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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的美国观 (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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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 底特律.jpg

孙中山是个改变历史走向,也因之评价两极的人物,但绝大多数评价的人对他的了解太过浮浅。袁世凯是个典型的中国人,但本人一直觉得孙中山不可能是中国人。近年来的历史研究果然发现孙中山是美国人!美国对他的影响是最大的。转贴一篇颇有水准的文章介绍孙中山对美国的爱恨情仇。


孙中山对美国的认识经历了一个长期的过程,基于他的亲身感受和间接了解。相较于常人甚至其他名流,孙中山赴美次数更频、涉猎的美国读物更广、熟悉美国的朋友更多。加之,受个人境遇以及时事环境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形成了孙中山明显不同于他人的美国观。孙中山开展的革命运动与他的美国观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孙中山熟谙美国政治文化,对美国政治的认知具有实用性

自由、平等历来被认为是美国政治的核心,对此孙中山有深刻的认识。“革命是欧美传进中国来的……欧美的革命思想是什么呢?这就是大家所知道的自由、平等。”“美国的日益强大,它的根本在于地方自治”。在孙中山对美国政治的认知中,他分别提到了自由、平等与自治。他准确抓住了美国式民主的精髓,这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

孙中山在《与梅乔林等的谈话》中曾提到:“筹饷方法,各处不同。南洋筹饷,多为地方政府所限制,秘密而行。美国是自由之邦,筹饷公开,做事较为容易。”从这个例子中我们能够看出,孙中山深谙美国政治之道:在美国,金钱在政治中的作用尤为明显。金钱可以通过选举转化成政治力量,影响着候选人、政党、政党制定程序和政府政策。因此,因政治需要进行公开筹款是很正常的现象。孙中山利用了这一点在美国开展行动,进行筹资,以此保证国内革命活动的顺利开展。实际上,孙中山对美国式民主的认知往往带有较强的目的性。

孙中山认为,中国已经具备了共和政体的雏形。所以,民国初建,他任临时大总统,南京政府仿照美国,推行总统制。在他看来:“中国各大行省有如美利坚合众国诸州,我们所需要的是一位治理众人之事的总统。”1924年11月在黄埔军官学校的告别讲话中提到:“美国之所以富强,不是由于各邦之独立自治,还是由于各邦联合后的进化所成的一个统一国家。所以美国的富强,是各邦统一的结果,不是各邦分裂的结果。”在其革命的晚年,他对美国政治表现出的热情仍然十分高涨。还有一例,明显体现其美国认知实用性的特点,他说:“大小诉务,仿欧美之法,立陪审人员,许律师代理,务为平允。不以残刑致死,不以拷打取供。”他对清朝的严刑峻法尤为痛恨,寄希望实行欧美法律,以陪审团制保障人权。很显然,孙中山了解美国,是为了中国,他希望用美国的制度来改造中国,早日实现民族复兴。可见,孙中山富有实用主义色彩的美国观对其一生的影响深远。

孙中山取美国政治之长处补其存在之不足,创造了五权宪法

孙中山虽然对美式民主充满向往与赞叹,但他并不主张全盘照搬。他注重把美国的反面教训引以为鉴。取美国政治之长处补其存在之不足,孙中山创造了五权宪法的学说。

宪法是孙中山非常重视的政治课题。在孙中山看来,国家宪法良,则国强;宪法不良,则国弱。所以,国家的有效运转,必须依赖于优良的宪法。

对美国宪法,孙中山评价很高。他指出:“兄弟历观各国的宪法,有文宪法是美国最好,无文宪法是英国最好……”然而,他也清楚地看到,美国宪法所存在的不足。1906年,孙中山在同俄国人的谈话中,对美国政治进行了批判,他指出:美国的国务是胜利的执政党一手包揽。某个党派胜利赢得选举后,从上面的主要官员到下面的低层官员都要更换,不但非常麻烦,而且具有很大的弊端。第二,只从选举来任命国家公务人员,看起来好像公平实际上并不平等。只通过选举来选拔人才弊端很大,那样往往会让有才能的、不善于言辞的人进不了政府的门槛,而那些夸夸其谈,只会演讲的人反倒进了政府。应该还是需要通过考试来选拔人才。美国政府议会就有不少庸才,只能大放厥词,这是其最大的弊病。孙中山在后来的演讲中用大篇幅谈了其对美国政治的看法,他说,选举和委任都有很大的流弊。选举让那些略有口才的人受益,真才实学者反而未必受人关注;委任制使得政党更替,官员则同时俱换……美国政治腐败散漫,是各国所没有的。

当然,五权宪法也非孙中山所独创,其中借鉴了不少美国元素。正如他自己所言:美国并不是三权分立,因为它还有一个议会弹劾权,所以美国的政治是四权并立。因此,他所主张的五权分立,并不是出于个人的意见,基本上就是对美式三权分立政制的一种局部修正。但是,孙中山能结合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创五权宪法,以补美国宪法之不足。五权分立在西方各国政治制度中也没有,并且在理论和学术探索上也少见,可以说是孙中山创造的新政体。

孙中山对美国政治的认知具有变化性,从变化中走向成熟

孙中山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也是不断变化的一生。他的美国观也在经历着不断的变化,从变化中走向成熟。

第一个时期是倡导学习欧美的改良时期。1890年他致书香山籍退职清吏郑观应,主张效法西方进行改革。之后,孙中山又上书李鸿章倡导学习西方。上书李鸿章时说道,我们要特别留心国外的富国强兵之道,用于教化人们的成俗之规。这一时期,虽然孙中山没有明确提出学习美国式政治,但已经蕴含学习美国的因子。

第二个时期是1894年到1923年,这是孙中山效法美国,创建共和国,积极靠拢美国的时期。基于对美国模式的崇仰,孙中山对美援极为在乎。孙中山虽曾四度游访美国本土,并居留两年半,但始终没有获得美国官方诚信的支持。直到1925年孙中山去世,孙中山所最期望、最崇仰,似乎能站出来伸张正义、主持公道的美国却始终吝于给孙中山先生帮助。在亲美无果的情况下,孙中山选择转向苏俄。

1923年至去世,也就是孙中山对美国认知的第三个时期。1924年11月在黄埔军官学校的告别讲话,能明显看出他思想的转变,那时他认识到,等到革命成功时候,中国会像俄国人一样,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是在联苏的情况下,孙中山对美国还是有一种难舍难弃的感情。虽然美国在物质上并没有给孙中山太多帮助,但却给予他极大的精神依托——孙中山一生都在进行着对美国的认知,从无知到有知,从少知到多知,一生不曾间断。

对于孙中山来说,美国既熟悉又陌生。熟悉在于其勤于研读观察美国,对美国相当了解;而陌生在于,孙中山对美国的政策、举动还不甚理解;美国最终没有给他任何实质性的帮助。孙中山与美国的关系似乎有层隔膜。正因为美国是复杂多面的,所以对任何人来讲,企图全方位、多角度地认识美国也不太可能,也没有人能在一段时间内穷尽对美国的认识。只能对美国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并予以把握,并从中得到启迪。孙中山先生比其同时代的革命者,都站得高、看得远,故能随时代而不断前进。综观孙中山一生的美国观,认知之广阔,了解之全面,都是当时所罕见的。

(作者单位:山西长治学院历史系)

(利害国还是有颇有水准的学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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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
  • 当前共有1条评论
  • 白草

    细节记不清了。好像是方舟子写的,孙中山父辈当年伪造了他的夏威夷出生证,据此指认孙是美国国籍。后来孙当了民国国父,这个往事就成了尴尬的存在。其实对美国苏联的认知都不如对中国自己的认知更重要。孙的成就最值得夸耀的是他建立了民国,而不是他了解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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