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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清平随笔 | 求知爱智16. “概率”是指不确定中的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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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清平随笔 | 求知爱智16. “概率”是指不确定中的确定性

 

收兵回营之前,好像不可拉下,最后一个对子:“可能性”与“现实”。它俩与必偶的关系,明显亲热多了,因为前面说过,老亚干脆就把“偶然”定义成:“发生或不发生的可能”。不过哈,一旦被置入到,向“现实”转化的特定语境里,“可能”的核心语义,好像也有了些微变异,不再是泛泛而简单地指:可能这样子、也可能不这样子的“偶然”了,而是居然拥有了,“或然(概率、几率)”的高大上意思,所以有必要多啰嗦几句,嗯哼。

 

首先呢,从数字化亦即定量化的概率视角看,康德在十二范畴表里,拿来与“可能”配对的“不可能(非然)”,严格讲就是否定性的“必然”了,意指某个东西,“一定(百分百)不会发生”,俗话或曰“绝对确定的非此”。

 

于是乎,这概念就进一步表明:必偶仅仅是认知的状态或特征,因为“非然”明显只是指,人们对某个东西存在的认知,处于绝对确定的否定状态,却不会是指,某个不可能发生的东西,自身有个神马特征或状态:不可能发生的东西,就是从来都不存在的东西,连个“自身”都木有,遑论“状态”或“特征”?

 

更好玩的是,这样子瞅,与必然以及非然正相反对的,就不是通常说的偶然咧,毋宁讲是认知层面,数值为0的“绝对不确定”,文言又叫“绝对无知(无然)”:对事实的存在还是不存在,统统一无所知,啥都确定不了,不是?

 

其次呢,严格意思上的“偶然(随机)”,相应地也就构成了,夹在数值为0的“无然”,与数值为1的“必然”和“非然(不可能)”之间,大于0而小于1的,所有不确定的认知状态,数值越小越靠近,绝对不确定的无知;数值越大越靠近,绝对确定的必然或非然。

 

考虑到这一点,我们好像就木有理由,把偶然或或然,与绝对不确定的无然混为一谈了,反倒更应当把它理解成,“确定中的不确定性”:人们在确定地知道某些东西的同时,又仅仅是不确定地知道另一些东西。

 

说白了,当我们宣布:“某个东西可能是这样子,也可能不是这样子”的时候,对于其中的“这样子”与“不这样子”,就至少是有某种确定性的认知滴,只不过没法确定地知道,这个东西到底是“这样子”呢,还是“不这样子”。

 

举个例:“明天可能下雨,也可能不下雨”的命题,就至少确定地指认了,天气能够大致分成,“下雨”与“不下雨”两种状态;难以确定的仅仅在于:明天到底是“下雨”呢,还是“不下雨”。否则的话,要是对天气与下雨的关联,我们也处于完全彻底的无知状态,那就连这样子模棱两可的偶然,都没法言说咧。糟心。

 

正因此,那种把微观世界归结为,完全不确定的“真随机”,所以不同于掷硬币、投骰子之类“伪随机”的说法,也就站不住啦:尽管微观世界里,的确存在大量的不确定现象,但这肯定不等于说,人们对它就木有,丝毫确定性的认知了;不然的话,你把像“测不准”这样子的“定理”,往哪儿放呀?

 

更自败的是,主张微观世界属于,完全不确定的“真随机”,恰恰是某种蕴含矛盾的确定性知识,意味着我们已经知道,微观世界一定是个,连一丢丢必然都没有的纯粹偶然。可是哦,刚才说过了:对于完全不确定的“真随机”,人们压根不可能形成任何知识,只有纯粹的“无知(无然)”,嗯哼。

 

再次呢,由于上述原因,所谓“概率”连同其大小,与其说是指某个潜在的事件自身,转化成现实的可能性大小,不如说是人们对自己遭遇到,某个不确定事件的确定性大小的指认,俗话或曰:“不确定中的确定性”,从大树倒下,碰巧砸死了人的“偶尔”,到每过几天,就会刮风下雨的“经常”等,足以与“偶然(或然)”意指的:“确定中的不确定性”,相互媲美。

 

比方说,现实生活中,人们几乎不可能费力去证明,每次掷硬币,都有怎样确定的结果,最多也不过是通过,相似条件下的大量重复实验,相对确定地指出:正面朝上和朝下的概率,都是百分之五十,亦即任何一次掷硬币,遇到两种结果的可能性,大体差不多,然后据此宣布:用这种同等概率的方法,解决某些争执,对于双方都是公正的……

 

不用讲,这种情况再次证明了,刚才的推论:偶然(或然)仅仅意味着,确定中的不确定性,因此压根就不可能是,掷硬币自身的特征。说穿了,不仅每次掷硬币单独看,都只会有唯一的一个,事前不确定、事后很确定的结果,而且所有的掷硬币合起来,也只会有唯一的一个,若干次朝上、若干次朝下的确定性结果。所以哈,无论所有的掷硬币合起来,还是每次掷硬币单独看,都完全谈不上,尽管相对确定,毕竟有点模糊的概率”,不是?

 

表面看,概率论作为一门科学,专门探究随机事件的可能性,似乎足以证明:偶然就是事实自身的特征。其实哦,答案照旧是否定的:既然概率论明确主张:“随机现象就是,当我们做实验或观察这种现象时,其结果是许多可能结果中的一个,而不能在实验或观察前完全预言”,它就等于承认了:偶然仅仅在于,人们事先没法确定地预言,哪个可能的结果一定发生,甚至因此将自己的使命同样定位于:从认知的这种不确定中,寻找某种确定性,亦即从类似的大量随机现象中,寻找某种重复如此的数量“规律”。有鉴于此,“概率”明显也能看成是,“必然”的某种变位。

 

这个意思上讲,小维在《逻辑哲学论》 里宣布:只是确定性的时候,也就是我们不是完全了解事实,只知道有关它的形式的某些东西的时候,我们才需要概率”的确是个相当深刻的洞见……

 

最后呢,老亚曾把概率很大的事件,叫做“常然(经常或很可能这样子)”,甚至声称,它们类似于必然,也有资格构成科研的关注对象。从这些论述看他强调的会让科研惹麻烦的那种“偶然”,很可能(大概率)其实是指:与常然不同、概率很小的或然事件,文言又叫“偶尔”。

 

于是乎,事情一下子就开朗咧:科学家们确实愿意认真研究,每过几天,就会刮风下雨之类的“常然”,却不肯把心血浪费在,哪棵大树会碰巧倒下,砸死路人的“偶尔”上,因为惹了一堆麻烦后,很可能连或然率,这种不确定中的确定性,都不见得能追到呢……

 

怪只怪他老兄,当年没把一般性“偶然”,与它包括的特殊性 “偶尔”区分开,结果误导了后来的西方学界,也仅仅热衷于考察,必然与偶尔的二元对立,却不怎么关注,意义更大的常然话头,以致连掉进了哪个坑里,都不自知。幽默。

 

由此好像能推出,两个概率很大的结论吔:第一哈,西哲的概念体系,包括老亚和老康列出的范畴表,那是相当的不严谨,竟然没看到:通常拿来与必然对立的“偶然”,其实是一般性的“偶然(或然)”中,与“常然”不同的特殊性“偶尔”,因而与其说是泛指:“可能这样子、也可能不这样子”,不如说是特指:“碰巧这样子、很可能不这样子”……

 

第二哈,同情理解地瞅,诱发这类不严谨的原因之一在于:与确定性“必然”对立的因素,并非只有一个,而是从包括了“常然”和“偶尔”的,相对不确定的“偶然(或然)”,到绝对不可能的“非然”,再到绝对不确定的“无然”。所以呢,要是不澄清这些概念,围绕确定不确定展开的核心语义,自然也不可能找到,“必然—偶然(包括常然和偶尔的或然)—非然—无然”,这根纠结链条的复杂头绪,以及人为立法的谜底啦,嗯哼。

 

最后一个总结:前几篇帖子里,先后考察了“动静”“时空”“因果”“必偶”“规律”“本质”“概率”等,最基本的哲学范畴,主要打算表明两点:首先呢,要是抛开了唯物与唯心的二元对立架构,即便马哲教科书的老套内容,照样能在认识论与存在论的同一中,得到另类视角的重新解释。

 

第二呢,更重要的是,人的实然认知行为,的确如同康德所说,是个“人为自然立法”的过程:不管阁下把什么样的概念术语,套在了对象上,直接目的就一个:寻找对象的确定性认知,满足您那如饥似渴的求知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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