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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延误终极真相!法规挑刺决策机制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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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疫延误终极真相!“法规眼”挑刺决策机制④

文:格致夫


中国自40余年前实施改革开放基本国策,伴随着大力推行干部年轻化,同时开启的还有“专家治国”之路的探索与实践。那个时代,邓“总设计师”一个最有影响的讲话叫做“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而此后一项最具全局意义的根本性制度改革是“党政分开,政企分开”!

而习时代与邓时代相比,一个最大质变正在于其明显左转——完全否定了邓的“党政分开”,并以宪法至高无上的权威(法理上)重新确立了中共领导一切的基本原则,就实质而言,一点也不必邓时代的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弱!

好在“专家治国”这一条成为任谁也无法撼动的共识和常态!而这一认识同样体现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相关法规中。

换个视角看,在武汉防疫抗疫前期延误这个重大错误上,除了需要弄清地方政府的责任,假如不涉及国家专业部门层面的责任,不仅仅是不公平的问题,对真相的还原亦将是不完整的!

而国家级专家组始终处于这场疫情的舆论焦点中,这个不可小觑的重要因素,在很大程度上,更与国家层面的决策和举措存在密不可分的关系,这正是本篇题中之意。


(四)专家咨询委员会与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的角色


4.1)卫生、防疫及突发公卫事件相关法规的规定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专业技术机构。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服从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安排,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按照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发生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初步判断突发事件的类型,提出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CDC)发现传染病疫情或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应当及时采取多项措施,包括下列两项主要措施:

(1)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划定疫点、疫区的建议,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

(2)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对疫点、疫区进行卫生处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疫情控制方案,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技术机构,负责突发事件的技术调查、确证、处置、控制和评价工作。

从上述这些规定中,不难有一个基本判断,相关领域专家在这场特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扮演的重要角色。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明确规定:

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卫生行政部门(1)组织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与处理。(2)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咨询委员会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评估,提出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级别,等等。


4.2)1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传出的重要信息

我们从该发布会上传出的各种信息,可以基本了解疫情发生初期,国家层面做出的重要决策和采取相应举措的基本情况。

国家卫健委副主任李斌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2019年12月30日,我委获悉湖北省武汉市发生了聚集性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第一时间派出国家工作组和专家组,实施国家和省市联动,指导支持武汉市全力做好疫情的防治工作

这几句话看似简单,透露出的微妙信息量却足够大!“获悉”这个词就很讲究。它背后的暗示是,尽管从12月上旬起,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就已经在武汉持续出现,但直至12月30日之前,并没有武汉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国家卫健委报告疫情!本系列第2篇中已经提到相关细节:国家卫健委12月30日终于“获悉”湖北省武汉市发生疫情,是来自中国CDC主任高福的偶然发现和连夜报告!这才有卫健委连夜部署,次日(12月31日)即派出国家工作组和专家组奔赴武汉的事实——堪称令人惊异的高速度高效率。

这番话也就排除了国家卫健委在疫情发生初期存在任何拖延或行动不力的可能性。湖北和武汉两级地方政府在疫情上报延误这个明显错误上,也就没有任何可能甩锅给国家卫健委或中国疾控中心(CDC)!并且,除了网络直报系统本身,12月31日前武汉防疫抗疫任何责任亦与国家卫健委和中国CDC无关。

李斌还提到,2020年1月8日,中国初步判定疫情病原体为新型冠状病毒后,立即组织研制检测试剂盒,优化检测方案,加强病例搜索、检测和复查工作等。——这是在表扬国家卫健委属下的中国CDC高福领衔的第二条战线的工作很出色。

该发布会通报的信息还包括,国家卫健委于2020年1月1日成立由主任马晓伟为组长的疫情应对处置领导小组。1月17日-18日,国家卫健委派出7个督导组,对河北、广东等8个省份进行督导检查,指导防控。后来又专门抽调机关干部和专家组成多个督导组,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为国家卫健委自己脸上贴金的意味不可谓不浓厚,但他们的工作确实没什么软肋可抓。

1月20日,习、李做出批示:要求全力做好防控和救治,与世卫组织和外界保持密切沟通,防止疫情扩散。


4.3)卫健委专家组究竟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国务院新闻办发布会上未能透露的重要信息是,国家卫健委先后派往武汉的前两个专家组工作并不顺利,结果亦并不令人满意,并构成武汉抗疫之战错失良机的重要原因!

卫健委派出的首个专家组成员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徐建国、北京地坛医院感染性疾病诊疗与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李兴旺、中日友好医院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曹彬、中国疾控中心应急中心主任李群以及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冯子健等。其中,中国疾控中心专家9人,高福不在此列,更不是专家组组长。该专家组于2019能12月31日匆忙奔赴武汉。

他们的工作受到舆论特别是网民的诸多诟病。一个流行说法是,他们的主要心思并不在武汉疫情防控上,而是带走了病毒样本,拿到分析结果,就分头忙着在国际专业期刊上发论文去了。据不完全统计,短短一个月内,他们在自然、科学、柳叶刀上共发表8篇论文。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1月4日,第一个专家组表示:“从目前看,未发现明显的人传人证据”,该结论成为该专家组广受诟病的一点。

此外,站在武汉和湖北省地方立场的微词还包括,这些国家级权威专家排斥地方专家和一线医生这些首先发现病毒者!为此,以金银潭医生为首,联合协和,同济几家医院医生写了一篇41病例分析论文《武汉市2019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的临床特征》,于1月24日在《柳叶刀》发表,是关于新冠肺炎最早发表的论文,但该论文并非如讹传的那样,确认了人传人。

值得注意的是,1月底,科技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科研单位在疫情防控任务完成之前,将精力放在攻关任务上,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这似乎印证了对首个专机组的诟病。至此,武汉“地方派”在与专家组“权威派”的暗战中似乎占了上风。至少在公众、特别是网民眼里,专家们的表现乏善可陈,而武汉一线医务人员更值得同情和尊敬。


1月8日,国家卫健委派遣第二个专家组赴武汉。值得注意的是,据新华社消息,1月7日北京召开了中共政治局常委会议。有理由认为,这是因为该会议提出了相关要求,卫健委才于次日马上采取这一行动。(依据来自《求是》杂志2020年4月号全文刊登的习近平2月3日的内部讲话。)

或许因为首个专家组留下的印象欠佳,当地对该专家组抵触明显,工作更加困难!一位第二批专家组要求匿名的成员向《财经》记者透露了内情。下面是一些要点。

——专家组不掌握真实情况?专家:“没有告诉我们实情,从现在真实的情况看来,他在说谎。

——武汉方面有没有把当时已经掌握的信息完整地告诉专家组?专家:他们根本不合作,这是最主要的问题。当时我们讨论的时候,我们让他如实报。卫健委的领导当场就说了,“你们是不是怀疑我瞒报啊?”湖北省卫健委书记和主任后来双双被撤职。

——武汉方面听取了你们的建议和意见吗?我们专家组一致的意见是,疑似的、确诊的都要报出来,我们临走前都说好了。但第二天见报的不是这样。新闻出来,地方上报出来的是41例,仅仅是实验室方法确诊的一批患者。

——你认为他们为什么要隐瞒信息?这位专家拒绝猜测,但他表示:我相信在北京不是这样,在广东也不是这样,在其他地方可能都不会是这样。你看现在的防控就知道了。

——为何没有发现“人传人”?只要医务人员感染,一定是“人传人”,但是,我们并不掌握传播链及医护感染案例,所以就没法得出“人传人”的结论。

——武汉方面提供的资料里,难道没有医护人员是否被感染的信息吗?专家:没有。后来根据媒体报道,其实那时候已经发生了医务人员感染的案例。人家不说实话,我们也没办法。因为很明确是属地管理,国家专家组帮忙、指导、辅助。我们一直怀疑有“人传人”,但就是没有证据。

——《财经》记者:相比“人传人”的问题,当时第二批专家组得出的“可防可控”结论引起了更大争议。专家:当时专家组掌握的情况确实是可防可控。41个病人你说可防不可防,可控不可控?你们把这个要写清楚:就是可防可控,不是说让它不防不控。问题是让你防,让你控,你不防不控,那是谁的责任?不防不控才是今天造成的这个恶果,而不是说可防和可控这个观念造成的。

有一点不难理解,在初期阶段,即使权威专家们也对新病毒缺乏足够了解,再加地方不配合,这两个专家组都未能得出该病毒人传人的关键结论,或有可谅解之处。

但无论对决策者,还是对公众而言,客观上足以形成误导和麻痹大意!从此后疫情很快大爆发的事实看,上述两个专家组不准确的结论,再加上地方卫健委的隐瞒,客观上均成为疫情防控延误的重要原因!

1月18日,武汉卫健委疫情通报,新增确诊病例59例,由前一天确诊病例总数62例,猛增至121例,增加一倍!这应该是当天国家卫健委又决定派出第三批专家组赴武汉的主要原因。这次派出由6位科学家组成的国家高级别专家组,由钟南山院士领衔。他们19日齐聚武汉指导、调研疫情防控工作。组员依次为高福、李兰娟、袁国勇、曾光等。

但是,同日,武汉市疾控中心主任接受电视采访,仍然强调,新冠病毒传染性不强,已跟踪的763名密切接触者,未发现一人感染。

香港传染病学权威专家、中国工程院院士袁国勇教授接受财新网专访时透露,他们到武汉时被安排到访的地方可能是“示范单位”,答案似乎已准备好:“我们问他们什么,他们就答什么,似乎已准备好”。

不过,袁国勇指钟南山院士异常尖锐,多次追问“究竟还有没有?”,“究竟还有没有更多病例?”,“是不是真的是你们讲这么多的个案?”

反复追问下才问出:神经外科有1个病人疑似传染了14个医护人员,只是尚未确诊。

当被问到“你觉得当时他们对你们有没有隐瞒?”,袁国勇回答称,他在吃饭时看到一副市长“面色好差,心情沉重,他们那时候应该已经知道出大事了,因为第三批专家都到了。

袁又说,“但他们一直在强调,试剂盒是刚刚才下发到武汉,没测试就没法确诊。

中国疾控中心主任高福院士近来受访时表示,他和钟南山院士等6名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组成员19日上午前往医院与医生交流情况,下午的会议上专家组就“人传人”问题进行讨论,专家们一致认为,已经存在“人传人”,“唯一的问题是‘人传人’有多严重了”。

1月20日晚,钟南山接受央视《新闻1+1》直播连线采访时明确说:新冠病毒“肯定有人传人现象”,并披露武汉已有14名医护人员感染。

4月初,钟南山关于相关情况是这样评价的:“应该说17年前,我们的有关部门是有隐瞒的,这一次从中央政府那是完全透明的。记得我们汇报了以后,也就一天两天,全国就采取行动: 第一是封住武汉;第二是全国的群防群治;第三是透明,要求所有的城市都要报疫情相关情况;第四就是强化对个体的检测。

值得一提的是,钟院士就中国CDC现象发表过一个坦率意见:CDC特殊地位并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地位太低了,这是一个技术部门。我们专家组的意见由CDC向地方政府报告,由地方政府决定如何处置!

其实,属地管理原则是法律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传染病防治工作。

纵观国家卫健委委派的3个专家组的表现。例经20天才由钟南山给出人传人的结论,最高层才开始做出批示,显然已经错过了防控疫情的最佳时机!不能说前两个专家组没有重要责任,但也不能说专家组有明显的人为失职。除了地方医疗机构和卫健委隐瞒疫情,对一种从未出现过的全新病毒,短时间内对其传染性等很难把握清楚,这也是一个客观原因。


4.4)启动突发公卫事件应急预案

在全国范围内或者跨省级行政区范围内启动全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国务院报告。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提出的应急反应原则规定:“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事发地的县级、市(地)级、省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作出相应级别应急反应。同时,要遵循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客观规律,结合实际情况和预防控制工作的需要,及时调整预警和反应级别,以有效控制事件,减少危害和影响。

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公告,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但按甲类防控——甲类传染病仅包括鼠疫和霍乱。该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按相关法规要求,乙类传染病按甲类管理,要求发现病例后2小时内网络报告,对于报告信息,需要2小时内完成三级确认审核。根据相关法规,这也意味着各地、各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可依法采取发热病人筛查、确诊和疑似病例的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隔离医学观察,以及其他更加严格的防控措施,有效控制疫情扩散蔓延。

对于“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该法还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对已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

(一)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

(二)停工、停业、停课;

(三)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

(四)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

(五)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一句话,包括武汉全城封闭在内,中国在这场罕见大疫中采取的所有行政举措都是有法可依的!当然,不排除个别基层组织采取的某些个简单粗暴做法确实有违法的情况发生。

至于海外不少人指责中国空前严格的隔离举措是普遍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等权利的行为,那是因为他们根本不懂中国的相关法规,属于无知者无畏的的瞎喷而已。

而直至1月22日凌晨,湖北省政府才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二级应急响应,也就是重大级别突发公卫事件应急响应,由省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挥。

而考虑到当时已经发现的感染病例数,显然,没有直接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决策是错误的,此时,人传人的结论已经明确。现在尚不清楚在其决策过程中,究竟被何种错误信息所误导。

启动该级别应急响应后,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紧急调集和征集有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现场隔离、疫区的确定和封锁,保证应急处理所需要的物资经费。组织进行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的隔离、病人救治和人员疏散,及时做好舆论的宣传和引导工作,必要时可以请国务院予以支持,保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顺利进行。

1月22日,囯家卫健委疫情通报:国内24省(区、市)新增确诊病例131例,新增死亡8例,累计收到国外通报确诊病例9例。至此,全国累计确诊病例达到571例,死亡17例。这应该是政府做出23日封闭武汉全城的主要原因。

但直至1月24日,在全国多个省级政府已经启动突发公卫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后,湖北这个疫情爆发地才由两天前公布的二级响应调升为一级,即对特别重大级别突发公卫事件。此事湖北省政府显然又慢了两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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