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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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川普是如何用言辞煽动叛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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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川粉大V认为,川普的言辞中并不包含直接煽动叛乱的词语,因此不构成犯罪。

事实而言,川普确实没有多少直接鼓动暴力的话。但是,客观效果上,川普构成了煽动暴力。

这可以用两个示范效应来形象说明:

第一,纵狗效应。

(说明:此处用狗比人,只是为了方便说明道理,不代表有意侮辱川粉)

一只训练有素的狗,当然主人下令撕咬才会撕咬。但是,一群缺乏纪律的狗呢?只要把这群狗带到某人身边,它们中的一部分可能就凭着“自由意志”撕咬人了。这种概率是比较大的,毕竟,狗的特性就是偏于要咬人。

那么,主人没下令撕咬,但某些狗又撕咬了,是否主人就没有责任呢?当然有,这就是管理责任。川普既然把川粉驱使到华盛顿,当然对他们是有管理责任的。

第二,中期煽动的心理学效应。

比如,我给一个人进行长期灌输:“当你受到极端不公无法忍受的时候,你应该上楼顶跳下去”。久而久之,他就接受了这种理念。但是,因为极端不公始终没有出现,他也始终没跳楼。

但是,有一天,我对他说,“你看,你现在遭遇极端不公了”。结果他跳楼自杀。

在这个案例中,我并没直接叫他去跳楼,从最严格意义上并不构成教唆自杀。但是,我触发了那个条件,他“自动推理”完成了我的意图。

这个概念,就叫“中期煽动”,或许是我的发明。

川普长期煽动川粉暴乱,最终他只需要把川粉驱使到华盛顿,川粉们攻占国会,也是很自然的。

也许,川普真没有想攻占国会,他因为疏忽对川粉失控了。也许,他真的就想攻占国会,活捉议员们而强行逆转大局。

无论如何,川普都是有责任的,要么是管理责任,要么是中期煽动,弹劾他都是对的。

毕竟,弹劾并不是严格意义的法律审判。

那如果真上了法庭,确实有可能不判川普的罪。因为以美国目前的法律,只有“短期煽动”,按疑罪从无就可能真判无罪。除非能有效证明川普当时的动机是要作乱,但这一点是比较困难的。

“中期煽动”和以前媒体提到的川普常用的“狗哨效应”,都是巧妙的心理学手法,它可能让某人完成犯罪,但又能规避法律的制裁。坏人是可能利用它来钻空子的,政客们也常常玩这一手。

但如果是在法庭上,一般还是不应因此定罪,因为如果滥用也可能造成不少冤案。毕竟,被教唆的川粉们自己不长脑子,也是有责任的。

那些冲击国会的川粉,最后被川普抛弃,被斥责为“暴徒”,确实某种程度上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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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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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蛇

    一个平头小老百姓,散布“煽动暴力”的言论,能起到多大作用?

    只有“煽动暴力”的言论,没造成任何实质性后果的,能否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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