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论自由的界限--与牧人和右撇子讨论
日前,在cunliren的文章《文城粉红,万维粉川?》下我提到了右撇子关于公共媒体平台上的言论自由和监管的一些观点,并表示了我的不认同, 牧人和右撇子都站出来表达了他们的观点。我写了一些回复同时又觉得这些议题牵涉到网上每个人权益,属于非常适合众网友讨论和评说的公共议题,既然我们身处民主社会,不如把我的答复和我的观点整理成文发出来,希望经过大家讨论能找出个最大公约数。就算找不出最大公约数,也可以引发人们对这些议题的思辩并体验一下这个民主流程里面最重要的一环。 另发文还有个原因是那里的讨论多了一个“拆除雕像”议题混在一起。
另外,作为万维网的编辑网管,正处于该议题的中心位置,希望小编们也能积极参与讨论或至少表明态度立场。
右撇子的观点是众所周知的,从他历次发言中可知,他是赞同对左派激进言论禁言噤声的,他甚至认为墙内的拥共粉红们翻墙出来了就不该享有言论自由(这非常象毛腊肉对自己治下右派的禁言)。其核心论点是:私人公司办的网站是网站老板的私有财产,允许你发表什么内容的文章和帖子是网站老板给你的免费特权,老板可以按自己的意愿不加解释就随时剥夺这个特权。换句话说私人公司办的网站没有义务保障每个人的言论自由,只有政府公权力才有这个义务。
我认为右撇子的观点是极端右倾和违背社会公义的,也是任何一个想要把自己办成一个公共媒体的网站所应杜绝的!
一.首先我想说的是,我们这里不是在讨论一个对错是非问题,我们是在讨论一个社会公义责任问题,在讨论一个如何坚守普世价值观并在现实里寻找其界限的问题(前提是讨论者也相信普世价值观并认为平等的言论自由是普世价值的一部分)。 所以这样的问题几乎肯定是见仁见智没有统一标准答案的,因为每个人都会根据自己对普世价值和言论自由的理解,对社会公义责任的理解去在自己心里划那个界限。
你把这个界限划在哪里就决定了你把自己的政治位置放在社会政治光谱的什么点位,尽管每个人都认为自己划的界限既不偏左也不偏右属于中间位置,遗憾的是每个人在这样认为的时候都忘了自己的那条线是根据自己的理解划出的。 所以在这个问题上每一个人都应该倾听并接受大众的评判而不是进行自我评判,确切说应该是广泛的大众评判,因为有限的“大众”可能刚好是受某个思潮影响或具有某个倾向的小团体。 这既是该议题应该被广泛讨论的理由,也是我们在这里讨论万维是否偏右和文学城是否偏左的意义(假定万维和文学城给自己的定位都是中立的)。
出个测试题:张三说李四是左派,王五说李四是右派,赵六说李四是偏右派,刘七说李四是中间偏右派,冯八说李四是中间派。
问题:假设张三是很多人都公认的中间派,那么从最左倾的那个人开始的递减依次排序是怎样的?
大家可以先自己解答一下。。。(注:答案在评论区沙发)。
二.其次我认为,我们不应该混淆一个公众平台媒体(比如万维,推特,脸书等)应有的几个责任,1.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的责任。2.维护公共道德文明的责任。3.维护社会公义的责任。这些责任既不能混淆也不能相互替代的。因为它们的内涵和外延都不同。作为公共媒体应该非常明确地知道自己履行这三个责任的执法边界在哪里,从而既能很好地履行这些责任义务又能最大化自身商业利益。
1. 公共秩序和安全的内涵外延是有比较明确的客观标准和有社会共识的,所以各大网站基本都能很好地履行这个责任(属于个人观察)。比如明显的暴力,种族主义,敲诈恐吓,恶意欺骗,造谣,性骚扰等言行,以及明显的水军,僵尸账号,机器人帖子等,这些都是各大网站重点执法打击封禁的,虽然各网站的执法力度不尽相同,但大家对这一点争议不太大,争议多在于如何认定存有异议,特别是西方英文媒体一般对轻微不明显的暴力或种族主义言论不做认定或不执法,比如脸书就拒绝对川普鼓吹暴力的言论做任何事,推特也仅仅是给川普的发言贴个标签,既没删帖也没销户。西方英文媒体的宽容体现了他们对言论自由界限(那个圆圈)的设定是宽大于中文媒体的。
2. 公共道德文明的内涵外延可能有些是有社会共识(在华人社会里),而有些就比较模糊或有伸缩范围,甚至有些属于主观判断。比如什么样尺度的言语是不道德不文明的可能既与文化背景相关也取决于个人主观判断。 在英语的语言环境中“fucking”可以经常听到和用到,恐怕很难被归类为不道德不文明,最多属于不够文雅,而在中文语言环境里被很多华人认为不够文明了。在网上论战中,直接用污言秽语伺候对方家人多被认为是不道德不文明的,指名道姓骂人也被不少华人网管看作是不文明。但以比喻法来形容对方的言行或其人像泼妇,流氓恶棍,立牌坊的妓女一般等,再比如五毛,美狗(慕羊犬),共狗蠢猪,弱智等直接称谓,这些似乎被相当部分的网管容忍了。在网管履行第二种责任中,弹性非常大,总的来说,英文媒体的执法尺度要远远宽松于中文媒体,比如最近美国共和党议员努恩斯被推特匿名用户辱骂后要求推特删帖并交出该拥护信息被拒绝,官司打到联邦法院,努恩斯还搬出了总统行政令也被法官拒绝了,这说明了西方人把言论自由这个天赋人权看得要高于道德文明(毕竟道德文明属于文化范畴,是随着时代变化的,也是缺乏统一客观标准的),而华人由于受自身文化背景的影响对道德文明的理解和认知要远较西方人保守。当然,我也并不认为以华人为读者群的中文媒体应该照搬英文媒体的道德文明尺度,我是希望中文媒体在具体个案上能够同时兼顾捍卫言论自由和维护道德文明这两个责任,分清两大类辱骂的个案,一类是有争论语言环境和前因后果的,由个人素质/个人情绪控制/个人历史背景等因素导致的,是偶发的;另一类是缺少语言环境和前因后果的,是恶意的,有目的的,经常性或密集的。只要仔细观察还是比较容易客观地区分这两大类个案(只是要网管花点时间),我认为对前一类个案应适当宽松,对后一类个案应严格执法。
3. 社会公义的内涵外延是最难有一致认识和社会共识的(也是本文要重点讨论的),特别是在华人和西方人之间,认知可以相差十万八千里,不少华人都是从自身立场角度来理解和认知社会公义的,甚至有的华人认为社会公义可有可无,也不必是一项责任和义务(比如右撇子)。
社会公义==社会公平正义,我认为,这里的公平正义是对所有社会成员而言,而不是只对左派内部或右派内部小团体而言的,也就是说公平正义不是由左派或右派的价值观来定义的,而是一个左派,右派,极左派,极右派,中间派,骑墙派,花鸟岁月静好派等全体社会成员的最大公约数。只有这样内涵的“公平正义”才是一个外延最小的,被全体社会成员都认同的公平正义,也才能被称之为“社会公义”。所以,有些华人右派以“中共是邪恶的,拥共的左派就是在拥护邪恶,就应该被正义的网站所禁言”类似之理由来剥夺左派的言论自由是有违社会公义的。虽然我本人认同“中共是邪恶的”这个表述,但我也很清楚它不是全体社会成员的最大公约数,即便不算翻墙的小粉红,只看(华裔美籍+华人绿卡)里面有多少是(拥共+中间+骑墙+岁月静好)的人就知道“中共是邪恶的”这个所谓的正义说法很可能是个较小公约数,事实上,偏左的文学城其访问流量远大于偏右的万维就是个很有说服力的佐证。
社会公义的另一个内涵“公平”也是对全体社会成员而言的,如果一个公共网站对极右(或极左)的言论比较宽容,而对极左(或极右)的言论比较压制,那就失去了公平,即没有很好地履行社会公义的责任,也就难免被人评判为偏左或偏右。这一点,英文媒体网站(如推特,脸书)做的要远好于中文媒体网站(如万维,文学城),据我观察推特和脸书对左,右派言论的宽容度几乎是相等的,虽然它们的老板都属于偏左的,但我从没听有人(包括华人,白人,西裔,黑人)说过推特或脸书是打压右翼言论的左翼媒体。
即便是象纽约时报这样非自媒体平台的左翼媒体也主动刊登右派汤姆科顿的文章,而且是在BLM运动的风口浪尖时候,让人不由得对西方媒体人滋滋追求社会公义的努力肃然起敬。而西方媒体人的这些在华人看来难以理解的做法(刊登违逆自己主要读者群价值理念的文章)却是被西方社会普遍认为是理所应当的。
注:纽时登文一事目前引起了很多争议,但争议是围绕着汤姆科顿文章的极右内容是否适合刊登,而不是围绕着刊登右派文章这个追求社会公义的做法。
小结一下。公共媒体网站在履行上述三个责任时,英文媒体对前两个责任的执法要较中文媒体宽松,言论自由的界限比中文媒体大,而对第三个责任的履行,英文媒体要远比中文媒体警觉和严格的多,所以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也远比中文媒体好得多。究其根源,中华文化有着“崇尚权力,漠视公义”的悠久历史和传统(所谓成王败寇),不少中文媒体要么是压根就没觉得维护社会公义是自己的责任义务,要么是认为自己网站里的公平正义可以由自己手中的生杀大权来裁判。这些海外中文媒体人虽然都声称信仰普世价值,但其对普世价值内涵的理解却是浅薄的,是受限于自身文化背景的。
三.最后说下我的观点。在说之前我想再次强调:这个公共议题的讨论有个前提,那就是讨论者相信普世价值并认为平等的言论自由是普世价值的一部分。由于不同的人对普世价值内涵和外延的理解可能大相径庭,对平等的言论自由是否是普世价值的一部分也有不同意见,所以不认同这个前提的讨论者参与进来的话可能会使得讨论发散失焦并陷入混乱。
另外,我的观点也是出自我对普世价值观的个人理解,它们是否真的或多大程度上符合普世价值,也是需要被大众审视和评判的。
1. 既然是普世价值,它必是全体社会成员的最大公约数。 西方的普世价值认为人人生来平等自由,拥有天赋人权,平等的言论自由是这天赋人权的重要体现之一。只要你这个人是没有被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的社会公民,只要你的言行没有被社会共识或法律认定为应该被禁止,那么你的言论自由就应该得到尊重和保障,不论你和你的言论是左派或右派,是极左派或是极右派,那怕你是被判刑的监狱罪犯,也无一例外!不知我这样的理解是否有异议?
如果没有异议的话,那我想问,为什么类似右撇子那样的观点在声称信仰普世价值的华人圈里得到不少认同呢?为什么中文媒体在维护社会公义这个责任和义务上会远比英文媒体忽视和懈怠呢?为什么华人经常把上述三种责任混淆,特别是以前两种责任为重点并以之取代第三种(社会公义)的责任呢? 建议大家仔细想一下看看是不是潜意识里有什么东西蒙蔽了他们的眼睛和思路。
2. 右撇子观点包含三个方面:
A.网站免费给博主开博客是网站给博主的特权,既是特权,网站就可以无警告无理由地按自己的意愿收回,因为网站空间和和发博的特权都是老板的私人财产。
B.私人公司的媒体按自己的立场搞言论审查或禁言,那是它的私人权力,就像你个人可以在自己家里搞独裁一样。换句话说,私人公司的媒体没有维护和践行言论自由这个价值观的责任和义务。
C.只有中共那样用国家权力来对你全面禁言销号才是限制言论自由,在美国你被万维禁言了还可以去文学城,被文学城禁言了还可以去脸书,推特,被媒体都禁言了还可以自己开网站发言,所以你是可以“自由发言”的,只要美国政府不对你禁言那你就是有言论自由的。
众所周知,右翼的理念就是:在法律规定限制之外(即法律没规定的事务)个人的利益高于公共群体的利益。右翼之所以被称为保守主义者就因为其理念是从公民社会和现代文明建立之前或之初的那个弱肉强食适者生存的野蛮时代残留下来的,也可以说,拖社会文明进步后腿的基本都是右翼。当然,这不是说我们应该消灭右翼,社会是个惯性很大的系统,社会文明进步要一步一步走才行,有时还要摸索着走(即走两步退一步)才行,没有右翼拖住左翼的后腿或对左翼进行修正,任由那些激进的左翼是注定会导致社会翻车的。关于左右翼是如何一起推动社会进步的宏大议题这里就不展开了。
仔细审视右撇子的观点就会发现其核心不仅仅是个人利益高于公众利益的右倾,而是个人权利在公众利益面前至高无上甚至可以践踏公众利益的极端右倾。这种极端右倾的东西不但已经被主流社会抛弃,在现实中也是行不通的。
首先,一个私人公司建立起媒体网站都会有个读者群定位,这个读者群就是该网站的服务公众,如果该网站不履行社会公义搞个人意志的独裁它就会衰落以至无法生存。比如北京之春是个面向反共读者群的网站,它如果很好地履行社会公义责任就会吸引所有反共读者,它的老板若是象右撇子观点那样对民运人士的不同派别和观点按自己意志进行筛选审查和打压,它的读者群就会只剩下那些和老板观点相近的少数人。事实上,很多民运网站越办访问量越少以至于天天为生存发愁,原因之一就其网站老板在践行右撇子的理论。同理,万维若是不注重履行社会公义责任,即便是部分地践行右撇子的理论也会慢慢变成一个只剩下右派读者们自嗨的网站。换句话,万维要想吸引全体华人为读者群,就必须对全体华人都履行自己的社会公义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一个私人公司的网站要想办成公共媒体平台,它就不能把免费让用户开博看成是给用户的特权,就不能把网站空间看成是老板的私人财产,特别是当网站一旦成为了一个公众媒体平台时,网站就自动成为社会公器并负有维护宪法和社会公义的责任义务。你去问扎克伯格和多西就知道,他们绝不会把各自的平台当成自己的私人财产并按自己的意志来管理,他们会告诉你:平台是社会公众的,公司是私人的,公司虽然拥有平台的物权,但这个物权的拥有是以公司肩负起维护公众利益并履行社会公义责任义务为前提的,公司内部的管理可以按照私人公司的原则,但平台的管理必须按照社会公器即公众利益至高无上的原则。
有一种说法是:网站免费给用户开博,但靠博文吸引流量并插播广告赚钱,就已经与用户和读者有了契约,就应该保护所有用户的言论自由。这个说法也有一定道理,但我认为,即便网站不插播广告,只要网站是公共媒体就有义务履行其社会公义的责任并保障所有人的言论自由,这也是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思想。
其次,在现代公民社会里,私人公司的内部管理也不能违宪,比如按老板的立场进行言论审查或禁言;个人也不能在自己家里搞独裁,比如按个人意愿强制其他家庭成员服从自己;一个公民个体也不能把个人权利凌驾于社会公众利益之上,比如网站老板,政治家或著名政论博主按自己立场删帖禁言等。违反了上述公民原则,都有可能被受损害方起诉。一个例子是川普曾经拉黑了几个专门怼他的推特用户,被这些用户起诉后,联邦法院判川普立即恢复这些用户的评论权。这些用户起诉川普的理由就是,川普的推特账户属于公共论坛,已经不是私人空间了,川普把反对他观点的用户拉黑违犯了宪法第一修正案,而法官接受了这个论点。这个例子极端了一点,因为川普是总统,代表了美国政府,有责任保护言论自由,但川普可以辩称他执政时是代表政府(包括发推的内容属于执政),但当发推个人观点并且不涉及公共政策或政府议题时仅代表个人,该议题下的评论管理就属于私人空间。不过最终法官还是以公众利益为重,认定了川普账号的公共属性,有兴趣的读者可以下载法院判决书来看看。 这个判例的核心就是,虽然推特是私人公司,甚至每一个推特账号也是推特给与该用户的私人空间,但当某账号一旦有了公共属性和利益,它就不再是私人空间了,就要受宪法第一修正案的约束,这体现了社会公共利益永远大于个人权利的原则。
所以美国社会绝不是象右撇子理解的那样:只有政府有责任保护言论自由,只有政府禁言销号了才算是限制言论自由,私人公司和个人有权无条件地在自己的空间里按自己立场限制他人言论自由。事实是,美国社会认为私人公司和个人在涉及到公共利益的事务时首先是个社会公民并且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共利益。
最后说下为什么右撇子的理论会被很多华人认同或默认?为什么中文网站会不自觉地忽视了自己履行社会公义的责任而英文媒体都很注重甚至是严格履行之呢?
我认为主要原因是中华文化已经把【“权力(或权威)大于一切,权力可以定义和改写公平正义”】这种理念深深地植入了华人的骨髓里(即潜意识里),次要原因是中国一直没有经历过公民社会,华人不知道自己在公民社会里有怎样的义务,错误地以为公民社会就是人人都可以从社会获益而无需向社会付出。
我曾经向我的白人朋友们说过一个论点:华人天生骨子里都是右派,包括我自已。他们几乎都认同(当然一些偏右的白人朋友认为我总的来说并不右倾),但不明白为什么会这样,于是我把我在《从张志新获奖解读中国》一文中阐述的“中共是如何以上述(权力高于一切)理念奴化华人的”解释给他们,然后再说明跑到西方的华人多数都是缺少奴性更加渴望个人自由和注重个人权利的一类人,所以右翼那个“个人利益高于公众利益”的理念最易被来美华人所接受和认同。如此一来他们才明白了为什么居美华人会在思想深处多数都是右派,也才明白了我的另一个论点:那些支持民主党的华人其实不是支持民主党的理念,而是要么贪图个人好处,要么是希望中美和睦的岁月静好派。
(说了不少得罪华人的话,大家可以拍砖了!)
讲了很多理论,下面说说我认为这些理论应该如何应用到具体实例上。
1. 关于万维禁言小龙鱼和嘎啦哈。
这事的细节原由我不清楚,我认为如果是他们明显违反了法规(包括万维的网规),那是他们咎由自取,也说明万维很好地履行了上述第一种责任。如果是他们在道德文明上触犯了网管的底线,不知是否屡犯,网管是否给警告,如果都没有,我觉得处罚有点重了。如果是因为他们的言论过于极端左倾,以至于越过了万维网的“言论自由边界”,那我觉得万维应该:要么调整自己的“言论自由边界”,要么也同等程度地收紧极端右倾的言论,从而更好地履行自己维护社会公义的责任。 道理前面都说过了。
2. 关于博主在自己的博客空间里可以“独裁地”按自己意志拉黑删帖。
我个人是不赞成博主拥有这个权力的,我给自己开博定的一个规矩就是“不删帖,不拉黑”。虽说博主有责任来维护自己空间的秩序,但因为个人的素质可以相差太多,这个不加区分给与每个人的权力几乎肯定会被滥用,考虑到收回这个权力也不现实(因为网管不可能照顾到那么多空间),我这里提个参考方案给大家讨论:
首先,承认博客空间是个人的私人空间,博主有限制哪些人访问和什么样发言的权力(即拉黑和删帖),前提是博主应该在其空间做出相应说明(声明),网站对这类强调私人性质的博主尽量不把其文章放入首页或导读(即便是政论类文章)。
其次,对于那些没有声明或说明其私人属性意愿的博主空间,采取读者反馈机制来适当限制博主的拉黑删帖权力,特别是针对其政论类文章的言论,如果该博主滥用了权力,读者可以投诉,网管核实确定是滥用后给与该博主警告,第三次警告就永久取消该博主的拉黑删帖权力,对博主的非政论类文章可以放松限制。
最后,对于网站著名或点击量排前N位且经常发表政论类文章又没有声明私人空间的博主,实行博主反馈机制来帮助其管理自己空间的秩序,即不给予该博主拉黑删帖权力,遇到有来恶意捣乱的访客,博主对其发出警告,第三次警告博主可以反馈给网管,由网管核实确认属于犯规的给与直接销号或观长期禁闭的严厉处罚以震慑此类犯规。
这个方案的主导思想是:除非博主在空间里声明自己的小团体范围,否则凡是政论类文章都被认为涉公共利益,都要某种程度地限制博主的拉黑删帖独裁权。该方案里网管会比现在的“博主独裁”要稍忙一些,但却很好地避免了博主滥权导致网站读者群分化和对立,也使网站能在“履行社会公义责任”和“争取左中右各类读者都来访”之间取得平衡。
具体应用实例我现只想到这两个,欢迎大家提出其它实例一起在评论区讨论。
17th June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