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几句黎智英审判案
黎智英违犯国安法审判案自去年12月开庭, 至今已经一年了, 目前仍在庭辩阶段. 此案在香港或大陆引发的关注远远小于西方媒体的关注, 香港当局试图把此案审判的正当性构建在被告违法香港国安法的"犯罪事实"基础之上. 而被告则试图把自己"煽动性言论"辩解为自己的真实想法.
本人跟踪了黎智英审判案, 总体感觉香港政府, 当然还有身后的中共当局, 把黎智英审判案置于香港国安法的框架下不是个明智之举. 因为这给与了被告把自己塑造成为一个被迫害的"思想犯"的机会. 黎智英在过去几次法庭自辩中正是采用这种法庭辩论术把自己塑造成一个"思想犯"的,
"2020年7月,就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不久,黎智英在《苹果日报》专栏撰文,称香港变成了"无形集中营"。
他当时写道:"祖国终于让我们尝到活在共产主义制度下的滋味。国安法揽炒式让我们真正回归祖国的怀抱,在我们头上高悬利剑,做成震慑效果,我们永无宁日战战兢兢,就是为了要改变我们生活的行为和习惯。"这些文字,如今成了黎智英"串谋刊印煽动刊物"、"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的罪证。
上个月,黎智英开始在法庭自辩。12月10日,他在回应质疑时称,当时该文反映了自己的真实想法。" - 德国之声
德国之声对于中国的敌意是有目共睹的, 毋庸置疑. 但该报道的这段引述很客观地把此案的控辩双方的立场体现出来. 无论是从法律角度还是公众观感来看, 黎智英的自辩合理合法, 香港政府把自己变成了迫害者的角色.
对于香港"反送中"街头暴力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 当时黎智英名下的苹果日报确实是一家违法媒体基本伦理的不良报刊, 该报充斥了谣言, 无端猜测和煽动性政治言论, 对于当时香港的街头暴力确实负有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 但苹果日报的舆论自由和黎智英的个人言论自由都受到香港的法律保护. 控方以国安法指控黎智英等于是把黎智英作为政治犯审判. 国际观感非常负面, 是中共的不智.
美国人处理这类案件要比中共聪明的多, 美国历史上以不相干的罪名把要打击的对象送入大牢, 甚至死刑的案例数不胜数. 上世纪三十年代芝加哥的黑帮大佬Al Copone是个杀人无数, 为非作歹的罪犯, 美国司法没有以杀人越货的罪名起诉他, 而是以逃税的罪名起诉并成功地定罪, 最终判入狱十年, 关押在旧金山臭名昭著的Alcatraz 监狱. 这位老兄出狱后没多久就死了. 上世纪五十年代美国有一起轰动全国的间谍案, 纽约罗森堡夫妻为当时的苏联提供过微不足道的情报, 后来被美国政府发现并逮捕, 由于他们提供的情报实在没有什么情报价值, 原本美国联邦检方希望和被告达成认罪协议, 判几年牢作罢, 可罗森堡夫妇"革命意志坚定", 不肯认罪, 结果检方大怒, 以一张没有实际技术价值的原子弹手绘图作为证据以最严厉的国安间谍罪审判这对夫妻, 结果他们双双被判处死刑, 同一天被电椅处死, 轰动美国, 处死那天, 纽约广场聚集了几万人为他们祈祷.
香港当局应该认真借鉴美国操作司法的经验, 不要拘泥于罪名, 只有能定罪判刑, 什么罪名都行,完全可以以漏税, 融资违规, 或者其他经济罪名指控黎智英, 只有能判他入狱, 没收资产, 让他失去操作舆论的能力目的就达到了, 是不是?
在软实力方面, 中国有很多需要向美国学习的地方, 中共对此应当有清晰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