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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清平随笔 | 求知爱智23. “人文”与“社会”何以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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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清平随笔 | 求知爱智23. “人文”与“社会”何以科学

 

首先坦白交待:浅人自古以来,一直主张“人文”是门“学科”,不是“科学”。记得二十多年前,有一回还和人争了老久,甚至部分说服了对方。哪曾想,今天俺老汉改换门庭,也投靠威虎山去了,居然赞同人文社会研究,都能成为科学。正所谓:三十年河东,三十年后,又回到河西去咧,木有法子。

 

和很多人一个样,以前浅人主张“人文不是科学”,也是觉得:如果说社会生活里,毕竟还能找到,事件记录、行为描述、统计数据这样子的事实,让“社会”成为“科学”的话,人文领域的方方面面,全都充满了非认知内涵,许多情况下,干脆直接就是,道德、实利、信仰、炫美的价值。既然如此,怎么可能像对付自然界那样子,把“人文”也变成“科学”呢?

 

拿艺术学来讲,它考察的不是别的,正是艺术作品本身,固有的炫美价值啊,不仅草包的看法彼此不同,就连英雄们也会各持己见哦,如同前一篇所讲:我说那幅画很美,你说它丑爆了。面对这样子主观的莫衷一是,艺术学怎么可能,像天文学研究日月星辰那样子,得出客观的科学成果呀,不是?

 

其实呢,要是固守事实与价值的二元架构,坚持事实不是(非认知)价值,(非认知)价值也不是事实的话,那就不仅“人文”,而且“社会”,同样没法“科学”起来咧,因为有关社会的事件记录、行为描述、统计数据等,里面也通体浸润着,躲不开、甩不掉的各种非认知价值。

 

拿研究市场的经济学为例:它考察的对象,无一例外,统统包含“交换价值”,否则就没资格划归,“市场经济”的范畴了。更重要的是,不管它表现出来的“价格”,有怎样客观的票子当后盾,它本身依然植根于,斯密指出的“交换通义”中:“请给我以我想要的东西吧,你也会得到你想要的东西”,因而无论如何都离不开,咱俩的主观想要。单凭这一点,岂不是就能把经济学者,争当科学家的梦想,残忍地扼杀在,摇篮里面了呀?心碎。

 

不过哈,有了前面的铺垫,现在很容易澄清,这类质疑了:无论你过小日子的时候,对你的研究对象,有怎样的非认知需要(不要意思哦,亲,许多情况下,这类需要还是,你愿意研究它们的动机之一),也无论这些对象,属于自然界,社会生活,还是人文领域,一旦投身到了研究工作中,你只需把这些需要,以及你基于这些需要,展开的评判诉求,统统放在括弧里挂起来,不管不问,纯粹从好奇心出发,描述分析这些对象的本来面目,其中也包括:解释它们对人们,有怎样的非认知价值,就能让你的研究成果,“科学”起来了。

 

换个方式讲哦:“人文社会”想成为科学,关键不在于让研究对象,摆脱自身的非认知价值(这种说法很流行,可惜根本做不到,因为真要去掉了非认知价值,它们就不再属于,“人文社会”的范畴咧),而在于研究者,把自己的非认知兴趣悬置起来,不对研究对象,做出带有自己偏好的,应然评判诉求。

 

一旦守住了这条,非认知价值中立的底线,哪怕你考察的就是,道德、实利、信仰、炫美现象,也完全能像自然科学家,考察日月星辰、山川草木那样子,把这些非认知的价值变成事实,并且从中得出,同样科学的结论来,嗯哼。

 

韦伯在《社会科学方法论》里,谈到过这档子事,但不幸又走偏了。在他看来,作为一门科学,“经验艺术史”的任务,是“确认艺术冲动运用的技术手段”,比方说,解释那些高耸的拱顶,怎样支撑着哥特式建筑,而不应当像非科学的“审美评判”那样子,比较哥特式与罗马式的建筑,谁美谁丑,谁优谁劣;理由蛮简单:经验事实与艺术价值之间,原本截然二分,压根没啥关系。

 

虽然倡导价值中立,做出了原创贡献,可这样子让事实与价值,棒打鸳鸯,天各一边,不掉进坑里,都对不住观众咧:研究艺术的艺术史,如何可能撇开,哥特式的炫美价值,仅仅操心拱顶支撑的力学效应呀?这样子的要求,岂不是打算让“艺术史”脱胎换骨,转型成盖房子的“技术史”么?照这样子推呢,经济学岂不是也得改行,研究商品是怎样在流水线上,源源不断地流出来的啊?

 

尽管随笔集已然写到了这份上,但俺老汉碰巧发现了,西方大牌思想家级别的人物,居然犯下了,如此愚蠢的低级失误,还是冷不丁会冒出,怀疑人生的一丢丢赶脚:大师怎么可能,讲出这样子荒唐的话吔?可问题在于,他们的白纸黑字,就用秃头虱子的方式,明摆在那里,不是?

 

其实哈,只要在“价值中立”前面,加个“非认知”的限定词,艺术史像成为科学,一点不复杂:你做研究的时候,别把自己的趣味带进去,单从求知欲出发,依据各种材料,描述哥特式如何从罗马式发展而来,又怎样演变出文艺复兴式,有哪些艺术特征和宗教内涵,瓦萨里当初为啥要给它,取这么个恶意的名字,后来那么些人,又何以对它赞不绝口……因而也完全用不着,告别当初选这行时,喜欢哥特式艺术价值的初心,硬着头皮去琢磨,那些肋巴骨式的玩意儿,怎么能在经验事实的维度上,以力学允许的方式,四两拨千斤地承受那么大的重量,最终莫名其妙地让自己,转行成了技术权威。

 

因此曰,艺术学根本不会因为,研究的是艺术价值,就成不了科学啦。不如说,关键仅仅在于,研究者如何拒斥,自己的非认知私货,专心描述艺术价值的本来面目,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家的灵感是如何产生的,表现手法突破了哪些传统,作品呈现出怎样的风格,在历史上产生过什么影响,张三怎么就喜欢它了,李四为何又很讨厌,如同前一篇提到的旁听者,如实记录和分析了,你我围绕一幅画的争吵,就成功揭示了,炫美活动的某些特征那样子。

 

反过来,要是你把自己的偏好,塞进字里行间,宣称哥特式尖顶,怎么看怎么傻,赶不上罗马式圆拱优雅,一边赞美瓦萨里的取名,实在太精辟了,一边嘲笑哥特粉的品味,居然如此不堪,那不管你的逻辑思维怎样严谨,论证推理多么细密,你都不是在从事,“艺术科学”的实然描述,而只是在阐发,“炫美评判”的应然理念,嗯哼。

 

有人要反驳咧:研究艺术的,谁还没点相关的趣味偏好哟;不然的话,干嘛选这当职业,辛苦一辈子呢。既然如此,要求搞研究的时候,把这些偏好趣味统统括起来,存而不论,他们尽管不是臣妾,恐怕也做不到吧。

 

回答很坦率哈:这样子做,难度的确不是一般的大。不过呢,做不到的话,你可以说自己是搞“艺术批评”的,却没资格说自己是搞“艺术科学”的。更难为情的是,要是少了艺术科学的实然基础,不管你的艺术理论,在规范性证成上如何美妙,也只能是头重脚轻,站立不稳:连事实是个啥样子,都没搞清楚呢,你就在哪里胡侃价值,评头论足,诉这求那,靠不靠谱哦。

 

再者说了,难度尽管大,但不是做不到。毋宁讲,问题不在你能不能,而在你想不想:只要下定决心,端正态度,不受非认知需要的勾引,你就能保持价值中立了;反过来,要是你原本“不想”,当然也就“不能”啦,不是?

 

说白了,尽管自然科学考察的是,日月星辰、山川草木,也会遇到类似的难题:王二麻子小时候,一个不留神,有只癞蛤蟆爬到脚面上,留下了面积差不多大的心理阴影,打那以后就深恶痛绝,咒它永远吃不到天鹅肉。可阴差阳错,高考报名,偏偏选了生物系,后来还成了,琢磨两栖动物的专家,怎么办啊?

 

他有啥法子呢,还不是得咽下,胃里翻上来的酸水,像对待青蛙那样子,如实描述它的机体特征、发育过程、生活习性……不然的话,要是写论文出专著的时候,把自己的喜怒哀乐带进去,一面赞美青蛙的轻盈灵动、赏心悦目,一面指责癞蛤蟆,自己长了身鸡皮疙瘩,又让人起鸡皮疙瘩,他还是科学家么?

 

移位思考一回:要是研究大自然的,都能这样子保持价值中立,研究人文社会的,为嘛做不到哇?所以还是那句老话,要害在于你想不想:如同臣妾一个样,你说你做不到,不是你“能力”缺乏,而是你“意愿”不够——你自己都“不想”的事情,谁有法子让你“能够”哟。

 

一阵见血一回:意态助动词发出的,这种灵魂拷问,对于人生在世的许多情况,统统适用:面对这事那事,是你“不想”呢,还是你“不能”,嗯哼。

 

一言以蔽之喔,“人文社会”能不能“科学”,全在你的一念之间:对于你研究的非认知价值,你想不想保持中立?这样说肯定也有“唯心(idealistic)”的嫌疑,但考虑到人原本就是“理念(idea)”的动物,大多数情况下,偏重“唯心”而非“唯物”,或许就是件免不了的事情哈。对不住了哦,马哲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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