建了很很多道路喔,為皇上修建了很多的行宮。 第七條罪, 我減輕刑罰,放寬賦稅,使皇上收到萬民的愛戴。 如果按照這些罪行,我早就該死,大概是您可憐我,才讓我活到今天,希望您多多查看。 信到了趙高的手裡, 趙高說:一個囚犯還有什麼資格上書, 於是把書信毀掉了。


趙高命自己的門客數次假冒二世派來調查案情的官員, 李斯信以為真,就開始為自己翻案, 但是換來的卻是更多的毒打, 後來二世真派人來考察李斯的案情,李斯以外還是趙高的伎倆,於是閉口不言,不為自己辯護, 承認趙高給他安排的罪名。 二世聽聞說嘆道:要不是有趙高,我差點受了李斯的欺騙。 


二世二年七月, 李斯被判腰斬於市,施行五刑(割鼻,短腿,宮刑,砍頭。。)。 這時候李斯的大兒子李由已經被義軍殺死, 李斯和中子一同受刑,父子抱頭痛哭, 李斯的整個家族也都被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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