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审团就真能代表民意判决吗?
首先这是典型的莫须有,直到最后让陪审团裁决的时候,都没有一个明确的罪名,只有摸棱两可的几项选择。并且不需要明确证据,只要觉得有罪就可以。并且只需要陪审员认可任何一项罪,最后的结果就是所有罪的叠加。所以才有宪法专家没见过的奇迹。
不过联系到川普以前在纽约的案子,不论是没有强奸但有性侵,还是川普公司财务问题,都是一样的操作,典型的第三世界司法。
动不动有人拿陪审团说事,其实操纵陪审团有那么难吗?当然,对于一介小民来说是基本不可能。但如果政府和司法机关联手操作,其实是小事一桩。根本就不用控制全部陪审员,只要塞进几个铁杆威胁一下,再加上法官事先已经表明态度,如果不判有罪谁也别想离开。有几个小民能够在压力之下还能坚持自己?这对于作出8000万张选票的黑帮来说不是小菜一碟吗?除非运气实在不好,碰到一个重压之下不弯腰的硬汉。你还真以为《12怒汉》描述的勇敢陪审员到处都是啊?参见老农的博客的陪审团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