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本

注册日期:2008-08-13
访问总量:530097次

menu网络日志正文menu

管仲的色情业政策及其他


发表时间:+-

 

谈历史是相对安全的。

法家产生于春秋战国时代,是一个以君权为核心,以法制法术为手段的思想学派,功利色彩浓厚。我一直认为,在谈到法家代表人物的时候,人们也许犯了一个错误,说的都是商鞅、韩非、申不害等等,忘了比他们早三百多年的山东老乡管仲。

 

2600 多年前,春秋五霸的第一个是齐桓公,管仲就是造就他的改革家。比起那些后来的法家,管仲算是非常成功的一个。他的改革政策很有成效,色情业政策只是其中之一,误导啊误导,呵呵。

 

其零:尊王攘夷。

尊的“王”即是周天子。当时的周天子已经不那么伟光正了,被少数民族(犬戎)从西安赶跑到洛阳附近,虽然还是名义上的天下共主,诸侯已经开始不大把他当回事了。王不那么尊了,“尊王”才有个性,类似于现在的坚决拥护之类,政治上正确是很重要的,不管实际上是不是扯蛋。

“攘夷”则关乎一般小民的利益,当时“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南夷是楚国,一个劲的往北扩张,北狄是北方的少数民族,强悍的很,一些小的华夏诸侯国被打得东逃西窜。齐国以实际行动保卫华夏,占在一个制高点上,“义、利”可兼而得之。

 

其一:军政优化

“叁其国而伍其鄙”,即“三分国都以为三军,五分其鄙以为五属”。

就是说,象现在的军区,直辖市,自治区啥的,合理优化带来效率。

 

其二:户口制度。

“定民之居”和“成民之事”。

从老百姓的角度来看,户口制度是非常混帐的,不管是古代的还是现在的。人民不能随便迁徙流动,而且士、农、工、商“四民者勿使杂处”。他们的子孙“恒为士”、“恒为工”、“恒为商“、“恒为农”,连翻身的机会都没有,太混账了。但是这对统治者显然有好处,利于控制,肥水不入小民田,苛捐杂税无处跑。

 

其三:土地流转。

允许土地交易,当然是为了国家税收,而不是为了方便官员很快富起来。

 

其四:色情业合法化

民国以前的风化业者都供一个神像,这个人就是管仲,他被当作风化业的始祖。现在挂毛主席像的地方挺多,希望这类场合不要盲目模仿。

管仲当时在首都“置女闾七百,征其夜合之资,以充国用。”就是说,保护费都上交了国库,而不是象现在,都进了政府官员的腰包。在性上明目张胆的剥削女人有点流氓,政府要耍流氓,那是拦不住的,不过,流氓也有高下之分。

 

人治社会对个别人的依赖是不可救药的,齐桓公和管仲死后,齐国也就随之衰落了。

诸侯纷争,是中国历史上多次出现过的形态,再出现一次,也没有什么意外的。

浏览(1929)
thumb_up(0)
评论(2)
  • 当前共有2条评论
  • 南星子
    悟道有先后,实践分高下。现在国营、民营、私营都和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他、他中有你,润物细无声嘛!
    屏蔽 举报回复
  • 润涛阎
    才子,

    我把你的博客全部看了一遍,受益匪浅!

    关于管仲当初创办的妓院到底是军妓还是民妓,我曽跟马悲鸣争论过。最早的时候管仲是为了打仗,谁立功了谁就免费玩小姐。管仲就不担心军人不拼命了。战争结束后,为了经济发展,这些妓女就成为纳税的民妓了。老百姓只要花钱,就可享受妓女的服务。我是在清朝写的书中查出这个的,不知是否属实。无论如何,管仲是开创妓女业的鼻祖无疑。
    屏蔽 举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