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iqian2016

注册日期:2016-02-11
访问总量:408451次

menu网络日志正文menu

简评2018年2月1日施行的《宗教事务条例》:借法严控和家庭教会要面临寒冬的试炼(蔡少琪)


发表时间:+-

旧文转贴,谨供参考:

《简评2018年2月1日要施行的《宗教事务条例》:借法严控和家庭教会要面临寒冬的试炼》(蔡少琪,2017年9月8日)

【注:本文作者为香港建道神学院现任院长。】


A. 严厉的《宗教事务条例》正式颁布,并将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8月26日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6号,宣告了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将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简称为《2018宗教事务条例》】

修订的《2018宗教事务条例》的基本内容和精神与2016年9月8日发出的送审稿【随后称为《2016送审稿》】基本一样。 [1]

海内外许多对《2016送审稿》批判的声音都没有采纳,《2018宗教事务条例》将比《2005宗教事务条例》更严厉地将宗教事务牢牢掌握在国家手中。就基督教而论,传统的家庭教会的“灰色地带”或“法律容许空间”基本上会完全被扼杀。家庭教会有组织和集体宗教活动、宗教教育、出境宗教活动空间都在条例的层面上被完全扼杀。从此以后,政府相关的各部门可以更容易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准”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理由,去禁止、取缔或惩罚各种家庭教会集体宗教信仰活动,并其与各地交流的宗教活动。中国正式进入“依法严控”或“借法严控”宗教的时代。中国教会(特别是家庭教会)会面临一个极为严峻的寒冬和试炼期,甚至取缔期和冲突期。

B. 官方对《2018宗教事务条例》的说法

人民日报在2017年9月8日公布了新的《宗教事务条例》和相关评论,包括评论员文章,在当天的01、02和17版。其中包括评论员文章〈宗教工作法治化迈上新台阶〉、〈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答记者问〉和〈宗教事务条例〉(全文)的四篇报导。 [2]

在头版的评论员文章〈宗教工作法治化迈上新台阶〉里,评论员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将宗教工作摆上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去年,党中央、国务院在时隔15年之后,又一次召开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准,用法律规范政府管理宗教事务的行为,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评论员进一步说:“对于宗教界来说,遵守《条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是充分享有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前提和保障,是对他们最大的保护。”文章提出一个最近的新关注:“新修订的《条例》更好体现了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切实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原则。宗教不是法外之地,宗教活动也要受到法律约束。”并提出最近常宣告的几个原则:“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这一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

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国务院法制办负责人就《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答记者问〉一文中,人民日报报导了官方的分析。首先:《条例》修订的著重点是什么?官方的回答是:“《条例》修订主要着眼六个方面,具体来说就是“两维护”“两明确”“两规范”。两维护,即维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宗教界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两明确,即明确宗教活动场所法人资格和宗教财产权属、明确遏制宗教商业化倾向。两规范,即规范宗教界财务管理、规范互联网宗教资讯服务。”

就海内外关注的基督教信仰交流层面,特别是与家庭教会的交流层面,在所谓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方面”,文章指出有几方面的新条例是特别值得我们关注:“第四十一条规定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不得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活动等;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在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传教、举行宗教活动、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第四十八条明确了互联网宗教资讯服务的禁止内容。”特别在“规范互联网宗教资讯服务”方面,文章强调: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近年来,互联网逐渐成为宗教传播的重要管道,网上涉及宗教的各种不规范现象和违法活动也呈增多态势,尤其是宗教极端思想通过互联网传播,给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人身安全带来严重威胁,互联网宗教资讯服务必须纳入依法管理。”

《2018宗教事务条例》更在《2016送审稿》的基础上,增加了几段关键的用语,包括“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

评论员文章最后提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和“迎接党的十九大”两个当今中央最大的关注:“我们要把思想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宗教工作形势的重大判断上来,把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宗教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条例》为契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进一步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准,切实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更好组织和凝聚广大信教群众同全国人民一道,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C.对比《2016送审稿》的几个较为重要的改动

《2018宗教事务条例》对很多海内外的批评建议都没有采纳,相反却在细节里加强了党国路线的掌控性。这里,我们先列出几个较为重要的增减。

首先,在第一章的总则里,《2018宗教事务条例》加了一句:“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准”。这很明显是按照2016年4月22-23日习近平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讲话的重点,而加上的用语。

第二个重要的增添是在第四条一款加增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句语。这句话是江泽民在1993年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开始提出的,后来在不同场合被多番采用,这种以党为中心的宗教思想的用语,第一次正式放在国家的宗教条例上。 [3]《2005宗教事务条例》没有加上这句,《2016送审稿》也没有提出的,但在《2018宗教事务条例》,这句正式成为国家宗教条例内容的一部分。

第三个重要的增添是在第四条二款,就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2012年11月,胡锦涛在中共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提出这方面的观念。胡锦涛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宣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宣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宣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坚持正确导向,提高引导能力,壮大主流思想舆论。”[4]2013年12月23日,新华社报导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内容。 [5]文章特别提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基本遵循。”习近平也常用这个表达,包括提醒内地的青年“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6]在人民网更有一个〈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专页。 [7]但让习惯西方政教分离思想的宗教人士所关注的,就是,这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对像是“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和信教公民”。邢福增就立刻表达出这类的忧虑:“更令人忧虑,会否成为对宗教自由的干预,甚至损害了宗教信仰的本质。”邢福增进一步指出2013年的《意见》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全面融入国民教育,建立起“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现在,《2018宗教事务条例》也将宗教教育纳入这个网络内。 [8]这实在让人担心,在未来岁月,中共会否加强一个观念:就是“爱教”的人,也必须要“爱党”;正如一位中国马克思主义教授曾说:“爱国就要爱党,反共就是祸害中国;爱党与否,是每个中国人是否真爱国的主要衡量标准。”[9]

其他细节方面,有两个改变是特别值得留意的。首先在第四条的第四款,在《2016送审稿》提到“不得宣扬宗教极端主义”,但在《2018宗教事务条例》则扩大为“不得宣扬、支持、资助宗教极端主义”;这表示不单前线宣讲员被官方看为是宣扬宗教极端主义时,是有罪责之外,这修改之后,就是背后资助的或有官方认为是某些支持的人也有罪责。这定义的牵连性十分笼统,且非常广泛。

二,对官方看为是非宗教群体的关注的组织,从“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再扩大到“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在第四十一条更特别提到 “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从《2016送审稿》到《2018宗教事务条例》,当局对宗教教育培训的高度关注是明显的。这关注也在第四十四条表达出来。 《2016送审稿》针对是“国民教育学校”,但《2018宗教事务条例》将此扩展到“宗教院校以外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就是无一例外地,除了政府批准和监控的宗教院校外,其他任何教育机构举办宗教教育培训都不是合法的。以基督教为例,这代表着在政府批准的三自系统的宗教教育系统外,其他组织举办的都是要被禁止的。

D. 《2018宗教事务条例》对家庭教会和海内外信仰交流的冲击

在2016年底评论《2016送审稿》的时候,不同的学者已经指出,若《2016送审稿》变成正式的政府条例,家庭教会的宗教活动和海内外的信仰交流,并中国的宗教自由空间将有极大的打击和限制。所有《2016送审稿》对家庭教会可能产生打击的条例,在《2018宗教事务条例》都完全保留。对常与中国家庭教会有交流的群体来说,《2018宗教事务条例》会带来严峻的寒流。中国家庭教会经历较长的相对宽松时代正式告终。若各地的执法部门和宗教部门用《2018宗教事务条例》对各地家庭教会和相关的宗教活动进行多方面积极的监控、干扰、取缔和惩罚,则其发展会让人非常挂心和忧心。这里我们也重温几点曾对《2016送审稿》提出的重点担忧的评论。

首先,《2018宗教事务条例》大大加强对“宗教院校”管理的关注和对非官方批准的组织的宗教教育培训和境外交流作出明文的禁止。相对《2005宗教事务条例》,《2018宗教事务条例》大幅增加对“宗教院校”的监控条例,并在第三章为“宗教院校”设立一章共八条的条例,全条例中“宗教院校”的词共出现55次之多。 《2018宗教事务条例》清楚禁止非官方宗教组织举办各种宗教活动、培训和收取宗教捐赠(奉献)。四十一条禁止非官方认可的宗教组织参与宗教活动、宗教教育培育和出境宗教活动等:“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赠。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不得开展宗教教育培训,不得组织公民出境参加宗教方面的培训、会议、活动等。”

其二,《2018宗教事务条例》对宗教事务的财务、出版、网络宣传和出国受训等都增加了不少禁令和监督的条文。草案赋予政府部门和宗教事务部门极大的监控和行政权力。

就中国基督教教会的层面来说,四十一条和其他条文基本上完全扼杀了中国家庭教会任何组织性的宗教活动、培训,甚至出境的培训、会议和活动的合法性。难怪在评论《2016送审稿》的时候,一群内地家庭教会领袖发表公开信指出:“国家宗教局试图从法规上把家庭教会生存之路完全堵死;将信仰空间压缩殆尽。无论是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各种信仰交流活动,如果没有他们同意,全部视为非法!动辄高额罚款、协同公安部门严厉处罚,将国家宪法明文保护的公民信仰自由权利视为无物!将公安部门等其他国家职能机关作为实现其部门利益的工具!肆意践踏由国家领导人庄严签署的《世界人权宣言》!(第十八条,人人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示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第二十条,㈡任何人不得迫使隶属于某一团体。 )”[10]

随着中国各地推动“五进五化”、“基督教中国化”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等方针时,中国教会(特别是家庭教会)近十多年较为宽松的时代正式宣告终止。若各地官员强硬地依照《2018宗教事务条例》去限制、取缔或惩罚中国家庭教会各种相关的活动,政教的冲突个案会剧增。这发展实在让人感到极为忧心。

最后以2016年自己一篇文章的一段作为总结:“环顾中共管理的历史,要与行政部门诉讼,就如将鸡蛋打到高墙一样,自讨苦吃。中国宗教条例的管理条文最大的缺点,就是赋予行政管理部门过大的权力,有如俗语说的生杀之权,并且不多加以制衡,并且从历史的经历看,国家的法院几乎极少会就行政部门滥用权柄做出制裁。没有制衡和自我约束的管理和法律条文,依法管理会变成依法监控,甚至会变成有法为凭的霸道封建管理,这是国家历来宗教管理历史中,被世人看为最大的诟病。新的《条例修订草案》没有减少这霸道的倾向,却反而大大增加了行政霸权的所谓法律依据。若这草案顺利通过,并有行政部门僵硬执行的话,中国未来的宗教冲突诱因会不断加剧。世人对中国政府的印象,就宗教管理而论,会更加失望。”[11]愿神怜悯我们的国家,愿神保守祂的教会和众仆人。让信靠万王之王和万主之主的基督徒都能信靠主耶稣的应许:“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约10:29)


【请同参蔡少琪另文:新《宗教事务条例》(2018年2月1日起施行)与2016年的《2016送审稿》的对比( http://www.chinesetheology.com/2018ChinaReligiousRegulations.htm )


注:

[1] 就《2016送审稿》的部分评论和分析,可参见http://www.chinesetheology.com/ChinaReligiousPolicy/ChinaReligionPolicy.htm。

[2]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7/0908/c1001-29522501.html;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7/0908/c1024-29522474.html;

http://politics.people.com.cn/n1/2017/0908/c1001-29522478.html;

http://opinion.people.com.cn/n1/2017/0908/c1003-29522471.html。 

[3] http://www.hprc.org.cn/gsyj/llzd/jzmls/200908/t20090806_18266.html。

[4] http://cpc.people.com.cn/n/2012/1118/c64094-19612151-6.html。

[5] http://cpc.people.com.cn/n/2013/1223/c64387-23924110.html。

[6] http://news.xinhuanet.com/politics/2014-05/05/c_1110528066.htm。

[7] http://theory.people.com.cn/BIG5/40557/120709/。

[8] 邢福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宗教信仰的核心价值吗?〉《立场新闻》(2017/9/8);下载自https://www.thestandnews.com/china/%E8%B8%90%E8%A1%8C%E7%A4%BE%E6%9C%83%E4%B8%BB%E7%BE%A9%E6%A0%B8%E5%BF%83%E5%83%B9%E5%80%BC%E8%A7%80%E6%98%AF%E5%AE%97%E6%95%99%E4%BF%A1%E4%BB%B0%E7%9A%84%E6%A0%B8%E5%BF%83%E5%83%B9%E5%80%BC%E5%97%8E/。

[9] http://opinion.huanqiu.com/opinion_china/2014-09/5132838.html;參http://news.ifeng.com/a/20141021/42255163_2.shtml 。邢福增担心:“宗教需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出中国民族主义作为『类宗教』的主导,宗教只能沦为『爱国者』的附庸角色。”邢福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宗教信仰的核心价值吗?〉。

[10] 〈国务院拟修宗教条例:有内地教牧信徒吁反对〉《时代论坛》(2016年9月20日);下載自http://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96067&Pid=5&Version=0&Cid=220&Charset=gb2312。

[11] 蔡少琪:〈让政府行政部门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与2005年的《宗教事务条例》的不同〉;下载自http://www.chinesetheology.com/ChinaRelgioiusRegulationsDraft.htm。







浏览(1897)
thumb_up(3)
评论(1)
  • 当前共有1条评论
  • beiqian2016

    祈祷恩慈全能荣耀上主耶稣基督保守中国的忠于耶稣基督全备真理的教会和香港教会;愿他们忠诚勇敢信主到底。

    屏蔽 举报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