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力群确实“光明磊落”
“我承认我的的川黑立场源远流长根深蒂固,非常可能我会被强烈政治立场蒙蔽了双眼,不能遵照法律,秉持一个客观公正的立场”。“因此如果我当陪审员,投票判决川普有罪非常可能。”
我就恨川普、我就践踏法律,破坏美国的基石,我就流氓了你能怎么着吧,用不着费劲找什么理由。痛快!
万维川黑子里面水平最高的就是麻黑,相当毛左里面的邓力群,等而次之的是变色龙、小爬虫(如右撇子),再往下就是阿猫阿狗了(渔某、盘某)。
我的坏人标准:凡是认为起诉川普“性侵老太”、“欺诈银行”是伸张正义的人,就是坏人。麻黑一类不可能看不出来,他们在生活中也不会遵守这样的标准。
陪审团真相
美国陪审团制度的目的是稳定社会,法官可能有偏见,所以老百姓的事情干脆让老百姓裁决。至于公平不公平那就不管了。当陪审员是公民的义务必须履行。接到通知后我按时来到了法院,十四人中选八个,我被选上了。
原告是一位二十多岁的牙买加黑人,半夜一点左右他乘坐地铁,车厢里很空他却穿过所有的车厢来到最后一节车厢才坐下,这一举动引起两位便衣警察的注意,于是走到他面前亮出警徽,将其带到站台搜身并搜出一把带钩的折叠刀,这时黑人青年突然转身与警察发生搏斗,搏斗中黑人青年的手指骨折。黑人要赔偿三十万。
黑人的理由:我没犯罪却挨了打,手指骨折使得我无法工作。
警察的理由:我们在正常执行勤务,黑人手指骨折是他违抗警察所造成。
根据在美国多年的经验,我的观点是认真负责保护老百姓的警察无罪,黑人虽然没犯罪但反抗警察违法,手指骨折经济上有损失,应该得到点钱补偿。但绝不能多,否则成了鼓励。
陪审团由五个白人一个中国人一个黑人一个牙买加黑人组成。在陪审团进入闭门讨论前,黑人律师对陪审团说:“我提醒各位如果判警察无罪的话原告就一分钱也拿不到,而这是原告唯一能得到补偿的机会。”
首先陪审团要讨论警察是否有罪,如果裁定警察无罪的话则陪审团任务完成。八人中有四人认为警察无罪,一人不表态。法律规定陪审团必须相互妥协最终要达成一致,不是投票多数胜,只要有一人坚持自己的观点就要无限拖延下去。牙买加黑人明显偏袒同族人,她说到:“有陪审员遭到报复甚至被杀,就是因为原告没得到赔偿。”听到这明显威胁的话我非常吃惊,看看其它六个人居然没人反驳都保持沉默,她接着说:“原告损失巨大应该得到赔偿。”其它人的观点是三十万太多了,她说至少也要二十万。我说到:“警察是无罪的,之所以写警察有过失是想让原告能得到点钱,毕竟骨折造成他经济损失,五万足以。”我的那一点点正义感让我与这位牙买加黑人有了一场唇枪舌战:
她:又没花你的钱,政府有的是钱。
我:政府的钱就是纳税人的钱,我就是纳税人。
她:我理解你工作辛苦挣钱不容易,但不能看到别人拿到赔偿眼红呀。
我:你在对我侮辱,我挣得比这多。写警察有过失让原告得到点钱已经违背我做人的原则,岂能再慷国家之慨。
她:原告无辜被警察打伤,赔二十万绝对不多。
我:原告怎么无辜?反抗警察与警察搏斗就是违法,如果你认为警察执法错误你可以事后提出告诉,但在警察执法的过程中不能反抗,这是美国法律的基础知识。
她:假如你的孩子被警察打伤你也这么残忍吗?
我:别说我的孩子就是我本人如果因反抗警察而被打伤也是咎由自取。
她:如果我无辜被警察欺负我也要反抗。
我:建议你学学基本的法律常识,如果你反抗警察那你就要承担后果。
她:无论如何,被警察打伤就应该得到赔偿。
我:前几年在美加边境的大瀑布,一位中国女游客因不会英语没听懂警察的命令而被打得鼻青脸肿,整个头部肿大得看不出样了,结果一分钱的赔偿也没得到。
在我们交锋的过程中其它人默不作声,好像害怕这位牙买加黑人。
由于我和牙买加黑人意见无法调和,耗时七八个小时。其它陪审员都想早点回家,根本不顾公平正义和纳税人的损失,早就不耐烦我的坚持, 一个白人将文件重重地摔在桌上表达对我不知妥协的不满。从大家的眼光我看出了我的处境,我沉默了。
最终的判决是:警察有罪,赔偿黑人十万。
我是一个胆小自私的人,怕黑人可能的报复而不敢坚持正义。在良心的折磨和可能的报复这两者中,我选择了良心的折磨。
法官很高兴,感谢达成妥协,省事了。
这就是真实的美国,我有生之年可能看不到中共的垮台,但一定能看到美国的完蛋。悲哉!
(两年前的旧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