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人和巴勒斯坦人,究竟是谁的原罪?
以色列对加沙走廊的封锁和攻击,已经进行了好几个月了。这个事件的起因,我想大家都很清楚,是哈马斯对以色列发动了毫无人性的恐怖袭击,屠杀了成百上千的无辜平民百姓。这些死难者里面,有犹太人,有生活在以色列的阿拉伯人,也有很多外国游客。最让人发指的是,也包括了众多的妇女和儿童。
对于这次恐怖袭击,国际上谴责哈马斯的是绝大多数。不过,现在也有一些人将这一切都归罪于犹太人。在美国的高校,在自媒体,在中文平台,我都看到有人说,这是对犹太人的报应。从另一个方面来看,现在以色列对加沙的反击,已经造成了大量人员的伤亡,特别是当看到有巴勒斯坦的孩童死于以色列的狂轰滥炸之下,我们很多人的心,可能和我一样,会有这样的一个问题,这些巴勒斯坦的孩子也是无辜的呀,这样的相互残杀,到底是出于谁的责任呢?是不是以色列和巴勒斯坦之中的一方,或者是他们双方,有着某种原罪呢?
中东地区的历史,可以说是我们人类最错综复杂的。苏美尔,古埃及,腓尼基人,亚述帝国,波斯帝国,古希腊,罗马帝国,拜占庭帝国,伊斯兰帝国,突厥人,蒙古人,诸多错综复杂的势力,你方唱罢我来唱,城头变幻大王旗。几千年来,许多的民族,许多的文化,许多的宗教信徒:苏美尔人,阿卡德人,犹太人,古埃及人,腓尼基人,罗马人,安息人,萨珊人,贝都因人,阿拉伯人,穆斯林,基督徒,突厥人,蒙古人,英国人,法国人,还有现在的巴勒斯坦人和以色列居民;他们在这片土地上生活,有着融合,也有冲突和战争。到底谁才是巴勒斯坦这块土地的主人?我觉得谁都有一定的发言权。可是还有一点,那就是谁也不能彻底否认其他族裔的存在和权利。
我写这一篇文章,其实并不是要分析谁才是这块土地的天选之子,或是谁更有资格在这里生活和繁衍。我想探讨的有两点。第一点,是不是因为犹太人在历史上曾经犯过多次的错误,以色列曾经伤害过无辜的巴勒斯坦人,那么所有的犹太人都有原罪,而我们都可以因此而谴责或是歧视犹太人?第二点,是不是因为哈马斯发动了灭绝人性的恐怖袭击,那么,所有信奉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就都是邪恶的异教徒,是我们人类文明的死敌?
我自己对这两个问题的答案是一致的,那就是不管是犹太人,还是穆斯林,他们都有信仰自己宗教的自由和权利,他们中的任何一方,都没有原罪。
我这样说,听起来好像有点和稀泥的味道,其实不然。首先,我们先不管以色列是不是犯下了犯人类的罪行,那需要国际法庭的裁决。我们来思考一个问题,以色列这个国家的行为,能不能代表所有的犹太人?接下来我们还可以思考另外一个问题,哈马斯这个组织最近的恐怖行为,那是妥妥的反人类,可以说人人得而诛之;但是,哈马斯的行为能够代表所有信仰伊斯兰教的穆斯林吗?有的朋友说,哈马斯这样极端反人类的行为,和以前的基地组织一样,正是由于他们的信仰所造成的。真的是这样吗?我们先退一万步说,如果真的如此,那也只能说的确是有一部分信仰伊斯兰教的信徒是极端分子;但是,从逻辑上,我们还是不能推演出所有信仰伊斯兰教的都是邪恶之徒呀?
这一点其实并不难理解,我们可以换一个角度来思考。现在全世界大约有95%的华人生活在中国,那么,是不是中国政府的行为就能够代表我们所有的华人呢?最近的七十年,中国这块土地上经历过三反五反和大跃进,上千万无辜的中国人被活活饿死。除此之外,中国还经历过文化大革命的惨剧,六四屠杀,铁链女的悲剧,以及最近的封城清零和应阳尽阳。这些在我看来都是极其荒谬和反人性的,但是,这一切能够说明我们中国人都是愚昧和残忍的,都是有原罪的吗?我并不这样认为!
同样的道理,既然中国政府不能代表我们全体的中国人,那么为什么以色列的罪行就可以归罪于全体的犹太人,哈马斯的残暴屠杀就可以归罪于所有的穆斯林呢?
有些网友说,伊斯兰的教义,犹太教的理念,本身就是极端的,是反人性的。我不知道这些网友的根据在哪里。如果说《可兰经》里面的确有一些极端的教义,可是我们也不能忽略,“信仰真主、导人向善”这样的思想理念始终贯穿在伊斯兰教的经训之中。《古兰经》的五罪,分别是偷盗、酗酒、私通、诬陷私通、抢劫,这些和我们世俗社会的善恶标准也是一致的。而犹太教的《妥拉》,即《圣经》的旧约之首五卷,一直强调真神的存在,教导所有的世人都行公义,好怜悯。这样的理念,和儒家,佛教,道教,以及印度教的根本教义,也是有相通之处的。
说到极端的教义,我这里有一些例子,可能有些朋友并不一定知道。我们中国儒家的二十四孝之中,有埋儿奉母和卧冰求鱼的残忍故事。在佛经中,有善财童子五十三参,那里面讲述了一位甘露火王菩萨,他示现嗔恚,杀人不眨眼,并同时在此杀戮的境界里得真清净,一念不生。无独有偶,中国的禅宗也有所谓南泉斩猫,点醒世人的荒唐之行。在儒家和佛家之外,老子的《道德经》中,有着好几段关于绝圣弃智的描述:“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 诸如此类的教义和理念,以我个人的角度,怎么看都是荒谬和反智的。
但是,这些极端的东西,真的就能够全面否定儒家,佛家,和道家的伟大,抹杀它们人文关怀的光辉吗?我觉得并不是的。
我们在世间生活,有一点相信大家都非常明白,那就是这个世界并不完美。百分百的善,和百分百的恶,都是极难见到的。我的看法是,对反人性的罪行,比如说像哈马斯这样的恐怖袭击,大家勇敢地站起来,声讨也好,谴责也好,有钱出钱,有力出力,那是绝对值得鼓励的。但是,如果无限的上纲上线,歧视穆斯林教徒,喊打喊杀,那也是站不住脚的。同样的道理,以色列对哈马斯的反击,如果有出格的地方,大家可以出声谴责;但是,上升到讨伐犹太人的原罪,把反犹主义的死灰又翻出来叫卖,那绝对是别有用心的。
我想,上述这些名义上打着正义旗号,实际宣扬种族攻击和种族歧视的行为,不管是在我们中国人,还是其他的族裔里面,都是极少数的,也是需要我们所有热爱和平的人所警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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