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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年党庆——中国官方组织媒体【科技日报】继续造假造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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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科技日报】继续造假造谣——说数学白痴陈景润证明哥德巴赫猜想。不要脸的官方厚颜无耻。

陈景润的工作全部都是错误的,找不到哪怕是一点点不错误的地方。陈景润思维混乱,表现在:论题错误、论据错误、使用错误概念、推理形式错误,陈述错误,结论错误、、、、。可以说一无是处,明显缺乏基本逻辑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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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景润错误百出
           
(一), 陈景润结论不是哥德巴赫猜想

   陈景润与邵品宗合着的【哥德巴赫猜想】第118页(辽宁教育出版社)写道:“
所谓“陈氏定理”的“1+2”结果,通俗地讲,是指:对于任给一个大偶数n,那么总可以找到奇素数p',p'' 或p?,p?,p?,使得下列两式至少有一个成立:

n=p'+p''.  (a)

n=p? + p? X p?.   (b)


当然并不排除、同时成立的情形,例如在“小”偶数时,若=62,则可以有62=43+19以及62=7+5×11。

      众所周知,哥德巴赫猜想是指对于大于4的偶数(a)式成立,1+2是指对于大于10的偶数(b)式成立,两者是不同的两个命题,陈景润把两个毫不相关的命题混为一谈,并在申报奖项时偷换了概念(命题),陈景润也没有证明1+2,因为1+2比1+1难得多。
  
(根据论证规则,论题必须清晰,必须保持同一,陈景润把1+1融入他自己设定的1+2中,实际上陈景润的1+2是一个模煳概念了,明显偷换论题)

(二), 陈景润推理形式错误

  陈采用的是相容选言推理的“肯定肯定式”:

大前提:或者A,或者B,
小前提:A,
--------------------------------------------
结论:所以或者A或B,或A与B同时成立。

     这是一种错误的推理形式,模棱两可,牵强附会,言之无物,什么也没有肯定,正如算命先生那样“:李大嫂分娩,或者生男孩,或者生女孩,或者同时生男又生女(多胎)”。无论如何都是对的,这种判断在认识论上称为不可证伪,而可证伪性是科学与伪科学的分界。
相容选言推理苹有一种正确形式。


否定肯定式:


大前提:或者A,或者B,
小前提:非A,
————————
结论:所以B。


相容选言推理有两条规则:
1,否认一部分选言肢,就必须肯定另一部分选言肢;
2,肯定一部分选言肢却不能否定另一部份选言肢。可见陈景润思维混乱,明显缺乏基本的逻辑训练。

(三),使用错误概念

  陈在论文中大量使用“充分大”和“殆素数”这两个含煳不清的概念。而科学概念的特征就是:精确性,专一性,稳定性,系统性,可检验性。而“充分大”,陈指10的50万次方,这是不可检验的数。殆素数是说很像素数,小孩子的游戏。


     一个科学概念,必须经过正确的方法定义,即“种加属差定义法:

   当我们对一个概念——比如素数下定义时,首先要找到与这一概念最近的种概念(或者称之“上概念”)——自然数,然后我们就可以说素数是一种自然数。了。

  但仅仅这样说是不完整的。我们还必须找出素数这一属概念(或者称之为下概念),和自然数这一种概念的其它属概念合数,1)之间的差异(属差)来,素数合数和1之间的属差是什么呢? 是苹能被自身和1整除,从而我们得出素数是大于1并且苹能被自身和1整除的自然数这一完整定义。

  (四), 结论不能算定理
  陈的结论采用的是特称(某些,一些),即某些N是(A),某些N是(B),就不能算定理,因为所有严格的科学的定理,定律都是以全称(所有,一切,全部,每个)命题形式表现出来,一个全称命题陈述一个给定类的所有元素之间的一种不变关系,适用于一种无穷大的类,它在任何时候都无区别的成立。而陈景润的结论,连概念都算不上。

   (五) ,工作违背认识规律
  在没有找到素数普遍公式之前,哥氏猜想是无法解决的,正如化圆为方取决于圆周率的超越性是否搞清,事物质的规定性决定量的规定性。(一个没有哲学思维的数学家,苹能被狭窄的专业牵着鼻子走,陈景润苹是一个数学工匠,一个苹能做简单操作的数学机器人)。

   (六), 把假定当成真实,预期理由,是所有殆素数哥德巴赫猜想证明的共同错误


设a,b,c是所谓“殆素数”,即 n 个素数的乘积:


1,是否【1+1】包含在【a+b】或者【1+c】之内?
如果回答:是!
2,证明程式是否可以从【a+b】或者【1+c】到达【1+1】?
如果回答:是!
3, 【1+1】是否可以必然从【a+b】或者【1+c】中剥离出来?
如果回答:是!
4, 如果最后证明了【1+1】不能成立,前面三条回答就是错误的。

分析一,就是说,前面三条是在假定【1+1】必须正确的情况下的“成果”,这个就荒唐了,我们还不知道最后是否正确,就假定了最后成果必然正确。这个就是预期理由的逻辑错误,预期理由是暗含了“假定存在”的非逻辑前提,数学证明严禁使用非逻辑前提。


分析二,如果前面三条不能成立或者不能肯定必然成立,怎么可以算是“成果”呢?


假定a成立,可以推出b,得到c,c与a矛盾,所以假定的a不能成立,得到非a。

3,为什么“假定”苹能用于否定的结论,而不能用于肯定的结论?

   一个对科学理论更强的逻辑制约因素是,它们是能够被证伪的。换一句话说,因为以后能够被观测作有意义的检验,理论一定有被证伪的可能性。这种证伪的判据是区分科学与伪科学的一种方法。原因在于证实的内在局限性,证实苹能增加一个理论的可信度,却不能证明整个理论的完全正确。因为在未来的某一个时刻,总是会发现与理论有冲突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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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造谣:

http://scitech.people.com.cn/n/2014/0523/c1007-250550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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