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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与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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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音与审判>

读经「路12: 49-59」“我来要把火丢在地上,倘若已经着起来,不也是我所愿意的吗?我有当受的洗还没有成就,我是何等地迫切呢?你们以为我来,是叫地上太平吗?我告诉你们:不是,乃是叫人纷争……。”在路加福音第十二章的这段经文中记载,当主耶稣教导门徒,要儆醒等候祂再来后,就把祂来世上的目的告诉他们。这里的“火”是指主耶稣所传的福音,主耶稣在地上传福音,就是“把火丢在地上”。接受福音的人承受永生,拒绝福音的人面临神火的审判。“倘若己经着起来,不也是我所愿意的吗?”主热切的期望完成祂的目的。火里所包含的是什么意义呢?主说:“我有当受的洗。还没有成就,我是何等的迫切呢?“这里说的受洗就是指主耶稣钉十字架受死。当时还没有完成,但祂是非常的“迫切”,意思就是迫不急待。此时耶稣正在遥望各各他山顶的十字架,而这件事完全霸占了祂的心。耶稣基督来到世上的目的就是要死。祂不是为自己死,乃是为世人的罪被钉在十字架上而死。然而地上的人对福音有的领受而信,有的抵挡而不信的,于是就起了纷争。所以主说:“你们以为我来,是叫地上太平吗?我告诉你们:不是,乃是叫人纷争。从今以后,一家五个人将要纷争:三个人和两个人相争,两个人和三个人相争;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婆婆和媳妇相争,媳妇和婆婆相争。”主耶稣在马太福音10:34-36,还进一步说: “你们不要想,我来是叫地上太平;我来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动刀兵。因为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这里的“刀”会将家庭中,信与不信的人一分为二,这样家中的人就会有纷争。纷争是从身边的人开始,纷争从自己的家里开始,亲人中间因信仰的缘故也会产生彼此的相争。之后主耶稣就责备众人说:“你们看见西边起了云彩,就说‘要下一阵雨’,果然就有;起了南风,就说‘将要燥热’,也就有了。假冒为善的人哪,你们知道分辨天地的气色,怎么不知道分辨这时候呢?”在此主指出那些人的错误,因他们能预测天气的阴晴好坏,却不知道分辨这时候,是因他们的假冒为善。如果他们知道分辨这时候,他们就知道耶稣就是旧约中预言的弥赛亚,就是神给他们预备的救主,现在正站在他们中间,可是他们却不能分辨,视若无睹!同样今天有些人会观看宇宙万象,却看不出造天地的神。有些人会查读圣经,却读不出耶稣就是人类的救主,因为他们没有属灵的眼光。如果这些人知道分辨时候,他们就明白再过不久,他们每个人都要站在审判官神面前。他们若是聪明的话,就会趁还有一点时间,赶快悔改归向神,不然他们就后悔莫及了。因此主问他们:“你们又为何不自己审量什么是合理的呢?”接着主耶稣把说话的对象,从众人转到个人,主说:“你同告你的对头去见官,还在路上,务要尽力地和他了结;恐怕他拉你到官面前,官交付差役,差役把你下在监里。我告诉你,若有半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这“对头”是指我们所得罪的人。当有一个人告你时,你是被告,案情对你很不利,所以在去见法官的路上,耶稣说你赶快同告你的人和好。这是讲到一个欠债的情况,如果你有半文钱没有还清,就不能从那里出来,主耶稣就是要我们不要带着亏欠去见祂。因此我们对人所有的亏欠,即使是微不足道的小亏欠,也都要对付清楚。亏欠迟早总得还清,我们若不在路上解决,就是到了监里仍须解决,所以越早解决越好。救恩的门不是永久开的,“了结”的门也不是永久开的,我们必须趁还活着的时候,解消“对头”所有的不满。为此,愿我们今天都要趁着现今还有机会,就要对所有的亏欠,即使是半文钱的亏欠,都要对付清楚,这样就能免受神的惩罚!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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