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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清平随笔|刘派正经18. 从家长制的视角比较两种经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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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清平随笔|刘派正经18. 从家长制的视角比较两种经济体制

 

前一篇末尾谈到了,市场经济与指令经济,两种体制的比较问题,这一篇接着从斯坦福哲学百科中,戈拉尔德·德沃金(Gerald Dworkin,别把他与那个主张,平等至上的德沃金搞混了哟,亲)撰写的,“家长制”条目入手,进一步做些讨论,顺便再看看西学的正义感,扭曲到了怎样的地步,嗯哼。

 

条目给出的广义界定是:“家长制是国家或个体,违背别个意愿地,对他们进行干预的行为模式,理由或动机是宣布:被干预者会因此过得更好,或免于伤害。家长制的问题涉及到:立法禁止毒品、强制系安全带……等。理论层面,它提出了‘人们不理性的时候,应当如何对待’的问题。”

 

虽然定义本身相当准确,阐发却貌似有些问题:第一呢,立法禁止毒品、强制系安全带的事儿,也被说成是,家长制的一种形式;第二呢,这方面的关键因素,在于怎样对待,“不理性”的人们。

 

其中的第一点,听着尽管别扭,实然看倒也无伤大雅:自由主义体制下,不仅立法禁止毒品,而且强制基础教育等,的确是国家出于为你好的动机,对国民的强力他律,比你妈喊你穿秋裤的强势他律,严厉了不知多少倍呢。

 

不过吔,第二点就离谱了,不仅在实然层面,又把道德领域,特别是政治板块的问题,归到理性那里,而且在应然层面,也木有看到:自由主义体制下,是不是应当采取,有关的强制措施,关键不在于,被管控者的脑袋瓜,够不够理性,而仅仅在于,对被管控者来说,这些措施正义还是不正义……

 

比方说,自由主义体制下,强制基础教育的理由就在于:现如今的时代,接受这种教育,是每个人成年后,在社会中维系正常生活的,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因此有必要强制适龄儿童,采取家长选择的方式,接受适当的基础教育,以免他们成年后,陷入自己不可接受,对社会也构成了沉重负担的境地。

 

再例如,哪怕某些学生,心里有一百匹草泥马,呼啸着奔腾而过,哲学系依然要求学生们,必须选门逻辑课,并且考试合格,否则拿不到毕业证,理由也在于:通过这样子的课程考试,是学生能够毕业,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因此哈,倘若允许某些学生放弃,不仅违反了有关的规章制度,而且也对那些,下功夫学习的学生们不公平。

 

相比之下哦,某些家长,尤其是儒味十足的家长,逼着孩子考个好成绩,上个好大学,倒是充满着工具理性,特别是实利理性的意蕴,不许子女满足于,有个正常工作,小确幸地过上一辈子,当个普通人的人生理想,一定要他们出人头地,吃得苦中苦后,做个趾高气扬的人上人,却是个剥夺了,子女自由追求的,不义强制他律……

 

正因此,要是看不出,两类不同的强制他律之间,这些微妙的应然区别,将它们笼而统之地归到,被强制者的理性不理性上,如同哈耶克大师,将计划经济的问题,笼而统之地归到,强制者的自负不自负上,却忽视了正义底线的决定性作用,肯定啥都说不清楚,不是?

 

不错哟,在是不是应当,禁止销售香烟,或不健康食品的问题上,由于它们的害处,不像毒品或废气那样子严重,立法的权衡考量,要复杂多了,以致很难得出结论:民众是不是有权,自决选择某些尽管有害,却非常喜欢,并愿意承担自主责任的东西?

 

然而呢,这里的要害照旧在于:强力他律的立法禁止,会不会对民众,造成不可接受的严重伤害,而不在于他们自己,抽烟或吃垃圾食品的选择,是不是理性滴。原因不复杂:如同吸毒、不系安全带的选择一个样,这些选择也指向了,短暂而有害的感性享受,所以肯定“不理性”;可是吔,单凭这个共通点,好像远不足以构成,立法禁止销售香烟,或不健康食品的充分理据。无论如何,谁都不可能立法禁止,所有“不理性”的行为,主流西哲也不行,不是?

 

毫不奇怪,对指令经济的评判,也有类似问题。学界讨论它的利弊时,经常罗列下面的因素:优点方面嘛,能从长远考虑,避免短期行为;集中优势资源,快速突破瓶颈;提供社会福利,保护弱势团体等。缺点方面嘛,缺少市场竞争,激励机制失效;资源分配混乱,浪费大量产能;减少个体自由,滋生寻租腐败等。于是乎照旧在商言商、不重正义,焦点集中在了,经济的繁荣昌盛上,压抑个体自由,侵犯国民权益的问题,反倒被置于次要的地位,点到为止而已。

 

可是吧,按照自由主义理念,这才是重中之重,一票否决的底线所在:倘若会导致损害权益、坑人害人的后果,任何事情,包括指令经济在内,无论多么天女散花,不管怎样天花乱坠,都将同义反复地打上,不义的烙印,变得不可接受,无法容忍了。

 

说白了,这也是辨析市场体制,与指令体制统统包含的,强制他律因素的要害所在:虽然两者都会,基于为你好的动机,让某些人落入,没法随意任性,只好违心背欲的不自由境地,但市场体制的强制他律,是迫使所有人服从,尊重权益底线的约束,防止坑人害人的事情发生;除此之外的所有方面,所有人都可以享受,从心所欲的充分自由,包括在市场上,得到自己想要的好东西。

 

相比之下呢,指令体制的强制他律,则是迫使普通人服从,指令者意志的约束,防止不听指令的事情发生,因而普通人只可以得到,指令者认为他们可以得到的好东西;否则的话,要是指令者不同意,他们就啥也得不到咧,以致只会落入,除了指令者允许的自由外,几乎木有自由可言的,逆意反性状态。

 

谓予不信,敬请回忆一下,江湖上流着的那个传说:当年两位红官(宏观)二代,坐在豪华酒店的落地窗边,俯瞰着下面街道上,欢庆奥运申办成功的普通民众,不屑地冷笑着曰:他们还以为,这事是给他们准备的呢。。

 

说穿了,哈耶克一边主张,市场经济应当允许,最小限度的强制因素,一边把计划经济,说成是《通向奴役之路》,首要的证成理据,就在这种鲜明的反差中。但可惜,他盲信了在商言商的道德中立,不肯强调不可害人的正义底线,单单抓住自生自发大做文章,结果越说越糊涂,最后反倒认为,是“理性的,太理性的自负”,才造成了指令经济,奴役人们的后果,嗯哼。

 

再把这种论调,与刚才讨论的那种,将家长制归结为,应对“不理性”的论调,放一起看,很容易发现:无论立场如何,不管问题怎样,西方学界一根筋地,总爱从理性的视角着眼,要么归咎于不理性,要么归咎于太理性,反倒把是不是坑害了人,侵犯了权益的正义底线,轻描淡写,甚至轻轻略过,结果错失了事情的要害,不是?

 

说破了,如同两种经济体制那样子,对于狭义的家长制,亦即日常小家庭里,父母如何向子女发布指令的问题,不可害人的正义底线,也应当发挥决定性的作用,用来评判怎样的强制他律是正当的,怎样的强制他律是不正当的。

 

一方面,倘若涉及接受基础教育(不是考高分、上藤校哟,亲),拒绝吸食毒品等重大问题,家长当然有理由,如同国家一个样,采取强制他律的禁止措施,防止子女在当下或未来,遭到不可接受的严重伤害。这样子的家长制,如同“尚同”自由主义的一元底线一个样,是完全正当的,能得到充分证成。

 

另一方面,如果事情不至于,彻底毁了孩子,就像穿不穿秋裤那样子,不管子女是不是成年了,都无需强行禁止,父母仅仅有责任,凭借自己的知识经验,出于为你好的动机,善意地提醒孩子,这样子从心所欲,将来可能经受,怎样负面的后果,然后问他们,是否做好了准备,承担躲不开的自主责任,剩下的事情,就由他们自己拿主意好了。

 

碰上财力有限,志向多样,又没法调和的难题,如同上一篇说的甲家那样子,一种可行的选择是:向子女提供,均等支持的基础上,鼓励他们靠自己的努力,实现自己的理想,或者举办个盛大的婚礼,或者当个芭蕾舞明星,或者进心仪的藤校深造,别一味地把家长当成了,用之不竭的经济来源,嗯哼。

 

有人要撇嘴咧:这不就是西式的家长制么,把孩子养到十八岁,就扫地出门,要他们自己去混,父母不再操心管控,听凭他们随意任性?恭喜了哦,亲,阁下说得太对啦,只需补充一点:尽管木有儒味的家长制,那样子的温情脉脉,这样子的冷血处理,的确有益于子女,发挥自由意志,形成自主人格,做到自食其力,实现自由追求,而不至于让他们沦为,永远长不大的巨婴,同时也能让父母本尊,少了许多伤脑筋的麻烦。

 

翠花上鸡汤喽:这样子尊重自主的家长制,与符合正义的市场经济,其实是相辅相成的;相比之下哈,情深意长的家长制,与啥都管控的指令经济,倒也相得益彰,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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