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平权措施对华人学生意味着什么?/秘密写在一不起眼的注脚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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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草:喜见曾发过不少有理有据反川文的大咖们纷纷出来撰文发声。😄😁
【群友介绍:二文章,平静思考最高法院判决的二个角度。】
文一:最高法院废除平权措施,对华人学生意味着什么?
作者:徒步的骑手 JUN 30, 2023
高法的判决不允许在大学录取中看肤色,但鼓励录取时看学生的个人经历。这不是新鲜做法,美国的大学一直在这样做;甚至不是新鲜说法——这几十年一直有学者呼吁大学在录取时用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取代种族因素,就是说用照顾穷人家的孩子来取代照顾少数族裔。一些华人新移民可能觉得,高法这个判决会让名校录取更多华人学生。他们将会失望。
独立日假期前,美国最高法院像是在爆米花,接连做出重大判决,让人目不暇接。昨天宣判SFAI v. Harvard和SFAI v. UNC,禁止大学在录取新生时把种族作为一个因素考虑。一些华人新移民可能觉得,高法这个判决会让名校录取更多华人学生。他们将会失望。在笔者看来,这是个大致公道的判决,但不是一个对华人新移民的孩子上大学有利的判决。
高法的判决不允许在大学录取中看肤色,但鼓励录取时看学生的个人经历。这不是新鲜做法,美国的大学一直在这样做;甚至不是新鲜说法——这几十年一直有学者呼吁大学在录取时用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取代种族因素,就是说用照顾穷人家的孩子来取代照顾少数族裔。这个判决无非是采用了这种流行已久的说法,认为这样更公道,不违反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
换言之,在将来的大学录取中,肤色不再是一个明文规定的考虑因素——本来就只有40%左右的美国大学在录取时把肤色作为考虑因素之一,但美国大学有足够的非肤色录取因素来保持学生群体的多样性。可以预见,将有更多大学,尤其是名校,会放弃使用SAT考试成绩,增加考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和高中学区等因素的考虑权重。
笔者大致赞同这种原则。每个种族都有穷人富人,但孩子决定不了自己出生在什么家庭,决定不了自己的家长是谁,更决定不了家里有没有钱,能不能住在好学区。事实上,在大学录取中把种族作为一个因素考虑,最受益的是少数族裔中的富人子弟和上中产子弟。不管什么族裔,穷人儿女在差学区得80分要付出比富人和上中产子弟在富学区得90分更多的努力,也需要更高的天份。大学增加这些录取考虑因素的权重,比直接把肤色作为录取因素更公平一些。可以预见,从这个判决中受益的,首先是广大农村地区和贫困学区的白人学生——这也是SFAI发起诉讼的初衷;其次是那些地区的拉丁裔和非裔学生。华人新移民很少往在那些地方,很难看到他们的孩子如何受益。
今天高法的判决在原则上类似于得克萨斯现行的做法。得州公立基础教育主要靠各县市房地产税养活,富裕学区房价高,税收多,学区好,但贫穷学区和地广人稀的农村学区,经费捉襟见肘,学区差。小布什当州长时,想补偿这种教育不公,立法规定,不论学校教学质量高低,只要学生在班里成绩属于前10%,自动进入最好的州立大学。
一些富裕白人家长和第一代华人移民家长反对,因为挤掉了他们子女进一些竞争激烈的大学如UT Austin的机会。Top 10% 规则有很多问题,比如说好高中前20%的学生可能水平比差高中10%的学生还好。居民区有穷富,学区也有优劣,但学童少年决定不了住在哪里,上什么中学。州政府这种做法,至少给了一些穷苦人家孩子机会。父母穷苦,政府管不了,但是至少在少年人生开始的时候,政府给提供了一个机会,没让人从小自生自灭。这是通过公共政策调整,尽量给贫穷家庭的孩子一个机会。
Top 10% 规则实施多年,在左右博弈中修修补补,但基本精神一以贯之:学生家庭起点不平等,但在高等教育方面,政府尽量给家境不好的孩子一个大致平等的起点 。如果让整个穷苦阶层的人和他们的儿女都看不到希望,这个社会肯定要出大问题。政府能帮的有限,但至少要通过公共政策做些调节。在这件事上,当年小布什这些得州共和党人是群负责任的政客。在得州人口中,非裔、墨裔和农村地区白人的平均收入低于其他大部分种族,其所居住的中小学校区经费不足,教学质量差。客观上,墨裔、非裔和农村白人成为Top 10% 规则的主要受益者。
Top 10% 规则只适用于州立大学录取,政府只帮这一把,能不能毕业还要看用不用功。 在立法的时候,小布什当州长,州议会由共和党控制,都不是什么“白左”。立这么个法至少说明,这些政客没有自己阔了,就理所当然地觉得穷苦人家的孩子上不了大学是活该。穷苦人家的孩子在起跑线上已经输了一把,政府虽不是菩萨,但在你人生刚起步的时候多少拉你一把。这是文明,无分左右。
德州政府的做法让我想起当年在国内城乡结合部中学挣扎的岁月。如果天朝官府也有类似的规则,我等会省却许多因触目惊心的不平等而考不上大学,沦落在社会底层蹉跎的时光。那时候,高考是全国统考。同样的分数,在北京上海可以念本科,在山东大专都上不了。世上没有绝对公平,但通过公共政策调节,尽量让学生在人生起步阶段公平一点,拉一把穷苦人家的孩子是正常官府的天职。但被拉了一把后,关键还是在个人努力。自己要争气,才不会糟蹋公平的机会。
美国有很多不公平,但大部分国民有比较稳固的公平观念,得克萨斯这么保守的地方,州政府都有一些平权政策,维护公立教育的基本平等,尽量让社会底层孩子有机会上进。相反,没有基本公平观念的人多了,组成的社会大致是个丛林世界。从那种世界来的第一代移民,可能最急待改变的就是丛林世界观,虚心学习这个社会的一些公平和公道做法。
今天,看《纽约时报》采访了一些大学负责录取的人员,说这个判决后,“学校愈发倾向于录取来自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或是初代申请者——也就是家族中的第一个大学生。”这种做法符合那个判决的原则。不少中国第一代移民家长以为这个判决后,美国名校将被迫按考试成绩录取,他们的孩子更容易上名校了。高法这个判决的效果跟他们的想法正好相反。《纽时》说:“一些校方预测,对考试成绩和班级排名等标准化指标的重视将会减少,而更多强调通过推荐信和申请文书来体现的个人素质”。美国大学和法院对小区做题家的兴趣有限,父母在母国的成功经验不一定能照搬到美国长大的孩子身上。事实上,在今年大学录取中,已经有80%的学校不再要求SAT成绩。
对于中国来的第一代移民家长,这个判决的意义在于,它再度表明美国的大学和最高法院对小区做题家的兴趣有限。还是给孩子自由成长空间吧,别把他们逼成小区做题家。在下一代眼中,第一代移民家长的人生没有多少吸引力,逼他们重复自己的小区做题家经历,实在是一种摧残。从中国来的第一代移民注定是过渡的一代,他们大多处于美国社会的边缘,很多甚至处于边缘以外,不容易完成精神世界和生活方式的现代文明化转型,能给第二代最大的礼物可能就是让他们有自由发展的空间,不再重复自己的边缘命运。
高法这个判决后,大学录取会更向贫穷家庭、农村家庭、父母没上过大学的家庭倾斜,受益人数最多的将是底层白人家庭的孩子,其次是墨裔和非裔家庭的孩子,底层华裔家庭的孩子也会受益。可以说,这个判决实际上是以照顾弱势阶层的学生取代了照顾弱势族裔学生,具体衡量指标变了,但目标没有变,就是在大学录取时综合考虑学生的个人经历,尽量做到公平和公道。
文二:美高院叫停种族平权到底对不对?秘密写在一条不起眼的注脚里
Original
ZT https://mp.weixin.qq.com/s/KDib58E_OZiDIdpzdUP92g
昨天石破天惊,美国最高法院以6:3的投票认定,高校录取标准中考虑种族因素的平权做法(Affirmative Action,简称AA ), 是违反宪法的,必须停止。
这个名校AA,在广大美国华人心中一直占有特殊情结,一个是华人有重视教育的传统,再一个是很多人的名校情结。反对者可以列举出一大堆统计数字说明学业优秀的华人小孩进入名校是多么的困难,这是因为校方特别照顾黑人等少数族裔的原因;支持者也可以举出数字说亚裔学生在名校中的比例本来就已经不低了,比如亚裔人口在美国大概5%,但是哈佛大学去年新生中亚裔占20%,还有AA平权运动对改善美国社会族裔关系整体和谐度的作用,等等。
AA好不好对不对,众说纷纭。答案在哪里?
这让我想到几年前热播的一个美剧《傲骨雄妻》,里面有一集出了一个给人印象深刻的会计叫 Clarke hayden, 他问女主角艾丽莎说复杂的统计报表里,如果会计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没机会改正但是不敢写进正文,同时又不能掩盖和撒谎,怎么办?
答案是:写在注脚里。
同样的行规也适用于最高法院的判决书,魔鬼在细节之中,秘密隐藏在正文下面小字体的边角空间。
这次的高院判决全文七万多字237页,一篇中篇小说的篇幅,非专业人士不可能有时间看这样的繁文缛节,在第30页有如下一段小小的注脚(蓝色)。
说的是:
本次叫停AA的判决,不适用于军队院校。
军队是美国全球霸权的捍卫者,国家的骄子,肯定是什么好东西都给他们留着。现在高院说,纽约的西点军校,马里兰的海军学院,科罗拉多的空军学院,佛吉尼亚的海军陆战队学院,你们可以继续搞AA, 追求校园的种族构成平衡,但是其他人不可以。
AA好不好,还用说吗?
军队院校为什么搞AA?
在越战之后美国实行志愿兵役制,由于人口众多本来兵源不是问题。但是发动反恐战争之后,军力在全球持续扩张,兵源捉襟见肘,所以必须开源节流,以非裔为主的少数民族就成为兵源的重要来源。目前非裔是美国各种族里服役比例(20%)显著超过其人口比例(12%)的唯一种族。
但是当兵的多不代表当官的也多,黑人入伍后得到提拔的机会更少。如果和白人做一个对比,美军的白人比例是54%,低于他们的总人口比例(70%), 但是在将军以上的高级军官90%是白人。虽然拜登总统特意提拔了一位优秀的黑人将军奥斯丁为国防部长,起到一个鼓励示范作用,但这只是个例而已。
问题是,不管种族文化大熔炉啊,人不分肤色一律平等啊这样的大口号如何喊得山响,这仍然是一个种族意识很深的社会,特别是在军队,如果黑人大头兵全部都由白人军官率领,那在枪林弹雨中的实践中是行不去的。所以各大美国军校都特别重视招收黑人士官,哪怕是采用种族优先的考虑,因为军校士官不但是未来战争中一线指挥员的主要来源,也是未来将军的摇篮,有助于改善美军高级将领中有色人种稀缺的毛病。
经过多年AA努力,目前西点军校的黑人学生士官比例已经达到了12%左右,和哈佛大学的黑人学生差不多,是一个长足的进步,但是和黑人的总服役人数相比还有差距。
在美国,或者任何一个现代社会,名校的教育机会更是一种稀缺社会资源的分配。
这一次的高院表决,是6位持保守立场的大法官投票否定了AA,除了他们口口声声坚持的“种族平等,择优录取”的原则之外,还代表了社会优势种族对这种宝贵资源流失的一种焦虑感。统计数字摆在那,再举哈佛的例子,美国社会白人70%, 但是哈佛学生中白人50%,他们没有拿到属于自己种族的那个份额。
但保守大法官们写了那个注脚,把军校另类处理,这说明他们的决定还是短视了:一个对美军不利的政策,也不可能对美国社会有利。
因为在某种意义上,整个美国社会就是一大号美军。
既然黑人大头兵全部都由白人军官率领行不通,社会的每个种族也同样需要来自本种族的精英人士来代表和引领。
种族AA造成的学业成绩录取标准不统一不公平,主要体现在常青藤私校,而这些学校的传统特长不是培养工程师和程序员,而是走的高层精英路线,是政治家,外交家,律师,法官的摇篮。但在这个领域,我们的社会很不幸还停留在一种部落化的水平,tribal society,也就是说,选民意代表,除了才能和魅力之外,还是“自家人”选“自家人”,拿国会三个华人议员的选区看,他们都有远超人口平均比例的亚裔选民,最高的那个有40%以上的亚裔人口,这是他们当选的重要基础。
这个问题不局限于政治。比如有人问,医学院难道还不应该完全依靠择优录取吗?
医生的最基本任务还是要服务社区。贫穷,治安差,交通不便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同样需要有医生在那里开业。但是以华人这个医学院考试中的佼佼者为例,平心而论他们毕业完成住院医训练后,搬到黑人区开业服务病人的概率非常小,黑人区还是要靠黑人医生,所以医学院必须保证各个种族都有一定的比例。
这是我们这个社会的现状,大学种族AA就是根据这个现状的不得已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