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岂可仍在罪中话着?>
<岂可仍在罪中活着?>
读经「罗6: 1-5」“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断乎不可!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在罗马书第六章的这段经文中,使徒保罗对那些错误理解神恩典的人,提出严厉地责问:“这样,怎么说呢?我们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显多吗?”而“这样”,就是指罗马书5:20的话:“罪在那里显多,恩典就更显多”。根据这句话,有人就认为既然我们的罪越多,神的恩典就越多,那么,让我们继续过犯罪的生活,以至于神有更多的恩典。神的恩典在人罪恶的思想和逻辑中,竟会被推导出如此荒谬的结论。而这“仍在罪中”,是指继续活在罪中,惯性地犯罪,而不是偶尔犯罪。而这些人继续活在罪中的动机是为了神,好叫神有更多机会展现恩典。显然这问题不是出于不信的人,而是出于那些似乎想到神荣耀的人。因此保罗马上以激烈地声明来反驳。他斩钉截铁地说:“断乎不可!”就是绝对不可!这是对:“我们可以仍然活在罪中,叫恩典显多”的彻底否定。一旦神的恩典显在罪人身上时,恩典就使人对罪“死”了。既然如此,“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这“死了”表示这是已过的事实,这就是说,人在相信主耶稣的时候就已经发生了。基督徒已经向着罪死了,就像罪再也不能控制一具死尸,罪现在不能再控制你,因为你已经向着罪死了。人既是死了,罪对他就不再有吸引力了,并且在他身上也不能再产生任何反应了。基督徒就是在罪上死了的人,若不是已经向罪死了的人,就不是基督徒。神的恩典除了赦罪的恩典之外,还有战胜罪的恩典。所以我们靠着耶稣基督,就已经不在罪恶的权势之下,已经摆脱了罪的辖制和捆绑,已经不再是罪的奴隶。所以一个信徒蒙恩得救之后,就不可再活在罪中,“我们在罪上死了的人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也就是说,既然我们向罪死了,怎么还能活在罪中呢?因此我们不能自恃有神的恩典,而继续犯罪。接着使徒保罗进一步对生活在恩典中的基督徒,提出一个很严肃的问题:“岂不知我们这受洗归入基督耶稣的人,是受洗归入他的死吗?”这“岂不知”言下之意就是,每个基督徒都当知道,基督徒受洗是“受洗归入基督”,是“受洗归入祂的死”。保罗在这里借着洗礼,来说明信徒与基督同死同活的重要性:与基督同死的人,就是那些“向罪死”的人。如果一个基督徒把他所受的洗,不仅仅看作是“归入基督”,而且是进一步知道自己是“受洗归入基督的死”,他的“向罪死”才是可能的。如果他有这种与主同死的经历,他仍然“活”在罪中就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可能的。它的不可能是由十字架来确保的。洗礼本身不能叫我们与基督同死,唯有十字架才能使我们与基督同死。洗礼是一种宣告,宣告十字架的工作成就,宣告我们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所以我们借着洗礼归入死,和祂一同埋葬,原是叫我们一举一动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这里“所以”表明,前面所说的借着洗礼“归入死”,还会有进一步的发展。这个发展就是还要“和祂一同埋葬”,“埋葬”是确认了“死”的真实性。我们已经和基督一同被埋葬了,表明我们的确是“死了”。神在我们生命中的目的并非只是叫我们经历“死”与“埋葬”,祂的目的还要叫我们“一举一动”都要“有新生的样式,像基督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一样”。基督这样借着父的荣耀从死里复活,我们也要“照样”有复活的生命样式,将荣耀归于父神。“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在此使徒把“同死同复活”道理的进一步解释,他要借着十字架实质性地讲同死同活。十字架所带来的同死同活是实质性的,肯定了洗礼所表明之同死同活的象征意义。“我们若在祂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这句话的意思是,“如果我们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我们就已经在祂钉十字架的“形状”上与祂“联合”了。我们“也要在祂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我们既然在耶稣复活的“形状上与祂联合”,就自然地有复活的生命。基督徒有了复活的生命就不会再继续犯罪,而是彻底除去罪。赦罪的恩典是通过悔改相信主耶稣基督实现的,战胜罪的恩典是通过与主耶稣基督在死上联合实现的,除去罪的恩典是通过与主耶稣基督在复活上联合实现的。今天当我们在悔改相信主耶稣基督的时候,我们的确得救了,我们因着耶稣基督恢复了与神的关系,这是已经发生的事实,我们不需要怀疑,我们已经是神的儿女。但是神的恩典不仅仅是叫我们罪得赦免,祂还要帮助我们战胜罪,除去罪。所以说得救既是在某一时刻,发生的事情,又是一个过程。得救既是在相信主耶稣基督的瞬间发生的事实,又是一生的过程。彼得前书2:2说:“要爱慕那纯净的灵奶,像才生的婴孩爱慕奶一样,叫你们因此渐长,以至得救。”腓立比书2:12说:“当恐惧战兢,做成你们得救的工夫。”一个经历和得到神赦免的人,圣灵在他身上,他一定会有这样的追求,战胜罪,过圣洁得胜的生活。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为我们主耶稣的恩典献上感谢,因为祂使我们能战胜罪,彻底除去罪!阿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