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税务:社安金双重税争议
美国税务: 社安金双重税争议
美国联邦社安退休金有一个双重征税的争议。
这个争议是这样的:
在美国雇主给雇员发放薪资,根据联邦法律规定,从雇员收入中扣除6.2%的社安税上交给美国社安局。雇员缴纳社安税积累到一定标准后,退休后有权从中领取一份社安退休金。
雇员缴纳的那份社安税金,年终包括在W-2 表中的征税收入中,是雇员缴纳过联邦所得税后的收入,也就是已经被征收过联邦所得税的钱。雇员退休后领取的社安退休金,来源于自己已经缴纳过所得税的钱,收到退休金后还要再缴纳一次联邦所得税,等于联邦所得税双重征收。
美国税法关于社安退休金所得税的计算有两条线。夫妻合并报税,第一条线$32000,当社安金一半加上其它收入不到$32000这条线时,社安金所有收入不计入报税总收入,没有报税问题。当社安金一半加上其它收入超过$32000,不到$44000这条线时,社安退休金部分计入总报税收入,最高可能达50%社安退休金。当社安金一半加上其它收入过了$44000这条线时,社安退休金计入总报税收入部分最高可能达社安金的85%.
根据美国老人联盟(Senior Citizen League)的民意调查, 94%的退休者认为不应该对社安退休金征税,因为这是双重征税。
联邦税法社安金收入50%和85%两条征税线的立法依据
就这个社安退休金双重征税争议问题做了一点研究,主要是研究了联邦税法关于50%和85%两条线的立法历史,发现这两条线的立法依据有意思。
美国上世纪30年代经济大萧条造成的巨大灾难,导致了一系列社会经济保障制度的建立,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民主党罗斯福总统时期建立的社安制度。1937年第一次发放社安退休金时,不征收联邦所得税。
1983年共和党总统里根时期,社安基金出现危机,为解决此事成立了总统任命国会批准成立社安制度改革委员会,又被称为格林斯潘委员会(Greenspan Commission)。为什么叫格林斯潘委员会?因为委员会的主席,就是那个大名鼎鼎后来当了19年(1987-2006)美国联储会主席的格林斯潘Alan Greenspan.
将社安退休金收入50%部分计入纳税总收入的建议,就是格林斯潘委员会提出来的,理由如下:
每个雇员每年付给社安局的社安税占薪资6.2%,它从雇员薪资中直接扣除掉,是雇员个人的付出,它是个人征收过联邦所得税后的钱,这点毫无疑问。
但是雇主每年还替每个雇员缴纳了同样占其薪资6.2%的薪资税给社安局,此钱从雇主腰包里出,雇主将其作为生意花费从总收入中扣除。这笔钱为雇员的福利,但并不包括在雇员薪水中,雇员没有为此缴纳过所得税。
因此每年社安局收到的每个雇员的社安税总额实际是其薪资的12.4%, 其中的50% 也就是6.2%由雇员个人付出,而另外50%也就是另外的6.2% 由雇主代为付出,雇员没有为此缴纳过联邦所得税。雇主付的这6.2%近似于401k contribution, 相当于雇主发给雇员的收入,但是没有到雇员手中,雇员没有为此报税,而是由雇主作为雇员的税前收入,直接替雇员交给社安局了。
所以雇员退休后收到的社安福利,至少50%没有征收过所得税。1983年征收社安退休金50%部分的依据就是这样来的。
这个征税理由如何?应该有道理。道理坚实充分,无可辩驳。
1993年民主党克林顿总统时期,社安基金又出现危机,为此又通过了社安金85%部分计入个人总报税收入的立法。
国会有关委员会就这个立法提出的依据是这样的:
一个平均薪资平均寿命的美国人,工作期间缴纳的社安税大约为6万美元。但是他领取的社安退休金福利,包括每年2%的cost of living adjustment,大约为40万美元。也就是说他缴纳的社安税只占他领取的社安退休金福利的15%,另外85%是他的收益,应该征收所得税。
有没有道理?有一定道理。但与50%那个理由相比,相对而言没有那么坚实。
50%那个道理依据的是实打实的真金白银。雇主确实给每个雇员缴纳了6.2%的社安税。多少钱到了每个雇员名下可以算出来的。这个钱雇主作为生意花费从收入中扣除掉,得到了税务上的好处,而雇员享受到了好处但没有为此报过税。因此当雇员退休后领取社安退休金时,来源于自己用税后的钱付出的6.2%部分应该免征所得税,而来源于雇主代付的另外6.2%部分应该征税。
而85%这个道理是依据于统计数字的估算:先从平均寿命平均薪资算出平均社安税贡献总额, 在从平均寿命条件下算出可以领取的平均社安退休金总额,最后算出平均社安金贡献总额占可以领取的平均社安金总额15%, 由此得出社安金应该计入报税总收入为85%。
尽管如此,15%的本钱和85%的收益这两个比例大体正确合理。
所得税征收有两个基本概念一是本二是利。投入的本和所得的利需要分开对待,征收所得税部分应该是利而不是本。是否征收所得税,取决于是否得利。你买股票100刀,你的本就是100刀。你如果卖出去后还是100刀,你没有得利,没有所得税问题。你如果卖出去是150刀, $150-$100=$50,50刀就是你的得利,你应该就50刀部分缴纳所得税。
同样道理,你工作时对社安基金贡献了6万刀, 你退休后从中领取了40万刀。超过6万刀部分就是得利,征收所得税有道理。
统计学上有两个概念,平均数和中位数。比如全国平均人收入和全国中位数收入。平均人收入就是把全国人的总收入除以全国人头数的收入,而中位数收入,则是可以划分开50%以上和以下的那个中间收入。当统计对象个体差异极大时,平均数会失真,中位数收入比较可靠。国内自媒体上讨论平均收入时,常常有人这样抱怨:”我又被平均了” “不好意思!我的收入给平均收入拉后退了”等等,讲的就是这个意思。
在网上可以找到社安金全国平均收入,但却找不到社安金中位数收入。为什么?因为社安金领取者之间领取的数额本身就差别不大。
2024 年达到完全退休年龄申请社安退休金的人最高可获得 3,822 美元。截至 2024 年 5 月,平均社安退休金为 1,916.63 美元。可以想见,社安金的平均数应该也就是中位数。以这个既是平均数又是中位数的数字算出来的社安金15%和85%比例, 应该接近实际情况。以平均数计算出来的15% 和85%两个比例,应该适用于绝大多数社安金领取者。
社安金具有很强的社会福利性质。它不但有退休金Retirement,还有 补充保障收入(SSI)Supplemental Security Income和残疾保险福利(DIB) Disability Insurance Benefits. 退休金依据退休者工作时贡献的社安税总额发放,贡献多着多拿贡献少者少拿。而SSI发给低收入者甚至从来没有缴纳过社安税者的贫困人士,它的发放依据贫困状况。DIB 则是对残障人士的救济,它的发放依据残障状况。
对于大多数老年人来说,社安金是非常重要的经济来源。盖洛普在过去 20 多年的调查显示,80% 到 90% 的现任退休人员依靠社安金来支付至少一部分每月开支。与此同时,预算与政策优先中心Center on Budget and Policy Priorities数据显示,没有任何一个项目比社安金更能使更多的人摆脱联邦贫困线。
由此看,社安金85%这条线的立法依据可能不如50%那条线坚实,以根据平均数划出来的85%这条线,来征收部分社安金领取者的所得税,可能不太精准,但它对于巩固加强社安制度,减轻美国的贫富差距,保障某些最底层群体的基本生存权,非常重要必要。
社安金双重征税可能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发生
根据社安局有关信息,56% 社安金领取者,将会为税安金收入付出不同程度的所得税。这也就是说有将近一半的44%的社安金领取者不会为他们收到的社安金付任何所得税。
56%社安金领取者中,其社安金被计入总税收收入的比例也会有很大差别。
当50%的社安金收入低于50%的另外一个与之比较的总数: 其它收入 + 社安金一半 - $32000时,50%的社安金才会被计入总报税收入中。如果是高于的情况,就按照较低的另外一个总数的50%计入总报税收入中,那个数字一定低于50%的社安金,可能是社安金40%,30%,20%.......。
当85%的社安金收入低于85%的另外一个与之比较总数:其它收入 + 社安金一半 - $44000时,85%的社安金才会被计入总报税收入中。如果是高于的情况,就按照较低的另外一个与之比较总数,50%32000-44000 这个范围内+ 85% 超过44000部分的总和来计算。 那个数字一定低于85%的社安金,可能是社安金的75%,65%,55%.......。
就联邦所得税而言,社安退休金双重征税的情况在下列情形下在少数美国人身上可能发生:
一个平均寿命但薪资高于平均薪资150%的人,当他工作期间每年付出最高额度的社安税,这时他个人付出的社安税, 将占到他领取的社安退休金的18%-%23. 这时就可能会有社安退休金联邦所得税双重征税的问题发生。
举例:
某人从1972年工作到2019年退休,他工作期间付出了最高额度的社安税,这样到他退休时他付给社安局的社安金将会高达$190000. 假定他活到85岁,他领取的社安退休金福利将会有$834000. 他贡献的社安金占到领取的社安金的23%。 按照85%比例征税,社安金征税部分就是$709000(834000X85%).他的免征税部分退休金应该为$125100($834000X15%),可他付出的社安税为$190000, 超出15%部分为$64900, 这部分社安退休金被双重征税。
注:NAWI National Average Wage Income: 全国平均工资
美国社安局有个网站,每个缴纳了社安税的美国人在网站上都会有一个账户,自己可以去哪里查看自己的社安税缴纳情况。写此文时,我专门去查看过自己的账户,在那里可以看到自己缴纳的工资6.2%社安税的情况。我从那里可以看到:我从1990开始被扣缴社安税,此后每年我的最高工资征税收入数字,还有总计我缴纳了多少社安税的数字。我2021年8月退休,但是我的社安税被扣缴到2022年,因为2021年退休时应该发给我的一笔钱,直到2022才发到我手中,所以就被扣缴到2022年。2022年后我就没有了任何社安税缴纳。
社安金可能被双重征税的第二种情况,应该发生在州所得税上。
工作期间每次发工资被从工资中扣缴了6.2%社安税的钱,不但是联邦所得税后的钱也是州所得税后的钱。而州所得税的征收,如果没有像联邦所得税征收50%和85%部分计入总报税收入一说,而是100%征收,那就毫无疑问,领取社安退休金者如果有比较高社安金外其它收入,居住于下面10个州里,其社安退休金将可能会被双重征税。
2024年美国有下列10个州对社安金征收州所得税
Colorado
Connecticut
Kansas
Minnesota
Montana
Nebraska
New Mexico
Rhode Island
Utah
Vermont
从社安金的来源看社安金双重征税
关于社安金双重征税问题,还有一种看法,它从社安金来源的角度去看。
从社安基金的来源看:
2022 年,社安基金从三个独立资金来源获得约 1.22 万亿美元的收入。
工资税: 1.11 万亿美元
净利息收入:664亿美元
社安金征税收入:486亿美元
1.11万亿工资税就是12.4% 工资总额的社安税,其中6.2%雇员自己缴纳,另外6.2%雇主替雇员缴纳。它的征收范围2023年一直到工资的$160200这条线。1.11万亿工资税构成90%的社安基金来源。
684亿净利息收入来源于社安基金建立至今积累起来的2.8万亿资产。根据法律这些资产只能投资于一些特别发行的债卷上。净利息收入就是社安资产投资在特别发行债卷上的收入。486亿占社安基金来源的6.5%.
486亿社安金的征税收入,就是我们前面谈到的对社安金50%和85%部分收入的征税产生的税收。486亿占社安基金来源的4.8%.
由此看来,我们每个人通过6.2%薪资税中的社安税对社安基金的投入, 并非像我们的其它投资活动那样,先投入一笔本钱,这笔本钱逐渐生利,利滚利,投资资产越来越大。退休后从这个积累起来的资产中拿出钱来养老。国会制定的法律要求2.8万亿的社安基金资产只能投资到特别发行的债卷中,而不能进入其它的投资项目,这样就大大限制了社安基金资产的增长。国会为什么这样要求,显而易见的一点是最大限度降低风险。我猜想可能还有一个原因是,这么庞大的政府控制资产投入其它投资项目比如股票市场,可能对市场经济的冲击破坏和扭曲带来的负面影响?
实际的情况是:因为社安基金90%来源于12.4%的工资税,其中有我们贡献的6.2%和雇主替我们贡献的6.2%,因此我们工作时缴纳给社安局工资税中6.2%的社安税,被用来发放给我们的上一辈退休人的社安退休金了。而我们退休后收到的社安退休金,则来源于目前正在工作的我们的下一辈人缴纳的工资税中的社安税。所以我们工作时缴纳的6.2%社安税钱,与我们退休后收到的社安退休金并不是同一笔钱。如果不是同一笔钱,就没有双重征税的问题。
下面这个上面已经引用过一次的的图表把社安金分成两部分。一个部分叫 “ 你的贡献 your contributions” 另一部分叫“ All other sources 所有其它来源”。所谓“ All other sources 所有其它来源”指的就是工资税来源所占的90%,净利息收入来源所占的6.5%,和社安金征税来源所占的4.8% 这三大部分。工资税中的社安税构成社安金来源的绝对主体部分。
有兴趣的朋友都可以到社安局网站查询一下自己退休前贡献的6.2%社安税总额,再把自己目前收到社安退休金额加上年度2%的上调,乘以估计自己可以活到的年数(哈哈!不吉利,对不起啦!),就可以算出你可能领取的退休金总额。如果你贡献的总额只占到可能领取的社安金总额的15%以下,你就安了,不会有双重征税的情况发生。如果高于15%,就可能有双重征税情况发生。不过请注意这点:被征收的社安金所得税并不像其它联邦所得税一样,加入到政府的日常花费中,而是专款专用,它们又到了社安基金中,成为稳定巩固完善社安制度的一个重要来源。
以平均数计算出来的比例只能适用于大多数人的情况,一旦到了平均之外比较例外的情况,就可能对少数人产生不合理的结果。
比如85%比例计算中的平均寿命因素。社安退休金是否被双重征税了, 与人的寿命关系极大。每个人工作期间社安税贡献总额退休时是确定的不再会变的,但是你退休后领取的社安金总额根本性地取决于你寿命长短。退休者寿命低于平均寿命,可以领取的社安金总额就会减少,贡献的社安金总额占可领取的社安金总额的比例就会增大超过15%,被双重征税的可能性就会增高。而寿命越长领取到的社安金总额就越高, 已经贡献的社安税总额占领取的社安金比例就会越低,被双重征税的可能性会降低。
最近有一个与我年龄一样的洛杉矶认识朋友,退休后领取社安金才三年突然挂掉。如果他的社安金被计入报税收入被征收了联邦所得税,那他领取的社安金不但会有双重征税的问题,而且他领取的社安金连他自己贡献的社安税总额都不到,那才真亏惨了。
而上面例子中,那个从1972年工作2019年退休,工作期间付出最高社安税,领取社安金到85岁的退休者,如果领取社安金到85岁会有双重征税问题。但如果他领取社安金到95岁或者100岁,所领取的社安退休金总额就会非常高,他贡献的社安税或许会降到他领取的社安金总额15%以下,那很可能他就不会有双重征税问题了。
网上有很多关于社安金什么时候领取为好的讨论,有的说62岁,有的说67岁,还有的说70岁。依据上面的讨论,看来还是早点领取至少按照完全退休年龄领取为好,除非你对自己可以活到90岁100岁充满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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