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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伤害人的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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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伤害人的典章>

读经【出21: 12-36】【打人以至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人若不是埋伏着杀人,乃是 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设下一个地方,他可以往那里逃跑……。】在出埃及记第二十一章的这段经文中记载了,关于伤害人的典章,以及物主的责任之典章。这里首先讲到:【打人以至打死的,必要把他治死。人若不是埋伏着杀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设下一个地方,他可以往那里逃跑。人若任意用诡计杀了他的邻舍,就是逃到我的坛那里,也当捉去把他治死。'】这里的典章是为保护神所赐予人的生命而设的。“打人以至死的,必要把他治死”。这正是第六诫命“不可杀人”(20:13)的施行。不论是突然的冲动还是恶意的谋划而杀人,杀人者就要被治死。因为神赐予人生命,也供养人的生命,因而神的典章也保护生命。假如一个杀人犯,之后悔改信了耶稣,他也会得救,但法院判他的死刑还得执行。就如十字架上的一个强盗,他是得救的,可他也得死。“人若不是埋伏着杀人,乃是神交在他手中,我就设下一个地方,他可以往那里逃跑”。人若不是蓄意谋杀对方,而是碰巧意外死在他的手中,这样的事故乃是出于神所许可,不是人力所能控制的。神会给他预备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就是后来的“逃城”,使误杀人的可以逃往那里。后来,神在迦南地,特别为他们设立了六座逃城,来保护误杀人的命,免得他们被报血仇的追杀(民35章)。但蓄意杀人犯不受此保护。

【打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拐带人口,或是把人卖了,或是留在他手下,必要把他治死。'咒骂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这里的典章就是要处死那些动手打父母或咒骂父母的人。“咒骂”就是对待父母的态度恶劣,出言忤逆,甚至开口诅咒,所以必须被处死。虽然今天社会不会判殴打、咒骂父母者死刑,但我们的神必追究!提摩太后 书3:1-2说:【你该知道,末世必有危险的日子来到。因为那时人要专顾自己,贪爱钱财,自夸、狂傲、谤讟、违背父母...。】“违背父母”是末世征兆中的一种,这一典章也让我们反思自己。“拐带人口”的,不论他已卖出,或仍控制在其手下,罪都是一样,因此必要把他治死。申命记24:7也规定:【若遇见人拐带以色列中的一个弟兄,当奴才待他,或是卖了他,那拐带人的就必治死。这样,便将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因为“拐带人口”,就是在偷盗人口,目的为赚利,更可怕那些人把拐带来的人,断他们的手和脚或挖他们的眼来乞讨,因此这样的人“必要把他治死”。

关于个人受伤或死亡的典章是:【人若彼此相争,这个用石头或是拳头打那个,尚且不至于死,不过躺卧在床,若再能起来扶杖而出,那打他的可算无罪;但要将他耽误的工夫用钱赔补,并要将他全然医好。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立时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若过一两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为是用钱买的。】“人若彼此相争,这个用石头或是拳头打那个,不至于死”,如果发生彼此斗殴的情况,虽然大家都有意伤害对方,用石头或是拳头来打,但并没有造成死亡,那打伤他人的人无须处死。“不过躺卧在床,若再能起来扶杖而出,那打他的可算无罪”。“无罪”指可算为不被治死的罪,但打伤人的罪还在。所以典章说:“要将他耽误的工夫用钱赔补,并要将他全然医好”。不管伤人的一方是否存心伤人,打伤人的总要将受伤的延误了工作作出赔偿,并要负责将他全然医治好。“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立时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主人若是殴打奴仆,立刻把他打死了,表示主人是故意杀人,他自己也得要赔命。在神的典章里,任何人都不能凭自己去处死别人,生命的权柄只在神的手中,神也看重人的生命。若奴仆挨打后过一两天才死,表明主人只是惩戒过重,并非故意杀人。奴隶死亡对主人来说是很大的金钱损失,相当于惩罚了。【人若彼此争斗,伤害有孕的妇人,甚至坠胎,随后却无别害,那伤害她的总要按妇人的丈夫所要的,照审判官所断的受罚。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在斗殴中加害孕妇的对手,必须为孕妇的流产和伤势赔偿损失,其赔偿数额乃根据:妇人丈夫的要求,以及审判官的秉公断定“受罚”。“若有别害,就要以命偿命”,就是杀人者必须赔上自己的性命。“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这个典章的原则就是,刑罚要与所犯的罪相符,赔偿要和伤害等值,不能多也不能少。

但在马太福音5:28-41中,主耶稣曾引用这里的经文说:【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主在此告诉我们,在受到伤害的时候,受伤的一方要本着爱,选择放弃自己的权益,宽恕人。【人若打坏了他奴仆或是婢女的一只眼,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若打掉了他奴仆或是婢女的一个牙,就要因他的牙放他去得以自由。】这里的“眼”和“牙”,可以指上限和下限。不管大至眼睛,还是小如牙齿,假如你使他受到永久的伤害,就要让他重获自由。这是补偿那些在身体上受到伤残的人,特别是那些在他的主人手下受到严重伤害的人,要立即获得释放。这是神给被欺压的奴仆的安慰和补偿,他们所得的自由可以弥补他们经历的痛苦和羞耻。

【牛若触死男人或是女人,总要用石头打死那牛,却不可吃它的肉,牛的主人可算无罪。倘若那牛素来是触人的,有人报告了牛主,他竟不把牛拴着,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触死,就要用石头打死那牛,牛主也必治死。若罚他赎命的价银,他必照所罚的赎他的命。牛无论触了人的儿子或是女儿,必照这例办理。牛若触了奴仆或是婢女,必将银子三十舍客勒给他们的主人,也要用石头把牛打死。人若敞着井口,或挖井不遮盖,有牛或驴掉在里头,井主要拿钱赔还本主人,死牲畜要归自己。这人的牛若伤了那人的牛,以致于死,他们要卖了活牛,平分价值,也要平分死牛。人若知道这牛素来是触人的,主人竟不把牛拴着,他必要以牛还牛,死牛要归自己。‘】提到两类的牛,一类是平时不触人的,另一类是经常触人的。“牛若触死男人或是女人”。牛因触死人,总要打死那牛,也不可吃那牛肉,因为杀人的牛是不洁净的。牛主可算为无罪。“倘若那牛素来是触人的,有人报告了牛主,他竟不把牛拴着”,那牛是经常触人的,有人报告了牛主,牛主也知道,但他没有将牛栓好,以至那牛触死人,“就要用石头打死那牛,牛主也必治死”。因为牛主是因放任牛而故意杀人的。毕竟牛主没有杀人之心,是因疏忽导致他人死亡,所以“若罚他赎命的价银,他必照所罚的赎他的命”。这是是根据受害者家人的意愿。牛触了死了人的儿女,就要按照上述赔偿法来处理。假如牛撞伤奴仆,牛的主人“必将银子三十舍客勒给他们的主人,也要用石头把牛打死”。“人若敞着井口”,井主若没有将井遮盖妥当,使他人的牛或驴掉入而死,“井主要拿钱赔还牛主人,死牲畜要归自己”。这是很公平的。这里的典章很具体的说出神如何眷顾人。神不单只眷顾人,并且引导自己的百姓,让他们也学习眷顾人。所以这些典章叫我们更深刻的领会诗篇上的两句话:【人算什么,你竟顾念他?世人算什么,你竟眷顾他。】(诗8:4) 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像诗篇中的诗人那样,对神说:【耶和华啊、求你将你的律例指教我、我必遵守到底。求你赐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且要一心遵守。求你叫我遵行你的命令。因为这是我所喜乐的】!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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