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给总统定罪有多难?
?先别说给总统,就是给个普普通通的黑子定罪,也会常常难倒陪审团。
一旦有了过犯,嫌疑人的保护伞就是联邦的第五修正案。其中有一条: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也就是说,先别问嫌疑人犯了没?你检察官得负责举证,否则证据不足或缺失法官将只能判定嫌疑人无罪。好嘛,当年轰动一时的加州橄榄球明星辛普森杀妻案就是这么被定谳为无罪的,尽管他在法庭上已承认了杀妻的事实。这就叫无罪推定(假定)的定罪原则!再比如,某个当事人明明因为超速才会被警察开出罚单,但上庭时警察却没能出现,那这人就彻底赢了。这也是遵循了这个逻辑,并不表示法官以为这人真的没超速或真的无罪。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初衷是规范人的行为,本质是严惩的他律。而文明社会的建立则主要体现在法律将会由严惩逐渐过渡到宽松,直至宽松为一种可见的自觉自律行为。社会越文明法律越宽松应该是一种趋势,美国为高度文明国家所以法律自然会越来越宽松。加州多年前,就通过了一个反响强烈的四十七号提案,该案将多项重罪转为轻罪。具体的实施中,抢劫或盗窃九百五十美元以下已由重罪转为轻罪,由于转为轻罪检察官也就不再起诉。不再起诉则无法定罪,这也就成了抢劫或盗窃九百五十美元以下“无罪”的戏说由来。
戏说归戏说,在美国给人定罪,的确越来越难。
至于给总统定罪,就当然更特殊了。在美国长达二百四十六年的历史中包括川普在内也仅有四位总统遭到过弹劾,但理论上却一次也没有真正成功。即便是尼克松那次也因为他提前知道了弹劾结果而主动请辞掉总统,所以针对尼克松的弹劾案实际并没有走完全部程序便中途而止了。尼克松请辞后,对他追责问罪的呼声依然很高。继任者福特总统权衡再三只好动用技术手段使用总统的特赦令赦免了尼克松,被赦免后的尼克松案才算彻底画上了句号。
推论上,尼克松是有过犯的而且一旦被起诉就可能会被定罪的。一旦定罪就已经不仅是尼克松的个人尴尬,也会牵扯到总统的荣誉与尊严,甚至会牵扯到国家的尊严。关键时刻继任者福特总统果断出手实际是一种担当一种代价,两年后卡特就是抓住了这一点才穷追猛打获胜的。
或许有人会说,福特特赦尼克松太正常了,俩人同党,是一伙的。若你读不懂民主的深奥所在,也就读不懂继任总统特赦前任有罪总统之必要所在。那韩国的金大中特赦了全斗焕又怎么解释呢?金大中与全斗焕可是一对仇敌呢!再看台湾,一直就有人主张马英九和蔡英文都应该早日赦免陈水扁,但马英九没做蔡英文也没做,他们一个是陈水扁的死敌一个陈水扁的同党。赦免有罪总统与政党立场无关,真为马英九遗憾为蔡英文遗憾也为台湾遗憾。这是差距,民主制度可不是只有表面的自由度而是应该有更深层的包容度和宽恕之心。
民主制度下,特赦有罪总统,既是安慰剂也是兴奋剂,意义在社会融合。
当川普位于佛州的海湖庄园大宅子被联邦调查局搜查后,出现一种现象:一伙人是川普的支持者他们开始替川普担起心来,这老川会有事会被定罪吗?还有一伙人是川普的反对者他们开始打赌替川普念起咒来,这回老川死定了!一定死定了!
其实,这两伙人都有些多虑了。既然有第五修正案能保护一个黑子,一个辛普森就也能保护一个打不死的小强川普。昨天川普针对纽约州黑检察长詹姆斯的起诉,在法庭上就是淡定地使用了第五修正案来拒绝回答任何问题的。川普成功了,詹姆斯却没辙了。
不可否认,民主党正试图以法律上的一套组合拳欲将川普污名化,然后把川普搞臭击垮。他们会如愿吗?当然不会的!首先要弄清他们的真实目的:他们这么乱来只是为了恐吓阻止川普的隆重出山参选。退一步说,如果川普真被他们吓退不再参选,那民主党立马就会鸣金收兵放过川普了!都是假招式,一出一出又在演戏呢!
既然这样,川普的执意参选会不会激怒他们,他们真把川普告上法庭最后把川普真的变成了一个罪犯而吃起了牢饭呢?民主党现在执政在台上,掌握着行政资源,因此这种司法迫害的风险是存在的,但却不会成真。一方面一旦发起诉讼会旷日持久马拉松,官司拖个三年五载基本不会影响川普的正常参选。诉讼也会烧钱,川普自己是亿万富翁,筹款方面也到位不差钱,用钱拖律师用律师拖官司用官司拖选举。
民主党需要考虑的是,把川普打成罪犯后而不能参选所带来的社会成本:美利坚将会彻底内乱,最大风险是从而走向全面内战。相信这样的结果与结局一定不符合民主党的初衷,也不是民主党想要的。他们不过只是想要打赢一场选战而不是非要打赢一场内战,因为他们并没有在内战中必胜的把握。
一句话:给川普定罪很难,难在可能会引发一场内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