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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界線》6: 關於“界線”的兩個重要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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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設立界線,有兩個常見的觀點如下:


第一, 要對別人設立界線。 


作者認為這樣的表達並不正確, 因為我們根本辦不到。 我們能做的只能是限制自己與行為不當的人接觸,我們無法改變別人或者使他們行為的當。 


(儘管我明白作者在講什麼,但是從這一段的描述明顯是有問題。 不知道是翻譯的問題,還是原文的問題, 我手裡沒有英文版的書, 所以沒有辦法確定,但是作者要表達的意思基本上可以猜出來。 就是我們在我們和他人自己設立界線, 是為我們設立界線,我們自己不要過線, 我們不是為他人設定界線,要求他人去遵守我們設定的界線。 但是這個想法,也不一定是完全正確, 我們的確是為自己設定界線, 但是對他人還是有影響的, 我們是在告訴對方我們的喜好, 其實是會影響到對方的。 還是看今天的美國, 川普現在的對外政策就是在設定美國的界線,但是他的做法的確已經影響了很多國家對美國的態度和行動。 的確我們不應該為了改變他人的想法和行為而去設定界線,但是我們的界線的確會改變或者影響對方的想法和做法,也會使他們的行為的當。 夫妻關係也是一樣,當一方面設定明確的界線之後, 的確會改變另外一方。 所以從設立界線的態度上講,作者是對的,就是我們不能為改變別人去設定界線, 特別是夫妻關係,更是如此,但是當自己有一個明確的界線之後,的確是會影響,甚至改變對方對我們的態度, 這也是設定界線的應該目的,就是減少誤會)。


作者進一步用神與人的關係說明他的觀點。 他說“神並沒有真的向人“設限”,而“使”他們行為端正。 神只是設下標準,讓人自己去選擇要成為怎樣的一個人, 當他們行為不得當的時候,他便和那些人遠離。事實上,神如此說:“你可以選擇你所要的做的方式,但是,你不可以進入我的殿。“, 天國是悔改之人的去處。”


(對於這一段的描寫,我明白作者的意思,也不是完全同意他的觀點,或者是翻譯的問題。神的確給我們選擇的權利,但是神也給人命令去遵守,《新約》和《舊約》都是一個約定,帶有契約的屬性,在這一點上,神是要改變人的, 作者引用的那節經文,沒有給出出處,從字義上講,也沒有什麼錯,但是我還一時想不出它的出處,翻譯者並沒有直接引用經文。 提摩太後書三章説:“16圣经都是 神所默示的,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 17叫属 神的人得以完全,预备行各样的善事。”  可以看出神給人們聖經,其實就是給人一個界線,也是要改變人。 在聖經裡面很多神的命令,其實就是一種界線,比如:‘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敬畏神,遠離罪惡“,這些界線都是非常明顯,而且要改變我們的行為規範去遵守,這是神的目的。 


我傾向於認為,神和人是不同的,神可以為我們設立界線,我們也要按照神的要求,神的命令去改變我們。神完全可以這麼做,也只有這麼做,人才對少犯錯誤,把自己的日子過得好一點,也逃過神的審判。 但是人與人之間是平等,我們不能向神一樣要求別人如何對我們,我們只能設定我們自己的界線,不要把手伸得太長,去給別人設定界線,這個本身就是過了人與人之間的界線。神與人是從屬關係,神可以要求人如何如何,但是人與人是平等關係,我們不可以去居高臨下去要求人。神的確給人選擇的權利,但是這並不影響神給人設立明確的界線。 神的確給人自由意志,也給人自由,但是人也要為自己的選擇這些付出代價,或者得到獎賞。)


第二,設定我們自己內心的界線。


作者認為這個觀念對我們是有益的。我們內心需要有個空間,在那里,我們可以放進感情,衝動,慾望而不表現出來。我們需要自製,不是壓抑。 我們必須能對自己說不,這包括毀滅性的慾望,已經那些雖然好但非適當時機去追求的慾望。


我完全同意作者的這個觀點,那麼什麼是我們應該守護的內心世界呢?我們下次繼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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