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圣经》如嚼蜡
一位朋友对基督教感兴趣。他最近对我说,“我读《圣经》就感觉像嚼蜡,尤其是《旧约》里的那些神话故事,语言艰涩,情节让人难以置信。你有什么心得或建议吗?”其实,很多人读《圣经》时都有类似感受,我也有。
《圣经》不像教科书。教科书里的内容即使艰深,一般都有很好的架构与节奏,每一节讲一个道理,之后还有练习题。初学的人读完一节,学到一个道理,然后利用习题加深理解,就觉得有了阶段性收获,对学习也就有了信心。《圣经》也有章节,但是很多初读的人即使逐字逐句地读完一章、一部书、或整本《圣经》,也经常只记得一些零星的细节,没有感到其中有什么深意,于是就疑问,《圣经》内容如此混乱繁杂,怎么成了人类历史上发行量最大、被亿万人顶礼膜拜的书呢?
读《圣经》像读名著
依我的经验,读《圣经》有点像读文学名著。初中时我读《三国演义》和《水浒传》,也像嚼蜡。它们采用元末明初的文白混杂风格,让现代人读起来吃力。其中的一些故事更让我觉得莫名其妙、甚至荒唐透顶。比如《三国演义》里的刘安要招待刘备吃饭,一时找不到荤菜,就杀了自己的妻子,取她身上的肉,烧熟了给刘备吃。刘备知道真相后,不但没有觉得刘安是个畜生,还觉得他非常够朋友。后来曹操听说此事,竟然也觉得刘安干得好,赐给他一百两金。“赵云救主”和“关羽千里走单骑”被广泛传颂。在新野大战中,大英雄赵云冲入敌方地盘,寻找刘备的夫人和儿子。刘夫人跳井自杀,赵云把她埋了,抱着刘备的儿子杀出重围。关羽单枪匹马保护刘备的两位夫人,一路逃出曹营投奔刘备。记得我读完后就在心里疑问,这些事迹都不是坏事,但也算不上伟业,为什么被吹捧得那么高?我们从未听说过哪一位华盛顿手下的大将军凭借保护华盛顿的家庭而被推崇成美国英雄。这样的故事也没有发生在汉尼拔远征罗马、或斯特凡大公抵御奥斯曼帝国的历史中。
《水浒传》讲了一伙土匪占山打劫的故事。我小时候在东北,社会上有各种流氓团伙,以现代水浒兄弟自居,学一百单八将,拜把子,排座位,占地盘,敲诈勒索等。我当时疑惑但无处可问,为什么这么有名的文学著作歌颂流氓?书中讲到张青和孙二娘夫妇开黑店,用蒙汗药杀无辜的人,然后做成人肉包子卖钱。如此伤天害理,书中却把他们称赞为好汉。他们本来也要杀武松,被武松识破。结果双方几句寒暄和相互吹捧后就和解了。大英雄武松完全不计他们的恶行,与他们称兄道弟,好像忘了他们刚才还要杀自己。这是多么糊涂和没有原则的一伙人,却被后世推崇,我不理解。
《三国演义》里的战争故事吸引人,但是它们与其他世界古代英雄事迹,比如汉尼拔施险计、斯特凡大公以少胜多、华盛顿指挥民兵打败英国职业军队等,并没有根本不同。类似地,《水浒传》宣扬的绿林英雄除暴安良,与18世纪的佐罗在加利福尼亚行侠仗义、以及13世纪的罗宾汉在英国劫富济贫,也同出一辙。这两部文学名著让我感到特别的地方,是它们宣扬的几个信条:一,人要对主公彻底忠心,就像刘安、赵云、关羽对待刘备那样;二,流氓武装打劫、占山为王,就成了好汉,就像梁山一百单八将那样;以及三,兄弟义气高于一切,就像武松与孙二娘那样。当年我记住了这些内容,但难以接受。
成年之后,我了解了中国的社会与历史,才开始理解为什么《三国演义》和《水浒传》是名著。比如年轻时的毛泽东,教育程度并不高,却熟读这两本书,并把他们运用在真实的政治运作和战争中。他在井冈山上建立根据地,本质与梁山好汉占山为王一样。当时的林彪只是一个低级军官。毛泽东有一次听到林对手下说,“其实这个土匪,那个军阀,只要有枪,就有一块天下。我们也有枪,也能坐天下”,于是就觉得林懂得武装割据的道理,有政治头脑,与自己的主张一样,两人从此开启了半个世纪的合作。他们在井冈山和延安等地实行土改、打土豪分田地等政策,其实就是杀人夺财、敲诈勒索。外加种鸦片卖毒品,他们的德行底线比梁山好汉们更低。不但毛林如此,过去2000年来的中国领袖们大多采用类似战略。袁世凯小站练兵、孙中山和蒋介石设立黄埔军校、努尔哈赤“十三副遗甲”起兵、朱元璋与徐达在安徽老家招募新兵等,实际都是武装割据、占山为王,而不再像远古中国或欧美日的领袖们那样,依靠血统、信仰、或道义的感召力。不但最高权力层如此,在不那么引人瞩目的中级权力层也类似。比如落马的沈阳市长慕绥新,就在身边聚集一大批流氓,形成帮派势力,依此攫取职位,一步步上升。
领袖层靠《水浒传》式无底线的占山打劫成功,将相层则学《三国演义》里刘安式无底线的拍马上位。林彪把自己的座右铭写在日记里,“要把大拥、大顺作为总诀,要仿恩(格斯)之于马(克思),斯(大林)之于列(宁),蒋(介石)之于孙(中山),跟着转,乃大窍门所在。要亦步亦趋,得一人而得天下”。这就是他一生言行的真实写照。林彪亲信李作鹏总结林彪对待毛,“老毛对的时候拍(马屁),老毛错的时候我也拍,反正你的马屁我是拍定了”。不但林彪如此,最近几百年来几乎所有混得好的中国官员们都这样。比如周恩来、郭沫若等,都是毫无底线的马屁高手,与刘安相比并不逊色。王朝时代也一样,几乎所有名臣都把对主人的忠心放在个人廉耻和道德伦理之上,比如纪晓岚、李鸿章、小德张等。民国时代有一些宪政的影子,所以情况稍好。但是蒋介石手下的何应钦、陈诚等,也都很会讨主公欢心,虽然没有像林彪、周恩来、郭沫若等那么过分。
于是我开始理解《三国演义》和《水浒传》。它们受人推崇,因为揭示了中国人的精神本质和中国社会的根基。刘安式的忠心,就是中国精英们的人格内核。水泊梁山式的武装割据,就是中国最高权力的基础。两本书放在一起,构成了一套实用的统治哲学,非常适合治理“只服刀枪不服神”的中国人。朱元璋、努尔哈赤、毛泽东等人利用它,迅速从平民登上大位。这套邪恶、残忍的统治术,至今还是中国国家政治里的显学,并且没有迹象表明,它在中国的地位将会下降。《三国演义》和《水浒传》之所以伟大,并不是因为它们的文字最流畅、或故事情节最引人入胜,而是它们挖掘出中国社会和中国人生活中最深刻和最重要的道理。
以“犹太人出埃及”为例
就像理解文学名著那样,初学者要理解《圣经》,也要把它的内容与现实联系起来,才能懂得它的深意。每个人的头脑里都积累了经验和思考,就像一座原始资料的“水库”。而阅读《圣经》的一个个段落、理解它们的字面意义与行文逻辑,就像建造一条思想的“渠道”。如果这个渠道不能与头脑里的水库相连,建设渠道就显得没有意义,人就觉得枯燥。如果渠道与水库相连,人就会觉得头脑中的瘀滞被疏通,就豁然开朗了。所以,如果你觉得读《圣经》如嚼蜡,就代表你还没有把《圣经》与你认识的世界连在一起。有一天你看清二者的联系,你就会感到《圣经》的伟大。
我理解著名的“犹太人出埃及”的故事,就有过这样的心路历程。这个故事在《旧约》里占了开头五部书中的四部:《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犹太人原来在埃及做奴隶,神差遣摩西带领他们逃离,历时40年后在迦南地建立新家园。这是犹太民族独立的开端,在《圣经》中地位重要。几十年来我读过很多遍,但对故事的总体印象就是远古的奇闻异事里夹杂着神话,囫囵的一大块,似懂非懂。直到一次与同学谈起,他说他有一位犹太教徒朋友认为,犹太人花了40年才从埃及走到迦南地,根本原因是他们的奴性。做惯了奴隶的人缺少建国所需的精神力量,所以必须等他们死掉、新一代自由犹太人长大成年,才可能建国。这寥寥数语让我心头一亮,觉得一下子理解了出埃及故事里暗藏的主线。
故事的梗概
犹太人在埃及做了400年奴隶。埃及人无情地逼迫他们做苦工,并且为了限制犹太民族的人数,埃及法老用野蛮手段对犹太人实行“计划生育”,要杀死每一个犹太家庭的第一个男婴。摩西出生在犹太人家,被埃及法老公主收养,从小在皇室里长大,但他知道自己是犹太人。成年后,一次摩西看到一个埃及人欺侮犹太人,就仗义勇为杀了那个埃及人。其他犹太人不但没有帮忙,反而威胁要向埃及人告密,于是摩西赶紧逃到邻国。在那里摩西受到神的感召,要解救犹太民族。在神的帮助下,他用各种办法逼迫法老允许犹太人离开埃及。最后法老不得不应允。于是在距今3500多年前,全体大约200万犹太人离开埃及,奔向神应允的迦南地,大约就是今天的以色列。
刚离开埃及时,犹太人觉得逃离了奴役地位,奔向自由和独立的未来,所以听从神和摩西的指挥。但是自由和独立从来都伴随艰辛。犹太人在路途中遇到困难,就开始后悔、对摩西抱怨,“难道在埃及没有坟地,你把我们带来死在旷野吗?”他们开始怀念原来做奴隶时的安定生活,“我们在埃及岂没有对你说过,不要搅扰我们,容我们服事埃及人吗?因为服事埃及人比死在旷野还好”、“你们将我们领出来,到这旷野,是要叫这全会众都饿死啊”。
神是犹太人奔向自由的精神支柱,但是在面对现实压力时,犹太人背信于神。当摩西把来自神的《十诫》宣布给所有犹太百姓时,大家异口同声地说,“神吩咐的,我们都必遵行”,并歃血为盟,以示决心。但是他们不久后就违背誓言,重新祭祀旧的宗教。这些犹太人虽然嘴上言之灼灼、形式上庄重严肃,但他们从没有下定决心跟随神。
在沙漠中游走了一年多,犹太人面临关键时刻。他们来到了迦南地的外围。摩西派12个先遣队员混入迦南侦察敌情。他们归来报告,迦南确实是肥美之地。但是其中十人说,犹太人肯定打不过迦南人,因为对方都身高力大,犹太人和他们相比就像蚱蜢一样不堪一击。只有两个人说,敌人并没有那么可怕,我们应该进攻,足以得胜。其实,那十个报忧的先遣队员害怕打仗,所以夸大了敌人的力量。人都差不多,不存在巨人。犹太人与任何人相比都不是蚱蜢。
听了敌情报告,犹太百姓吓破了胆,大哭大闹,“我们巴不得早死在埃及地,或是死在这旷野。神为什么把我们领到那地,使我们倒在刀下呢?我们的妻子和孩子必被掳掠。我们回埃及去岂不好吗?”他们叫嚷着要推翻摩西,拥立一个新首领,带领大家回埃及去。摩西与助手据理力争,呼吁大家不要恐惧。但是众人不听,还要用石头打死他们。人如果没有坚定的信念就会懦弱。在压力下,懦弱就会转变成邪恶。单靠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制度也不能纠正。犹太人的懦弱与丑陋彻底激怒了神。神发誓说,“你们的尸首必倒在这旷野。你们的儿女必在旷野飘流四十年”。
其实,迦南距离埃及很近,直线距离大约只有200公里。正常人步行,5到10天就可以走完,但是犹太人却花了整整40年才完成,违反常理。《旧约》中的道理经常以神话的形式出现。基督教相信,神的旨意都是通过现实展现出来的。所以按我们今天的语言,犹太人在沙漠中徘徊40年,因为他们做惯了奴隶,没有勇气为自由而战。就像前文中那位犹太教徒总结的,只有当新一代犹太人抛弃奴才的思想、敢于战斗,他们才可能进入神应允的美好家园。
古今一脉、中外相通
与朋友交流中偶尔获得了新视角,让我看清了“犹太人出埃及”故事中的主题思想。它讲述了不信神、或信神不坚定的犹太人怎样违反神意,处处碰壁,伤害自己。其中很多情节让我看到现代中国人的影子。三千多年前的道理也一样适用于今天,所谓“古今一脉、中外相通”。
首先,没有坚定信仰的人,其实都崇拜暴力和以暴力为靠山的权力,因为那是人的肉体本能、也就是动物本能。动物都害怕被打、被杀,所以它们服从棍棒或拳头。谁的棍棒或拳头最硬,它们就听谁的。犹太奴隶们臣服于埃及人。比如摩西看到一个埃及人欺辱犹太人,就觉得不公平。但是周围的犹太人却不觉得,因为他们接受了自己低人一等的地位,看到主人欺辱奴隶,觉得理所当然,不但不反抗,还要告发摩西。那时的犹太人也信神,但是很不坚定。而现在的大多数中国人根本不知神,所以对暴力和权力的崇拜更甚于犹太奴隶。比如我曾遇到过很多人,他们的父亲、兄长、爷爷、或外公等,没有任何犯罪行为,只因政治原因就被杀掉或迫害。按常理,这些人应该牢记骨肉的冤屈,努力为亲人伸张正义。但实际上他们大都漠视亲人遭遇的不幸,其中一些人还把责任推到被害的亲人身上,为专制体制的野蛮和强暴辩护,令人扼腕咂舌。这样的人在精神上被权力和暴力打垮了,变成了彻底的奴才,比普通人更支持专政制度,还不如当年的那些犹太奴隶。
第二,懦弱的人经常把自己的懦弱美名为善良。他们只顾自己的小日子,假装看不到别人经受的不公,不管天下事。他们觉得自己没有直接做坏事,与人无争,于世无求,所以就是好人。其实不然,这样的人把本该自己承担的社会责任推卸给别人,所以不能算好人。懦弱本身就是罪。当社会面对危机时,一个人的懦弱可以直接伤害其他人。就像那些在进攻迦南地之前退缩的犹太人,大喊自己宁愿回埃及重新做奴隶。他们可能以为,我宁愿过原来的生活,自己承担后果,与他人无关,有什么错?实际上,埃及法老的军队在追杀犹太人。如果一部分犹太人投降,民族就将分裂,埃及人就可以各个击破。如果这些懦弱的人得逞,整个民族就危在旦夕,那些为民族的未来赌上生命的人,比如摩西和约书亚等,就会被置于死地。所以神对这些看似与世无争的犹太人暴怒,发誓要杀了他们,让他们为自己的罪买单。这就像现在的很多中国人,面对维权律师被关押、揭露毒奶粉的记者被消失、报道武汉疫情的自媒体主持人被判刑等,却宣称自己不关心,对政治不感兴趣。他们自以为是温良的顺民,实际上是正义的逃兵,对神犯了罪。在《圣经》中,神不允许那些懦弱的犹太人进入迦南地。在现实中,这些怯懦自私的中国人也正在损害中国的未来。
第三,《圣经》里有一句犹太人抱怨时的原话,用词传神,让我印象深刻。他们逃离埃及后,最初的兴奋逐渐减退,冰冷的现实呈现在面前。大漠漫漫,缺吃少喝,前途茫茫。他们开始害怕,于是后悔离开埃及,抱怨说,“那时我们坐在肉锅旁边,吃得饱足”。他们忘记了在埃及受到的压迫、自己的孩子被杀戮等。对比新旧生活,他们的着眼点不是从前的被奴役与当下的自由,而只记得做奴隶没有风险、不用战斗、还有肉吃。于是,他们计划违抗神,背离自己的誓言,杀掉冒死带领大家逃离虎口的摩西,然后重返埃及。
没有坚定信仰的人都沉溺于低级的肉体需求,不关注高尚的目标,所以会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摇摆不定,自相矛盾。很多移民到美加的中国人,有的曾在国内被迫害、有的被不公平地限制发展、有的被计划生育等。他们曾经不顾一切地出国,散尽家财,背井离乡。但是逃离中国后,他们在北美也要面对激烈的竞争。于是,有些人就受不了了,开始后悔、抱怨。他们对比新旧生活的标准经常是饭菜是否合口、住房是否大、攒钱是否多,找男女朋友是否方便等,而忘记了在国内的不公遭遇,不知感激当下的自由与人权。很多人开始“爱国”,比如加入美加国籍后还宣称自己最忠于中国、利用新获得的言论自由去支持独裁制度等。他们中有人试图在中美两边通吃,有人甚至仇恨慷慨地接收自己的新家园。比如在新冠病毒肆虐全球的时候,有人扬言要“买光美国的口罩,不给美国人留一个”;有人到疫区旅游,不顾及对社会的潜在危害。神严厉地惩罚了那些想回埃及重做奴隶、违反誓约的犹太人;今天这些在原则性问题上出尔反尔、恩将仇报的新移民,在道义上站不住脚,在现实中也会被人唾弃。
小结
常有人说,“读书的功夫在书外”。年轻时读名著经常有这样的经历,就是第一次读的时候感受不到其中的深意,只有在很多年以后,自己有了生活阅历,再回想读过的名著,才理解它们在讲什么。伟大的作品之所以伟大,是因为它们揭示了常人不容易领会的、世界上重要的道理。《圣经》是人类历史上影响力最大的书,是名著中的名著。它揭示的道理比一般的名著更深刻和重要。一时读不透《圣经》是正常的,大概每一个基督徒都经历过。没有读懂,所以需要不断钻研,需要与其他信徒讨论、切磋。我的经验是,努力理解人生与社会对理解《圣经》最有帮助。基督徒认为,现实世界与《圣经》都来自同一个神,是神写给人的两本“书”。它们都包含真理,相辅相成,理解一个就能帮助理解另一个。其实,理解《圣经》就是探寻真理。这是永无止境的过程,贯穿每个基督徒的一生。
二零二零年四月八日于美国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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