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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清平随笔 | 道德元理14. 正义为啥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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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清平随笔 | 道德元理14.  正义为啥重要

 

照上一篇分析,与角色论、德性论、后果论等等比,道义论的见解,无疑更贴近伦理生活的事实真相,彰显了正义底线的内在必要,需要矫正的只有一点:它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割裂了正义与角色、德性、后果等等的关联,结果说不清楚,下面这个进一步的问题:正义为啥重要?

 

其实吧,中外文化早就点出了,正义底线不仅必要、而且重要的独特地位。先秦的《墨子·贵义》就宣布:“万事莫贵于义”,拉丁文有句谚语也声称:Fiat justitia ruat caelum”,鼓吹“天塌下来也要正义,等于异口同声,都把正义说成是,对于人生在世,最宝贵最重要的东西。

 

毫不奇怪,康德大师还亲自引用过,这句拉丁文的谚语,用来表达道义论的立场,可惜虽然栩栩如生,却由于陷入了,抓住一点、不及其余的片面性,始终给不出有说服力的论证,尤其木有解释,正义凭啥重要到了,连天塌下来都不管不问的地步,于是乎俺老汉只好勉为其难,设法补上道义论的这个,破腚之中的破绽了,嗯哼。

 

先从要害情结的视角,来点抽象的解释,顺带着复习一遍,《人性逻辑》的相关内容:既然人们总是在冲突情况下,遵循“取主舍次—行对拒错”的二号元理,通过权衡比较,赋予了某个德性及其义务,超出其他德性及其义务,或者其他另类好的更高权重,才选它作为正义底线的,那它在这种好好冲突的氛围中,肯定就比其他好更重要啦——同义反复的废话又一句,不是?

 

诚然哦,事后人们也可能觉得,当初的权衡取舍搞错了,放弃了主要好,守住了次要好,结果让自己遭遇到,不可接受的更严重后果,从而感到悔恨;不过哈,这就属于“有钱也买不到”的后话啦,因为不管事前怎样犹豫不决,事后怎样后悔自责,人们面对冲突的选择,取的都是当时以为重要的好东西,舍的都是当时以为次要的好东西;不然的话,你为什么会做出,这样子的选择呢?

 

比方说,罗斯困境下,要是你为了见朋友,没送伤者去医院,被你当成正义之“对”的守诺履约,就比被你只当成德性之“好”的救死扶伤,更重要了,否则你怎么可能,为了守诺履约,放弃救死扶伤啊?不用讲,相反的选择中,“正义优先于德性”的道德元理,还是一样一样滴,只不过这一回,被你当成正义之“对”的救死扶伤,重要性超过了,被你只当成德性之“好”的守诺履约,嗯哼。

 

这个意思上讲正义超出德性的重要性,就分析性地蕴含在,正义对德性的实质优先性之中:尽管从时间顺序的视角看,先有德性冲突,才会形成正义,因此德性对正义具有在先性,但恰恰由于正义形成的这种机制,从地位意义的视角看,正义对德性又有优先性,从而赋予了它,超出其他德性的重要性。

 

再从正义与后果、德性、后果的纠结关联中,做些具体的论证:开头已经曰过了,由于直接涉及到,人们在追求人生意义,见证“我是谁”的活动中,成就的种种身份角色,道德领域对人来说,原本就更为重要;前两篇帖子又进一步指出,道德领域里,正义规范为所有好好冲突,划定了不许突破的底线,从而享有了对于其他任何好,包括德性好的优先性。既然这样子,说一声“万事莫贵于义”、“天塌下来也要正义,过分了吗?答案自然是否定滴。

 

说白了,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会划定,自己认同的正义底线,唯一的目的就是想靠它,防止别个在人伦冲突中,给自己实现人生意义、确立身份角色的努力,带来不可接受的严重侵害,妨碍自己成为,自己想成为的那个自己。无论如何,要是自己都没法成为,自己想成为的那个自己了,天塌不塌下来,还算个事么,不是?

 

当然咯,甭把正义的这种重要性,狭隘地理解成:“我死了后,哪管洪水滔天”式的只益己、不益他,因为现实生活的情况,复杂纠结得多。举个例:家暴中的某些受害者,坚持自己认同的正义底线,奋起反抗、维护权益,目的无疑是为了成为,自己想成为的那个自己:独立个体,所以才不肯接受,不义侵害的严重后果。

 

可是哈,家暴中的另一些受害者,坚持自己认同的正义底线,逆来顺受、宽容大度,目的同样是为了成为,自己想成为的那个自己:家庭成员,所以才不肯接受,婚姻破裂的严重后果。

 

也因此,由于两拨人想成为的那个自己,存在鲜明反差,为此设定的正义底线截然不同,他们心目中的,“天塌下来也要正义,就包含了大相径庭的规范性内容,需要仔细辨析:前者的不怕天塌,是指即便婚姻破裂,也要捍卫自己的应得权益;后者的不怕天塌,是指哪怕挨打受骂,也要维护家哲学,推崇的那个“家”……

 

所以呢,对于“万事莫贵于义”、“天塌下来也要正义名言,也不应当只从应然的角度来理解,仿佛只有你推崇的,那条规范性正义底线,才是无比重要的高大上。毋宁说,不管是谁,也不管站在怎样的立场上,都会遵循源于人性的伦理逻辑,把自己认同的正义底线,看得比一切都重要,哪怕它的实质内容,仅仅是确保自己的食色欲望,在人伦冲突中不受阻碍地充分实现,嗯哼。

 

进一步看,要是用老康的道义论方式,把正义的这种重要性理解成,单纯贯彻抽象空洞的理性原则,却无需顾及益好内容的任何损失,也会扭曲真相,落入片面。问题在于,任何人划定的任何正义底线,既然都是旨在防止,不可接受的人伦侵害,它们肯定就会努力确保,与主体的某种身份相关的,某种最重要益好,不允许这种益好,遭受严重损失,就像刚才的例子中,无论你积极抗争,还是忍气吞声,结果都是为了,要么确保身心健全的益好,要么确保家庭延续的益好那样子。

 

这样子瞅,我们在义利之辨中,仔细区分二者的同时,也别割裂了它俩的联系:如同“权—益”既包含了道德的“权”,又包含了非道德的“益”一个样,天塌下来也得要的那个“正义”,同样会在“止恶”的基础上,发挥“保善”的效应,所以即便付出了,天塌下来的代价,也要帮人们实现,他们最看重的那些益好

 

于是乎,正义的重要性,与人们想要确保的,那些益好的重要性,其实是两位一体,没法分割的。比方说:假定你是个,克尔凯郭尔式的虔诚信仰者,主张宗教比伦理更重要,可要是碰上了下面的情况:有人逼着你放弃信仰,或者皈依他教,从而不许你成为,自己想成为的那个自己,你还会宣布:防止人伦侵害的正义底线,不如你自己的信仰,那样子重要么?毋宁讲,此情此景,对你来说,信仰有多重要,正义就有多重要;否则的话,你最看重的信仰,就会被弄没咧,不是?

 

说穿了,前面多次提到的,那个让人填膺的“义愤”,也是因此产生的:当且仅当那谁谁,在冲突中不许你成为,自己想成为的那个自己,从而扼杀了你最为看重的人生意义,剥夺了你最想拥有的身份角色,否决了你心心念念的人格认同时,你才会在底线被突破的心态中,对他的这些邪恶做法,怒火中烧、一肚子气、忿忿不平、拍案而起,觉得他木有理由,对你造成如此不可接受的严重侵害……

 

相比之下,假如阁下遭遇到了,来自大自然的不可抗力,哪怕带来的伤害,也是相当的严重,甚至到了缺胳膊少腿、肉体断裂的地步,但只要您还木有头脑发昏,乱究责任,也只会用“怨天”的方式,发点牢骚,却谈不上满胸都是义愤,嗯哼。

 

严格讲,日常生活里,“三观不合,一别两宽”的做法,同样是“万事莫贵于义”的一种表现:与价值观中的正义底线,这样子重要的事情比起来,交情、友情、恩情、爱情、基情等,又算个什么呀?而要是出现了例外呢,也恰恰意味着,你把交情、友情、恩情、爱情、基情等,当成了不许突破的正义底线来坚守,不是?

 

这个意思上曰,除非彻底脱离人类,不在社会之中,否则的话,对任何人来说,正义总是享有,“万事莫贵于”的至高重要性。说破了,哪怕你离群索居、孤独肥宅,不搞人际合作,也不去找别个的茬,难道就能杜绝,别个找你的茬,不许你成为,自己想成为的那个自己的,所有可能性么?做梦。

 

火上浇点油哟:即便阁下与鸟兽同群了,可要是没法让这种同群,只有卿卿我我的和谐气氛,一个不留神,碰上了不可接受的张力冲突,您不还是要诉诸,“万事莫贵于”的另类正义底线,才能让这种与鸟兽同群的秩序,以可以接受的状态,维系下去吗?是谓“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嗯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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