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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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发现还是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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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是被发现的还是被发明的?

数学,这门被誉为“科学的语言”的学科,其本质究竟是什么?它是人类在探索自然时逐渐“发现”的客观真理,还是人类智慧“发明”的符号系统与工具?这一问题不仅困扰着哲学家,也引发了数学家和科学家们的激烈争论。

主张数学是“被发现”的人认为,数学并非人类的随意创造,而是宇宙中固有的结构与规律的反映。这种观点有以下几个核心论据:

数学的普遍性  数学概念在不同文明中独立涌现的现象,似乎暗示了其客观性。例如,圆周率(π)在古希腊、古埃及和古代中国都被发现,勾股定理也在多个文化中独立验证。这种跨越时间和地域的普遍性表明,数学的基本真理并非人类的主观臆造,而是自然界中早已存在的事实。无论人类是否存在,圆的周长与直径之比始终是π,三角形三边之间的关系也始终遵循特定规律。
数学与自然界的深度契合  数学在描述自然现象时展现出惊人的精确性。从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到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从行星轨道的计算到量子力学的波函数,数学模型无处不在地揭示了宇宙的运行机制。例如,行星的椭圆轨道可以用开普勒定律精确预测,而电子的概率分布则由薛定谔方程描述。这种与自然界的深层联系让人不禁思考:数学是否早已嵌入宇宙的本质之中,等待人类的发掘?
柏拉图主义的视角  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提出了“理念世界”的概念,认为数学对象——如数字、几何形状和函数——存在于一个超越物质世界的抽象领域。这个领域永恒不变,独立于人类思维。例如,三角形的内角和始终是180度,质数的分布遵循特定规律,这些真理并非人类创造,而是客观存在。数学家通过理性探索“发现”这些对象及其关系,而非凭空发明它们。

与此相对,主张数学是“被发明”的人认为,数学是人类思维的产物,是为理解世界和解决问题而构建的工具和符号系统。这一观点的依据包括:

数学的抽象性  许多数学概念远远超出了人类日常经验的范围。例如,虚数(i,满足i?=-1)、无穷集合和多维空间,这些概念在自然界中并无直接对应物。它们更像是人类为解决特定问题而创造的抽象工具——虚数在电路分析中不可或缺,多维空间则支撑着现代物理学的高维理论。这种高度抽象的特性表明,数学并非完全源自现实,而是人类想象力的产物。
数学的文化依赖性  数学的发展并非完全独立于文化和历史背景。不同的文明创造了不同的计数系统和符号,例如罗马数字和阿拉伯数字,而“零”这一概念也是印度数学家在特定历史时期引入的。此外,数学的研究方向往往受社会需求驱动:古代的几何学服务于土地测量,中世纪的算术服务于商业贸易,近代统计学则与社会科学密切相关。这表明,数学的形成和发展至少在一定程度上是人类文化的创造。
形式主义的视角  形式主义认为,数学是一套基于公理和逻辑规则的符号游戏,其有效性取决于内部的逻辑一致性,而非与现实世界的直接对应。例如,欧几里得几何基于平面假设,而非欧几里得几何则基于曲面假设,两者都是自洽的体系,却未必都直接反映现实。数学家通过定义规则和推导定理“发明”了这些系统,而非从外部发现它们。大卫·希尔伯特等形式主义者强调,数学的本质在于其形式结构,而非某种先验真理。

调和的可能性:或许,数学的本质并非非黑即白的二元对立,而是“发现”与“发明”的融合。某些基本数学规律——如自然数、加法和几何关系——似乎植根于客观世界,具有被发现的属性;而人类通过创造符号、定义公理和构建复杂理论,将这些基本规律扩展为一个庞大而抽象的体系,这一过程则带有发明的痕迹。

例如,整数和加法可能是对自然界中离散现象(如苹果的数量)的总结,因而是“发现”的;而像群论、拓扑学这样的高阶数学领域,则是人类为探索更深层次问题而“发明”的工具。这种双重性表明,数学既是对宇宙结构的提炼,也是人类智慧的创造。

数学的双重身份:无论数学是被发现还是被发明,它在人类文明中的作用毋庸置疑:它既是一种语言,也是一种工具。

数学作为语言,是一种高度精确的交流媒介,拥有独特的符号系统(如π、∑、∫)和严格的语法规则。它能够以简洁的方式表达复杂的思想,例如麦克斯韦方程组用几个公式概括了电磁学的核心规律,这种表达能力是其他语言难以企及的。此外,数学还能将现实现象抽象为模型,揭示隐藏的模式和关系,从而成为科学家和工程师沟通的桥梁。
数学作为工具,应用范围极其广泛。它可以:
  • 计算桥梁的承重能力,确保结构安全;

  • 预测气候变化,辅助环境保护;

  • 设计加密算法,保障信息安全;

  • 推动人工智能发展,改变人类生活。

数学不仅是科学研究的基石,也是技术进步的引擎,其实用性贯穿于现代社会的方方面面。

数学是被发现的还是被发明的?这个问题或许没有终极答案。作为一种语言,数学帮助我们描述和理解世界;作为一种工具,它赋予我们改造世界的能力。它的某些部分——如基本算术和几何规律——似乎是宇宙固有的真理,等待人类去揭示;而另一些部分——如抽象代数和高维几何——则是人类逻辑与想象的杰作。也许,数学的真正魅力就在于这种双重性:它是自然的回声,也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无论其起源如何,数学都将继续在人类探索未知的旅程中扮演不可替代的角色,推动我们走向更深的真理与更广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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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妞不牛

    哈哈哈,好文好问题。打破沙锅也纹不到底哈。石英是发现的,玻璃和硅半导体是创造的。摩天大楼是创造的,但是所有支撑摩天大楼的建筑学物理学化学原理,都是被发现的。数学是一栋超级摩天大楼。数学家是神仙,食人间烟火的神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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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汪翔 回复 cosomo123

    还是得看你怎么样定义“发明”和“发现”的含义。

    有点比较技巧。

    咱学了那么多年的数学,居然对这个“重要”的问题,

    还是稀里糊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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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osomo123

    数学公理体系是发明的。

    数学定理是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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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汪翔
    发现和发明,最关键点在于”实体“,因为数学是抽象的逻辑和概念,没有实体参与,所以不可能有发明的可能性。这是我和AI较真得到的启发。下面是AI的回答。你准确地指出了问题的核心:

    从抽象到具体:逻辑抽象的概念,例如物理原理或数学公式,本身并不构成“发明”。只有当这些抽象概念被具体化,应用于实物或实体,并产生实际效果时,才成为“发明”。

    可行性的基础:“已经存在”(即可行)的技术和构思,是发明的基础。任何发明都必须遵循客观规律,否则无法实现。

    发明的本质:发明是将已知的技术和构思,通过创造性的组合和应用,转化为新的、有用的实体。在这一过程中,逻辑抽象的概念被具象化,并实现在实物之上。

    因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

    发现是基础: 发现客观规律和技术原理。(抽象的)

    发明是应用: 将这些规律和原理,通过创造性的方式,应用于实物或实体,产生实际效果。(具体的,可见的)

    换句话说,发明是将“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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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汪翔 回复 gugeren

    构思科幻故事的感觉是一样的:是完全不存在的东西。你得构思一个逻辑上自洽的系统,故事还得独特、有趣,充满哲理。写着写着,最后得到的东西,居然那么的出乎意料。如果再能读出美感,就更好玩了。做复杂的数学题,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年轻时一度特别的沉溺其中。当年学皮亚诺公理,开始时觉得很“无聊”:都是些显而易见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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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ugeren 回复 汪翔

    发现的过程,本身就很具有趣味啊。

    不知道你做过那些事先不知道答案的题目没有?或者有答案,但是自己有意先做题而不看答案,最后做出来的结果居然与真正的答案是一样的?

    这个过程,以及过程的结果,是很具有成就感的。

    甚至,经过反复的思考,结果却错了;但是虽然结果错了,思考的路线与出题者的思路类似或者基本一致,这时也会具有成就感。


    更不要说那些经过自己思考而发现新的数学东西的人了,他们的成就感和沉浸在其中的趣味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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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汪翔 回复 gugeren

    我也经常的想,如果人类只能发现数学,或者,数学只能被发现,那么,又意味着什么呢?而且,人类对数学的理解,还非常的微小。还有大量的数学规律,人类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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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ugeren 回复 汪翔

    以下这个thread,虽然名为“数学的发明”,其实讲的都是数学的发现:都是由表及里、由此及彼,从某些/某个定理等已有的数学东西出发,然后找出新的定理等等。

    【How do you invent new mathematics?】

    https://www.reddit.com/r/math/comments/eqj2r3/how_do_you_invent_new_mathematics/


    只有其中的一位清醒地用大写“DISCOVER”写出:

    Play with the hypothesis of a well know theorem and try to prove

    the new version or find a counter-example. That's a way to DISCOVER

    new math.

    利用一个众所周知的定理的假设,尝试证明新版本或找到反例。这是

    发现新数学的一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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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ugeren 回复 汪翔

    公理并非是天上掉下来的,或是地下冒出来的,只是它不能用其他的定理来证明,作为人们“公”认的“理”由/命题而已,所以称为公理。

    见:

    https://wuu.wikipedia.org/wiki/%E5%85%AC%E7%9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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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汪翔
    关于自然数的公理体系,尤其是皮亚诺公理,其本质既不是纯粹的“发明”,也不是简单的“发现”,而是一种介于两者之间的复杂关系。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1. 公理体系的“发明”成分:

    形式化和抽象:皮亚诺公理是对自然数概念的一种形式化和抽象,它用一组简洁的符号和规则精确地定义了自然数的性质。这种形式化和抽象的过程,是人类运用逻辑和推理能力,构建一个逻辑体系的过程,具有明显的“发明”特征。人为选择:在构建公理体系时,人们可以选择不同的公理作为基础。皮亚诺选择的这五条公理,是为了能够最简便且最严谨的定义自然数,这反应出人们对数学体系构建时,带有一定的选择性。所以公理体系的构建,是人类智慧的体现。2. 公理体系的“发现”成分:

    反映自然数的基本性质:皮亚诺公理虽然是形式化的,但它所描述的性质,如自然数的有序性、后继关系等,是自然数本身固有的。这些性质在人类的日常经验和数学实践中早已被认识到,公理体系只是对这些性质的精确表达。与现实世界的联系:自然数在计数、测量等现实生活中有着广泛的应用,而皮亚诺公理能够很好地解释这些应用。这说明公理体系并非凭空捏造,而是对现实世界中自然数规律的一种反映。3. 总结:

    自然数的公理体系,是对人类在长期数学实践中,对自然数性质的“发现”进行抽象和形式化的“发明”。它既是对客观存在的数学规律的揭示,也是人类理性思维的创造性成果。公理体系的构建,体现了人类对数学的理解和对逻辑的运用。因此,自然数的公理体系,是“发现”与“发明”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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