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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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共媚日的228之一、228事件的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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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共媚日的228 台湾人对不起大陆人

 

2.28暴发后,媚日恨中的台湾暴徒、皇民化狼孩穿著日本「國民服」或軍裝,足登日本木屐或軍靴,額頭上綁著白布巾,揮舞日本武士刀、钉着钉子的木棒,到处追杀大陆在台普通民众,在大街上砍杀,甚至到住家搜索,堵住所有人问话,只要不会闽南话、日本话、客家话的当场砍杀,轮奸外省女教员、手撕外省儿童杀十天十夜都不停手,这是一场小型南京大屠杀。其凶残程度,超过现在的ISIS。

这些媚日恨中暴徒在街頭揮舞武士刀、用日語高呼「大日本帝國萬歲」、用日語高唱日本國歌,甚至叫喊“皇军马上就要回来了”。

報社和廣播電臺也發表反中反人类言論,以極富煽動性的語調廣播:「自人類的歷史,割去支那,於人類毫無損失。」

這股打殺外省人的狂潮,如同鼠疫霍亂一樣蔓延開來,臺北被形容成一座「恐怖的死城」。尤有甚者,在高雄市還發生七百餘名外省人士被拘,並強充作沙包,以禦槍彈的事情。海外媒體即傳言:「高雄及左營一帶外籍公務員住宅,被搜刮殆盡,一遇操外外省口音者即遭槍殺,僅高雄一地已死一千餘人。炮臺要塞司令之妻子均遭剖腹分屍……」。

政府事後乃以「殘忍與恐怖,實是中國有史以來所未曾有過的情形」。

有一个小学老师,当街被强暴5次,这个小学老师回家上吊自杀了。一个孕妇被暴徒用武士刀破开肚子,把婴儿挑出来在空中挥舞。共党分子很残暴,臺中前縣長劉存忠,台灣共產黨謝雪紅等人疲勞審訊六晝夜,拷打至肋骨三根折斷。谢雪红领导下的暴徒打劉青山,於專賣局台中分局前之臺階推下之後,又為群眾趨前圍毆至重傷,被送往台中醫院治療但他未死之消息傳出,民眾憤恨未平,於次夜,流氓十餘名衝入醫院,割去劉君耳、鼻後,又挖出雙眼,再予以猛擊,而罹難。

228暴乱,是国共内战的延伸与中日战争的延续!

228暴乱,不是反贪污,不是官逼民反,不是争取民主,而是无理智的杀戮!是叛国行为!是反民族罪行,是反人类暴行!

如果228台湾暴徒杀的是日本人,并且由日本人回来善后处理,日本人很可能血洗台湾岛,绝对不会像国民党那样仁慈。

现在台湾最大的问题是族群分裂,而分裂的来源是某些政客篡改228历史,把它描述成大陆人有预谋对台湾人的大屠杀,无耻致极。只有还原228,台湾才能团结,才有可能打败中共,才能保卫中华民国及台湾。

 

由于共党分子长时间对中华民国的造谣污蔑,也由于日本的残酷迫害和奴化教育,部分台湾人丧失了正常思维与正常的是非观,造成228暴乱。

228事件是中日战争的延续,也是国共内战的延伸。

 

一、228事件的起因

1947227日中午,台北专卖局获报走私消息,派叶得根、傅学通等6人前往查缉,得悉走私货已移至台北市南京西路的天马茶房附近出售。晚730分,查缉员赶到,查获老妇林江迈的私烟,没收其钱物……被群众围打的查缉员仓皇夺路而逃,傅学通在恐惧慌乱中开枪示警,误中围观的陈文溪,陈第二天死于医院

28日晨,民众沿街打锣通告罢市,冲入专卖局台北分局,打死2名职员,殴伤多人,带着凶器的暴徒开始殴杀外省人。接着骚乱民众找陈仪,抢陈仪警卫的枪,诱发警卫立即开枪,造成更大的骚乱。

……

林江迈的女儿林明珠接受访问(刊登于200636日联合报),说出自己所经历的真相。1947年2月27日,與林江迈一起賣菸的10歲小女兒林明珠,當時受訪時已是7旬老嫗(注112)。

林明珠回溯當晚在「天馬茶房」走廊下所發生之事,顛覆了許多228文獻上的記載,她指出228根本不是從「查緝私菸」而起,也非「外省人欺壓本省人」,純粹是出自「語言溝通不良」所產生的糾紛。

她說:當時,國府尚未發放賣菸執照,因此無所謂的公私菸之分。林江邁只是當時在為數眾多的菸販之一。228風暴平息後,國府才開始查緝私菸,林江邁也拿到政府發放的菸牌。

1947年2月27日,林明珠放學後,照例跑到天馬茶房,捧著菸盒四處兜售,林江邁則是在離她10幾公尺外。

這時,一位配槍的軍人,ㄧ手夾著點燃的菸,ㄧ手放進口袋準備掏錢,以國語問她「多少錢?」受日本教育只會講日、臺語的林明珠一時反應不過來,不料,一旁的地痞卻鼓譟、叫囂:「有人抽免錢菸!」一旁的地痞混混鼓噪叫嚣有人吃烟不给钱(被误杀的陈文溪的大哥陈木荣,就是归绥市场一带的帮派大哥,手下超过千人)!並且大聲呼喚林江邁,「有人欺負妳女兒喔!」

一群人立刻擁上與這軍人拉扯,林明珠手上的菸散落一地,就在語言不通及旁人起鬨下,衝突愈演愈烈。這時軍人掏槍想嚇退圍堵他的人,一舉起槍,尖銳的槍管剛好頂到了急著衝上前找女兒的林江邁的頭頂,一注鮮血立即順著她的臉流下,林江迈脸上流血后,当时她还不知道流血,圍觀者情緒更加沸騰、激動。這時,林明珠聽到有人呼喊「阿桑,妳流血啦,還不快倒下!」「阿山仔,打人喔!」

此时正巧那伙查缉员和警察来巡逻,见状上来驱赶群众,双方发生了后来的冲突。

林明珠认为对方不是故意砸打母亲的头部,母亲也没有抱住查缉员的大腿。

正常来说,林明珠没有必要在六十年后乱说这些话。

她如果刻意为这些人洗白,应该在几十年前的国民党统治时代占出来说。在现在的台湾,她有什么必要出来帮人出来说谎(注112)。

有的网上说:查缉员没收林江迈50条香烟、林抱着查缉员的腿、查缉员用枪把打破林的头、林住院花掉800元。

这明显是阴谋者(中共分子周青)胡编的。首先,林站在街头卖烟,怎么可能带着50条之多?如果是私烟,还得担心查缉,她们家很近,50包已经够多,带着50包,卖完再拿。50条是1000包,不可能带着50之条。没收50条是无稽之谈。

查缉员当场被围打,仓皇夺路而逃,还得开枪示警才能逃脱,逃的时候肯定是空手的,根本就不可能带走缉私烟,50条烟去哪了?莫非是起哄打人的骚乱群众抢走了?后来连查缉员的汽车也被烧掉,何来没收?没收50条烟是无稽之谈。

林只是破了头,二月二十七日被送到医院简单治疗之后,回到家里,直到二月二十八日晚上,整个冲突已经暴发起来了,公卖局才再度派人送她到医院打青霉素治疗,住几天医院,怎么可能花了800元?应该只是政府所交的57元医药费,还是特殊治疗才花得了57多元。如果让她自己出钱,她可能都不用住院了,伤不重。

也许是林的生活艰难,想趁机拿一点(50条烟、800元药费)补贴吧?也许是有人唆使?

事后,在法院的供词中,傅学通说:“我于不知不觉中开了一枪”,他应该是在慌乱与恐惧之中开枪;查缉员六人皆否认有伤害林江迈的行为,法院并没按六人供词轻判。林江迈也没有指认是谁伤了她的头,应该真是慌乱之中枪(管或把)碰到林江迈的头部,致使出血,头部出血的时候她还不知道。如果是人家用枪把打伤了她的头,她应该知道是谁打的,她也应该知道出血了。

我更相信林明珠所说的是事实。

事件中查缉员打死陈文溪出人意外,陈文溪(有说是在二楼)围观被打中的,可见查缉员并没有向人群开枪,而是向高处开枪示警,无意打中他。

多年后,林江迈把独生女儿林明珠嫁给外省人,还是与查缉员同类的警官,可见,她没有对外省人的仇恨与鄙视。当时台湾本省人歧视外省人,以嫁给外省人为不光彩,正如日本人以嫁给台湾人为耻类似,林明珠在祖父的支持下才能成婚,她的哥哥都不好意思派发喜饼。女儿夫妻感情深厚生活幸福,女婿孝顺,她选对了女婿。

林江邁萬沒想到,自己會成為點燃全臺衝突的導火線。林明珠偶爾會聽到林江邁在悠悠感嘆:「唉,為了一支菸,惹了這麼大的事。」。

蔡子民稱事件是國民黨專賣局緝私人員搶奪、毆打賣香煙老婦並槍殺一市民引起,顯與事實不符。查台灣在日據時代就設立專賣局,司煙、酒、樟腦、火柴、鴉片五項商品之專製專賣,係當時台灣總督府四份之一收入的大財源。光復後政府禁絕鴉片,餘四項仍隸屬專賣局。其時上海洋煙走私到台灣,因其價廉,有些人靠販煙博利。在此情形下,政府專賣收入頗受影響,專賣局經常派員緝捕私煙煙販。按照法例,偵緝隊員抓到走私物品,是有權沒收的。到今日台灣經濟如此繁榮,專賣制度仍存;自由港如香港,煙酒也須入口徵稅,違者按走私罪究辦;至於大陸,非但走私貨要充公,走私販有槍斃的個案,其刑法之嚴峻為全球之冠,執法人員甚至有權到公海上緝捕台灣貨輪光大號,直至船主簽字畫押認「罪」並交出幾千萬元貨物才釋放船隻。【二?二八事變的省思之一】(注135)。至今,大陆的香烟也是专卖的,还得获得执照才能卖。只能卖专卖局的烟。

黑社会在最初的打砸中起着重要作用,被误杀的陈文溪的大哥陈木荣,就是归绥市场一带的帮派大哥,他手下就有超过1000多人,那帮小弟还不趁机向大哥表现一番吗?!在第二天早上的打砸台北专卖局的,主要就是这些黑社会分子。

其实,查缉烟的具体事实如何,根本不重要,只是流氓与浪人打人杀人的借口而已。

 

112萨沙:228事件导火索有两种不同的说法

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659710960290092671&wfr=spider&for=pc

寻找二二八的沉默母亲——林江迈

http://www.360doc.com/content/17/0302/11/35502088_633313204.shtml

趙芷菱:陳儀之死與228事件起因

https://www.epochweekly.com/b5/459/15908.htm
紀念碑寫受難逾萬人 不符史實歷史失真? Part 4│20160226網路酸辣湯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G4kKBCuFIk

135胡志偉文集:二?二八事件的部分真相

https://blog.creaders.net/u/13614/202201/423223.html

 

金剑

202236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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