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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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家的老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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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弟家住十二楼,有电梯。


他们家养了一条狗,我叫不上来品种和名字。就是瘦瘦的,很苗条,没有一丝赘肉。个子也不大,狗界里的中等身材。因为是黄色的,他们管他叫老黄。


有一年回国,我去他家坐了半天,就听了半天狗的事迹。


有一天我弟和弟媳下班回家,看见狗在门口蹲着,两道门都抡圆了敞开着。大门往里开,防盗门往外开。


原来狗自己开了笼子门,开了两道门的门锁,其中这道防盗门相当沉重,然后跑出来了。也不走远,蹲在门口能看见电梯的地方,等他们回家。电梯一有人出来,狗就探头看一下是不是他们。


他们把狗领回家,关进笼子,又仔细锁好门,以为自己上回没锁好,就到楼下一层商场买菜去了。


只买了一斤面条,交钱时感觉有条狗从身后闪了一下。我弟说,“这狗有点像咱家老黄”。定眼一看,真是老黄。


也就是说,他们坐电梯到楼下,买一斤面条这会儿功夫,狗在他们离开后,自己又打开笼子门,打开两道大门的门锁,腿儿了十二层楼梯,追上了他们。


这狗很少叫,我那天坐了一上午,没听他叫一声。对我很警觉,远远地坐着,很高冷莫测地看着我,也不上前来谄媚讨好。


但这狗嫉妒心强。


他们后来又弄了一条白色的小哈巴狗,取名小白。小白漂亮极了,雪白的毛,红红的小嘴巴。小短腿儿走路时飞快,看不见腿儿,风驰电掣,像一团棉花在地上飘。关键人家会撒娇,一天到晚在脚后面跟着,嗲声嗲气地哼唧着要你抱。


出门散步的时候,他们都是抱着小白,又拍又哄,一会儿亲一下。见了邻居们,也是可劲儿吹小白,多可爱多乖,到处显摆,极尽宠溺。


孤寂失宠的老黄,不声不响默默地跟在后面,低着头,自惭形秽,无地自容。


最过分的是,他们让小白晚上睡到他们床上,就在枕头边,两人的枕头之间,俨然成了枕边人。


老黄还是睡门厅的笼子里,尽忠职守地守着门,一个人整夜整夜孤枕难眠。


有一回,两人去散步,空甩着手,没抱小白。两条狗齐刷刷,都跟在后面走。


没走一会儿,他们回头一看,小白不见了。


楼下社区是个很安全的地方,散步的空间也不大,小白一团雪白,光秃秃的也没地方可藏。他们回去转了五圈,怎么找都找不到小白。


小白就这样丢了。


他们估计,因为小白长得太漂亮,被人惦记上了,趁空就悄悄抱走了。小白个子小,叫声也小,一件衣服一捂一包,应该就听不见声音了。


但是老黄会叫呀!谁能捂得住老黄!


再回头追责地看老黄。老黄一声不吭,意味深长地看着他们。按老黄的技术水平,别人抱走小白的时候,他绝对明白是咋回事儿。但是他愣是憋住没吭声,让你不得不怀疑他是有意而为之。


小白丢后,弟媳难受了很久,每天抱着老黄假装是小白,习惯地又拍又亲。老黄惬意极了,呜呜咽咽地诉说着心里的委屈。总算又回到了独宠的地位。


但是,老黄还是老黄,虽然犯了错误,技术水平还是在线。经常会有人借老黄,带着出去打猎。这狗英勇善战,立功受奖无数。有一回他跟着人家去野营,夜里不知道从哪儿弄回来一只刺猬,放到人家的铺上,然后坐在一边等着受奖。人家早上翻身起床,被刺猬狠狠扎了一下。


因为老黄名声在外,附近成立了一个狗微信群,经常定期聚会。聚会上因为没有了小白,老黄技术上又处于领先,就一直独享明星大咖的C位。


后来倒也相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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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69)
  • 当前共有69条评论
  • 人参花 回复 木秀于林

    特别喜欢,很好的故事。每天早上看遛狗是一大景,很恶劣的天气人家也照样遛。一手拿狗屎袋,一手拿咖啡。我老是担心人家一不小心举错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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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木秀于林

    最后没办法了,调解无效,三位法官合议结果,按照美国法律,狗的原始“身份证”上是谁的名字,狗就归谁。原来,美国养狗,狗都有个“身份证”,据说还有健康证,要按期打什么疫苗等等,狗犯法也要罚款,比如当街拉屎、随地大小便等等,只要有人控告,严惩不怠。您看美国人遛狗,都随身带着一个塑料袋,就是为了装狗屎用的。

    女孩子当庭出示当初购买狗的发票,以及狗“身份证”。当天主审法官落锤,狗归女孩儿。

    结果当然是,老夫妇抱头痛哭,老男人心怀不满,年轻夫妇欣喜若狂,搂在一起,又亲又抱,听众席上有欢笑的,有唏嘘不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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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木秀于林

    旁听席上,分为两派,有支持年轻夫妇的,有同情老夫妇的,不过秩序井然,无大声喧哗者。

    原被告双方互不相让,都要把小狗带回家。合议庭法官甚是为难,打破惯例,合议了两次:第一次打算用钱解决,简单说就是,要雇主赔偿女孩儿一些钱,怪我英语不好听不太清,大概是两三千美元吧,女孩子死活不干,非要她那可爱的“狗宝宝”………

    后来三位法官有合议了一下,干脆,看狗的!狗愿意跟谁就跟谁,尊重狗的“意见”。原被告双方倒是同意了,毕竟都愿意“狗”更幸福。没想到啊,这只狗不争气!见了谁都特亲热,上去一通儿伸着舌头乱亲、乱咬、乱舔,常言道:狼心狗肺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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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参花 回复 木秀于林

    这个节目太有意思了,我还真没看过。故事也有意思。狗狗对老夫妻更有意义,有帮助,但是是人家年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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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木秀于林

    多次索要无果,女孩子把老夫妇、原住顾,告上了法庭。这样一老一少两对夫妇,为这只狗的“所有权”问题,当庭对质,三位法官,细审案情………

    这中间的过程,就是电视剧的内容,场面火爆、非常感人。老妇人几番落泪,老男人几度情绪失控,女孩子声音哽咽苦苦哀诉,男朋友义正词严、据理力争………

    三位法官轮流逐个盘问,态度不温不火,理智从容,宽严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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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木秀于林

    问题来了,女孩子的男朋友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不愿意自己的女友干“帮佣”。女孩子当然也愿意而且觉得很幸福,有这样的男友,跟着吃喝玩乐,不是更好?所以就辞了工作,走人啦。狗呢,暂时放在住顾家有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因为年轻夫妇要忙着找新居、筹备结婚事宜等等。等都办好了,坏了,那只可爱的小狗儿要不回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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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木秀于林

    因为作庸人,女孩儿临时住在主人家,小狗儿也就跟着住在了主人家,还专门弄了个“狗舍”(后来的当庭证供里,有狗舍的照片)………这样一来,时间长了,老夫妇也和狗产生了感情!到后来更了不得啦,老妇人离开了这只狗,睡不着觉!老男夫爱妻心切,对这只狗也是呵护有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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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木秀于林

    被告是一对老白人夫妇,年纪在五六十岁。女老妇是主被告,男老夫算是被告的证人。当然原被告、证人等都有自己的“席位”,那架势,跟法院打官司一模一样。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年轻女人在老夫妇家做帮佣。美国叫家政服务。主顾关系一向不错,相处和谐美满。女佣有一只宠物狗。小狗看着像是“优种狗”,浑身没毛儿,一身花皮,当然十分可爱,不然也不会为了它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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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木秀于林

    这一集演得什么事儿呢?

    原告是个棕色皮肤的年轻女人,长得说不上漂亮,却和蔼可亲,属于见人三分笑的那种,用文话说“有亲和力”,讨男人欢心。身材也不错,该突凸的凸、该凹的凹。她有个男朋友,出庭作为原告“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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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木秀于林

    旁听席上一般也坐满了旁听的观众,估计是与“案子”有些关联的社区居民,或爱凑热闹儿的人。当然,每一集都是不同的人,几乎都是大街上能见到的美国人,什么黑的、白的、棕的、男女老少,一应俱全。中国、韩国、日本、越南的面孔也常见,不过比较少。一眼就能认出来。另外,还有两个女警察工作人员。主审的三位法官男的四五十岁,经验丰富、老成持重。两个女法官,一黑一白,年纪大约三十来岁,都挺漂亮,特别是那个比较年轻的女黑人,称得上是黑牡丹级别的,说话声音也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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