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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武汉病毒所科研人员 万字长文论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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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武汉病毒所科研人员 万字长文论是非

文章来源: 科学网 2020-05-16 


原编者按

    新冠疫情暴发以来,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职责,中科院武汉病毒研究所时不时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近日,曾在武汉病毒研究所读书、工作多年之后于2018年底离职的科研人员赵非,就其所了解的情况并结合公开报道和相关信息,针对公众关注的与武汉病毒所相关热点问题,发表了他的看法。

    文章共分9部分,分别是:

    1.他们到底做了什么?

    2.病毒是人造产物吗?

    3.病毒是实验室泄露的吗?

    4.有没有改造过病毒?

    5.是否及时预警?

    6.怎样评价石正丽?

    7.如何评价药物筛选?

    8.为什么不出来澄清?

    9.作者自己有什么想说的?

    作者同时希望,全社会能更多地关注科研工作者和他们的工作。毕竟,科研工作者也是和医务工作者并肩作战,从疾病和疫情之中拯救世界的英雄。


武汉病毒研究所,疫情之下的是与非
作者: 赵非


自2019年12月起,新型冠状病毒肆虐全国。

疫情最早报告是在武汉,而位于武汉市、坐拥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P4)、且多位研究人员常年致力于冠状病毒和蝙蝠病毒研究的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以下简称武汉病毒所),自疫情开始至今一直处于风口浪尖。

虽然一直在为应对疫情、研究病毒倾尽全力,但面对甚嚣尘上的传言、部分毫无根据的猜疑、少数具有明显针对性的谣言,以及一些来自外媒用心险恶的中伤,武汉病毒所似乎一直默默背负着所有舆论压力,全心投入科研攻关。

在传言、猜疑、谣言和中伤之中,也有很多理性的声音希望了解武汉病毒所在此次疫情中到底做了些什么。

随着中国疫情压力逐渐缓解,世界其他多个国家的疫情蔓延愈演愈烈,部分国际媒体和某些别有用心之徒试图施展甩锅嫁祸大法。在此,我觉得有必要重新梳理一下武汉病毒所在此次疫情中所做出的努力和工作。

作为一个受过比较系统的生命科学研究训练、曾在武汉病毒研究所读书、工作多年之后于2018年底离职的科研人员,我仅代表个人身份,基于个人的经验和理解,结合网络公开报道和有关信息,对大家关注的和武汉病毒所相关的热点问题谈一谈我个人的看法。

(注:本文内容均基于个人理解,和任何机构无关。国际病毒分类委员会以官方身份正式将新型冠状病毒定名为SARS-CoV-2。这一命名引发了较大争议,中国病毒学家先后2次在国际有影响力的科学期刊上发表文章建议更名。为避免引起更多争议和不必要的误会,在此我按照WHO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疾病命名,称之为COVID-19病毒。)

1. 疫情期间,武汉病毒所到底做了什么?


根据网络上可查找到的信息,我简单梳理一下武汉病毒所在此次疫情中所做的工作。

2019/12/30:从合作单位武汉市金银潭医院获得不明肺炎患者样本。

2019/12/31:经通用引物鉴定初步判断病原为一种冠状病毒,开始构建文库准备进行测序。

2020/01/02:获得病毒全基因组序列,确认为一种新型冠状病毒,即COVID-19病毒。

2020/01/05:成功分离到COVID-19病毒毒株。开始建立病毒感染的细胞模型,搭建抗病毒药物筛选平台,逐步开展药物筛选。

2020/01/09:按标准将COVID-19病毒毒株收入国家病毒资源库,进行了标准化保藏,可依法依规提供给有关机构,将为当前COVID-19病毒的科学研究、疫苗开发、生物医药筛选等提供重要资源支撑。

2020/01/11:武汉病毒所作为国家卫健委的指定机构之一,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交了2019新型冠状病毒基因组序列信息,在全球流感共享数据库(GISAID,Global Initiative on Sharing All Influenza Data)发布,实现全球共享。(美国首个mRNA新冠疫苗就是基于中国提供的病毒序列开发的,所以武汉病毒所和其他广大中国科研工作者的努力实际上对于国际防控应对疫情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可惜中国人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努力和巨大牺牲争取来的时间,被某些国家白白浪费了。)

2020/01/21:就瑞德西韦抑制COVID-19病毒复制(细胞水平)提交专利申请。

2020/01/22:开始COVID-19病毒灭活疫苗研究。

2020/01/23:在预印本网站bioRxiv发表文章,表明COVID-19病毒可能源自蝙蝠,同时鉴定了COVID-19病毒进入细胞的受体为ACE2,为抗病毒药物开发、测试和病毒感染防控提供了靶点。

2020/01/23:湖北省新型肺炎应急科研攻关专家组召开的第一次工作会议宣布:成立科研攻关专家组,专家组由武汉病毒所、华中农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湖北省中医院、武汉金银潭医院等单位的13位专家共同组成。专家组由武汉病毒所牵头,石正丽任组长,着重在快速检测技术产品研发,疾病发生、发展和传播规律研究及临床诊治、抗病毒应急药物和抗体类药物研制等8个方面开展联合攻关。

2020/01/24:成立新冠肺炎病原学检测团队。

2020/01/25:紧急建立近20名成员组成的检测团队,开始针对首批196份送达样本开展检测工作。(病毒所副所长关武祥在2020年5月11日接受《科技日报》采访时表示“累计检测疑似新冠肺炎病人咽拭子样本6500余人份”;武汉解禁之后,武汉病毒所仍然继续作为指定检测单位之一负责临床样本的核酸检测。)

2020/01/28:宣布筛选得到3种在细胞水平抑制病毒复制的药物,分别是瑞德西韦、氯喹和利托那韦。

2020/01/28:组织黄冈当地的病毒所职工和研究生支援黄冈市病原学检测。

2020/01/28:与丽珠试剂联合开发COVID-19病毒 IgM/IgG 抗体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法),并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递交应急审批申请。

2020/01/29:已基本完成小鼠和非人灵长类动物模型的建立,将为后续研究提供关键支撑。

2020/01/29:在细胞水平初步测试双黄连抑制COVID-19病毒的效果。

2020/01/30:丽珠试剂联合武汉病毒所推出首个抗体检测试剂盒。

2020/01/30:内部报送双黄连测试结果(该结果被媒体曝光后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2020/02/03:丽珠试剂与武汉病毒所联合研发进展公布,介绍多种检测试剂盒,包括IgG/IgM抗体检测试剂盒(胶体金法)、核酸检测试剂盒(PCR-荧光法)和 IgM/IgG 抗体检测试剂盒(酶联免疫法)。上述产品已完成研发和试生产,正在与多个疾病控制中心和医疗机构合作,扩大临床样本例数对产品进行进一步评估,验证其诊断灵敏度和诊断特异性。

2020/02/05:武汉金银潭医院开始瑞德西韦III期临床实验,测试治疗新型冠状肺炎效果。

2020/02/07:科技部表示磷酸氯喹对治疗新冠肺炎是有效的,专家一致推荐应尽快将磷酸氯喹纳入到新一版的诊疗指南,扩大临床适用范围。

2020/02/07:国内有关单位开始进行双黄连口服液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临床试验,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注册号ChiCTR2000029605。

2020/02/07:收获了第一批按疫苗生产标准大规模培养的病毒。

2020/02/11:开展测定临床治愈病人血液中抗体效价的工作。

2020/02/19:发布“武汉病毒所致全所职工和研究生的一封信:全身心做好科技攻关”,在谣言四起、尘嚣漫天的时候,以信明志,以信励志,要求全所职工和研究生“用扎实的工作成绩体现科技‘国家队’的使命和担当,为打赢疫情防控战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个人觉得与其发出这么一封空喊口号的公开信,倒不如作为专业的病毒学研究团队,早早通过各种微信公众号、视频网站、新媒体等不同平台向公众宣传病毒学知识、介绍新型冠状病毒、普及防控常识,以病毒学专家的身份和临床专家一起答疑解惑破解谣言。)

2020/02/21-2020/04/17:各种平台谣言漫天,因此武汉病毒所不得不主动三缄其口,除了部分科研论文的发表之外,没有通过任何途径公开发布任何新的工作进展。

2020/03/14:与珠海丽珠试剂股份有限公司合作研发的2019新冠病毒血清学检测试剂盒通过国家药监局审批,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据关武祥2020/05/10接受采访时介绍,武汉病毒所与深圳联合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合作研制了2019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盒,已进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急审批程序,但我没有找到详细信息)。

2020/03/18:武汉病毒所副研究员王曼丽、研究员胡志红与北京毒物药物研究所合作,发现氯喹的低毒衍生物羟氯喹可以在体外培养细胞中有效抑制COVID-19病毒。Cell Discov. 2020 Mar 18;6:16. doi: 10.1038/s41421-020-0156-0. eCollection 2020.(虽然后来有观点认为氯喹等并不能在临床应用中有效抑制病毒感染,但也不能因此抹杀科研人员利用细胞在体外水平鉴定可能的有效药物的努力,毕竟在药物研发和老药新用过程中,体外有效的药物最终能够成药的只是极少数,但体外筛选药物的工作仍需要得到肯定。)

2020/04/08:武汉病毒所研究员刘翟与首都儿研所合作,基于逆转录等温扩增技术开发了一种COVID-19病毒快速检测的新方法。Clin Microbiol Infect. 2020 Apr 8. pii: S1198-743X(20)30186-5. doi: 10.1016/j.cmi.2020.04.001. [Epub ahead of print]

2020/04/10:武汉病毒所副研究员邱洋和研究员周溪揭示COVID-19病毒编码的核衣壳蛋白可作为病毒产生的抑制因子抑制细胞内RNA干扰。Sci China Life Sci. 2020 Apr 10. doi: 10.1007/s11427-020-1692-1. [Epub ahead of print]

2020/04/12:武汉病毒研究所和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联合开发的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获得临床试验批件。该疫苗时依赖于武汉病毒所最早分离的一个新冠病毒毒株,由武汉病毒所和武汉生物制品所共同克隆筛选之后,合作开发得到的疫苗。(但是铺天盖地的疫苗宣传中鲜有提及武汉病毒所,是否可能是因为当时的武汉病毒所正处于谣言漩涡中央,大家避嫌只好略去武汉病毒所的名字?具体详情作为外人无从得知。)

2020/04/15:武汉病毒所副所长关武祥与武汉金银潭医院院长张定宇等作为专家,共同参加湖北省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分享普及生物安全知识,分析梳理我国生物安全现状,围绕更好维护国家生物安全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2020/04/18:武汉病毒所研究员、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主任袁志明接受CGTN采访时,就人造病毒、病毒泄露等阴谋论说法进行分析和驳斥。

2020/04/22:有媒体爆出武汉病毒所的网络和邮箱遭到攻击,多名研究人员的邮件地址和密码被人拖库,还有不明团体整理了一份@wh.iov.cn的邮件账号和密码列表,石正丽的邮箱被人撞库试探了数百次。还有人的邮箱被攻击了3000多次,部分实验室电脑也被攻击后需要重装系统。(不过得益于中科院强大的网络安全保障,没有任何邮箱被攻破。)

2020/04/23:武汉病毒所和武汉生物制品所联合开发的新冠灭活疫苗完成第一阶段前三个年龄组96人的疫苗接种。(可惜在多数宣传中再一次缺失了武汉病毒所。)

2020/04/28:武汉病毒所研究员、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主任袁志明接受路透社专访表示,有关新冠病毒由武汉病毒研究所合成的说法毫无根据,新冠肺炎疾病起源尚无定论。

2020/05/02:武汉病毒所副研究员王曼丽、研究员胡志红与北京毒物药物研究所合作,发现抗流感病毒药物盐酸阿比朵尔可在体外培养细胞中有效抑制COVID-19病毒。Cell Discov. 2020 May 2;6:28. doi: 10.1038/s41421-020-0169-8. eCollection 2020.

2020/05/07:武汉病毒所副研究员张磊珂与中科院生物物理所饶子和、杨海涛团队合作,基于蛋白结构揭示了抗肿瘤药物卡莫氟抑制COVID-19病毒主要蛋白酶的机制。Nat Struct Mol Biol. 2020 May 7. doi: 10.1038/s41594-020-0440-6. [Epub ahead of print]

2020/05/10:武汉病毒所副所长关武祥接受科技日报采访,介绍武汉病毒所在疫情之中的科研攻关工作。

*截止2020/05/12,在医学文献专业检索网站PubMed搜索作者单位含武汉病毒所的文章中,标题含有COVID-19的共有35篇。

相信武汉病毒所科研人员实际参与的工作、开展的工作、完成的工作和所做出的努力远超报道的内容,但因为身处各种舆论、谣言、攻击、抹黑的旋涡中心,同时也受制于部分网络暴徒不辨是非的攻击以及部分外媒势力的抹黑,不便详细说明自己的每一项努力、每一点工作和每一份成果;针对铺天盖地的谣言和质疑,也无法澄清和回应。


2. COVID-19病毒是人工改造的产物吗?

不是。

基于目前所有报道的数据、全球专家的分析,再基于客观的实际情况和逻辑分析,已经可以排除这一可能。对此,全球绝大多数病毒学专家都有共识。

(1)在现有的科技能力下很难实现。
现有的科技水平下,科研人员确实有能力对冠状病毒进行一定程度的改造。比如像不久前引起大家关注的2015年Nature Medicine文章那样(Nat Med. 2015;21:1508-13. 已有多篇文章解释这项工作),该工作由美国科学家在美国完成,构建了重组病毒。

石正丽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主要是提供蝙蝠冠状病毒负责识别进入宿主细胞的S蛋白序列信息,并在细胞水平确定了蝙蝠冠状病毒S蛋白可识别细胞受体ACE2,但没有直接参与重组病毒的构建和感染特性分析,没有参与病毒重组工作。

另外,2015年那篇文章的工作是用一个已经知道的S蛋白替换掉原有的S蛋白,而现在COVID-19病毒的S蛋白和现有已知的所有病毒S蛋白都有所差异。那么,如果要人工合成一个新的S蛋白,并让它满足以下条件,(i)能结合人ACE2受体,(ii)其结合能力是SARS病毒S蛋白10-20倍(https://www.biorxiv.org/content/10.1101/2020.02.11.944462v1),且(iii)具有完整生物学功能保证病毒正常复制,其工作量将是天文数字。

即使有生物信息学分析、蛋白结构预测等现代生物学技术辅助,也需要大量的实验工作进行筛选验证,所耗费的人力、经费和时间仍然是难以想象的大。所以,在现有的科技能力下很难人工制造出COVID-19病毒。

(2)科学家没有任何动机去改造这么一个吃力不讨好的病毒。
科学家的时间和精力是有限的,他们的工作在追求科学真理的同时,也需要面对众多实际问题以维持实验室正常运转,其中最重要的3个应该就是研究经费、实验人员和研究条件,说通俗一点就是钱、人和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

(i)钱:实验室必须有足够的科研经费(钱)才能开展科学实验(试剂、分析、测试、实验动物……),研究生每月的生活补贴也要从科研经费中支付。

没有足够的经费支持,根本没有办法正常运转一个实验室。武汉病毒所的经费绝大部分是纵向支持,主要包括中科院每年的直接拨付研究所运行经费和各个课题组申请的国家级和地方项目,这些项目信息完全是公开透明的(大家有兴趣可以去查询,比如自然科学基金NSFC查询系统如下: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index/funcindex/prjsearch-list)。

中国目前的科研大环境下,申请人所发表的文章直接决定了他能获得的科研项目和业界认同,所以大家都希望能把自己的工作发表到更好的杂志上。

目前国际上对于增强病原毒力或者改造病毒宿主的研究工作管理非常严格,如果没有特殊原因,一般不允许发表这类工作的文章(比如上文说到的2015年文章也受到了一些质疑)。

如果一项工作不可能发表文章,试想哪位科学家会花费大量的经费和精力去进行这样的研究?

(ii)人:实验人员,包括研究生和工作人员。目前高校和研究所里科学研究的主力是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研究生最期待的就是经过几年的实验室学习和训练之后,把自己的工作发表到高水平的学术期刊上,然后顺利毕业。

发表文章对多数学校和研究所(包括武汉病毒所)来说是基本要求,而且发表文章的水平也和学生毕业之后的去向(工作、出国进修、博士后等)直接相关。

试想,哪位学生会接受一个无法发表文章、不能保证自己毕业的科研项目?同样,工作人员的工资收入(武汉病毒所的工资真的不高)和职称有关,而职称晋升的一个硬性指标就是发表文章的数量和水平(包括申请项目,上面已经解释,不再赘述),那么工作人员同样没有意愿和动机去进行一个无法发表文章、无法晋升职称、无法升职加薪的科研项目。综上,任何科研人员都没有动机去改造得到这么一个病毒。

(iii)研究条件:自从2004年某实验室意外泄露SARS后,国家不立项、也不批准从事SARS-CoV的研究,因此病毒所也没有再从事SARS-CoV的研究。

(3)最重要的是,目前尚无任何证据表明新冠病毒有人工改造的痕迹。
现代法证学的开山大师埃德蒙?罗卡(Edmond Locard,1877-1966)提出了一个著名定律:“凡有接触,必留痕迹”(Every contact leaves a trace)。

科学实验也是如此,要想把一个病毒进行改造,势必需要用到现代分子生物学技术。

最简单的比如酶切、连接等等克隆技术,就好像裁缝做衣服的时候拼拼补补一样,基因水平的剪切拼接也会有一定的痕迹留下来。

目前COVID-19病毒的基因序列已经公布了好几个月,全世界众多科学家都在努力研究,但没有任何人提出任何明确的有说服力的证据表明人工改造的存在。

(印度学者的BioRxiv文章宣称COVID-19病毒含有HIV序列暗示人工改造的文章已经被全世界学者批驳,主动撤稿;“欧洲病毒学专家董宇红博士”和美国的James Lyons-Weiler博士宣称“break the coronavirus code”(破解冠状病毒密码)的证据也完全站不住脚,已经被多人批驳,全球病毒专家都不买账。)

(4)近期已有多位科学家发表了各种证据表明病毒非人工合成而是自然起源。
比如斯克利普斯研究所的著名病毒进化学家Kristian Andersen在virological.org发表文章,反驳了 “人工合成”阴谋论,文章已被众多著名病毒学家转载并支持。

这是目前最专业权威也是最有技术含量的一篇反驳研究文章(http://virological.org/t/the-proximal-origin-of-sars-cov-2/398)。



另外,华南农业大学、香港大学管轶教授与广西医科大学胡艳玲教授,都在预印本网站bioRxiv 发表研究论文(https://www.biorxiv.org/content/10.1101/2020.02.17.951335v1,https://www.biorxiv.org/content/10.1101/2020.02.13.945485v1),表明在穿山甲样本中发现了与COVID-19病毒类似的冠状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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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对于穿山甲是否真的是中间宿主尚有争议,但目前公认COVID-19病毒应该源自蝙蝠。

(5)全球顶级科学家都已达成共识,否定这一阴谋论。
全球顶级科学家不久前在国际顶级杂志《柳叶刀》发表联合声明,“强烈谴责认为该新型冠状病毒疾病并非自然起源的阴谋论”,并“支持中国抗击2019新型冠状病毒疾病疫情中的科研、公共卫生、医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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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据内容更新至2020/02/21,后又有大量专家发表文章或声明

纷纷批驳人造病毒这一说法,因时间关系,没能一一列举。)


(6)据参考消息网2020/05/10报道:据外媒报道,包括世界卫生组织、英国卫生大臣以及俄罗斯总统发言人在内的多方人士,都否认关于新冠病毒是人为制造出来的指控,并强调这一病毒来自自然界。

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网站5月6日报道,世界卫生组织否认关于新冠病毒是人为制造出来的指控,并强调这一病毒来自自然界。报道援引英国路透社的文章称,英国卫生大臣马修·汉考克称,英国没有看到任何证据表明新冠病毒是人为制造出来的。

此外报道还援引了英国天空新闻频道的报道称,英国政府人士表示,伦敦的立场是,新冠病毒很可能首先从动物传染给人类,而与实验室没有关系。

另据美国消费者新闻与商业频道网站5月6日报道,俄罗斯表示,美国在没有提供证据的情况下指责中国对新冠病毒疫情负有责任,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人造病毒”“实验室泄漏”这些阴谋论说法,在早期主要是部分网民和哗众取宠之人四处散播,在国外疫情蔓延之际,部分国家的媒体也开始散播这一说法(有一些谣言很可能是出口转内销),而部分政客也处于种种政治目大肆宣扬。

但是,人生病了应该听从医生的判断,听算命先生的说法是不对的;学习数学应该听从数学老师的建议,找体育老师也是不合适的。

那么,关于病毒的起源,不去看全世界病毒学家和生物学家的专业意见,而去听那些玩弄权术的政客和专营小道消息的博眼球媒体炮制出来的噱头,岂不滑天下之大稽。

3. COVID-19病毒是实验室泄露的吗?

不是!

(1)要从实验室泄露出来,首先得有这么一个病毒。
如上所述,武汉病毒所都没有改造出这么一个病毒,从何泄露?那么有可能是从石正丽或周鹏的蝙蝠病毒库里泄露出来的吗?同样可能性几乎可以忽略。

(i)现在发现与COVID-19病毒相似性最高的是来自蝙蝠的BatCoV RaTG13,也就是说还没有发现和COVID-19病毒一样的病毒。

(ii)绝大多数的蝙蝠病毒都只有序列,而没有病毒实体。为了避免伤害蝙蝠,一般采样都是采集粪便(可能还有唾液、尿液、血样等),接着通过宏基因组测序技术获得所有病毒的序列信息,从中发现可能的病毒种类。BatCoV RaTG13也是通过序列比对发现和COVID-19病毒相似性较高之后,再重新检测原有样本,获得了全长序列。

(iii)在COVID-19病毒之前只发现了6种可以感染人的病毒。如果早就发现了第7种可以感染人的冠状病毒,科学家不去尽快发表文章(如果不是疫情影响,这应该会是一个重大发现),而是偷偷藏起来等着泄露,这从任何角度来讲,都不合逻辑。

(2)通过实验动物泄露出来的可能性极低。
实验动物使用管理是有严格规范的。

据我所知,武汉病毒所的实验动物场所有P2、P3和P4 三个等级。我只了解部分P2实验室的管理,P3和P4属于高等级实验动物实验室,我没有资质使用;但肯定比P2动物实验室的防护规格更高,管理更严格。

就P2来讲,每一只实验动物从何而来、进行了哪些实验、实验持续时间多久、实验终止方式、试验后动物如何处理,全部都有严格登记,可谓是任何一只实验动物活要见鼠,死要见尸。最终的动物尸体全部统一收集,定期回收作为医疗有害垃圾处理(由有资质的专业处理公司负责)。

而且实验动物中心有专人负责动物的管理和监测,实验空间内24小时无死角监控,实验人员不能随心所欲地对待处理动物。COVID-19病毒的研究需要在至少P3级实验室进行,相应的动物实验管理更加严格。

所以,发生“武小红博士”所说的实验动物逃跑、被吃掉的几率为零;发生假冒“实名举报”微博里的所谓“拿一些实验动物售卖”之事更是无稽之谈了。

(3)灵长类实验是近期疫情暴发后的COVID-19病毒科研攻坚工作。
(i)从管理的角度上看。首先,动物实验的审批和P4实验室的使用是有严格管理规定的,所有工作需要符合生物伦理和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当能够用小动物(如小鼠等)时,不允许使用大动物,灵长类的实验更是要慎之又慎。如果实验被批准,所有工作需要在动物中心监督和管理之下进行,绝不是随心所欲。

对于P4实验室来讲,动物实验甚至都不是由开展项目的科研人员进行的,而是提交实验方案后委托经培训有资质的P4实验人员代为操作。

最后的动物处理,相信比P2实验室的小鼠处理更加严格。毕竟P4实验室是研究最致命病原的场所,从生物安全、环境安全、实验人员安全等各种角度出发,都不容半点闪失。

(ii)从经费的角度上看。灵长类动物实验成本相当高,不说后期实验过程中的成本,单单是购买一只恒河猴的费用就在2万元左右。

据我所知,武汉病毒所只有在P4实验室中才有灵长类动物的实验空间(P2和P3都没有),维持P4实验室和在其中工作的成本非常高,因此如果没有特殊的需要,完全没有任何必要进行灵长类实验。

因此,灵长类动物实验往往是一个课题的最后一步,也就是在细胞水平、小动物实验都已经完成,而且结果很好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考虑灵长类实验。

据我所知,P4实验室在此次疫情之前并没有开展灵长类动物感染实验;疫情暴发后武汉病毒所为了进行科研攻坚,才在P4实验室中开展了部分灵长类实验。

目前灵长类实验的具体实验内容和动物数量我不了解,但按常规流程推测,可能会涉及(不一定全部包括)了解病毒致病机理、发展治疗方案、测试药物、开发测试疫苗等工作。(注:以上数据内容成文于2020/02/21)

2020/04/12媒体报道,武汉病毒所(多数媒体报道未提及病毒所)和武汉生物制品所联开发了世界上首个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在临床测试之前,必须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毒性测试和有效性验证,相信在这些测试工作中,灵长类动物的感染模型立下了汗马功劳。

4. 武汉病毒所有没有在进行冠状病毒的改造工作?


我对武汉病毒所的冠状病毒研究工作了解并不十分深入,但是对于任何一个研究病毒的实验室来讲,针对病毒进行一些改造操作实在是太正常了。

比如,为了研究病毒入侵细胞、复制、传播的过程,用可以发出高亮荧光的量子点标记病毒表面,在病毒基因组中添加荧光蛋白基因,把病毒表面的蛋白融合荧光蛋白,敲除病毒中的毒力基因以用于疫苗研发等。

但是,所有一切实验设计都是基于安全性角度展开的,这也是为什么会有各种不同的生物安全等级的实验室,实验人员需要根据相应的研究对象和工作内容选择合适的安全等级。

以导致艾滋病的HIV来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6颁布《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规定,HIV属于第二类病原(和SARS一样),病毒培养(也就是扩增病毒)和动物感染实验(利用活病毒)需要在BSL-3即P3实验室进行(动物实验在ABSL-3)、未经培养的感染材料的操作(可以理解为很少量的病毒)和灭活材料的操作(比如COVID-19病毒的临床样品检测需要先灭活,再在P2实验室进行)可以在BSL-2实验室(P2)进行,而无感染性材料的操作(比如针对单独病毒核酸或蛋白等)要BSL-1(P1)就可以了。

那么如果病毒进行了改造,是否都是很可怕的?答案也是否定的。

绝大多数的病毒改造是为了科学研究,都是基于安全性这个基本前提进行的。还是拿HIV举个例子。HIV有一个特性,就是可以把它的基因组整合进人的染色体(这也是为什么HIV难以根治的原因之一)。

利用这个特性,科学家把HIV改造成了一种用于基因传递的载体,就像卡车运货一样,把它所携带的目标基因转到其他的细胞里去。几十年以来,HIV载体(一般叫做慢病毒载体)经历了一轮又一轮的发展,从第1代发展到了第4代,最主要的变化就是安全性逐渐提高。

现在全世界应该绝大多数细胞生物学或分子生物学实验室都在用慢病毒载体。

顺便说一句,传统的HIV只能识别一个叫做CD4的受体,也就是只能感染含有CD4的一类细胞(CD4+T细胞);为了能让它识别更多种类的细胞,科学家特意把识别CD4的HIV表面蛋白替换成了另一种病毒(水炮口炎病毒,VSV)的类似蛋白(VSV-G),从而让慢病毒载体能感染很多种不同细胞,扩大了它的应用范围。所以就病毒进行一些改造并不都是坏事,也并不一定会造成严重后果(注:以上数据内容成文于2020/02/21)

在武汉病毒所(多数媒体报道未提及病毒所)和武汉生物制品所联开发了世界上首个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之前,军事医学科学院的陈薇院士团队已经率先开发了新冠病毒重组疫苗。这个疫苗实际上也是基于病毒改造完成的。

陈薇院士团队的疫苗是通过改造腺病毒(一种常见病毒,可导致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眼部和胃肠道感染;也可以导致婴幼儿肺炎,病情重、病死率较高)所得到的。

简单地说,通过基因改造去除腺病毒基因组上关键的复制相关基因后,再用所获得的无法独立复制的重组腺病毒作为骨架,表达新冠病毒(或其他病毒如埃博拉病毒)的表面蛋白质,就获得了基于腺病毒的重组新冠病毒疫苗。

所以,病毒改造是非常常见的技术手段,完全没有必要恐慌。

虽然病毒改造是常规技术,也是常规操作,但改造病毒(特别是需要在高等级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研究的高致病性病毒)也并非可以随随便便就开展的工作。

任何有关高致病性病毒的改造工作,在项目启动前必须要通过专业的“生物安全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的评审。只有符合国际和国内生物安全和生物伦理,评审通过后才能开展。这些过程都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有严格的申请和评审程序,绝非儿戏。

5. 武汉病毒所是否预见了可能的疫情,是否发声示警?

有可能!

武汉病毒所之所以十几年如一日地研究冠状病毒、研究蝙蝠病毒、研究其他烈性病毒、建立P4实验室,就是因为预见到新发传染病可能造成的严重威胁;而且石正丽也曾多次警示要高度重视蝙蝠携带的病毒包括冠状病毒对人类可能的危害(https://www.yixi.tv/speech/663)。

但是,科学家不是预言家,没有人能提前预见到2019年末会有这么一种病毒引发如此严重的疫情,他们能做的只能在疫情发生之后迅速启动科研攻坚。

武汉病毒所参与新型冠状病毒工作的时间节点如上所述,也就是说有据可查的最早时间是2019年12月30日收集到了临床样本。

病毒学的关注方向可能和传染病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等有所不同,主要是针对病毒自身进行相关研究。

面对这么一种新的病毒(虽然类似SARS但毕竟还有较大差异),在不进行动物和细胞实验的情况下,很难得出明确结论是否会出现人传人,也无法预言是否会造成大面积流行。

唯一可能让科研人员警觉的就是,测序结果和序列比对显示COVID-19病毒和SARS病毒有一定关系。但科学是严谨的,仅就病毒序列的相似性是不足作为确定证据预测严重疫情的,如果贸然将这一消息公布媒体,可能会引起严重的社会问题。

因此,武汉病毒所最可能的做法是,根据法律法规和工作流程,将这些信息提交有关单位(我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不了解具体是哪些单位,但网上已有大量资料描述新发传染病的法定报告途径,大家可以自行查询)。

现在没有确定证据表明这点,但是武汉病毒所在1月11日“作为国家卫健委的指定机构之一”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交病毒基因组序列信息,从这里或多或少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但是,无论如何,我个人认为武汉病毒所,还包括全国其他从事病原研究的单位,在繁重的科研攻关的同时,都忽视或忽略了专业病原研究机构应该尽到的另一重要社会责任:在疫情初期,没有尽快面向公众进行高质量的宣传,科普病毒特性,介绍预防手段;疫情发展过程中,没有及时面向公众介绍自己在针对病毒进行哪些研究,工作得到了哪些进展,还有哪些工作需要进一步完成;在谣言漫天时没有及时站出来,以专家的身份澄清辟谣,而是听之任之。

除了潜心科研、发表论文之外,科技工作者和科研单位的一项重要社会责任就是向公众进行科普宣传、用普通民众听得懂的语言介绍自己的工作和结果。

尽管我所了解的武汉病毒所科研攻坚团队每天工作10-20小时,的确无暇顾及公共宣传和教育,但其他暂时没有参与科研的其他科研工作者们可以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众答疑解惑。个人认为,本次疫情中,多数相关科研单位在这“社会责任”上只能打负分(其实这是国内多数科研机构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问题)。

另外,大疫当前,也反映出我国缺乏一支有专业素养的新闻队伍进行正面的宣传,这也是谣言四起的一个重要原因。

不过,亡羊补牢未为晚矣。在遭受了某些国家狂风暴雨般的抹黑之后,我们终于也理解了所谓清者自清只不过是一厢情愿,该澄清的时候一定需要澄清,改批驳的时候就应该站出来批驳。

在此基础上,用科学的知识来武装公众的头脑,是让大家对谣言免疫的最好方式。所以,科普工作任重道远,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绝不能仅停留在口头上。

6. 怎样评价石正丽?

我个人非常尊重石正丽。她是一名真正的科学家,不盲从、不跟风、不哗众取宠,坚持十几年潜心坐冷板凳研究冠状病毒溯源,研究被人关注甚少的蝙蝠病毒,能够长期坚持身先士卒深入一线钻蝙蝠洞、进行野外考察,而且能够持续产出重要科研成果。

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观点,比我更有影响力的人来评价更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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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正丽


7. 如何看待武汉病毒所筛选出的各种药物?

根据武汉病毒所官网显示的信息,该所在 2019年12月30日收集了来自武汉市金银潭医院的COVID-19病毒样本;2020年1月2日确定了COVID-19病毒全基因组序列;于1月5日成功分离到了病毒毒株;1月9日将病毒毒株纳入国家病毒资源库(武汉病毒所管理)并进行了标准化保藏;1月11日作为国家卫健委的指定机构之一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交了COVID-19病毒基因组序列信息。

从上述时间点中可以看到,武汉病毒所在疫情早期(注意,是疫情早起而不是疫情开始之前)就开始了相关的研究工作。

根据武汉病毒所副所长关武祥日前接受采访所介绍的,武汉病毒所紧急凝练了12个研究方向,其中就包括17名科研人员组成的药物筛选团队。

这支队伍在“与军事科学院军事医学研究院国家应急防控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联合开展了上市药物、临床药物和候选药物的筛选和评价,发现磷酸氯喹、法匹拉韦等在体外细胞水平上能有效抑制2019新冠病毒的感染,正在进行其他药物的筛选与评价”。

其中部分结果已经通过各种媒体公布或通过专业科技期刊发布。媒体公布药物筛选和科研进展等信息主要集中在疫情早期,但是因为部分信息引起了一些舆论反向,中后期的结果主要是通过科技期刊发表。

按照我个人的经验和理解,武汉病毒所应该还会有大量的研究结果和进展通过其他的内部途径上报上级专家组或者上级卫生、科研部门,但这些情况因为没有公开发布的信息,我们无法了解具体情况。

现在就我个人理解来谈谈药物筛选。首先说明,我个人并没有太多药物筛选的经验,只是曾经参与过某个项目的一部分工作,所以可能会有细节方面的错误,但总体流程应该不会有太大偏差。

在武汉病毒所分离到新冠病毒之后,应该会立刻开始建立感染细胞模型。建立细胞模型应该会利用几种病毒学实验室常用的一些细胞系,利用病毒感染,以模拟体内感染情况。

之后,科研人员利用病毒感染的细胞模型开始采取了广撒网式的筛选方式(这也是常规的筛药手段),大量筛选已经临床批准或者尚未批准的药物或者药物库(据我所知,武汉病毒所有多个药品库)。

如果某个药物在这个细胞感染模型上能有效抑制病毒复制,那么就有可能(注意,只是有可能,并不能100%确定)在体内也有抗病毒效果。

武汉病毒所的多个实验室都在针对不同病毒(如HIV、流感、肝炎病毒等)进行药物筛选,所以拥有多种不同的小分子药物或化合物药物库(一般指原药,而不是成药)。

这些药物库有一些已经批准的药物,也有尚未批准的化合物和小分子。科研人员的工作就是利用高通量细胞筛选平台,从大量的药物库中得到高效低毒的少数几种有效药物。

在1月28日宣布鉴定出了3种可在细胞水平抑制病毒复制的药物,包括这次大出风头的瑞德西韦(代号GS-5734)和另外两种药物氯喹(Chloroquine, Sigma-C6628)和利托那韦(Ritonavir)之后,又陆续鉴定了其他一些在体外能有效抑制病毒复制的药物,并在专业科学期刊中发表研究结果(相信在发表文章之前已经向上级汇报了相关结果)。

现在关于氯喹、瑞德西韦、莲花清瘟胶囊等药物的实际疗效都还有争议,这也是科学和医学发展的必经之路。

确认一个药物的具体治疗效果,必须经过严格的科学手段的临床测试,绝不是简简单单地几个在实验室里进行的实验就能够说明的。每一种药物的研发都需要大量的验证、长期的测试,和各种不同领域学者的密切合作,从细胞水平到小实验动物到灵长类动物,最后才能到达临床测试。

经历了I、II、III期的漫长临床测试后,才有可能获批真正用于临床治疗。整个药物研发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细胞水平筛选得出可能有效的药物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而且此次疫情突然暴发,所以一切筛选工作只能在保证结果的前提下加快速度,以期尽快提供可能的候选药物进入下一步测试。

作为一个基础科研机构,武汉病毒所的研究人员也只能进行体外细胞水平的测试,最多在外加利用实验动物进行一些验证。

他们没有能力也没有资质独立开展临床测试。从这一角度来讲,无论这些药物最后在临床上的实际效果如何,武汉病毒所的工作和努力都是值得肯定的。

关于武汉病毒所抢注瑞德西韦专利,虽然热点已经过去,但还是谈谈我的想法吧。我个人不是非常了解知识产权和药物研发领域,所以只能就我个人理解谈一谈想法,就此事也有大量业内专家(恳请大家一定要参考业内专家的意见)评论过,大家可以自行参考。

武汉病毒所申请瑞德西韦治疗新冠肺炎的专利时间是2020年1月21日,而宣布结果的时间是在1周之后。产生这一时间差,最有可能的原因是数据的完整性,也有可能是在走报批程序。申请专利时的结果可能只是部分结果,在初步发现药物有效性的时候,就迅速开始进行了。

而且专利的撰写是有一定规范的,与日常科技写作区别很大。我认识的多数科研人员并不擅长这种专利写作,常见做法是将所有想法、结果和信息提供给专利代理公司(就像打官司找律师事务所一样),然后由专利代理公司负责后续专利撰写和申报工作,并不会过多占用科研人员的时间。

申请专利可以批准,也可以不批准,所以有可靠的数据最好,但没有可靠的数据,最多被驳回,并不会造成严重后果。但是,公开报道就必须有严谨的实验证明数据,有可靠的结论。

我相信,在申请专利(1/21)到公开报道(1/28)这一周时间,武汉病毒所的科研人员一定反复进行了多次大量的实验,已确认药物效果,这才敢向媒体公开宣布“筛选得到3种有效药物”。

当时曾经有人质疑,武汉病毒所在发现药物可能有效之后,为什么首先申请专利、发表文章,而不去立刻推荐临床测试呢?

我个人觉得可能有以下几个原因。

(i)武汉病毒所只是一个基础科研机构,没有任何临床测试的资质和能力,最多也只能把结果公布之后,由上级卫生部门和医院确定,武汉病毒所本身是没有任何决定权的。

在正常情况下,武汉病毒所的科研人员在筛选到某些可能有效的药物之后,必须在严格的体外(培养细胞)和体内(实验动物)测试验证的基础上,与有临床测试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比如医院)合作进行临床测试,或者委托专业的第三方CRO公司(委托研究机构)代为测试。

而在本次新冠疫情中,所有结果都需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或专家组,再由上级单位或专家组作出后续决定,如有必要可以基于细胞水平的评价结果推动后续相关药物的临床研究。相信武汉病毒所已经按照规定进行了相关推荐。

(ii)瑞德西韦只是在细胞水平表现出抗COVID-19病毒的能力,按正常流程来讲,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按理讲后面还应该有小动物实验、可能还有灵长类实验,最后才能进入I、II、和III期临床。试想谁会贸贸然把这么一个只做了细胞水平饰演的药物进行临床测试?

(iii)瑞德西韦毕竟还没有正式批准上市,虽然毒性水平可以参国外的二期和之前的实验结果,但是不确定因素太多,一定要本着科学的态度进行实验确定效果。这也是为什么武汉金银潭医院需要进行761例病人的双盲实验,在4月才能得出结论。目前结果显示瑞德西韦没有显著性效果,但也有人认为这是因为临床受试者数量太少(因为大量的临床测试同时上马,导致没有足够的临床患者参加测试)所造成的,所以瑞德西韦的具体效果还有待后续研究。

8. 为什么武汉病毒所和石正丽不站出来澄清?

个人的观点,武汉病毒所和石正丽的确应该站出来针对谣言和污名一一辩驳,进行澄清。但是他们也受到种种实际客观情况的限制。

武汉病毒所在这次疫情中有招黑体质,导致黑病毒所简直成了流行趋势。一开始是说人工改造病毒、P4实验室泄露,后来病毒所一名毕业2年的学生成了0号病人,接着有人冒充病毒所研究员实名举报所长拿着实验动物去海鲜市场倒卖(想想那画面都觉得滑稽);疫情缓解一些之后,有人四处推广号称武汉病毒的防病毒方法,有人出售号称武汉病毒所研制的抗病毒洗手液,还有人打着武汉病毒所的幌子出去给公司进行新冠核酸检测服务。

但是,如果把宝贵的时间都浪费在打这些没有意义的嘴巴官司上,现在大概率就没有能够进入临床测试的灭活新冠病毒疫苗,也没有那么多在体外测试中被鉴定得到的药物,同样也不会有新冠病毒可能源于蝙蝠这一重要发现了。

石正丽更是焦点中的焦点,无数谣言都围绕着她而出现:最早说病毒是她人工改造的;还有人打着石正丽的幌子让大家警惕蚊虫可以传播新冠;不久前有外媒有鼻子有眼地说石正丽在开车去P4实验室的路上,偷偷把一个装有病毒的泡沫箱子放在华南海鲜市场的通风口,还有监控视频为证(注意,华南海鲜市场和P4实验室分列武汉病毒所的两边,不能顺路);最近又有微信公众号宣称石正丽给境外提供了5000多份蝙蝠病毒样本;前几天居然还有消息说石正丽携带大量科研资料潜逃法国(我都被气笑了)。

结果石正丽被迫再次站出来在朋友圈澄清,表明这是子虚乌有的事情。不澄清被认为是心虚;结果澄清了之后,又有人觉得石正丽碰到这种情况不报警光澄清一定是心虚;现在我们假定真的报了警,相信还是有人不满意,觉得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就去报警简直是作戏,一定是心虚,心里没有鬼的人应该坦坦荡荡地什么都不说,清者自清。

上一次石正丽在朋友圈已声明保证没有人造病毒的一段澄清的话已经被各种键盘侠以各种观点轮流分析了一圈,这次还是忍不住站出来在澄清,估计也是被逼无奈。简直是虽人有百口,口有百舌,也解释不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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谣言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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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正丽微信朋友圈截图



由此,我又想到了近期针对比尔盖茨的种种无脑谣言。盖茨基金会长年来资助多国的疫苗研发、生产,并帮助多个国家抗击多种流行传染病。疫情在全球暴发后,他又连续向各地提供了大量捐款,并不以余力地斥巨资全力推进新冠疫苗研发。然而,这些行为却为他招来了“利用新冠疫情控制世界人口,完成人口清除计划”,妥妥地把他黑化成了灭霸(Thanos)。

就这些谣言和攻击,比尔·盖茨在2020/04/09接受央视《新闻1+1》节目无奈地说:“我觉得这挺有讽刺意味的,尤其是对于那些尽全力做好应对疫情准备的人来说更是讽刺。”

这番话,比尔盖茨显然是在说自己,但不也同时适用于武汉病毒所和石正丽吗?

最近一段时间随着各种外媒和政客的国际化抹黑造谣,我觉得大家应该也能够看出其中端倪。其实早在疫情暴发之初(2月中上旬),就有很多来自境外IP地址的账号在各种平台纷纷跳出来发布消息,从各种角度大肆抹黑武汉病毒所和石正丽以及其他科研人员。

最近又有各种外媒和政客纷纷把矛头指向武汉病毒所,而部分所谓的“证据”最终表明实际上是移花接木的拙劣拼接(https://m.chinanews.com/wap/detail/zw/gn/2020/05-07/9177873.shtml);上个月,又有境外黑客团体对武汉病毒所进行网络攻击,利用撞库等手段尝试入侵武汉病毒所科研人员的工作邮箱。

综合分析种种情况,我个人认为,针对武汉病毒所和石正丽等研究人员在疫情初期的部分质疑,主要源自部分群众因为对病毒和科学研究缺乏了解所造成的疑惑,本来可以通过专家澄清解释和科普很容易消除疑惑,但是因为当时的一些限制措施,导致谣言愈演愈烈;

同时,在这一时间也会有一些浑水摸鱼的网红和一些别有用心的境外账号,试图煽风点火,扰乱视听,借此机会攻击影响武汉病毒所,具体目的不得而知;

到了疫情蔓延至全世界以后,部分国家的媒体和政客无视全球科研专家的专业意见,执意把矛头指向中国,指向武汉病毒所,如果不是为了炮制耸人听闻的大(假)新闻,应该也是为了甩锅转移视线,或者其他政治目的。

9. 我自己有什么想说的?

(1)请大家不要过度解读科研工作者。
多数我认识的科研工作者都是严谨而略带书呆子气的,虽然进行专业报告的时候可以侃侃而谈,但往往不太擅于应对媒体,也并不擅长公共宣传。对于科学结论和基于结果的推测,请大家(包括媒体)在转述时务必严谨地表述全部内容,切勿断章取义,否则极易引起歧义。另外,切记过度解读,科研工作者除了科学研究和科技文章写作以外,也只是一个普通人。

他们日常所说的话、所用的语言一般不会像作家和诗人那样精雕细琢,也不会像政治家和外交家一样滴水不漏,往往只是就事论事。就好像“我家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还是枣树”,如果过度解读,能够看出各种作者都没有想到的暗指和隐喻。

(2)请科研工作者们站出来进行科普宣传、澄清事实、批驳谣言。
科研工作者在探索自然、发表论文之余,面向社会进行宣传、增强全民科学素养、介绍自己的研究内容、解读自己的研究成果也是非常重要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但是就目前情况而言,很少有科学家愿意站出来澄清事实、批驳谣言。

我有一位好朋友在春节之前就把一双儿女送到千里之外的亲戚家,然后迅速返回武汉和妻子一起加入一线医疗,2周高强度工作之后在隔离期还在网上开展在线问诊,他告诉我“都不说真话,假的不就泛滥”;另一位我非常尊重的有社会担当的教授也告诉我“公众知情权在这种时候很重要”。

正是他们的鼓励和支持,打消了我明哲保身、静坐吃瓜看客的念头。所以,我希望有更多的科研工作者们(包括科学大家、普通科学家、具有专业背景的科技人员,还包括了解一定专业知识的研究生和大学生们)能够尽快站出来,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理性分析,在各种媒体上广泛宣传,当把科学的精神和正确的观点告诉大家之后,谣言自然也就无处藏身。

3月之后,有很多科学家陆续走到了宣传一线,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开展了针对新冠病毒基础知识和防控知识的科普工作,由钱颖一、饶毅、潘建伟三位学者共同发起的非营利性公益组织智识学研社联合腾讯基金会还邀请了六位业内顶尖专家开展了系列科普公益直播活动“2020科学抗疫”。所以,科学家们已经行动起来了。

希望经此一役,大家都能意识到科学普及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如果在平日就能够通过广泛的科普工作,增强全社会的科学素养,一定能够帮助全社会在下一次不期而遇的灾祸面前增强应对能力、减少信谣传谣,从而更好地维持社会稳定。

(3)建议武汉病毒所官方发言人及时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和疑问。
我作为一个“外人”并不了解具体的内情,所有解答只能根据网络信息和个人分析,错漏难免,自然说服力有限。建议武汉病毒所在不影响科研攻坚的情况下,能够尽快安排官方发言人定期发布官方信息,代表因科研攻坚无暇回应的科学家们,公开回应社会的疑问。

我相信,由你们诚恳、客观、理性地告诉大家真实情况,包括你们的工作、你们的努力、你们的成果、你们所承受的压力、你们的责任、甚至你们的错误,要远远好于“问心无愧”四个字,也远比我的回答和分析更有说服力和公信力。

近期武汉病毒所副所长关武祥和武汉国家生物安全实验室主任袁志明已经接受了一些媒体和记者的采访,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但是个人觉得,作为专家在面对媒体的时候,应该尽量用一些接地气的语言,而避免官话套话,应该用非专业人士也能理解的方式向大家宣传科学知识,介绍自己的工作。

(4)请有关部门允许甚至鼓励科研人员发出自己的声音。
有科学家就“大疫当前,科学家请不要沉默”这一文章发表感慨,表示“不是科学家不愿讲,而是不让科学家讲”。

的确,这次疫情之中,我们听到了公卫和医疗系统很多科学家和医生的声音,对大家了解病毒、学习防控、应对疫情有很大的帮助;但是病毒学家、免疫学家等相关基础科研的科研人员很少公开发表自己的看法,介绍自己的研究。相信这些科学家和科研机构的声音因为某些原因受到了一些限制。(注:本文大部分内容成文于2020/02/21,近1-2个月,已经有很多各方面的基础科学专家开始进行科普宣传)

我理解大疫当前,信息公开需要有所取舍,并不是所有的研究结果和进展都应该立刻公之于众。但是,合理的说明、解释、澄清、辟谣、工作介绍、进展汇报、结果解读,还是绝对有必要的。公众知情权在这种时刻务必需要保障。

没有公开透明的环境,没有理性的声音,没有科学的传播,只会让谣言四起,也会正好为一小撮别有用心之徒提供了可乘之机。

非常时期确实应该对公开发表言论持谨慎态度,但是谨慎对待并不代表完全禁止,“一刀切”也是典型的懒政。管理者应该和科学家一起,合理筛选信息,理性发表声音,让科学家说出自己应该说的。

(5)请有关单位严格依法管控恶意编造传播谣言和不实信息的人。
不解释!

现在虽然疫情缓解,部分临床医生从几个月的漫长攻坚战中暂时撤下来休整一下,做好准备应对下一次可能的病毒反扑(希望不会,但也需要大家配合才能不会)。即使没有反扑,医生们在短暂休整之后,也会再次穿上白大褂投身进忙碌的日常医疗工作。

但是关于新冠病毒和疫情的科研工作仍然在紧张地进行,我所认识的多数研究新冠病毒的科研人员们仍然在争分夺秒、夜以继日地工作,疫苗、药物、传播途径、病毒溯源、病毒学基础研究……还有大量的工作需要进行。只有了解足够多的新冠病毒基础知识,积累了丰富的应对手段,发展了有效的疫苗和药物,才能把万一新冠疫情重新回潮所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所以请大家还给科研工作者们一片清静的天空潜心工作,千万不要被一小撮别有用心的人士煽动,不要被一些另有所图的网红迷惑,也不要成部分他国有特殊目的势力的帮凶。

最后,希望全社会通过这一次疫情的教训能够尊重科学知识,用科学武装自己的头脑;也希望全社会能够更多地关注科研工作者和他们的工作。毕竟,科研工作者是也是和医务工作者并肩作战,从疾病和疫情之中拯救世界的英雄。

参考资料

1.https://www.thelancet.com/journals/lancet/article/PIIS0140-6736(20)30419-0/fulltext?rss=yes
2.https://www.biorxiv.org/content/10.1101/2020.02.17.951335v1
3.https://www.biorxiv.org/content/10.1101/2020.02.13.945485v1
4.https://www.biorxiv.org/content/10.1101/2020.02.11.944462v1
5.https://www.thelancet.com/journals/lancet/article/PIIS0140-6736(20)30418-9/fulltext
6. https://www.ncbi.nlm.nih.gov/pubmed/32015507
7. https://www.ncbi.nlm.nih.gov/pubmed/32020029
8. http://www.whiov.ac.cn/xwdt_105286/zhxw/202001/t20200129_5494574.html
9.http://www.whiov.ac.cn/tzgg_105342/202002/t20200219_5502325.html
10. http://news.sciencenet.cn/htmlnews/2020/2/435611.shtm?id=435611
11.http://stdaily.com/shipin/ktbj/2020-05/11/content_93774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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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前共有3条评论
  • 杰克_JK 回复 杰克_JK

    【2020/01/11:武汉病毒所作为国家卫健委的指定机构之一,向世界卫生组织提交了2019新型冠状病毒基因组序列信息,在全球流感共享数据库(GISAID,Global Initiative on Sharing All Influenza Data)发布,实现全球共享。(美国首个mRNA新冠疫苗就是基于中国提供的病毒序列开发的,所以武汉病毒所和其他广大中国科研工作者的努力实际上对于国际防控应对疫情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可惜中国人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努力和巨大牺牲争取来的时间,被某些国家白白浪费了。)】

    》看看这个时间点中国人的说法,这是中国人的自己的认知和看法!美国人的说法,川普的说法又是什么?

    文本基因序列的提供和做疫苗毒种的具体来源,美国人有负担说清楚一二啊!看来不一定是中国人的想法说的那样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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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杰克_JK 回复 杰克_JK

    作者:杰克_JK 留言时间:2020-05-17 09:58:41

    【川普泄露1月11日得到冠毒基因序列“几小时后”就开始召集全美最优秀的科学家研制疫苗,给他自己带来麻烦。 国内外舆论质疑美国研发疫苗的毒株样本哪里来? 如果由中国提供的,川普凭什么称中国隐瞒?如果美国自己研发,是否存在冠毒研究所?】

    》还是让川普和他川粉们看看如果能够自圆其说吧!?他们究竟是矛厉害,还是盾厉害!

    顺便再查查文中大事件的时间点!

    屏蔽 举报回复
  • 杰克_JK

    【最后,希望全社会通过这一次疫情的教训能够尊重科学知识,用科学武装自己的头脑;也希望全社会能够更多地关注科研工作者和他们的工作。毕竟,科研工作者是也是和医务工作者并肩作战,从疾病和疫情之中拯救世界的英雄。】

    》呵呵,我昨天从头到尾的把这篇长文读了一遍。发现这个世界上的邪恶真的是非常的强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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