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平随笔 | 道德元理22. “权益—权威—权力”的语义绵延
刘清平随笔 | 道德元理22. “权益—权威—权力”的语义绵延
由于侧重于解释,舆论板块是怎样在氏族生活中,发出萌芽来的,上一篇的讨论有个缺陷,就是没突出墨翟说的:“一人则一义,二人则二义,十人则十义”,以及老霍说的:“每个人对每个人开打”,举例的时候,只让张三孤零零一个人,凭借自己想吃羊肉串的权益诉求,与想要维系氏族集体财产的,其他所有成员对抗。
事情的真相是:任何时候,任何地方,舆论板块都很难摆脱,有名的林鸟效应,达到许多人特爱憧憬的,高度统一、步调一致的划一境界。说白了,就连氏族社会里,碰上与张三攘羊,有所不同的另类事情,也常会出现,两造互相指责,却又势均力敌,以致难分上下的纠结局面。
比方说,生活资料多了后,一拨成员可能就会觉得:“没用”的老年人,应当自己上山等死的德性义务,已经严重不合时宜了,得改革一下;另一拨成员则坚持认为:老祖宗的规矩,万万不可打破,否则就会氏将不氏,族将不族咧,于是乎吵了起来,谁也说服不了谁,怎么办啊?
除了分裂为二,各过各的外,好像还有一条出路:找出一位双方都认可的成员,请他来判定,两造的意见中,哪一造更有道理,站得住脚,应当照样子去做。于是乎,尽管意见被否决的那一拨,肯定相当不满,但既然事前承认了,这位成员的特殊地位,嘴上也无话可说,只好心头扎了把刀地,勉强接受了他的判定,不是?
结果吧,这位特殊成员,就成了比双方诉求的“权益”,高出了那么一篾片的“权威”:尽管两造都声称,眼下的争论中,自己的意见才是“正当(对)”的,可他不仅有资格指认,其中一拨的权益诉求不正当,而且还能让另一拨的权益诉求,梦想成真:要不是他发了话,另一拨的权益诉求,岂不是同样会落空么?
为啥双方都同意,让他出面裁决呢?原因多了去了,在此没法全列出来,包括但不限于:年纪大,胡子长,头发白,肤色正,身体棒,经验多,讲话溜,判事准,做事行……,不必统统具有,只要满足了若干条件,就能博得两造的信任,让自己的“权”益诉求,有了法相庄严的强势“威”信,俗话或曰“权威”,嗯哼。
这样子的权威,后来各种演变,就成了大家熟悉的,道德的内圣,不荤的素王,人生的导师,意见的领袖,知识的分子(眼下还不时加个,“公共”的修饰词,白白多出一道子),网络的大V,成为舆论板块中,出类拔萃、道高德重、众望所归、吸引眼球的头面人物,有时放个屁,一定范围内,都有一言九鼎的功效。真香。
当然了,如同舆论一个样,广义的权威,也会衍生到其他领域,统率大众的炫美趣味、信仰趋向、衣食住行、好奇求知等,涌现出教授专家、美食博主、宗教先知、艺术大腕之类,五花八门的人士,在各自的圈子里,占山为王,发号施令,将自己认同的评判标准,设定为主导尺度,文言又叫“各有各的规矩”。可是哈,狭义的权威,照样首先位于伦理领域,凭借道德理念的强势力量,围绕人伦关系、习俗规范、正义底线等展开,如同刚才的举例这样子。
这个意思上讲,卢梭声称:舆论“可以不知不觉地,用习惯替代权威”,就有点因为太看重,虚无缥缈的“公意”,以致不接地气的罗曼蒂克嫌疑了:如果说大多数习俗惯例,最初是人们在共同生活中,约定俗成、无权无威地产生的话(西哲所谓的“自生自发”,往往就是指这类现象),围绕它们形成的张力抵触,恰恰会让权威脱颖而出,通过调解裁断人伦冲突,成为习俗惯例是该保留呢,还是得改变的判定者,结果将自己凌驾于,曾经很有约束力的习俗惯例之上,不是?
不过哦,即便享有了,这种凌驾性的地位,权威和习俗惯例,以及多数人的意见一致等等一个样,主要呈现出“强势他律”的特征,因而既区别于德性板块的“自为自律”,又区别于政治板块的“强力他律”:虽然属于外来的强制效应,并非寄己对寄己的强制效应,但它主要还是靠理念言说的软实力——俗话或曰“王道”,不是靠刀枪棍棒的硬实力——文言又叫“霸道”,得以实现滴,嗯哼。
神马情况下,强力他律的政治板块,会闪亮登上历史舞台呀?当且仅当人伦冲突,发展到了软实力的权威,实在压不下去的程度,硬实力的权力,就不得不正式出场,发挥摆平的功能咧,如同前一篇列出的第二步,描述的那样子:要是张三屡批屡犯,越攘越多,大伙看批评谴责不管用了,只好聚到一起,对他实施乱棍齐下、伤到皮肉的惩罚,以致最终严厉到,关进猪圈、逐出氏族、甚至处死的地步。
再比如,主张老年人“没用”,应当上山等死的老规矩,早该改改了的那拨人,屡次被老权威否决,却又没法靠着软实力,把老权威弄下来后,火气越来越大,终于有一天,心头那把刀,扎得忍无可忍之际,就操起家伙爆发咧,把老权威及其追随者,一举拿下,再大树特树自己信得过的新权威,然后宣布:以后的老年人,可以和大伙一直生活下去,从而将自己的权益诉求,贯彻了下去。
无需说,这种情况下,另一种可能是:老权威连同追随者,提前发现了对方的蠢蠢欲动,于是乎遵循霍布斯的自然法,操起家伙先下手为强,把对方的头儿及其追随者,一举拿下,于是乎继续贯彻,自己设定的正义底线,俗话或曰:“按既定方针办”,不是?
其实吧,这样子将软实力,转型成硬实力,不像想象中那样子难。毕竟哦,敌对的氏族之间,通常都是凭借硬实力说话,几乎用不着软实力出头,所以才让颂扬黄金时代的人儿们,免不了有些难堪,很难解释:这些内部黄金的打造者,怎么外部一照面,仿佛不把对方的头皮剥掉,就不足以见证,自己这边的含金量有多高似滴。
说穿了,以前的打造者,不肯在氏族内部,动用硬实力,一来是心太软,熟人不好意思下手,二来是人伦冲突的程度,算不上灰常激烈。等到真发展到了,不可接受、没法调和的地步,软实力怎么罩都罩不住了,再把原本对外的硬实力请出来,就属于水到渠成的范畴啦,文言又叫:“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嗯哼。
硬实力一亮相,事情的性质就变咧,以前是“强势他律”的“权威”,转型成了“强力他律”的“权力”:对别个的强制性约束,从千夫所指、触及灵魂的途径,提升为乱棍齐下、伤到皮肉的措施,因为不如此就不足以迫使,权益诉求被否决了的那拨人,不得不接受他们不愿接受的正义规范,如同张三被关起来了,就没法再小偷小攘啦;持异议的氏族成员,由于棍棒架在了头上,也不敢再瞎叨叨,非要改革或保留,“没用”的老年人,应当上山等死的德性义务那样子,不是?
浅人有个小注:类比视角看,寄己对寄己的自律,好像也有强势与强力,两种实施途径:大多数情况下,人们都主要是依据,价值理念的权重威严,约束自己的某方面意欲,以求实现另一方面的意欲;但极少数情况下,人们也可能动用,悬梁刺股、卧冰恣蚊、鞭打后背、挥刀自宫等强力手段,压制保护身体发肤的意欲,以求实现好学苦读、孝敬父母、坚定信仰、修炼武功的意欲。也因此,要是阁下身为资深康粉,照旧把这类逆意反性的强力“自律”,说成是随意任性的高贵“自由”,俺老汉会暗中深度猜疑:您是不是有点“自虐”啊?不管怎样,二者的区别就在于:自律是违心背欲地逼着自己吃苦,自虐是从心所欲地乐意自已吃苦,嗯哼。
坦白从宽一次:这两篇的描述分析,都是出自浅人的胡猜乱蒙,俗话或曰“思想实验”,找不到实证层面的历史资料,作为强有力的事实支撑。唯一欣慰的是,从《说文解字》中,似乎能为这种抽象演绎的伦理逻辑,提供点抠字眼的文本依据:“威,姑也;从女从戌。汉律曰:‘妇告威姑’”——段玉裁注:“引申为有威可畏”;“力,筋也;象人筋之形”——段玉裁注:“筋下曰肉之力也。……筋者其体,力者其用也,非有二物;引申之,凡精神所胜任皆曰力。”
此话怎么讲啊?一方面,不仅那时候的女士,驻扎在边关,大概其只有点象征意义,而且婆婆的可畏之“威”,也很少体现在肌肉发达之上——不管怎样,要是来硬的,她们往往打不过小媳妇。这样子瞧,“威,姑也”的语义解释,或许主要折射出了,母系社会中,权威人士的性别特征?
另一方面,尽管也能引申成,精神性的力量,“力”原初还是来自,肉体的强壮筋骨,所以“男”字的分崩离析,正是一目了然的“田力”,好像能够一词二用地理解成,他们既是干农活的棒劳力,又是父系社会中,手握实权的主力君,嗯哼。
于是乎,这样子咬文嚼字,既把分别偏重于软硬实力的,“权威(authority)”与“权力(power)”区别开了,同时又体现出了,它俩不同于“权益”的独特处:能靠压倒性的“威—力”,强制性地迫使别个接受,自己的权益诉求,从而以强制他律的方式,一方面试图克服,另一方面又大大强化了,权益自由的深度悖论:我拒绝了你的权益诉求,不肯跟着你的指挥棒转,却逼着你遵守我的正义底线,跟着我的指挥棒转……
正因此,从“权”衡比较的“正当”,演变成人伦冲突下的“权”益,然后在深度悖论中,发展成强制他律的“权”威和“权”力,就清晰地展示了,人性逻辑与道德元理,在语义绵延中的融为一体。
此处有分教吔:一旦强力他律的权力,通过相对稳定的体制架构,得到持续的实施,将掌权者认同的正义底线,贯彻到社会生活中,迫使所有成员遵守,就算水灵灵般进入了,道德领域的第三个板块:“政治”,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