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平随笔|刘派正经41.劳动“成本”对交换价值有啥影响
刘清平随笔|刘派正经41.劳动“成本”对交换价值有啥影响
既然劳动本身,不会创造使用价值,以及交换价值,为啥斯密兄和嘉图兄,一干人等,却把劳动与交换价值即价格,直接挂起钩来,甚至主张:“劳动是商品的真实价格”,随后又启发了资剥论,同样强调:“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啊?
要破除这个,根深蒂固的迷思,最好还是用,斯密反对斯密的方式,回到他老兄曰过的,交换通义那里:咱俩进入市场的时候,肯定都会围绕,做不做这笔买卖的选择,展开相关的权衡比较:我用我的益品,换你的益品,划算不划算,值得不值得啊?说白了,通常曰的“商场博弈”,主要就是由这类,权衡比较的精打细算构成滴。
凭什么认为划算呢?头号因素自然是:对方那个益品的使用价值,对自己来说更重要,所以值得拿自己手里这个,对对方更有使用价值,对自己倒没多少使用价值,主要有交换价值的益品去换;否则的话,就算我刚在树下,不费吹灰之力,捡到了一梨子,也肯定不会拿它,换你手里那个,我没啥兴趣的变形金刚——理由就一条:不划算哦,亲。
首要的前提满足了,其次则是看,自己为手里这个益品,付出的代价,与换到对方那个益品后,得到的收益,是不是相称:既然双方为了得到自己这个,对对方更有使用价值,对自己主要有交换价值的好东西,都花费了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劳动的代价等,他俩在交换前,无疑也会权衡比较,自己从对方那个益品中,得到的收益,是不是超过了,自己为手里的这个益品,花费的成本。
接着刚才的例子讲:一方面,倘若我觉得,你的变形金刚挺好玩,肯定就愿意拿,轻松捡到的梨子和你换;另一方面,如果你的变形金刚,是妈咪白送滴,又有点玩腻了,同时很想尝尝,新鲜梨子的滋味,买卖于是乎就成啦。
可是喔,要是你买变形金刚,花了不少钱,并且认为自己到树下,也能轻易捡到一梨子,买卖于是乎就悬咧:除非我按照强盗逻辑,强买强卖,否则你肯定不答应,用你的变形金刚,换我的梨子——理由就一条:不值得哦,亲。
说穿了,“崽卖爷田不心疼”的口头禅,展现的正是这种,“交换价值也主观”的幺蛾子:同样三亩地,爷是辛辛苦苦挣来的,崽是轻轻松松继承的,因而用它做买卖的时候,二位赋予它的,划算值得的权衡比重,很可能大为不同:爷认为木有10万,根本免谈;崽觉得谈恋爱急需钱,8千就成,不是?
尤其成规模的商品经营,假定卖的东东,全是对消费者,有使用价值的益品,经营者试图确定,它们的交换价值,亦即给它们定价时,更是会考虑到,自己为了经营这些玩意儿,付出了多少成本,并且通常还会让价格,高于这个成本,借此让自己的市场行为,符合人性逻辑的二号元理:“用更满意的状态,取代不太满意的状态”,江湖人称:“谁会干赔本的买卖呀?”
举个另类例子:生孩子肯定不算,严格意思上的市场行为了,但眼下许多人,不愿生育的原因之一,就是为此付出的成本,那是相当的高,超出了可能获得的收益,实在不划算,所以下决心,不做这笔“赔本的买卖”,嗯哼。
这样子瞥,源远流长的劳动价值说,就不单单是不靠谱了,毋宁讲极度不靠谱,仅仅抓住劳动成本,这个商品定价中的次要因素,就将它夸大成了,唯一的决定性因素,却把使用价值,这个在权衡博弈中,始终起关键作用的首要因素,一笔勾销掉了,仿佛它可有可无似滴。这样子以偏概全,不把真相搞没了,才怪。
说破了,真相长这样哈:首先呢,商品的使用价值,总是这样子决定着,它的交换价值:商品的使用价值,对消费者而言,必定大于它的出售价格;不然的话,无论经营者在它身上,物化了多少抽象劳动,也无论经营者的定价,高于还是低于,这类劳动的结晶量,都不会有消费者买账,结果让经营者付出的,所有抽象劳动,白白砸在了堆在仓库里,没法实现交换价值的存货上。别问浅人怎么知道的哟,因为许许多多破产的,情况就这么个情况。默哀。
其次呢,通常情况下,经营者给商品,定下的出售价格,也会超过自己经营它,耗费的所有成本,包括物化在它里面的,抽象劳动,却不可能遵循,斯密兄傻昏了头的蠢建议,将商品的“真实价格”,等于经营它的“劳动代价”,因为那样子的话,阁下的经营活动,就属于纯搞笑的白忙活了:您得到的好东西(收益),等于阁下花费的好东西(成本),那您辛辛苦苦老半天,图个啥吔?难道就是图个,辛辛苦苦真开森吗?病危。
再次呢,某些并非通常,可也不罕见的情况下,经营者给商品,定下的出售价格,还可能严重偏离,自己付出的成本代价,以致与结晶在商品中的,抽象人类劳动,木有多少关联,而是主要取决于,双方在权衡博弈中,赋予商品使用价值的特定权重。
先看39篇的举例。如果说山村里,张三拿一斤米,换李四的二斤菜,通常要考虑劳动成本,因而张三不会同意,用五斤米换二斤菜,李四也不会同意,用十斤菜换一斤米的话,那沙漠中的我用半瓶水,换你的八块蛋糕,与生产它们的劳动成本之间,大概就只剩下,半毛钱关系了,而是直接取决于,此时此地它们的使用价值,被赋予的特定权重,尤其取决于,水肥肠稀缺,不管你花费多少劳动,都很难得到的特定属性。谓予不信,你在那地儿挖口井,试试?受累。
相比之下哈,倘若换了个,泉水到处响叮当,草根树皮全有毒,没啥可吃食物的另类环境,我就是拿八瓶水,换你的半块蛋糕,你也不见得答应呢。可见喔,水是一样的水,用处的权重上,而非劳动的成本上,才能见高低,不是?
再看低价倾销的现象。某些情况下,经营者给商品,定下的超低价格,居然比成本的总和还low,主要有两个原因:要么打算在同类商品,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抢占市场份额,希望以后能靠正常价,乃至垄断价,把赔的赚回来;要么因为按照,高于成本的正常价卖,商品不可能销售出去,只会统统砸在手里,变成存货,导致自己破产,所以即便赔了本,总好过颗粒无收,嗯哼。
于是乎,所有这些加一块儿,就彻底推翻了,斯密兄和嘉图兄,一干人等的说法:“劳动是衡量一切商品的,交换价值的真实尺度”,以及资剥论的见解:“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 ‘作为价值,一切商品都仅仅是,一定量的凝固劳动时间。’”
毋宁讲,倒是一千年前,《抱朴子·明本》曰过的:“物以少者为贵,多者为贱”,文言又叫:“物以稀为贵”,更切近市场经济的本来面目:一件商品的交换价值,归根结底取决于,它对买方具有的使用价值,尤其取决于,有多少买家,多么想要得到它,亦即它的使用价值,在消费者那边,激起的需求强度。
转化成摩登语言呢,便是与“使用价值”,只有一字之差,近乎同义反复的“效用价值”了:既然对一个人来说,某个商品的使用价值,会随着他在复杂纠结的取舍选择中,赋予其权重的增减而增减,他为了得到这个商品,在纠结复杂的权衡博弈中,愿意付出的交换价值,也会跟着发生相应的增减,从而清晰地体现出,占据了主导地位的商品使用价值,对于只处在从属地位的交换价值,所发挥的决定性作用。
再次啰嗦一遍:要是交换价值在于,两种使用价值的交换比例,并会随着时间地点的改变而改变,它怎么可能撇开,商品的使用价值,单单受到结晶在商品中的,抽象人类劳动的影响呢?既然人们只会为了使用而交换,不会为了交换而交换,他们又怎么可能,为了劳动而交换啊?正因此,如果说离开使用谈交换,无厘头的搞笑程度,超过了离开剂量谈毒性的话,离开使用谈劳动,搞笑的无厘头程度,还会更上一层黄鹤楼,超过了离开使用谈交换……
对与这种主张“物以稀为贵”的,“效用价值说”,论者们曾从生理—心理的各种视角,做过大量解释,包括但不限于:俺老汉由于脑子不大好使,现在多少还有点迷糊,因而眼下点评不了的,“边际效应说”等。
不过哦,俺老汉窃以为,从放之四海的人性逻辑入手,或许更恰当:只要从取主舍次的视角,理解市场经济的不成文法,肯定得出一结论:不是经营商品的劳动成本,而是商品对人的使用价值(效用),决定了它的交换价值(价格)。所以哈,主张“物以劳为贵”的劳动价值说,也就不单单是,极度不靠谱咧,毋宁讲还违反了人性逻辑,江湖人称“反人性”,实然层面的那种,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