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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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樵人:你绝对想不到,《水浒传》里的最大色狼竟然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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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作家文山樵人的《笔上梁山》的遗篇,得允在此发出。)


《水浒传》可以说是一部几乎无关爱情的小说。男女之间的情感描写亦几乎为零,有的也大多只是情欲而已。既是“欲”字当头,那荡妇色狼则不可少。《水浒传》中的荡妇淫娃可谓比比皆是,耳熟能详,“风头”远盖过色狼。当然,这是由于施耐庵众所周知的性别偏见之故,其实施大师的颖峰之下色狼的描写还是蛮出彩的。 

《水浒传》中的色狼的确不少,每位读者都能说出很多。但哪一个是其中之最?

西门庆,这是许多读者可能会脱口而出的名字。这厮确实是个好色之徒,但他其实只是个低段位的初学者,真的。

自打一出场,西门庆就被描述成一个当地的恶霸坏蛋:(西门庆)专在县里管些公事,与人放刁把滥,说事过钱,排陷官吏。

果然作恶多端。不过却没有涉及流氓行为。当然,这不能说明西门庆不好色,他在王婆面前为了猜测潘金莲是谁的时候,一口气将卖枣糕徐三的老婆、银担子李二哥的老婆、花胳膊陆小乙的妻子倒豆子一般一一数出,足见西门庆平时对良家妇女是常怀觊觎之心。不过,从这也可以得知,西门庆虽然如数家珍,却从未见过这些妇人,否则也不会拿来猜做是潘金莲了。

面都见不到,就更休提染指了。这充分说明西门庆空有色心色胆,却无猎色的手段,至少不十分高明。否则也不会围着潘金莲家门外足足转悠了两天,肚里百爪挠心,却只有流口水的份儿了。

王婆也正是利用了西门庆这种心理,欲擒故纵将他耍得团团乱转,俯首贴耳。西门庆虽然得偿所愿,但这全赖王婆手把手一招一式教学,西门庆全程没能展现出任何有用的技俩:起初为了求计甚至急得给王婆下跪;被五寸丁武大郞捉奸,身怀武艺竟吓的钻床底;奸情败露后全无主见,听凭王婆唆弄摆布,一步步滑入深渊。活像一只初入欢场的童子鸡。

西门庆虽然在阳谷县是恶名久著,但其歹行并无长期勾引强占良家妇女的描述,最多是乱搞男女关系。参与毒害武大郞,原因多半还是惧怕武松,好色倒还在其次。所以他在《水浒传》众多色狼当中,只能算个小角色,无非死在了武松刀下,借着明星连带效应吸引了眼球。

 二

西门庆不行,施耐庵还提供有其他人选,比方说,高衙内。高衙内出场时有文介绍:“那厮在东京倚势豪强,专一爱淫垢人家妻女。京师人惧怕他权势,谁敢与他争口?叫他做‘花花太岁’。”听听,“专一爱淫垢人家妻女”,从这介绍就知道专业性比西门庆强。而且高衙内是太尉螟蛉之子,又地处京城,段位自然高出县城土财主西门庆许多。尤其是高衙内敢于光天化日调戏妇女,(而西门庆只敢在潘金莲门外瞎溜达,干流哈喇子)。单凭这一点,就比西门庆更像色狼。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色胆。西门庆一听武大郞说要向武松诉说奸情,直吓得魂飞魄散。而高衙内一心看中了林娘子,对于综合实力更强的林冲却丝毫不以为忤。

在好色方面“不怕困难”,且专爱搞人家妻女的高衙内,确实比西门庆坏上不少。不过,高衙内却犯了一个色狼的“大忌”:动了真情。

西门庆虽然被潘金莲迷得神魂颠倒,但至多不过是干着急,被王婆敲诈些银两。而高衙内自打见了林娘子之后,几番不能得手(设计哄骗林娘子到陆谦家中,竟没有强行动手,而是卑躬屈膝,一改以前作风,苦苦哀求,相较初次相遇时当众调戏,反差可谓巨大),且再次落空之后竟因苦于相思一病不起,甚而到了“眼见得半年三个月,性命难保”的要命地步!

大伙瞧瞧,相思成灾,这哪是色狼,整个就一情种嘛。

而且与西门庆一样“差劲”的是,高衙内痴恋林娘子,除了生病之外再没有任何办法。之后想出卖刀、闯白虎堂、烧草料场毒计的是高安、陆谦。倘非此二人歹毒,高衙内恐怕还真奈何不了林冲,兴许相思过度想不开,一口气上不来,真挂掉了也说不定。

所以,反套路不走肾却走了心的高衙内也排不上号。

还有一个隐藏人物,宋江其实也是很好色的。没错。宋三胖好色是不假,但他为了声誉、前程、人际关系可以压制住甚至放弃自己的色欲,那么他就算不上大色狼。说到底,宋江最大的欲望不是色,而是声誉和权力。

即便宋江算色狼,他也是和西门庆、高衙内一样的“文色狼”,其实郑屠也算一个,属于用计用套路的类型。做点坏事还遮遮掩掩,含羞带骚,远比不上“武色狼”来得直接,简单粗暴。

“武色狼”当然也有许多。比如说因强娶民女被鲁智深胖揍一顿的“小霸王”周通。

不过周通虽然是仗势强娶,但毕竟还准备要履行婚庆程序,先是下了黄金绸缎做骋礼,并选好了吉日上门迎娶,不失礼数,尚知廉耻。如果换成是同行王英,必定即刻抢人上山,哪还等得了这许久。

就凭这爱惜名头舍不得脸皮的劲头,周通就不配做一个“合格”的流氓。

鲁智深在刘小姐闺房埋伏之时将烛火全部熄灭,周通还误以为是“老丈人”刘太公舍不得点灯,竟还思量着“明日叫小喽啰送两桶好(灯)油来。”这是真心要过日子,做个好女婿哩!

像周通这种真不把自个儿当流氓的,跟猪八戒倒挺像。都混黑道,有一身本事,都强娶民女,但也都为丈人家尽心尽力,真心做个好女婿。最后下场都一样,好日子被一个比自己厉害得多的和尚给搅和了,而且还加入了这个和尚的团队,最后还都一样混进体制内去了。

一句话,周通这样的色狼不“够格”。

刚才提到了王英。这混帐绝对是实力派的资深色狼了,“贪财好色最强梁,放火杀人王矮虎”,便是他的写照。自打书中一亮相,就是吃人心、抢妇女,凶形毕露,色相十足。到后来阵前因贪看扈三娘而被擒(当然他本身武艺也远不及扈三娘,被擒只在早晚而已),不接受教训又阵前再因贪看琼英被伤,足见其人好色之痴。

因好色被女将擒拿击伤,这是《水浒传》为王英安排的情节,而清代小说《荡寇志》(俞万春著)之中,王英辅佐林冲驻守濮州,两军阵前(又是阵前)调戏陈丽卿(上天雷府三十六神将之一)而被擒(又是同样下场,呵呵)。孰料在被陈丽卿夹在腋下回营之时,王英竟还想动手动脚,伸手去摸陈丽卿的下巴,结果被陈丽卿盛怒之下,发力活活夹死。

可谓死性不改,死有余辜。

这样的王英,应该算得上《水浒传》第一色狼了吧?

答案还是NO。看一个人对某事痴迷到什么程度,需要看他为了这件事能够放弃什么,能够付出多大代价。

宋江就是个例子。他虽亦好色,但除了银钱之外,他的名节、声誉、公众人设一样都不肯舍弃付出,所以他算不上大色狼,更遑论最大的。

说到名节、声誉、人设之类,王英为了色欲统统可以舍弃啊?对,这些虚幻的东西对于王英来说没有丝毫意义,哪比得了一时肉欲来得快活?可问题是,王英有名节吗?有声誉吗?他的人设就是土匪山贼、杀人劫舍、喝人心醒酒汤,恶棍一条。添加一条好色,于他的形象又能多折损多少?

王英好色,根本就毫无成本,他不损失任何东西。有的读者可能会说,王英冒了生命危险啊?屡次被美貌女将伤害不就是吗?

这里面有两个问题:当时是两军对阵,以王英的武艺,不论他分不分心,都会有生命危险,谁叫他技不如人?其二他当时属于精虫上脑意乱神迷,导致“枪法都乱了”,这是他欲望压倒思维能力的结果,并非清醒状态下的理智选择。

竟然连王英这样的“业界名宿”都算不上?!想不到《水浒传》色狼界第一宝座这么难坐。

那么到底谁才是当之无愧的第一色狼?

“双枪将”董平!

 四

这个答案应该说多少有点意外。因为董平在这方面恶行不多,仅有强抢程小姐一案,似乎很难与前面几位相提并论,更不要说力压群狼,独占鳌头了。

但会叫的狗不咬人,扫地的老和尚其实武功胜过方丈帮主掌门,天天捧着一盆栽的屌丝大叔里昂竟然是职业杀手,而外形俊朗身怀绝技的大宋朝精英武将董都监,恰好就是条超级色狼。

董平原是东平府的兵马都监,约相当于美军的前线战区司令员,高级军官。又兼“善使双枪,有万夫不当之勇”,号称“双枪将”。而且在此之外,董平还“心灵机巧,三教九流,无所不通,品竹调弦,无有不会,山东、河北皆号他为‘英雄双枪将,风流万户候’”。

这样人物,文武双全,诸般出众,好比周公瑾再世,升级版的燕青,本应是国家栋梁,社会楷模。然而董平却偏偏不以此为重,生生毁弃黄钟,自崩人设。

自打一开始,宋江派郁保四、王定六往东平府投下战书,董平竟不顾“两国交兵,不斩来使”之公例,与郁保四有旧交之私义,“叫推出去,即便斩首”!在程太守阻止后,董平“怒气未息,喝把郁保四、王定六一索捆翻,打得皮开肉绽,推出城去。”这一段并非闲笔,而是表明董平起初对待梁山的极度敌对态度,以反衬他日后反叛朝廷的绝决。

翌日董平与梁山两军厮杀,“董平那对铁枪,神出鬼没,人不可当”,连败“百胜将”韩滔、“金枪手”徐宁两个实力派对手。宋江指挥兵马“将董平围在阵内。他若投东,宋江便把手中号旗往东指,军马向东来围他。他若投西,号旗便往西指,军马便向西来围他。”堪称移动堡垒,插翅难飞。然而在“双枪将”眼中却如草芥,“董平在阵中横冲直撞,两枝枪直杀到申牌时分,冲开条路,杀出去了”。毫发无伤,来去自如。

这一段又是极表董平英勇无敌,侧面表明董平日后归降梁山,绝非技不如人,心悦诚服,而是另有原因。

这个另有的原因是什么?书中明言交待:

原来程太守有个女儿,十分颜色。董平无妻,累累使人去求亲,程万里不允,因此常间有些不和。董平当晚(即从宋江阵中杀出之日)领军入城,其日使个就里的人,乘势来问这头亲事。程太守回说:“我是文官,他是武官,相赘为婿,正当其理。只是如今贼寇临城,事在危急,若还便许,被人耻笑。待得退了贼兵,保护城池无事,那时议亲,亦未为晚。那人把话回复董平。董平虽是口里应道:“说得是”。终是心中踌躇,不十分欢喜,恐怕他日后不肯。

董平之前屡次求亲被拒,因此和太守程万里暗生罅隙,面和心离。恰逢梁山来犯,董平可能感觉亲事又有了机会,立刻开始卖力表现。先是不念公例和私交非要杀梁山信使郁保四、王定六,之后在战场大显神威,又是“人不可当”,又是“横冲直撞”,表明我董平是东平的保障,你程太守心里可得有数儿。显摆了手段,旋即便又遣人向程万里求亲。挟城自重,借机要挟婚事,心心念念都是程小姐。

可这一次又碰了个软钉子。而程太守的理由又十分充足,“如今贼寇临城,事在危急,若还便许,被人耻笑”,并施以缓兵之计,“待得退了贼兵,保护城池无事,那时议亲,亦未为晚”。这张空头支票,岂能令觊觎日久的董平满意?但碍于程万里言之有理,只好强自按捺,隐忍不发。不过此时董平的心理显然产生了微妙的变化,“只是心中踌躇,不十分欢喜,恐怕他日后不肯。”一个“踌躇”活活画出董平已生二心之貌。果然,第二天双方再次交战,董平就被擒了!头一天所向披靡,改天秒变战五渣。一夜之间,前冞后熸,判若两人。

不仅如此。宋江刚开口劝降,“倘蒙将军不嫌微践,就为山寨之主”,这其实只是宋江惯用的技俩,但只此一句,没等宋江再搬出大论,董平直接就从了:“若得容恕安身,已为万幸。”说叛就叛,说降就降,可能宋江都没反应过来——如此容易,真是太没成就感了,本大王明明还有好多台词没讲的嘛!

对比前日董平要怒杀郁四保、王定六,反差何其之巨!

宋江还没缓过神来,董平就已迅速转换了角色,当即献计(计出如此迅速,难道早有谋划?)道:

程万里那厮原是童贯门下门馆先生,得此美任,安得不害百姓?(你董平就在东平任事,程万里有劣迹,大可直接举证,何必搬出旧日出身为据?就连金圣叹都评说:“此语为是公论,为是私怨?”)若是兄长肯容董平回去,赚开城门,杀入城中,共取钱粮,以为报效。

从水火不容,到水乳交融,不过转瞬之间。董平这一连串眼花缭乱的表演,流畅自然,让人目不睱接。樵人看了,惟有钦佩,惟有赞叹。

说干就干!董平披挂上马,倒转枪口,引领着梁山人马骗开城门,直杀入东平府中!

且看此时的董平:径奔私衙,杀了程太守一家人口,夺了这女儿。

一句 “夺了这女儿”,直指董平反叛其意所在;一句“径奔”,道尽董平早定此计——借梁山屠刀,杀太守,夺小姐。因恐为人抢先,故而“径奔”;因恐宋江不杀太守,误其抢获小姐,亲举屠刀,且戮尽“一家人口”,只留小姐一人。

董平之心,何其荼毒!他这一叛,不仅背叛了东平百姓、府衙同僚,还有朝廷之托,父母宗族之望,更背叛了自己的前程、名誉,及至人格。可以说,董平背叛了自己原本的一切,只为了一腔欲念!

董平为了色欲,放弃的最多、最决绝,手段方式亦最残毒。须知在古代,因生死失节尚属大恶,为世所不耻,何况是因为女色。

董平作为《水浒传》里的头号色狼,久为读者所忽略,只记得他“英雄双枪将,风流万户候”的漂亮名头。要我说,这两句应该改改,叫做:

色狼双枪将,流氓万户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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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5)
  • 当前共有5条评论
  • 奥维尔

    很有意思的文章。

    不过,一路的标准下来,把所有众人以为的“色狼”都排除了,这董平也够不上“色狼”啊,不过是常有的土匪杀进村庄抢个压寨夫人么。

    除非董平还抢了更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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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席琳 回复 老礁

    瞎写,看书比较杂,不求甚解,不记点东西,随后就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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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Sans2000

    董平為最大色狼的分析很到位!或許是施耐庵不讓他好死的理由。施耐庵讓他在獨松關被厲天潤砍成兩段,應屬於早早打發掉的一位,第四個死在方獵手下的。但是,程善之的《殘水滸》中董平的結局應該更合乎頭號色狼的邏輯:董平最後被老婆程氏毒死,她報了全家慘死之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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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老礁 回复 席琳

    我正读到你的《宋江之死》,想转给樵人看呢。你差不多每天都发博客,真羡慕你精力充沛和文思喷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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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席琳

    研读精细,文笔奇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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