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PA = 人赃俱获 + 供认不讳 + 人质外交 ——孟晚舟乞命华为道
DPA = 人赃俱获 + 供认不讳 + 人质外交
——孟晚舟乞命华为道
《三国演义》中罗贯中专门安排了一场赤壁大战后的曹孟德败走华容道,为的是彰显“天机不可泄露”的“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什么叫“人算不如天算”?那就是:“诸葛亮智算华容道,关云长义释曹孟德”。
如今,孟晚舟被“义释”回国,小粉红一片狂欢。为什么?因为他们以为孟晚舟“没有认罪”,也就是没有丧权辱国。
中共国所定义的的“认罪”,纯粹是赤裸裸的“人格侮辱”,把当事人拉到电视台,照本宣科地“公开认罪”——相比于加拿大人的“认罪”,我们的孟晚舟小姐体面地完璧归赵,那可不是“中国完胜,双赢就是中国赢两次——与伊朗私下交易赢一次,加拿大脱罪再赢一次”是什么?——厉害了,我的国。
可是DPA光环下,最大的输家,仍然是中共,仍然是华为。
第一,你签字画押,供认不讳,坐实了“中国违反国际公认的正常交易规则”的原则性指控——当然,中国小粉红和党国对此指控根本不在乎——不如此怎能实现“弯道超车”?
第二,你玩忽律法,搞人质外交——好一副体制性的“流氓行径”,就像是母夜叉孙二娘双叉腰站在十字坡前叫阵:老娘就是卖人肉包子,你能把老娘怎么样?
第三,为了孟晚舟小姐的“脱罪”,习包子不惜动用国家机器,出下三滥污拳。别人怎能相信任正非口口声声信誓旦旦的“华为与中共没有任何干系”的自我洗清?有哪一个民主国家敢再与华为做生意?
看看,美国人虽然没有“中央电视台”,但是孟晚舟小姐白纸黑字铁证如山的法律文件,已经在国际政治舞台与法律平台上,把中共的面子和里子,做派与风格,公然揭示于全世界人民眼前——没有开审的法律过程,已经完成了一切法律程序,完全符合中国人的老话:不杀鸡也足够骇猴,以儆效尤。
红墙内可并不在乎DPA,只看到孟晚舟“免于入罪”——小粉红的“面子至上的狂热沙文主义”可以理解为阿Q再世,而习包子的法盲造化即使过了华容道,又能把中国引向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