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is

注册日期:2021-09-29
访问总量:716631次

menu网络日志正文menu

刘清平随笔|自由意志31. 斯宾诺莎关于“认识必然”的有洞之见


发表时间:+-

 

刘清平随笔|自由意志31. 斯宾诺莎关于“认识必然”的有洞之见

 

澄清了意志层面上,斯宾诺莎的不兼容论立场,接下来就能解释,为什么他将“意志”“理智”“爱情”等等并列后,一面把“意志”与“意欲”分割开,一面强调“意志”与“理智”的同一了:由于否定了意志柿油,他堵死了现实柿油,在“意志—意欲”的诉求机能中,拥有的动机源头,于是乎只好把它归结到,“认知—理智”的描述机能那里,主张人们认识了必然,就有了柿油。

 

说得更简单点,在他看来,“柿油”不是“意志”的问题,而是“认识”的问题,所谓“柿油的东西,就是通过自身,不假他物,被认知的东西”。这样子原创地肯定了,柿油等于认识自身的内在必然,无疑是兼容论了;但很不幸,由于同样混淆了,描述与诉求的不同维度,这种主张柿油与必然,能够折衷和谐的立场,和他主张二者势不两立的,不兼容论立场一个样,依然无从成立。

 

其实呢,这个问题上,斯宾诺莎还有个,意义重大的深刻洞见,就是想把必然,特别是偶然,还原到认知那里,反复主张:“自然中没有偶然的东西;相反,一切东西都受到了,神的本性的必然性决定”;“说某个东西是偶然的,仅仅表示我们的知识有缺陷……由于我们不怎么了解,它的因果联系,因而对它的存在,抱有怀疑,所以它在我们看来,就既不是必然的,也不是不可能的,而只是偶然或可能的了。”

 

从这里出发,他还得出一个结论,用来支撑他的理性主义信念:凡是包含在理智中的东西,一定必然地存在于自然中”;理性的本性,不在于认为事物是偶然的,而在于认为事物是必然的……在于真实地认知事物自身,亦即“确定”地认知到,事物的因果联系。

 

当然啰,对这个洞见,他没有像后来的,休谟以及康德那样子,给出连篇累牍的论证,仅仅点到为止而已,同时又把必然,明确地定义成:事物自身受到,内在和外在决定的存在状态。不过哦,有一点很难否认:里面已经露出了,某种萌芽般的苗头,不仅把偶然看成,认知的不确定,这种有缺陷的状态,而且主张,只要理性的认知到位了,一切的一切,都会呈现为必然的,不是?

 

浅人有个小注:尽管当年俺老汉,撰写有关斯宾诺莎的文章时,已经读到了,他的这些论述,却由于脑子不大好使的缘故,居然木有意识到,它们的深刻处,照旧把必然和偶然,看成事实自身的存在状态,甚至得出了,“认识偶然也是认知自由”,这种胡说八道,结果扭曲了真相:所谓的“测不准定理”,虽然作为“定理”,代表了量子力学的正面成果,但它确认的“测不准”,本身还是体现了,人们对微观粒子的认知,处于不自由的负面状态。检讨。

 

赶紧补充一句:要是人们能够,确定地预测到,某个偶然事件的好坏作用,比方说,某个不确定明天来,还是后天来的台风,会给本地带来,怎样严重的灾害效应,那这样子的预测,恰恰由于它的确定性,而非不确定的缘故,无论在认知领域,还是非认知领域,依然体现了人的自由。

 

这样子看,斯宾诺莎的“认识必然论”,就不能算作,胡思乱想的产物了,毋宁说理据颇为扎实:偶然不确定的认知,总有缺陷,让人留有疑虑,觉得不柿油;必然确定的认知,才符合理性的本性,完满无缺,让人柿油。尤其考虑到,后来从类似视角出发,理解必然与偶然的,休谟以及康德,都木有像他这样子,把柿油与认知必然,明确等同起来,他的独特贡献,就更不容抹煞啦。

 

可是哈,如同思想史上,几乎所有的“洞—见”一个样,这个洞见提供深刻之见的同时,浑身上下也有不少洞洞,集中体现在,“柿油的东西,就是通过自身,不假他物,被认知的东西”,这个十分关键,却又相当笼统的命题里。

 

问题在于,这个命题是从,上一篇引过的,他对柿油的定义中,直接演绎出来的:“单单由于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其行为单单由自身决定的东西,就是‘柿油’的”,只是用“被认知”,替换了“被决定”,结果一方面成就了,认识必然论的原创,另一方面也因此,凭空增添了许多麻烦。下面撇开神以及其他东西不谈,单单来看人作为主体,达成的认识必然,这种特定的柿油。

 

第一呢,要是人木有意志柿油,他们何以会“想要”,追求通过自身,不假他物,达成的认识必然,这种特定柿油呢?于是乎,这回老革命遇到的,还是那个老问题:意志要是不自由的话,人们的现实自由,从哪儿来呀?

 

其实吧,同一部《伦理学》里,斯宾诺莎曾明确主张:意欲或冲动“是人的本质所在,从中必然产生出那些倾向于维系人的存在的东西,人们因此被决定着从事种种行为”。照这样子推呢,人们之所以从事,认识必然的自由行为,当然也只能是被自己,追求这种自由的冲动或意欲,文言又叫:“好奇心”或“求知欲”,亦即认知领域内,名副其实的自由—意志,决定的了。

 

第二呢,要是柿油完全在于,只受自身本性的必然性决定,受到他物决定的必然性,则统统构成了,否定柿油的强制,那人们怎么可能通过,确定地认知到,他物的因果链条,来实现认识必然的柿油呢?不管怎样,任何有关外在必然的真理知识,都必须以符合他物的本来面目,作为自身定位的决定性前提……

 

所以哈,斯宾诺莎对柿油与强制的界定,一用到他自己倡导的,认识必然的柿油上,立马就破产了:认识必然的自由,一方面当然要受到,人的求知欲,这种内在必然的决定,另一方面肯定也会受到,他物的因果链条,这种外在必然的决定,否则就没法按照理性的本性”,“真实地认知事物自身有鉴于此,人对外在必然的认识,到底属于他说的,不假他物的柿油呢,还是属于他说的,他物决定的强制?棘手。

 

第三呢,斯宾诺莎也像霍布斯那样子,主张冲突情况下,每个人都应当放弃,自然状态下为所欲为的自然权益,服从法律秩序的刑罚约束,互不侵害,彼此协助,和平发展,由此享受到自己,作为守法公民的自由权益。

 

不过哦,撇开这里他自发承认了,源于法律的外在强制,亦即诉求层面的“必须”,而非描述层面的“必然”,对于自由权益的决定性意义,从而再次陷入了逻辑矛盾不谈,他在此原创的另一个问题在于:这样子的自由权益,神马意思上,属于“通过自身,不假他物,被认知的东西”呀?人们单靠这样子通过自身,不假他物的认知,就能享受到,这样子的自由权益么?挠头。

 

诚然啰,15篇说过,斯宾诺莎也主张,与奴隶要受到,别个的支配不同,柿油之人“基于自己的意志,只做他们认识到的,最重要之事,亦即只去追求,他们最意欲的对象”,从而接地气地察觉到,认识付诸实践的必要性。可这样子一来,他就不得不,又一次自相矛盾地承认,这些人在认知维度,和非认知维度,都必定具有,趋好避坏的自由意志;否则的话,他们只去追求,自己最意欲的对象,乃至想要享有,自己的自由权益,又该从何谈起呀,嗯哼。

 

尤其匪夷所思的是,他紧接着又宣布,“假如人们生来就是柿油的,就不会形成好坏的观念了……只会有正确的观念”,却忘了自己,曾以几何学式的严谨细密,强调每个人按照自身本性的法则,都会趋好避坏,言下之意好像是说,柿油之人无需遵守,自身本性的必然法则,所以差不多也就不算人咧。于是乎再次体现出,否定意志自由,看重现实自由,会闹出怎样无厘头的笑话。

 

这样子瞅,斯宾诺莎的主要漏洞,与其说是忽视了,认识付诸实践的必要,不如说是把描述性必然,与诉求性强制混为一谈了,在意志层面就否定了柿油,结果尽管承认了,意欲或冲动,是人的本质,尽管指出了,趋好避坏,取主舍次的人性逻辑,尽管强调了,认识必然就是柿油,尽管还想把,描述性理智,说成柿油的根基,却总是讲不清楚,人们为什么“想要”,追求现实柿油,尤其讲不清楚,怎样“使民众不当奴隶,而能柿油地去做,任何最好之事”……

 

友情提醒一声:后面这句话表明,他好像忘了,自己在同一部代表作里说过的:“假如人们生来就是柿油的,就不会形成好坏的观念了”,不是?

 

也因此,一旦考虑到了,斯宾诺莎自己给出的,把必然与偶然置于,认知描述维度的清晰定位,他在哪里失足的谜底,便不难找到了:如同二元架构,从古希腊到今天,所有的讨论一个样,他试图依据,关公战秦琼式的凭空穿越,让原本处在不同维度的,柿油与必然,展开面对面的直接较量,就像堂吉诃德挺起长矛,向着风车发起总攻那样子

 

于是乎,一方面,当他站在不兼容论立场上,把描述性必然,等同于诉求性强制,再据此否定了,诉求性的柿油意志时,就无异于宣布:唐朝的秦琼,武功那是相当了得,金装双铜锏一挥,就把三国的关公搞死咧。另一方面,当他站在兼容论立场上,主张认识了描述性必然,就有了诉求性柿油时,则近乎于声称:三国的关公,又学到了独门秘笈,手握青龙偃月刀,逼着唐朝的秦琼,握手言和啦。其实很明显哦,两种说法的荒诞程度,如出一辙……

 

末了补充一点:古今中外的原创哲学家中,斯宾诺莎人品的高尚程度,或许只有和他一个样,同属“不俗民哲”的先秦墨翟,能够媲美了。不过呢,这不意味着,我们今天就无需反思,其哲学理论的种种漏洞了。尤其考虑到,他在自由意志问题上,坚持的两种不同立场,最典型地体现出,二元架构的穿越式迷梦,这种批判性的反思更有必要,不然很难阻止我们重蹈覆辙。

 


浏览(6774)
thumb_up(1)
评论(0)
  • 当前共有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