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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朋友在我的《阅读与写作》后留言,“在《马兰花开》音乐中读你侃侃而谈的文章,很惬意。”我看到后,不死心再试了一次,点开链接,再点了一下那个小三角,还是老样子,“当前区域因版权限制,音乐无法播放。”

《地名古今》的“每天一推”,都会配有一首乐曲或歌曲,有些似乎是作者提供的,大部分应该是任军编辑精心挑选的。我每次试图打开欣赏,都像上面那样碰一鼻子灰。只有一次例外,《爸爸留给我一首歌》很自然地配放了《茶馆小调》,我居然可以听到,难道词作者的儿子受了点优待(?)。

根据《地名古今》所见,现在国内音乐家们的辛勤劳动受到了尊重,至少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尊重。我在失望之余,心里感到非常高兴。版权不受尊重,是音乐家们受到伤害的一个方面,另一个方面就是当年作家们的稿费。

著名作曲家施光南的追悼会上,骨灰盒上放了30元人民币。这无声的抗议到底针对什么,众说纷纭,一般认为说的是《在希望的田野上》的稿费。施光南49岁英年早逝,音乐家的清贫实在有着难以推脱的责任。大约1996年,在纽约的一次音乐会(“火红的80年代”),关牧村说起施先生的去世,泪珠滚动,几近哽咽。关牧村是有良心的,但两人在物质待遇上的差距,确实令人唏嘘。

另一个不那么广为人知的故事是《十五的月亮》,早在80年代,就有人在人民日报择文,呼吁改变这一状况,文中特意提到当时极为走红的十五的月亮的作者,只拿了16元稿费,文章没有说是作词作曲还是两者均16元。人们戏称为十五的月亮十六元(“十五的月亮十六圆”是一种天文现象)。《人民日报》的数字也并非100%准确,但说明这低的令人悲愤的稿费绝非空穴来风。董文华的收入和词曲作者当年的收入绝对不在同一个量级。

《高山流水》有一位网友曾择文介绍谷建芬先生,文中提到谷建芬要为改变词曲作者收入过低的现象努力,谷先生看来是任重而道远。经过这么多年,我想,上面这种超级低廉的“报酬”一定已经有所改善。我人在美国,一点概念都没有,网友中如有圈内人士,不妨提供一些信息,让我的知识也更新一下。比如乔羽和王酩先生的《难忘今宵》,陈哲和孟卫东先生的《同一首歌》,其风靡程度用“大红大紫”都不足以形容。我当然不指望他们的收入可与补税好几亿的范冰冰相比,但如果还是《在希望的田野上》和《十五的月亮》那种水平(经过物价调整),那真是要人神共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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